本书下载于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zaxsw.org/  《千年若水》   第一章,楔子   一九一一年秋,河南巩义   郊外芝田村的一座新发掘的北宋皇陵里,燕京大学的考古学教授古森正带着他的一群学生进行着考古发掘。韩秋是古教授的得意弟子,他打开电筒照在墓道的壁画上仔细观察着这些壁画,他发现这些壁画中的每一个画卷似乎都画的是同一个人,这个是一个年轻的男人,容貌殊丽。   这个皇陵的墓室保存得非常好,虽然历经了千年之久,这些壁画的颜色依然绚丽非常。在最左面的那幅画中,画中的男人身穿红色的状元服,在御阶之上被一众官员和进士簇拥着风光无限,第二幅图中男人在朝堂之上大殿之中百官之前款款而谈一众朝臣之中只有他最为出色,第三副图中男人身披铠甲征战沙场献血染红了战甲,第四幅图男人一袭白衣在竹林之中舞剑,第五幅图中男人站在御苑的牡丹花丛中嫣然而笑,第六幅图中却是一个身穿宫装凤冠霞帔的绝美丽人,那九凤的金冠华丽的衣饰无不彰显着他的尊崇身份,而这宫装丽人的眉眼却与前无幅图中的一般无二,那眉眼分明是同一个人的样子。   韩秋心中寻思着这一排的壁画分明是在讲述一个人的生平,他突然看到在最后那一幅图中右下角有一行小字,上面写着‘静德皇后’。他心道原来这些壁画是这座皇陵的女主人静德皇后的生平?那前面容貌殊丽的男人又是什么人?难不成这静德皇后还曾经女扮男装不仅在朝中为官而且还曾经征战沙场?   韩秋正寻思着,却听见同学们的喊声:“韩秋,快过来,主墓室打开了!”   他连忙跟了过去,刚刚有几个同学跟着古教授在耳室里转了一圈,耳室里的陪葬品并没有他们之前想象得多,这么皇陵的主人北宋明帝在史上颇有政绩理当陪葬丰厚,而这个墓葬又不像曾经被盗过,如果是被盗过会多多少少留下一些痕迹,而他们进入墓道之后一点痕迹都没有看到过,他们刚刚在耳室之中拿出来了七八件陪葬品中只有几件称得上珍贵,其中一件是汉朝留下的一本兵书,一组带着沁色的和田玉组件,还有一些青龙纹的官窑瓷器。   打开了主墓室的石门之后,几个学生都聚集在古教授的身后,虽然说进了墓葬之后一直都算平静,没有遇到什么邪异之事,可是他们还是感觉到这个墓室之中处处透露着一种不寻常的气息。   相较于狭长的墓道,主墓室显得空旷,里面正中并排放着两个棺椁,青色石头雕刻着精致龙纹凤纹的台面上,虽然历经千年棺木却没有腐朽,而上面明黄色的漆在他们带来的手电筒的照射下闪着幽幽的光。   在这皇陵主墓室里显然这两个棺木中的那个刻着就龙纹的应该就是明帝的棺木了,而明帝的棺木右边那个并排摆着的棺木应该是皇后的棺木,奇怪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皇后的棺木上,这个棺木的上盖竟然是开着的!   一般情况下在人死后葬礼之上棺木合上之后还有订钉,而在这个皇陵之中皇后的棺木竟然连上盖都没有合上这显然是不合乎常理的。   在他们的脑中立刻升起了各种假设,有人寻思着莫非是皇后死后诈尸从棺木中出来了,也有人根据古代帝王入葬的传闻寻思这位皇后是不是被活埋于墓室之中为皇帝殉葬,一时之间他们考古队的人没有一个往前再走,而且几个胆小的女生还往后退了几步。   “你去看看那皇后的棺木。”古教授对身旁的韩秋说,在他的一众学生之中,韩秋是胆子最大的。   韩秋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用手上的电筒向开着上盖的棺木中照了照就见到了一副奇异的景象他猛地往后退惊呼道:“活尸!”   韩秋这一声惊呼可真是像引爆了一颗炸弹,考古队里的几个女孩子吓得都快哭了,古教授虽然下过墓室的次数都是数不清楚的老手,可是这‘活尸’还真是从未遇见过。   有几个女学生和胆小的学生已经从主墓室退到了耳室,韩秋这么一吼没有敢再往前上去看那棺木了。   “你给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看着韩秋跌跌撞撞神态惊恐地退回来古教授问他。   “活……活的,棺材里那人是活的!”饶是韩秋平时胆子那么大这会儿给吓得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第一回下地就遇到了这么诡异的活尸。   “怎么个活法?”古教授继续问韩秋。   “躺在棺材里的那人看起来很年轻,穿着一身华丽的宫装,容貌雪明花艳,皮肤丰盈生动,就跟睡着了一样。”韩秋描述着自己刚刚在棺木中看到的一幕,他看着那人明丽绝秀,觉得好似在哪里看过一样,他突然想起了在墓道壁画中的丽人,静德皇后,这个棺木中的人应该就是明帝的皇后,可是为什么过了千年这棺木中的人依然看起来如此鲜活?   古教授细细地思讨了一下,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过,活尸之说他并不是没有听闻,有时候一些古墓中的尸体由于防腐措施做得好再加上墓室中的条件得宜,能保持百年不符,这种就被称为活尸,刚刚韩秋看过只是随口说的,他并没有亲眼看过。古教授心讨他在考古界做了几十年的教授,可以称得上是考古发掘的专家,如果就这么退出去岂不是要被人笑话了。   “大家先不要惊慌,让我再看看。”古教授一面说着一面想着那棺盖开着的凤纹棺木走过去,他用手电筒在那棺里照了照,果然尸体很鲜活,就是他之前在书上看过的关于活尸的描述都没有这么鲜活得如同是未死之人一样,就仿佛那人只是躺在棺木里睡着了一般,就连他身上的明黄色九凤袍都是丝滑如新。   古教授很快就又发现了一个怪异之处,按说这皇陵之中凤纹棺木里葬的应该是皇后娘娘,可是这个活尸看起来分明是个男人,虽然容貌明丽肤色如雪,可是明显颈上有喉结,这着实是不应该呀,这样寻思古教授就拿着手电筒往那活尸的脸上照了照。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那棺木中活尸的眼皮似乎在动,古教授这会儿也是心如擂鼓,这下地考古遇到的诡异之事不一而论,这不会是诈尸吧!这会儿他也开始有些慌了,正往后退的功夫,就见那棺木中的人睁开了眼睛,一双漆黑的大眼睛清澈如水!   “汝等何人?竟胆敢偷入皇陵之中扰吾清梦!”那人说着从棺木之中坐了起来。   第二章,古墓   “啊!诈尸!”   古教授和考古队的学生惊得往墓室外面跑。   韩秋虽然也是往外面跑得挺快,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回头往后面看了一眼,那从棺木中走出来的男人不像是他们想象中的僵尸那样直绷绷跳过来阴森可怖,就见那缓缓走出棺木的人,不但生得很好看,而且走路的样子也是那样优雅动人,再加上广袖长衣环佩叮当,就如同是他们在章回小说里看到那些世家贵公子一样,那双眼睛明澈得如同是一泫秋水恍了人的心神,如果不是出现的时机太过诡异,刚刚那一刹那看着那人的眼睛的时候他差点就被迷住了。   他们考古队的人就顾着往外逃,不过跑了一阵子,他们就感觉到那个从棺木里走出来的人似乎不怎么追着他们似的,在墓道里他们又开始面面相觑了。   有人说要赶快出去。也有人说那个说不定是个跟他们撞在一起的盗墓贼。   “如果是盗墓贼,有必要穿成那样嘛。”韩秋反驳道,那人穿得明黄色的宫装,广袖长裙环佩叮铛,他还没有听说过哪个盗墓贼喜欢把墓里的随葬品和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的。   “那你说那是什么人?”   韩秋用手指了指墓道墙壁上哪些色彩鲜艳的壁画,这时候大家才都往那壁画看去。   古教授刚刚就看过这些壁画,也大约知道那些是描绘那个朝代的一些场景,可能跟墓主人的生平有关,不过没有怎么注意到壁画中所描绘之人的容貌,这会儿仔细观察,果然那壁画中的人正是刚刚他在主墓室凤纹棺木里看到的年轻男人,不仅如此,那壁画里的人也是一会儿官服,一会儿铠甲,一会儿宫装,韩秋又指了指最后一幅描绘着宫装丽人画的右下角的那行小字,上面写着‘静德皇后’,如此推算,这也正是和墓室女主人的身份相符,只是难以猜测的是为什么这个‘静德皇后’会是个男人,而且在死了千年之后竟然会诈尸?   “要不我们再回去看看?”韩秋这会儿胆子又壮了:“我们来了皇陵,还没有看过明帝的棺木,说不定明帝棺木里会有有价值的随葬的物件。”   就刚刚那顿给吓得,好多人打死不敢再进那主墓室,几个人商量了半晌之后,只有几个胆大的学生跟着古教授和韩秋一起再次进入了那皇陵之中的主墓室。   再进来的时候他们还是很谨慎地,每走一步都不敢有太大动静,刚刚那一幕就像是只存在于他们幻想中一样,这时候的古墓里很安静,古教授走到那主墓室当中并排放着的两个棺木前,他用手电筒再向凤纹棺木里照了照,那里面刚刚躺着的人却不见了,古教授皱着眉寻思了一下,难不成刚刚他真的眼睛花了,这会儿那棺木还真的空了。   古教授又转向放在旁边的龙纹棺木,他正要伸手去碰那棺木,就听见一个寒恻恻的声音在身后突然响起:“住手!”   古教授顿时觉得浑身发毛脊背发寒,他转过头往后看的时候却看到站在他身后的正是刚刚躺在凤纹棺木中的年轻男人!   就见那年轻男人穿着一身明黄色的宫装,上面用金线绣着九凤,腰上系着羊脂玉的玉佩组件,单那条玉组件上就有几十多玉片长长地一直垂到脚面,那一件件的羊脂玉净透柔润,精细地雕成凤凰的翎羽,单看着这套羊脂玉的组件就价值不菲,更不用说他宫装上的饰件一件件都是黄金打造,明晃晃得耀了人的眼。   男人白玉一样的手上捧着一颗夜明珠,夜明珠散发出的幽幽亮光照亮了整个墓室。   夜明珠的幽光照在男人的脸上,这会儿所有人都看清楚了这人的容貌。   男人生得极为俊美,肤白如雪,在夜明珠的柔光下透着羊脂玉一样半透明的温润质感,比之富贵人家娇养出的大小姐还要水润滑腻。一双大眼睛清澈得如同泉水一样,可是古教授却觉得那双眼睛看着他的时候他浑身上下都跟浸在寒潭里似的。   “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动吾皇之棺!”   年轻男人向那龙纹棺木走过去的时候,古教授他们几个人都不由往后退去。就见那年轻男人走到黄色的龙纹棺木之前用手轻轻拭去棺木上的灰尘,那温柔的态度就像是对待自己心爱的情人一样,不禁让几个人都看得心里发毛。   年轻男人转过身对他们说:“还不快退出皇陵?若有谁敢碰一下吾皇之棺木,惊扰吾皇长眠,我绝不饶恕。”年轻男人的眼光扫过之处,考古队的几个人无不感觉寒意入骨。   “怎么?有人不信吗?”   古教授只觉得什么东西在眼前一晃,都没有看清楚那年轻男人是怎么出手的,就见眼前寒光一闪,一排银晃晃的利剑从墓顶的机关射出直直地刺进了他们面前的石板里,那刀锋无比锐利真可谓是削铁如泥。   韩秋刚才站在古教授旁边手肘正伸出去着,有一支利剑就正擦着他的胳膊直直射入他脚下石板之中,连带着将他的衣服削掉了一片,这真让人胆寒。   几个考古队的学生吓得腿都开始哆嗦了。这墓室里面机关密布不说,就这个年轻男人出手的架势都跟武侠小说上似的,什么飞花落叶皆为暗器的怎么看都挺玄乎的,韩秋寻思着他们莫不是无意中撞见了传说中古代的武林高手吧?   “还有人想试试吗?”年轻男人嘴角扬起一抹淡笑向着他们走来:“这密道中的机关是我亲手设计的,只要我的手指轻轻一动,你们一个个都将人头落地。我现在还不想杀你们,但是如果你们还不离开胆敢惊扰吾皇长眠的话,我要你们全都在这皇陵里陪葬!”   “我们这就走……”古教授连忙带着学生们从墓道里往外退去,却还不忘对那人说:“不打扰您清修了,您还是回到棺材里好好躺着休息吧……”   第三章,相逢   二零一一年秋,南部沿海城市S市   莫华站在高高的落地窗前望着下面霓虹闪烁的璀璨夜景,车流如织汇聚成一道道金色的锦带,如同光网一样连接成片,这是一座在这数十年中迅速崛起的新兴现代城市。在这里一座座高楼林立直入云霄,在这里有灯红酒绿杯盏交错,他已经站在了辉煌的顶端,可是他的心依然是千年的孤寂。   他是不老不死的人,千年过去,他的亲人和朋友们都已经逝去,而他的容貌却仍然留在二十岁生命最鼎盛的时候。他已经活了千年,这漫长的千年他就是这样在孤寂之中独自一直走下去,多久没有和亲人一起吃过一顿热乎的饭?多久在夜里醒来的时候冰冷的床上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站在那辉煌的高楼上俯视着脚下数不尽的繁华,他的心却已经麻木了。   对于一个心灵孤独的人,城市只是一片荒芜的沙漠。   他就这样等了一千年,太久了,久到已经忘记温暖的怀抱是什么样的滋味,久到忘记他自己还活着。   ……   在S市中心区有一个叫做‘蓝色幻想’的CLUB,VIP包间里几个人正在里面喝酒,坐在沙发中间的是一个穿着卡其色西裤黑色真丝V领T恤的年轻男人,他是耀华科技的老板楚毅,这伙人这么供着他,并不是因为他那个在S市刚开了几个月的数码IT产品公司,而是因为他是楚家的大少爷,他们楚家在K市黑帮的第一大家族,可谓是只手遮天,楚毅几个月前才刚刚从美国斯坦福大学毕业归国,就来到S市开了这样一家IT公司。   作为楚家的继承人,楚毅的性格有些太过安静了,不过端起架子坐在那里的时候也颇点气势。楚老大对于他这个儿子的评价是他太乖了,从来都不喜欢惹事,乖得不像是黑道世家养出来的孩子,虽然楚毅枪法格斗都是一流的,不过就是往那里一站怎么看都觉得正气凌然不像是出来混的,更像是当官的派头,无奈的是楚老大就只有楚毅这么一个儿子,横竖以后楚家当家这个位置都给留给他的。   楚毅不怎么喜欢插手家族生意,读书却读的不错,能读美国的名牌大学家里其实并没有怎么给他张罗,都是他自己凭真本事考的,在大学里从大一到大四他的成绩一路都是拔尖的,本科毕业之后他还读了两年研究生,在斯坦福读得物理学,专门研究半导体电路板。研究生毕业的时候他的导师还劝他留在斯坦福搞科研,他家里人却希望他早点回K市继承家业,然而到最后他即没有留在美国搞科研,也没有回K市帮他老爸做黑道生意,而是独自来到了和K市相邻的S市独自开了个数码产品公司,这也够楚家老爷子捶胸顿足的了。   即便是这样,在紧紧一河之隔的S市,又有谁不知道他们楚家的威名。   楚毅有几个大学同学回国之后也在从事电子数码行业,还有几个K市过来S市开公司的世交也在这里,几个人逢周末来这里聚聚。   “楚少,怎么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啊。”楚毅的在大学的老同学刘东胜看着他坐在那里既不喝酒也不唱歌,只是抽着烟看他们一伙人闹腾问了起来。   他们每个人差不多每个人怀里都搂着个姑娘,有几个是自己带的女孩,有几个是叫来的姑娘,可是就楚毅独个坐在那里不言不语的,他们做兄弟的哪里看得下去。   其实刚刚几个姑娘进来的时候眼睛都往楚毅那儿瞟,他人长得俊,身材又高挑,一八六的身高就是坐在那里也挺有气势的,更不要说楚毅不同寻常的出身,不管走到哪儿,就带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场。可是刚刚嬷嬷带来的几个姑娘都挺水灵的,他楞是一个也看不上。   蓝色幻想在S市也是数得上的高级CLUB,这些姑娘可都是精挑细选的,可就一个都入不了他的眼,不说在这里,他在美国那会儿也都一直是孤家寡人,从大一到研究生毕业的六年间,凭借着俊挺的容貌和拔尖的成绩倒追他的美国妞没少过,可他却一个都没答应,那时候一起跟他在美国留学那几个同学没少眼红他。   在这六年中他不是没有想过自己是不是性冷淡什么的,又觉的也许是对洋妞不适应说不定回国就好了,可是回了国,在S市也是美女如云,可是他始终都没有一个来电的,他又是那种宁缺毋滥的性格,就这样一直单身到了现在。如果他要跟人说他现在二十四岁的年纪还没开过荤还不得被那群哥们给笑死。   “你是不是不喜欢女的?”坐在他旁边的发小儿谭伟知道他一直都是经常被倒追从来不动容的类型就取笑他说:“要不找几个漂亮的男孩来给你瞅瞅?”   “那就叫来瞅瞅呗。”楚毅自己也寻思过这事,如果真有能看对眼的男孩子他也不排斥。   ……   那天是星期六,莫华从蓝色幻想的大堂里巡视了一圈儿,在这种喧闹的周末,他有时候会从人群中走走让自己沾点人气儿,有时候他就坐在酒吧或者CLUB里什么都不做,只是冷眼看着那里群魔乱舞的人群。   “那是什么人?”莫华指着监控画面中一个刚刚从走廊走去豪华包间的男人,在看到那人的一瞬间他几乎楞住了。   “那是楚少,K市楚家的大少爷,在我们S市开了个科技公司,他和几个朋友在609包房里唱K。”蓝色幻想的负责人何涛连忙回答道。   莫华点了点头,他的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监控画面里那个穿黑色T恤的男人。   就在这时候大堂领班小邱过来跟他们汇报说:“老板,何经理,刚刚晶姐带几个姑娘上609包房,客人里有个客人很挑剔,那几个都是我们拔尖的姑娘,可是他一个都看不上,说让再叫几个男孩进去,这客人这么难伺候,让谁去呀?”   “哦?”莫华挑了挑眉:“我去看看。”   “老板……”何涛惊讶地看着他的老板,他跟着莫华也有十数年,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去场子里。   “包房服务。”领班敲了敲609包房的门带着莫华和几个男孩走了进去。   包房的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楚毅看到领班身后的年轻男人,一下子就像是被电击了一样,看对眼了。   “就要他。”楚毅指了指领班身后的男人。   那男人很年轻,看起来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身量高挑纤长,穿着烟灰色的衬衫,淡蓝色窄筒牛仔裤勾勒出细长的长腿,腰线漂亮得让人喉咙发紧,男人的脸也很漂亮,皮肤白得如同羊脂玉一样,在灯光下透着淡淡的光晕,嘴唇的轮廓完美而且性-感之极,最吸引人是那双黑色的大眼睛,清澈的像是泉水一样。   楚觉得那双澄澈的眼睛在他身上扫过就将他的魂都勾去了。   那一刹那他心里就想就是这个人了,这么多年来唯一一次让他有心动感觉的人终于还是让他给遇上了。   不过他那句‘我要他’的话落下去之后,那领班和其他几个男孩都呆住了,领班脸上的神色尤其怪异。只有那个穿烟灰色衬衫的年轻男人仍然神情自若,好像一点都不惊讶被他选中的样子,还冲他笑了笑,男人笑起来动人的样子更是让他心跳加速。   领班看向了他身后那男人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不过那男人却向他摆了摆手说:“你们先下去吧,我陪着楚少玩玩。”   第四章,动心   莫华走进包厢里,径直走到楚毅的身边坐了下来,他们坐得很近,楚毅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如兰似麝的香气,那不是脂粉的香气,而是一种淡淡的幽香,勾人心魂。这个年轻男人容貌秀美却不像他之前在CLUB里见到的那些少爷那样娘,带着那种风尘味,正相反,他浑身透着股出尘脱俗遗世独立的味道。   楚毅看着身边的那人清澈如水的眼眸竟然有一种心疼的感觉,他心里寻思着这么澄澈净透的男孩怎么就沦落风尘了呢,虽然他才刚刚见到这个男孩第一面,他心里就开始盘算着要将他带回家里养着了。   “你叫什么名字?”楚毅问他。   “莫华。”莫华又补了一句:“莫负韶华。”   韶华即是光阴,莫负韶华的意思就是切莫辜负了好年华,楚毅在心里默默地念着这个名字觉得有点韵味儿。   莫华和楚毅几个人在包厢里喝了一会儿酒,那几个人叫他唱歌的时候他点了一首《花好月圆》。   “……在这花好月圆夜,有情人儿成双对。”   莫华并不是多喜欢听歌的人,尤其是这个新社会的那些RAP,HIPHOP什么的,他听着就头痛,这首《花好月圆》有一次他在网上听过一回,觉得曲调悠扬,俗是俗了点,却也顺口,就记住了,他会唱的歌不多,嗓子却很清亮,就跟他的人一样,清澈如水,唱了一曲之后几个人拍手叫好,还有人嚷着让他再唱一曲。   莫华却摇了摇头不肯再唱了,他闻不了烟味,跟他熟的人都知道他不喜欢烟味,所以他们公司开会的时候都没有人敢抽烟,这会儿包厢里烟雾缭绕闹腾腾地他就开始有些头晕了,之前他也会偶尔来他的这些CLUB和酒吧里转转,不过却只是在一旁冷眼看着,从来都不喜欢往人堆里扎,这次要不是看到楚毅,他也不会过来。   他就想见着这人跟他静静地呆着说会儿话,这包厢里闹腾劲让他觉得烦。他就转头对楚毅说:“我在楼上有个公寓,要不我们上去坐会儿。”   听见莫华这么说,楚毅身边的那几个人就开始起哄了。   “这才见着头一回就登堂入室了,楚少,你还不快点去,你看人家都等不及了。”   这么一闹腾,楚毅反而脸红了,不过他也不是扭捏的人,大大方方起身跟着莫华出了包厢,他们身后响起了一片口哨声。   莫华带着楚毅从蓝色幻想的大堂里走过,路上遇到的人都恭敬地跟他们打招呼,不过楚毅总觉得所有看着他们两个一起走过的人眼神里都带着诧异的神色。他也顾不着这么多,第一次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就这么顺利地登堂入室他还真有点云里雾里地晕乎着呢。   莫华带他走过楼道之后进了一扇门,门里有电梯,上了电梯之后,莫华按了86楼,电梯直接就上去了,中间都没有停,挺快的。   莫华用磁卡打开了公寓门,楚毅打量着这间公寓,心里寻思着他们蓝色幻想对员工还真挺好,看着这间公寓恐怕有上百平米,而且装修得颇为雅致,白色的主色调,一组苏绣的布艺沙发,沙发后面是八面屏风,屏风上面画着古典的仕女图,沙发前面是紫檀木雕花的茶几,上面整齐地摆在酸枝的茶台,茶杯是白玉雕成的,茶具摆的颇为讲究。   在沙发的旁边有一排收藏柜,里面放着一些古玩,有玉器,也有瓷器,还有一些雕刻精细的金银器。   楚毅在沙发上坐下之后莫华问他:“楚少,是要喝茶还是喝酒呢?”   楚毅看了看茶几上白玉雕成的那些精致的小杯子,喝下去也只是小小的一口,他在K市就看过那些茶艺师做功夫茶,摆弄半天就那么一小口。想了想说道:“还是喝酒吧。”   莫华很快从里面拿出了一瓶红酒和两个水晶杯,楚毅看到那酒瓶子,是珍藏的轩尼诗。莫华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两个人碰了一下杯慢慢地喝着。   也不知道是这房间里淡黄色的光线还是他刚刚喝下的红酒,楚毅觉得坐在他旁边的男人怎么看怎么迷人……   “这酒喝着还合口吧?”   “李察干邑,轩尼诗中的上品。”楚毅举着酒杯对莫华笑了笑,如此珍贵的酒拿出来款待他,莫华还真舍得。   “喜欢就好。”莫华一边举起水晶杯品味着干邑,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去观察身旁坐着的男人,这人连拿着酒杯的姿势都像极了他心心念念要找的人。面前的这个楚毅真的是他心中的那个人吗?   对着望了半晌,两个人都觉得气氛有种说不出的暧昧,莫华连忙将眼神收了回来。   “楚少刚来S市还习惯吗?”莫华问起他。   “还好,我的适应能力一向都挺强的。”楚毅对他说:“倒是你,真的打算就这么一直在CLUB里混下去?”   “我?”   “要不来我们公司吧。”楚毅将刚才他在包厢里就已经开始在寻思着话说了出来:“做我的助理,没有多难的,我会教你从最简单的工作做起……”   莫华听他这么说笑了起来,心道这男人还认真上了,竟然真把他当成了CLUB里的少爷,听他那用心良苦的口气怕是还想劝自己脱离苦海一样。   “要不去阳台上走走,我在阳台上种了些桂花,这会儿正开着呢。”莫华转移话题。   “好吧,一直喝酒也闷,去阳台吹吹风也好。”   楚毅跟着莫华走到了他所谓的‘阳台’上,就觉得自己莫不是眼花了,这能叫‘阳台’?这根本就是空中花园。数百平米的花园里种着各种葱绿的花木,其中不乏奇花异草,还有古香古色的亭台楼阁点缀其间,在他的眼前简直就是一幅穿越到古代一样的画卷,他就像是聊斋志异里那走进画中的书生一样。   这里是S市中心繁华区的八十六层高楼之上?他不是在做梦吧?楚毅用手拍了拍自己的头,他是喝了几杯酒,不过也还没有醉到这种眼前出现幻象的地步吧!   “你闻这桂花的香气。”莫华站在他的前面仰头望着那株桂花树,小小的白色花瓣随风飘落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莫华白玉一样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笑得弯起来的眉眼更加让人心动。楚毅觉得那一刻他有一种冲动,就想将那花雨中笑着的男人拥在自己的怀里。   而他也这么做了,他伸出手臂搂住了莫华的腰,而莫华诧异地回过头的时候嘴唇正好碰到了他的侧脸。   “莫华,我养你吧。”   楚毅从来眉眼想到自己是这么冲动的人,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很理智的一个人,即使生在黑道世家,却从来都是循规蹈矩,他一直也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总是按照自己的规划一步步地走下去,可是这一次他却按捺不住心中的那种冲动,当他靠近莫华的时候就能够感受到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他觉得自己这次是找到那个属于自己的人了,这也许就是人们所说的‘一见钟情’吧。   莫华只是笑了笑,却没有回答。   他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远了一点说道:“我们回去继续喝酒吧。”   “好。”这个时候只要跟莫华在一起,楚毅觉得自己不论做什么都那么舒心。   通过那条显得略微有些长的走廊回到前面的客厅里,两个人再次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莫华拿起酒瓶给两个人的酒杯都倒满了。   “来,一起干了这杯酒。”莫华举起了酒杯对他说。   “为我们的相遇干杯。”楚毅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可是喝完之后他突然觉得头发晕眼前发黑。“这酒……”楚毅还没有说完就倒在了沙发上……   第五章,幻想   楚毅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自己躺在包间里的沙发上,包间只有侧面的几个壁灯打开着,光线很暗。   他怎么会睡在这里?又是谁为他盖上了被子,他想要去想,可是感觉头昏昏沉沉的,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之后慢慢地才想起来前一天晚和几个朋友在蓝色幻想的包房里喝酒唱歌,后来有人提议叫个男孩来陪陪他,领班带着人来的时候他就看到了莫华。   他还记得后来莫华还带他坐电梯去了楼顶上的公寓,他们一起喝了一瓶轩尼诗李察干邑,而且他还跟着莫华去了公寓外面的空中花园,那里简直是一个古香古色的世外桃源,他记得莫华在桂花树下仰着头笑着,他一时冲动之下还抱住他说了很多话,后来他们就回去接着喝酒,后来呢……后来的事情他就怎么也想不清了。   楚毅抬起手腕看了看手上的表,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   他的头好痛,得回去了。   楚毅从包房里走出来的时候外面冷冷清清的,虽然是星期天,可是中午这个时候没有什么人在CLUB里玩,蓝色幻想的侍者看到他连忙将他扶着走出去,给他叫了一辆的士,又问了他的地址告诉了的士司机。   楚毅回到自己的公寓里,喝了点开水,叫了个外卖吃了之后又开始蒙头大睡,一直睡到那天天黑的时候才起来,到了晚上他却睡不着了。夜里的霓虹闪烁着,他独自坐在公寓的阳台上,一边抽着烟,一边回想着前晚在蓝色幻想遇到的那个清澈如水的男孩——莫华。   他还记得那晚他在空中花园里抱住莫华的时候对他说他想养他,虽然那时候也是冲动劲上来,不过他确实心里是那么想的。   好些年前在K市的时候他的一个朋友就说他是那种外表看起来冷心冷情的可是真要是遇到合意的就一发不可收拾的人。那时候他还不在意地笑呢,这会儿觉得他那个朋友还真说对了,他之前一直都孤家寡人的,并不是他真的就是对感情冷淡,而是没有遇到对眼的人,那天在蓝色幻想看到莫华第一眼的时候他心里就猛得一跳觉得这就是自己要的人。   如果说什么灵魂吸引之类云云太过玄乎了,他还是更愿意将这称作‘看对眼了。’不管怎么说他觉得如果能每天都看到他就好了,即使什么都不做,只是能看到他,心里就觉得踏实。   这才过去了一天,他心里就想他了。   有些人虽然也在CLUB里玩,不过玩过之后对那些CLUB里的男孩女孩都不放在心上,楚毅不是那种对特殊职业有偏见的人,而且他觉得莫华肯定是个好孩子,如果不是有一颗纯净的心又怎么能有那样澄澈如水的眼睛。   不过CLUB那种地方他觉得还是不要多呆的好,那么水灵的一个孩子说不定得给多少人惦念着,昨天才见他一面就将他领到自己的公寓,那样轻率的举动,如果哪天遇到什么坏人说不定得弄出什么事来。楚毅想着还是将莫华从蓝色幻想带出来自己养着好了,不管莫华去不去他公司上班,只有是让他呆在自己能看到的地方,他才能放心。   楚毅这么想着就觉得心里又开始激动了,甚至想这会儿就冲去蓝色幻想。不过看了看表,已经凌晨三点了,明天吧,这么决定之后楚毅将烟掐了回屋睡觉,这回他一觉睡到了天亮。   ……   “刘秘书,将这些资料拿下去整理好,明天要用。”楚毅看了看表,下午六点了,他一向是将手上的活都做完才下班,今天竟然盼着早点下班了。   “晚上我们公司约了一个俄罗斯的客人一起吃饭,八点半,在御园酒店。”刘秘书提醒他。   “韩副总去就好了。”楚毅将东西收拾好了之后起身直接去了停车场。   他们耀华科技的办公楼在中心CBD区,离蓝色幻想不远,开过去的时候路上挺顺的只用二十分钟就到了,楚毅先在停车场将他的白色宝马停好了,然后直接去了大堂。   大堂领班还是前天见过的那个小邱,小邱看着他笑着迎了过来:“楚少,您来了啊,今天几个人呢?前天那个包房今天有人预定了,要不608房怎样?也是豪华VIP房。”   “我今天不订房。”楚毅对他说:“我是来找人的。小邱,我找莫华,他人在哪里?”   “莫华?”小邱的神色有些怪异。   “你们家不是有一个叫莫华的少爷吗?”楚毅心想这个小邱记性怎么这么差,难不成莫华是新来的,连领班都记不得他的名字。   “不好意思,楚少,我们蓝色幻想没有叫莫华的少爷。”   “什么?!”楚毅急了,难不成那天晚上全是他的幻想不成?   这还真邪门了,这怎么可能呢,还是莫华用了假名字敷衍他,这这些CLUB里好多人都用艺名的,可就是艺名他们领班也应该知道吧。   “前天晚上我在609包房玩的时候,你带着个男孩进来,那男孩很高挑,皮肤挺白的,眼睛大大的,他今天在吗?”   “不好意思,楚少,他今天请假了。”   “你知道不知道他电话?”   “不好意思,楚少,我不知道。”   “他不是就住在这栋楼的八十六层吗?谁能带我上去看看?”   “楚少,您一定是记错了吧,这栋大厦总共就八十五层,而且我们蓝色幻想只租用了下面五层,您不信可以去鼎盛大厦前门那边看看,电梯就到八十五层。”   小邱态度倒是很殷勤,不过楚毅怎么问,他就是一口一个‘不知道’,一口一个‘不好意思’,听得楚毅心里来气,可就是不好发火。   “楚少,您还要包房吗?”小邱依然殷勤地问。   “不要了,我改天再来!”楚毅转身走出了蓝色幻想。   楚毅开着车从蓝色幻想回去的路上就一直在寻思着这事,他总觉得咋就这么邪门,虽然那天晚上他喝了点酒,可是前面基本还是清醒的,他明明跟着莫华上了八十六层,莫华按电梯按钮的时候他还清清楚楚地看着那电梯按钮上的‘86’,这怎么就只有八十五层了!   楚毅从蓝色幻想出来之后还不相信,绕了个圈去了这栋蓝色幻想所在的鼎盛大厦的前门,里面的电梯的确是只有八十五层,而且大厦的保安也告诉他这栋大厦统共就八十五层,那他脑海中清晰地记得的八十六层还有那个唯美的空中花园是怎么来的?还真是见鬼了!   第六章,火山孝子   楚毅是一个固执的人,周二下班之后他又开车去了蓝色幻想,去了大堂的时候那里换了一个叫小秦的领班。   “莫华啊,楚少您大概记错了吧,我们这里的少爷里真的没有叫莫华的。”小秦对他说:“我们蓝色幻想俊秀的男孩子挺多的,要不我再给您带几个来瞅瞅?”   楚毅听了之后皱了皱眉头,要是他是那种随便在哪个CLUB里找个男孩儿带回去过夜的人,就不会一直这样独身到现在了,他只不过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仪的人,而那个人又恰巧在蓝色幻想CLUB里。   “我要见你们俱乐部的负责人。”楚毅对那领班说。   “好,我这就跟我们何经理说。”   领班没多久就带来了一个穿着光面银灰色西装看起来约莫三十出头的男人。   “这个是我们蓝色幻想俱乐部的负责人何经理。”领班给他介绍了之后就退到了一边。   那个何经理听楚毅说了之后就对他说:“楚少,您能来我们蓝色幻想捧场我们真是不胜荣幸,我们蓝色幻想的出色的男孩不少,不过还真没有叫莫华的,我看您还是再挑挑吧。”   楚毅有些恼了,这是菜市场买菜啊,还芹菜萝卜地挑呢。   “要不给您开一个包房?我们给您打个最优惠的折扣。”气氛有些僵硬,人家楚少又看起来不像是没事干专门来砸场子的,何经理连忙向领班使眼色。   楚毅心想既然来都来了,他就在这儿坐会儿吧。   “给我来个小包间就好了,就我一个人。”楚毅说道。   一个人在包房唱K?   他们还没见过这号的客人,这还不如在大厅里还有节目表演呢,不过客户既然这么说了,他们也就得伺候着,领班小秦亲自给楚毅开了间房,给他端了半打啤酒,几样小食还有果盘什么的,都给张罗好了才出去。   那天晚上楚毅就那么一个人在包房里坐了几个钟头,而且他也不是喜欢唱歌的人,独自坐在那里放了原声出来听着,就那么一直在包房里坐到晚上十二点才离开。   紧接着的十多天,每天晚上楚毅都在下了班之后来到蓝色幻想,这里从领班到侍者基本没有谁不认识他的,他晚饭都是在这里解决的,就连厨房都能揣摩出他的喜好了。可是不管他去多少次他始终都没有见到自己一直在找的莫华,那个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一点踪迹都不留。   “听说你最近是蓝色幻想的常客啊。”   有一次几个朋友一起打高尔夫的时候谭伟在旁边说他。   “恩。”楚毅不置可否地哼了声。   “那天那个男孩那还真是个极品,我在S市这么两三年了高级的俱乐部都玩遍了都没遇到这么勾人的。”刘东胜也在一边搭了句。   “你还别说,我后来去蓝色幻想,他们愣说没有莫华这个人。”连谭伟和刘东胜都记得那个叫莫华的男孩,那就是说那天晚上不是他脑中的幻象了。   “不会吧?”那几个朋友听他这么说都觉得不可思议。   “说不定他那名字是瞎编出来忽悠你的。”   “我这几晚上天天去蓝色幻想守着,连人影都没有见着。”   “看不出来啊,阿毅,你这次还动真格了。”   就连他也不能相信自己竟然还有这样为情所苦的一天,他曾经怀疑过自己可能是性冷淡,即使对着那些投怀送抱的美女都全无感觉,他也曾经想过自己会这样一直一个人走过去,独自渡过一生,如果上天住的要让他孤单一生他也认了,可是在他的心里总是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的心里是空的,那里空缺出了一个位置。   在梦里他曾经有过那种缠缠绵绵深情难断的感觉,可是每次醒来却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他总是觉得在冥冥之中有一种牵引,他的怀抱里合该有一个人,而那个人在命运的洪流之中与他失散了。而在那天晚上在蓝色幻想看到莫华的那一眼,他的心猛然一颤,他心底的那个声音在对自己说就是他,他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   “是谁能与我爱到心花不停开,遇到更好不能爱,太令人期待。我太愿相信我有这么的幸运,却不愿相信我有这么的情深,用一瞬间的拥吻,注定终一生的吸引……”   楚毅每天晚上都泡在蓝色幻想,大部分时候他过去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开一间包房,独自在包房里坐着一边喝酒一边看MV,而那个人却再也不曾出现,在他的那些朋友的眼里他这样日复一日执着地等待就如同一个傻子一样,还有人笑着调侃他是‘火山孝子’。   不过即使是这样他也不在乎,他觉得如果找不到那个人他的心就无法平静下来。   到后来只要他一进蓝色幻想的大堂,不等他问,蓝色幻想的领班和侍者就主动跟他说:“我们这里没有一个叫莫华的少爷。”他连问那句话都省下了,不过楚毅怎么都觉得领班和那些侍者们看他的眼神有些说不出的怪,他总觉得这些人似乎对他隐藏着什么秘密。   *   蓝色幻想的领班小秦回到了休息室跟她的对班聊起那个这两个月晚上天天在他们这里的包房里独自喝酒的男人。说实在的她们几个在这个CLUB里做事的姐妹们都挺同情这人的。这都什么年代了,这么个痴情的男人差不多都绝种了。   “楚少今天又来了,他今天穿那件烟灰色的POLO衫看起来很有型啊,搭配白色的裤子帅呆了,眼神又那么忧郁,我都不敢多看。”   “我们老板这样做是不是太过了,楚少这样的人要是给我摊上就好了,人家不但是高帅富,还这么痴情。这样的人现在可是珍稀保护动物,可偏偏就看上了我们大老板莫总。”   “要我说莫总那天晚上就不应该出去招惹人家,他那眼神可是一千伏的电流,哪个人不被他电倒。”   “不过莫总长得太漂亮了,哪个女人敢往他身边站啊,压力太大了!”小邱说:“我倒是觉得楚少跟我们莫总挺相称的。”   “可惜啊,我们莫总那就是块万年寒冰。”   第七章,惊鸿一瞥   虽然楚毅这段日子他也算是为情所困了,可是他这人一向公私分得情,即便是晚上常常一个人喝闷酒到凌晨,白天他该做的工作也是一样没落下,耀华科技才刚刚起步,这是他自己辛辛苦苦开创的公司,他比谁都要用心。   虽然很多人都说大学四年都是白念的,可是楚毅觉得自己在大学和研究生的学科里对他现在的数码硬件产品的开发帮助不小,在硬件这个行当里,很多技术出身的人搞起业务反而更加出色,硬件这个东西专业性很强,数码影音产品的终端企业很看重硬件板卡供应商的专业性,而说起专业性,没有比他们这些技术出身的人更在行的了。他们往往在商业谈判中更能体现出自己的专业性,有好几个大单都是楚毅自己出面搞定的。   这半年来楚毅的耀华科技在他们这个影音产品板卡的行业内也算是有了些名气,就连刚刚开始的时候对他这家公司抱着观望态度的楚家大佬都有些露出了满意的态度,毕竟是虎父无犬子。   S市和K市仅仅一河之隔,楚家有不少产业已经延伸到了S市,比如娱乐业,博彩业,还有这些年投入了巨资的地产业。楚家大佬对于楚毅这半年来公司的经营实力还是认可的,打了几次电话让他回趟K市,打算将这些在S市的产业先叫给他这个儿子去做,让他好歹也慢慢接触些家族的生意,可是每次楚毅接到他老爸的电话都是说他最近很忙,过段时间再回去云云。   不过楚毅这段时间的确是忙,他正在跟国内电视影音行业的龙头企业T公司洽谈主板方案的项目,如果能够拿下这个项目,一年就是几亿的金额。这主板方案说起来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看似就是块PCB板,可不但牵扯下游的功能需求,也牵扯到一些上游芯片的供应,有一个芯片的供应厂M公司是家台湾公司,在S市的办公室就在中心CBD区的鼎盛大厦三十楼。   楚毅带着秘书和几个工程师去鼎盛大厦M公司的办公室,刚刚走进鼎盛大厦的时候他就看到在他前面一个熟悉的人影一晃而过。   那个人身材高挑,穿着裁剪贴身的烟灰色西装,打着淡紫色的斜纹领带,步态稳健,气宇轩昂。正是他苦苦寻觅了两个多月的莫华。   不是他还能是谁?谁能有那样绝世的姿容,优雅出尘的气韵,冰澈如寒潭一样的眼眸。   在那上班高峰期喧闹声中,大厅里明明那么多人,可偏偏就是他那样鹤立鸡群,让所有人都成为了灰暗的背景。即使相隔数十米远,楚毅还是一眼就看到他了。   “莫华!”   楚毅都没来得及跟他的秘书打声招呼就紧跟着追了过去,可是这会儿大厦里的人很多,很快前面烟灰色的人影就消失不见了。楚毅四处寻找着,可是刚刚的惊鸿一瞥之后他立刻追过来之后,这会儿哪里还有那人的踪影。   “莫华,你究竟在哪里?!”   楚毅相信他自己刚刚没有看错,他觉得莫华应该就在这栋大厦里,可是这么一栋近百层的高楼,他要怎么把他找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楚毅的手机响了。   “楚总,您在哪里?”楚毅的秘书付强在电话里对他说:“会议马上就开始了,我们在电梯口等您呢。”   “我马上就来。”楚毅走回大厦入口的电梯口。   和芯片供应商M公司的会议很顺利,到下午的时候合同已经签订了。从M公司开完会出来之后楚毅让他的秘书和工程师们先回去,他的心里还是放不下刚刚那抹一闪而过的人影,他固执地认为那个人就是莫华。   楚毅在鼎盛大厦的一楼大厅里走着,他顺着刚刚记忆中那抹背影消失的方向走去,他刚刚追到北面尽头位置的时候,那抹身影就消失不见了,而这时候他仔细去查看那个位置根本看不到电梯入口,电梯入口在刚刚他们进来的那个位置,也就是最南边,为什么追到这里突然就断了线索呢?即使是楼梯口也在南面,北面这个位置的墙面上只有一副很大的古风山水画屏风。   楚毅想到之前在蓝色幻想的时候跟着莫华顺着一个楼道一直走过去上了电梯,直上了八十六层,而蓝色幻想就正好在鼎盛大厦里的另外一面,也就是每次他遇到莫华的时候都是在这座大厦里了。这座高耸入云端的摩天大厦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他这两个月来执着在蓝色幻想里泡着等待着那个人的出现,朋友们笑他是南柯一梦却无法忘怀,可是他始终相信那个人不是他的一场梦,也不是聊斋志异中从画里走出的画仙,他曾经将他抱在怀里,曾经感受过那样的温暖,那个人的身体是温热的,那一刻拥抱着他在怀里的时候他的感受是如此真实,他不相信就像所有人说的那样那一晚只是他的幻想。   晚上回到公寓楚毅又失眠了,他想起了莫华在那桂花树下一笑倾城的样子,他想起那个曾经在那栋大厦八十六楼看到的美轮美奂古韵幽雅的空中花园,这一切怎么可能是假的?想到这里楚毅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那栋大厦的顶上真的有空中花园那就证明那天晚上不是他的幻想了。可所有的电梯只通到八十五楼,他要怎么能去到跟鬼打墙一样的八十六楼呢?   直升飞机!他记得那个花园的顶上是敞开的,那夜的天空里还可以看到一轮明月。   如果坐直升飞机,他他自然可以从大厦的顶上看下去,他就知道自己心中的那个空中花园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了。   那天是星期五,第二天是周六,楚毅不打算再等下去了,他想要周六就开飞机一探究竟,他们家里虽然有私家飞机,可是他家的飞机在K市,前些时候他老爸天天催促他接手楚家在S市的生意,他每次都是推脱,如果这时候回去借飞机,肯定被他老爸逮个正着。   不过他有几个世交在S市有别墅。从他们那里说不定可以借到飞机。   楚毅是个行动派,周六一早上就给他的死党谭伟打了个电话。   “借飞机?”谭伟昨晚上HAPPY了一晚这会儿还没起床呢,就被他这一顿电话给催醒了:“我的楚大少,你这唱得又是哪出?”   “你就说吧,借不借?”   “借,借,你楚大少要借的东西我哪敢说个不。”谭伟抓着衣服爬了起来:“来东海湾吧,就深湾口岸旁边那个,我们家的飞机停在那里。”   楚毅在半个小时之后就开车出现在了东海湾别墅区里。谭伟出来的时候就看见楚毅的那辆白色BMW停在他们家别墅门前,楚毅就靠在车门边抽着烟。看那家伙胡子茬茬的还带着明显的黑眼圈,一看就是前一晚没睡好的样子。   “说吧,你要借私家飞机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谭伟看着他这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真是说不出的滋味,以前他们哥们几个人里面就属楚毅冷心冷情,好几回他看上的妞看上的人都是楚毅,可是楚毅偏偏就是眼高于顶谁都看不上,就几个月前他们几个在蓝色幻想喝了回酒,楚毅遇见那个叫莫华的男孩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这都从冷酷型垂直变型为忧郁型了。   “我想开飞机到鼎盛大厦顶上看看,我总觉得那栋楼一定有八十六楼!”楚毅将烟头掐了丢在地上。   “不会吧!阿毅你还真陷进去了,人家追人开豪车,你这飞机都用上了!”   第八章,空中花园   楚毅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曾经学习过飞机驾驶而且拿到了驾驶飞机的执照,不过回到国内之后他这还是第一次开飞机。   好在那天天公作美,天气很晴朗,只有远处的天边漂浮着几朵白云。   楚毅坐在驾驶座正摆弄着仪表盘,谭伟坐在旁边的副驾驶位问道:“阿毅,你到底行不行啊?要不要把我们家的驾驶员叫来?”   楚毅转头看了一眼:“你要怕就别跟来,别到时候你家问我要儿子,我可赔不起。”   “别介,你说得这跟英勇就义似的。你都不怕,我怕什么。咱俩啥关系,为了哥们这次咱豁出去了。”谭伟拍胸脯说。   “说得跟我逼着你跟我一起飞似的,我可没鼓弄你一起去,是你自己要跟着的。”   “哥们儿这不是怕你想不开嘛。阿毅,还别说,你最近这阵子闹失恋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可别说,人家失恋有跳海的,你以为我这是要开着飞机去撞京基一百啊?再说了,我这都没恋上了,还整上失恋了?”   “没那心思就好,今天咱就去鼎盛大厦是那上面看看,看看就把那茬心思给断了,别整天老想着什么八十六楼,说得跟鬼故事似的,还出了十三层呢,那天我听你说得浑身发冷,那晚上我们见的那个莫华,漂亮是美得说,可是就是那个眼神,就跟能勾魂似的,后来寻思起来总是觉得寒恻恻的,就他那邪乎劲,怎么也跟聂小倩一个段数。”   楚毅听谭伟拿莫华跟聂小倩比笑了起来,这家伙八成是最近鬼故事看多了,或者是他们觉得莫华漂亮得堪比女鬼。不过想想莫华要是女装打扮恐怕美艳不输王祖贤。   楚毅关上了机舱门之后拉开控制阀操纵着仪表盘,银色的直升飞机升上了天空。S市是这三十年间建成的,到处都是崭新的高楼大厦,从空中俯视S市,还真能感觉新兴大都市的恢弘气魄,弯弯曲曲的一条河将S市和K市分成了两边,楚毅甚至能够看到他们家所在的太平山。   楚毅驾驶着飞机向S市的市中心飞去,在哪里一栋栋的摩天大楼耸入云霄,线条简约的鼎盛大厦很好辨认,十分钟之后他们就已经飞到了鼎盛大厦的上方。   谭伟惊呼起来:“鼎盛大厦顶层有一整层葱绿的空中花园!”   楚毅的激动程度不下于惊讶万分的谭伟,没有人听说过这个S市中心商业大厦顶上的空中花园,在这个空中花园的四周筑起玻璃墙,那些玻璃从外面看起来如同是镜子一样,什么都看不到。而从里面往外看却能俯身这个城市的美景,那天晚上他曾经和莫华一起站在那高高的楼顶从玻璃里看着这个城市交织成光网一样的车流,看着霓虹交错的辉煌夜景。   所有人都说他是南柯一梦,而他始终相信那一晚并不是一场虚妄的梦幻,而今天他在飞机上俯视着这云霄之上奇迹一般的空中花园,这更加证实了那晚的一切都是真的!   ……   那天楚毅回去以后还一直在寻思这事,既然他已经看到鼎盛大厦的顶楼的确有一座空中花园,而且那天他还跟莫华一起去过,他记得莫华说八十六层那里是他的公寓,顺着这条线索去找应该就可以找到那人。   回去之后楚毅就叫人去调查鼎盛大厦的资料,拿到资料的时候他得知这座鼎盛大厦是鼎盛集团的总部所在,鼎盛集团将三十层以下租出去作为商用,而三十层到八十五层都是鼎盛地产公司办公之用,而在这些资料上的楼层高度全部都标的是八十五层,都没有任何资料显示鼎盛大厦有第八十六层。   楚毅又特别注意看了一下,这座鼎盛大厦的资产是属于鼎盛集团的董事长傅明哲所有,他反复琢磨这样一座近百层的商用大厦,如果在顶层有这样的空中花园,不可能是后来加的这么一层,肯定是当初在建造这座大厦的时候就设计规划好了的,而且建造这样一座美轮美奂的空中花园,耗资如此巨大,那么不管怎么说这座大厦的资产所有人傅明哲应该起码是知道这件事的,楼层的规划图应该是给他审批过的,如果能找到傅明哲是不是就能解开这个鼎盛大厦八十六层之秘?那他是不是应该约傅明哲出来聊一聊?   楚毅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就听闻过鼎盛集团的名头,鼎盛集团是S市地产界的龙头,鼎盛集团主要在经营房地产业,S市数三分之一楼盘都是鼎盛集团开发兴建的,可以说在S市开车所到每过一条街区都有可能看到鼎盛地产名下的楼盘,而且不仅仅在S市,鼎盛地产在国内的十数个省会城市和沿海发达城市都建有楼盘。而鼎盛集团的总裁傅明哲也是鼎鼎大名的,这可以说是S市财富排行榜上能排到前五的男人,S市所有的人提起鼎盛总裁傅明哲的时候都知道这是一个富可敌国的男人,可是却鲜少人见过傅明哲,每一次不论是出现在媒体上,还是酒会宴会上的都是鼎盛集团的副总裁潘卓岩,而傅明哲一直都如同是隐形人一样站在幕后。   即使是鼎盛集团的员工,大部分也都不知道他们的大老板长得什么样子,只有集团董事会里的几个重要成员见过这个大老板。据传闻傅明哲几乎不接受任何人的约见,不论是媒体还是商业伙伴,甚至是面对政府官员的时候都是他的副总潘卓岩出面的。所以久而久之要和鼎盛集团的高层洽谈的时候一般大家都会找潘卓岩,而那个传说中的鼎盛集团大老板傅明哲只有重要的董事大会才会亲自出席。   傅明哲这样的一个神秘又低调的人,他们耀华科技做的是电子数码产品,他的生意圈子又跟鼎盛集团没有交集,他能约见到吗?   第九章,鼎盛总裁   S市的一个市政设置规划投标会刚刚结束,S市国土规划局的局长陆振宇抽着烟,看着这次投标的资料,从投标的准备和报价来看,鼎盛地产明显是占优势的,鼎盛集团是S市的地产界龙头,不论从资金实力还是技术水平以及人脉网络都是一等一的。这个市政建筑投标的案子十有**会落到鼎盛地产那里,不过说起鼎盛集团,他始终心里有点好奇,他在S市坐国土规划局长这个位置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这个地产界龙头老大鼎盛的总裁他还一次都没有见过,人都有那么点好奇心,越是神秘的东西他就越想探究。   这个时候鼎盛地产来参加会议的副总潘卓岩刚收拾好资料,从陆振宇身边过的时候给他打招呼。   “陆局长,这次招投标的项目还请您多费心了。”潘卓岩这个人人称笑面虎,对了谁都是笑着说话,对陆振宇这位国土规划局长就更是尊敬有加。   “叫你们鼎盛的傅总来跟我谈。”陆振宇抖了抖手上的烟灰对他说。   “我不就是鼎盛的副总嘛。”。   “你别跟我打马虎眼,你知道我说的是你们老总傅明哲,我知道你们鼎盛盘子大,可S市也不止你们一家地产公司,这么大个项目,你们要有想拿下,就要摆出点诚意,让你们老总傅明哲亲自来跟我谈,要是明天我见不到他,这个项目你们就别想做了。”   “诚意我们自然是有的。”潘卓岩脸上的笑容依然,可是就是有点不那么自然了。   *   鼎盛大厦八十五楼,鼎盛集团总裁办公室里,红木的办公桌上堆着一叠叠厚厚的文件,一个身穿烟灰色西装的男人正在批阅着文件,这个男人看起来很年轻,约莫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容貌俊秀,卓尔不凡,男人的皮肤很白皙,就连拿着签字笔的手指也是如同白玉一样的。   这个浑身明星范儿的年轻男人正是鼎盛集团的总裁傅明哲,如果有人见到他一定想象不到他就是三十年前创立鼎盛集团如今已经功成名就身价亿万的傅明哲,因为他看起来实在太年轻了。也正是因为他有这样一张永远是二十岁不会老去的脸,才不肯出现在公众的面前。   “傅总。”他的秘书林玉敲了敲门说道:“潘傅总有事找您谈。   “让他进来吧。”傅明哲应了一声。   很快潘卓岩就拿着文件夹走了进来。   “卓岩,你不是去市政局开会了吗?”   傅明哲停下了手上的活,拿起茶杯品了一口茶,然后问其潘卓岩。   “会已经开完了。”   “投标的事情怎么样?我们鼎盛提出的方案和报价应该都是最优的,他们没有必要再拖下去。”   “陆局长让您亲自去跟他谈。”潘卓岩摇了摇头:“我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还是想不明白他这次为什么要如此执意为难我们,还是兴俊地产那边在下面做了什么小动作?”   “哦?陆振宇要见我?”傅明哲挑了挑眉:“该来的躲不掉,我这几天就去会会这个陆振宇。”   *   S市的国土规划局局长陆振宇其实才三十出头,长得仪表人才,去年刚刚来S市上任,他是京派官员,像他这样年纪轻轻就能坐到沿海发达城市土地官员,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善于经营,但最重要的还是上面有人。说白了,就是俗称的‘太子党’。在他们那些军区大院里一起长大的人里面他算是各方面都拔尖的,他上面还有个哥在军区出任要旨。他父亲陆将军在京里都是颇有声望的人。   这回上面将陆振宇派到外面也是为了让他历练一番,不过他这个人做事倒是不含糊,在S市口碑还算不错,而且又带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压得住场面,各方面都挺看好他的,陆振宇还在京中的时候和蒋将军交好看着他长大的一个军区政委说过一句话“此子成就不可估量”。   陆振宇那次在项目投标会议之后说的那些话也就是唬唬潘卓岩,这次投标的细节他都审过,不论傅明哲来不来,他都还是会将这个项目给鼎盛地产做的。   不过潘卓岩是不知道这事的,他还是老老实实将陆振宇的原话跟傅明哲说了。潘卓岩一直寻思着他们老总傅明哲这次怕是会为难,他知道傅明哲一贯不喜欢和人接触。不过这次出乎意料的是傅明哲很爽快地答应了,还让他的秘书林玉给陆振宇打了个电话。   傅明哲没有登门去国土规划局,而是让林玉将会面的地点约在离国土局不远的一个高档咖啡厅,时间在周六的下午。   其实这次潘卓岩转了陆振宇的话说想让他去见他这也没有出乎他的意料,毕竟陆振宇是国土规划局的官员,再怎么也要上门拜访熟悉一下,他自己也当过官,那些个当官的心理他还是了解的。他之所以不愿意出门是他那张看起来过于年轻的脸,他不喜欢面对的是媒体,对着官员什么的他倒是觉得无所谓。   星期五下午的时候陆振宇按照之前林秘书告知他的地点到了那个咖啡厅的包厢,他到的时候包厢里已经有一个年轻男人坐在那里,那人穿着卡其色的西裤,烟灰色的衬衫,在淡黄色的灯光的照耀下,男人的颈子白皙如雪,而他这时候正半侧着头,手中的咖啡匙慢慢的搅动着白瓷印花杯里的咖啡。那姿态优雅非常,而那半边刘海下面露出的下巴和拿着咖啡匙的手都是羊脂玉一样地白皙。   听见他的脚步声,那年轻男人抬起了头,陆振宇这时候才看到了男人的脸,丹青难画的精致容颜,水一样地清澈的眼眸。   那一刹那,陆振宇只觉得脑中电光闪过,S市的娱乐界很火热,又临着国际大都会K市,明星他是见过不少,却也没有见过这样如此一见惊艳的。   年轻男人看到他,放下了咖啡匙站起身来起身迎接:“陆局长,您来了。”   这时候陆振宇才觉得自己回过了神,他来是跟鼎盛的总裁傅明哲有约,这个年轻男人又是谁。   “你是……”   “在下姓傅,傅明哲。”傅明哲同他握手说道:“本来早就该拜会陆局长您了,之前礼数不周,还请见谅。”傅明哲这些话说得殷切,神态却是不卑不亢。   “你真的是傅明哲?”陆振宇有些惊讶   没见到傅明哲之前他脑中这人应该是年过半百的老人,鼎盛集团是傅明哲一手创建的,如今也有三十年,就说是二十来岁创业,这会儿也该是过五十了吧,可他怎么看起来能如此年轻?!   第十章,探寻秘密   陆振宇跟傅明哲在咖啡厅里谈了一会儿之后,对他的身份疑虑就全打消了,傅明哲虽然看起来像是刚刚从学校出来二十来岁的年纪,可是谈吐见识都不俗,从国际形势到当前时政,从行业现状到新技术开发,可以说是见解独到,言语精辟。   陆振宇觉得跟傅明哲这种人聊天是一种享受,不像是有些暴发户说起来全是些荤段子,这个人的底蕴不像是一日两日积累的,就好似从古书中走出来的谦谦君子一样雅致出尘。言语精炼,如行云流水一般行其所行,止其所止。   陆振宇见过很多人刚一看觉得仪表堂堂,可是一开口却发现是腹中空空,而像傅明哲这样容貌过人而且内蕴不凡的就着实是少之又少,而且他发现他们还有两个共同的爱好,一个是爬山,一个读史书。陆振宇闲下来的时候就喜欢遍游名山大川,刚刚无意提起之时,傅明哲也谈起之前的游历,说起华山的险秀,泰山的稳健,雁荡山的温雅,梅林雪山的壮阔,从那言谈之中陆振宇觉得如果能和这人一起遍游这些名山一定是一种让人享受的经历。   陆振宇喜欢读史书,博古可以观今,他从小就读了很多史书觉得自己在这方面都算是过人的了,可是他们的谈论之中才傅明哲对历史的了解比他还要详尽而且见解精妙。   他们原本打算就是一起喝喝咖啡打个照面,没有想到相谈甚欢,一直聊到了晚上十点。到晚上回去的时候陆振宇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约了傅明哲改天一起去出海钓鱼。   *   楚毅那边的进展就没有这么顺利了,他打了电话给鼎盛的总裁办很多次,傅明哲的秘书林小姐总是说没有办法为他安排约见,不是他们老总出差了,就是在外面出差,这样打了几天之后,楚毅得出了一个结论,傅明哲要不就是不在S市,要不就是不想见他。而后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   他这个人有些钻牛角尖,明明已经找到了这么一条线索,他不想就这么断了。   那个周末他去刘东胜家里玩,刘东胜那会儿正在看一个警匪片,看着那警察追捕犯人那个闹腾劲儿,他看到了一个画面,直升飞机投下了软梯,特警从飞机上从天而降最后将那犯人制服了。   突然他脑中灵感一闪,上一次他跟谭伟两个人也是开着直升飞机去了鼎盛大厦顶上,可是那会儿他怎么没有想到直升飞机上还可以往下丢软梯这回事,那个空中花园上面是敞开着的,他让驾驶员停在鼎盛大厦的正上方,直接将软梯往下一丢,跳下去不就行了嘛。   想通了之后楚毅又给谭伟打了电话。   “怎么?又借飞机?”谭伟正跟他新交往的女朋友在外面郊游呢,这会儿哪有功夫弄这些事:“你上次不是飞上去看过了嘛,那大厦上面是有一个空中花园。怎么还要去啊,还要再弄个照片写新闻稿不成?”   “你忙就别来了,让你们家驾驶员带我去就行了。”楚毅对他说。   “你不是会开飞机吗?上次我说叫驾驶员你小子都说不用。”   “别问这么多了,你叫人来就是了,再带一个软梯。”   “不会吧。”谭伟听他这么说了别提多惊讶:“你丫这是做什么?这还打算玩命了!”   ……   不过这从直升飞机上面掉跟软梯跳下去的事想着听容易地,做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了。之前楚毅在警匪片里看没少看这号情节,某某警官从飞机上一跳,‘唰……’地一声就落到地上了。不过那天楚毅却遇到了点技术问题。那天天气不好,到也不是不好到暴雨倾盆打雷闪电那种地步,就是风挺大的。而且入秋之后又降温了,在空中一开直升飞机的舱门,那冷风就嗖嗖地往里灌。   “你这么弄到底行不行?”谭伟问他。   楚毅他伙计谭伟也是个够哥们的,还是没放心他一个人在空中闹腾,人家正跟新弄到手的一个S大的女大学生甜蜜着呢,本来还打算去看那个新出的3D电影美国大片的,他这通电话把谭伟给闹腾地一下子没心情了。把那个女大学生送回学校,立马打了个电话给驾驶员,自己也开着车回了东海花园。楚毅又是个急性子,等到谭伟和驾驶员都到了,就赶着上飞机去弄他那个空中飞人的事。   “别老问我行不行。”楚毅白了谭伟一眼:“男人嘛,哪能说不行。怎么?你质疑我的能力?”   “别介,我看你这阵子人跟发了疯似的。”谭伟说:“前段时候总见你转性了,整天跟个工作狂似的,没日没夜加班谈生意做项目,我一回家老爸就在我耳边唠叨‘跟人家楚毅学学,看人家一回国自己开公司生意做得嗡嗡的。’,我们还道你这是想开了,没想到这还更来劲了,这都三四个月,你连人家影子都没有见着,怎么还不死心啊。”   “这会我肯定能把他找出来。”楚毅开始准备从飞机上下去了。   为了保险起见,楚毅还弄了一个降落伞背着,这会儿风呼呼地吹,他将软梯丢下去的时候下面那截梯子都被吹得直晃,不过好在鼎盛大厦楼顶的那个空中花园有几千平米,谭伟他们家开飞机的驾驶员又是行家老手,飞机已经停得很靠近空中花园的地面了。   楚毅顺着软梯下去的时候风虽然大,却也没有出什么意外,他顺着软梯爬了下去。‘腾’地一下跳到了地面上,看见他落稳了,谭伟才在上面把软梯收了回去,见楚毅安全落地了,谭伟没有多呆,催驾驶员飞回去了。   那时候正是下午的时候,太阳正往西边落下,艳丽的晚霞染红了天边,从这里望下去,这个城市的繁华景色尽收眼底,远处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而在这云端之上的花园里却是幽静如世外桃源,这里鸟语花香,绿树苍翠,古香古色的亭台楼阁,还有点缀其间的假山,折廊之后的湖水碧波粼粼,楚毅走在这美轮美奂的空中花园里,感觉自己真跟到了梦里一样。   第十一章,梦中曾见   正是傍晚的时候,太阳正往西边落下,天边一片艳丽的晚霞,楚毅走在那空中花园里,真跟到了梦里一样。   他在K市作他的楚家太子的时候也没有少见识过奢侈华丽的场面,可是这样耗资千万在城市中心CBD商业区的摩天大楼顶上打造了这样一个空中花园这样的做法也太让人惊讶了。   他其实一直都挺好奇莫华跟那个亿万身家的富豪傅明哲到底是什么关系?莫华怎么会住在鼎盛大厦的顶层空中花园里?不过这会儿楚毅还是刻意地在回避心里的这个疑问,他只想看到莫华,其他的事情之后再想。   那天夜里他跟着莫华来到这个花园是晚上天黑的时候他看不清楚,这会儿再看那古香古色的亭台楼阁就越发觉得这花园的布局有些心里隐隐约约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他是在哪里见过这个花园呢?   看那折桥雅致,看那山石嶙峋,人工湖如同弯月的形状,他突然感觉他在梦里曾见来过这里一样。   这桥之上的石亭之中站着一个身形高挑的男人,男人身上的衣服样式很古雅,如果不是那一头黑色短发,还真如同是古装剧里走出来的一样。   晚风吹起他雪色的长衣如同是天上的仙人一般,那人站在衣袂纷飞地站在一天艳丽的晚霞里,白衣胜雪,飘逸得不似这俗世中人。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那人轻叹了一句,言语之间难言苍凉,那种浓得化不开的孤寂凄凉的气息让楚毅心里如同揪住了一样得心疼。   “水儿……”   在楚毅不知不觉的吐出这个这个名字的时候那白衣人突然回过了头惊讶地看着他。   这不是别人,正是楚毅苦苦寻觅了数月的莫华。   “你说什么?”莫华的声音都带着微微的颤音。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梦里似乎曾见来过这个地方。”楚毅一边努力地回忆着一边描述着:“朱漆的墙壁,金色的穹顶,亭台楼阁,斗拱星沿,雕梁画柱。我梦里这花园里曾见立着一个人黑色的长发如同水缎子一样,流光的眼眸如同秋水一般,在我的梦里他有时拿着银色的长剑潇洒地舞动着,有时候站在哪里眉目含笑地看着我……”   “真的是你!”   他不敢相信真有这一刻,他以为千年的孤独之后是下一个千年孤寂的漫漫长路。他就是一千年前的端木若水,他曾是一朝的宰相风光无限,他曾见是天子帝王师,却为了那人甘愿半生在宫中渡过,他曾见和那人一起许下生同岑,死同穴的誓言,可是三十年深宫相伴,那人已是白发斑斑,他依然是青春年少的容貌。   那时候他亲眼看到他慢慢地老去凋零,在他花费多年心血亲手设计的皇陵之中他和他躺在一起在地下长眠。而那时候他已经练成了龟息****,能够停止呼吸却仍然身体不死,他曾在修炼九玄秘录的时候只想报仇,意外地却练成了不老不死的龟息****,在墓中长眠了一千年之后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被考古队唤醒,当他再次走皇陵古墓的时候发现外面已经是一番崭新的天地。   在那之后他又孤独地渡过了百年,他走过很多城市用过很多名字,甚至有些名字连他自己都记不起了,在三十年前他来到这个刚刚开发起来的S市开始做起一点生意,没有想到生意却越做越大。   三个多月以前他在自己开的CLUB里的监控画面中看到了那个跟他的心爱之人容貌一模一样的男人,这个男人正是楚家的大少爷楚毅,他原本以为这也许只是一个长相相似的人,可是不敌思念之情还是去看了他,而且被楚毅误认为是CLUB里的少爷,他就将错就错将楚毅带到了自己的住处闲聊了一晚,之后又将楚毅送回了CLUB的包厢里。   他曾见以为他和楚毅之间的缘分就到此处尽了,在那之后,莫华也曾听过他的下属蓝色幻想CLUB的负责人何涛和那里的领班们提起那个男人整天去蓝色幻找他,而且每次都是独自坐到包房里一个人喝闷酒一坐就是一个晚上,可是他却一直怕见到那个男人,他怕楚毅不是他要等的那个人,他怕满怀希望到了最后换来的却是更深的失望。   让莫华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男人会如此痴迷,他竟然能够连着几个月这样不停地找着他。而就在刚刚那一刻当楚毅满眼疼惜地看着他喊出‘水儿’这个尘封已久的名字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忍住流泪的冲动,千年啊!那是一千年的苦苦等候,在楚毅说起那个曾经的梦境的时候,莫华知道自己终于等到了他用千年的孤独等待的人。   那是一种冷寂到极点的孤寂,在莫华的周围仿佛空气都冻结了一样,那种孤寂让楚毅感觉到心疼,他张开了手臂将莫华抱在了怀里。   他觉得自己在冥冥之中一直在寻找着一个人,没有那个人他的心里像是空了一个大洞一样,而当他抱着莫华的时候他心里的那个大洞被填满了,虽然莫华的身体冷得像冰一样,楚毅却觉得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   第十二章,翻身   楚毅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莫华在身旁安睡的容颜,昨夜他们就这样相拥而眠,即使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做,他也能感觉到彼此的心跳是那样地融合,只有用着这个人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心是充实的。   这一刻让他觉得自己在做梦一样。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种幸福会是这样神奇,只需看着那个人就会感觉到心田里有温暖如阳光的流。   楚毅从来没有刻意地追寻过爱情,他的那些世家子弟的朋友在左怀右抱着一个美艳如花的美女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嫉妒过,因为他的心里很明白那不是他所要的,而在遇到莫华之前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所要的东西是什么,而见到他的那一刻他知道了,即使是那时他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幸福的一刻。   爱如阳光,照亮心田的每一个角落。如甘霖,滋润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如此之神秘美妙!   他之前寻找莫华的时候费劲了千般的辛苦,本来昨日从飞机上跳下来的时候也曾想过要如何讨取他的欢心才能让他同意跟自己在一起,他已经做好了艰苦奋战的准备,没有想到这么容易莫华就答应跟他在一起了。   “早啊。”莫华睁开了眼睛微笑着看着他,而楚毅看着他的笑容几乎呆住了。   “要吃点早餐吗?”莫华看着他这样傻呆呆地样子,一边起床穿衣服一边问道。   “好啊。”楚毅觉得莫华嫣红的嘴唇才是他最想吃的东西。   莫华起来去厨房煮了一点粥,煎了两个甜心荷包蛋,还有一些秘制的萝卜干,虽然是这样简单的早晨,楚毅吃起来却觉得好吃极了,在这之前他还真没有想到莫华竟然还是厨房高手。   当他们吃完早饭的时候正好是早上七点半钟。那天是星期一,莫华从衣柜里找出了一件黑色裁剪修身的亚曼尼西装穿上,又打了一个深蓝色条纹的领带,穿戴好的时候已经是一副精英白领的样子。楚毅之前来鼎盛大厦开会的时候就曾见见过莫华这样的打扮,所以也并没有多惊讶。   之前来的时候也没用带衣服,莫华虽然也不低,可是楚毅一八六的身材穿他的衣服显然是不行的,所以他只好穿自己之前来的那天的那身,卡其色的裤子,浅灰色的衬衫,不过好在不算是太休闲。这时候莫华已经穿戴好了,看楚毅在摆弄衣服,他从衣柜里拿出了一条深紫色细条纹的领带帮他打在脖子上。   这个时候莫华的手正在他的背后整理着他的衣领,身体贴得很近,楚毅就闻道莫华身上那股淡而若无的幽香,他情不自禁地用手臂环住莫华的腰吻上那诱人的唇瓣。   *   楚毅的那几个哥们儿发现这家伙最近人一下子精神焕发起来,前些时候还苦情得跟个忧郁王子似的,这一下子这就雨过天晴阳光焕发了。那天他们几个在体育馆一起打网球的时候,楚毅脸上笑得跟朵花似的。   “你最近咋一下子就这么荣光焕发?”刘东胜问他:“听说你那IT公司拿到了几个大单?连T公司的项目都被你们耀华拿下了。”   “他哪是为了那事,他要差那点钱早就接收他们楚家的生意了。”谭伟大概能猜到点什么?   “我找到莫华了。”楚毅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我们两个现在在一起了。”   “你还真找到他了!”谭伟感叹着,之前这家伙闹腾了那么久也终于功夫没白费:“改天一起玩的带出来给哥几个认识认识,之前那天我跟东胜在,几个那天没去的哥们儿都很好奇是怎么样天仙一样的人物能把我们楚少迷得七荤八素的。”   “好啊……”楚毅突然想起来一个事:“我忘他要他的电话了。”   “不会把你!”刘东胜看着他这年头连这个都能忘:“那你怎么找他?”   “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你不会又借飞机往楼顶跳吧。”谭伟取笑他:“下次你干脆自己买一直升飞机,在你们耀华科技的办公大楼上一停,下了班开着飞机直接飞去他们鼎盛大厦楼顶,往那楼顶的花园里一停。这可好,都省得堵车了!”   “我觉得这办法可行。”楚毅还一副深思的样子。   “你小子不是当真了吧!”   *   不过这事没有让楚毅烦恼多长时间,那天他一个哥们儿韩九过生日,几个人去蓝色幻想喝酒,之前楚毅来过很多次大堂的领班都跟他熟得很,直接给他打了个折上折。经过那么几个月的折腾,楚毅也不想着在这个地方找莫华了,他们几个哥们儿就想在包房里好好喝个酒。   都在那儿坐了有小半个钟头了。楚毅手机响,他出去接电话的时候就看到莫华站在大堂里,穿着一件黑色的V领针织衫,黑色的牛仔裤,站在哪里远远地就觉得挺招人的,像是白桦树一样。   楚毅向莫华走了过去,这会儿在蓝色幻想看到莫华他心里即高兴又有点火气。他看那蓝色幻想CLUB的负责人何涛正跟莫华说话就走到了他们身边问何涛说:“何经理,我之前来了几十次,你们都跟我没有叫莫华的,这又是怎么回事?”   何涛的脸有些挂不住了,不过他还是有话说:“楚少,您之前问的可都是我们蓝色幻想有没有一个叫莫华的少爷,莫总是我们大老板。”   楚毅听了这话转头去看莫华,原来莫华就是这家蓝色幻想CLUB的老板,那他为什么都躲着不见自己?   莫华听了这话却笑了,他对楚毅说:“你别为难何经理了,是我不让他们告诉你的。”   “为什么呢?”楚毅这会儿虽说是跟莫华在一起了,可是之前他可没少吃过苦头,想着他自己一夜夜在蓝色幻想独自一个人喝着闷酒的时候,莫华也许就在旁边冷眼地看着自己,他心里就说不出的疙瘩。   “那时候我还不能确定你就是我要找的人,所以我不想出来见你。”莫华对他说。   “那现在呢?”   “现在我已经能够肯定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了。”莫华坦然地对他说。   楚毅挠了挠头,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一夜之间莫华就有如此地转变。楚毅看着莫华,莫华却什么也没有说。楚毅见他不想说的样子也就连忙转换话题说:“我几个哥们儿在609VIP包房喝酒呢。要不要一起去玩玩?”   楚毅想起了这之前他第一次见到莫华的时候也是在609包房,那时候莫华跟着领班走进包房的时候他还以为莫华是这里的少爷呢,莫华却也没有辩解这才让他一直这么误会下去了。这会儿回想起这事他就觉得好笑。   “好啊。”莫华倒是没有推脱,跟着楚毅就去了609包房。   包房的门打开的时候,几个哥们正在里面猜拳,看见楚毅带了个人进来,他身后一身黑衣的年轻男人还真是让人一见惊艳。   “这是莫华。”楚毅给他的哥们儿介绍。   “果然是个极品啊,怪不得把我们楚少给迷得七荤八素的。”   他的发小韩九之前就听人提起前段时间一直被称作冷酷帅哥的楚毅转性了,迷上了蓝色幻想一个少爷,天天泡在蓝色幻想一个人喝闷酒,可是人家就是躲着不出来见他,这事都在他们圈子里传遍了,楚毅还因此得了个‘火山孝子’的称号。韩九心里也觉得挺不可思议地,他跟楚毅一块儿长大,楚毅这人从来对什么都是淡淡的,他们楚家的偌大家业没兴趣,多少美人向他主动投怀送抱他也没兴趣,看他那架势不是看破人生就是性冷淡,可是这会儿突然传出他迷恋一个少爷迷恋得要死要活地,他就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他认识的楚毅吗?   楚毅还没要来得及跟他那些哥们儿解释呢,听韩九这么说他还怕莫华生气,他看了一眼,却发现莫华倒是风轻云淡,一点没生气的样子。   莫华看楚毅的朋友们玩得高兴,就对大家说了一句:“楚毅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晚上的消费全免单,就当是给大家的见面礼,大家只管尽情玩,喜欢喝什么酒只管点就是了。”   “不会吧,这么豪气。”谭伟之前一直都不怎么待见这个莫华的,他总觉得这人把自己的好哥们楚毅给祸害了,还有好几次他好好过周末都一大早被楚毅从被窝里拉出来,这又是找直升飞机又是找驾驶员的,他被少被折腾,这会儿看到这人倒是性情中人。   “你这么请,他们老板肯干吗?他要不敢还不是从你工资里扣,你赚那点钱够扣吗?”   李东胜也问莫华。   “莫华就是蓝色幻想的老板。”楚毅这才搭上了话。   “不错嘛,你小子。”李东胜拍了拍楚毅的肩膀:“把人家蓝色幻想的老板都追到手了。”   这会儿他们喝酒喝得更HIGH了,楚毅一洗之前‘火山孝子’的怂样,哥几个看着他那得索的样子,就差唱‘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第十三章,爱是温暖   “孤独的原因是对别人的冷漠,在自己的内心划出了一道界限,害怕别人走进你的心内心世界,结果你也无法走出自己。"---噶玛噶举之家   --------------------   那天楚毅在CLUB里喝得不少,有道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那天他挺高兴的,他一个人少说喝了有十几瓶。到晚上两点钟几个人散了的时候,他已经是醉得不轻了,走路都有些不利索了,东倒西歪的。   韩九说要扶着他去给他找辆的士,这时候莫华从他手上接过了楚毅说:“让他在我的公寓里休息好了,我就住就在楼上,方便些。”   “**苦短啊!”几个哥们儿听他这么说在一边起哄起来。   莫华倒不矫情,大大方方的就扶着楚毅往电梯的方向走。   韩九看着莫华,这人挺安静的,除了刚刚进包房的时候跟他们打了几声招呼,后来就没怎么说话,一直坐在楚毅身边看着他们闹腾,莫华不喝啤酒,让侍者送来了一瓶轩尼诗,端着水晶杯轻啜的样子很是优雅。这样的人任谁也讨厌不起来。   楚毅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的时候了,他看到身旁空空的样子,连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感觉心里也是空落落的,正在这个时候他闻到一股饭香。   “起来了?”莫华走到他身边,手里还端着一个白瓷碗。“我帮你做了些醒酒汤,你趁热喝了吧。”   “嗯,好。”楚毅这会儿的确头挺痛的,宿醉挺痛苦的,所以他之前一般都是惦着量喝,昨天晚上太高兴了,就多喝了两杯。莫华给他煮的醒酒汤不但不难喝还挺清香爽口的,而且正好凉到了不烫也不热温温的正正好,莫华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连这些细节都注意到了,跟这样的人一起生活真是一种享受,喝完了那碗醒酒汤之后楚毅还真觉得头没有那么痛了。   那天的早饭莫华时间充裕,他煮得挺丰盛的,玉米粥,香煎银鳕鱼,凉拌豆腐,还有甜心煎蛋。   “这些都是你做的?”   “是啊。”莫华笑了笑,这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更精致的菜肴他都做过,就是让他坐一桌满汉全席他都弄得出来。   吃过了早餐之后,楚毅不禁感叹他真是捡到了,莫华的水平不亚于饭店大厨。   “我看你干脆开饭店算了,肯定能赚。”   莫华笑了笑没说什么,他在S市开了好几家连锁酒楼,生意好到要提前预约还要排队,   楚毅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你手机号多少?”   “手机号?”莫华挑了挑眉说:“我没有手机。”   楚毅有些惊讶:“不会吧,这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人没手机?”   下午的时候楚毅就拉着莫华去了通讯市场,给他买了一个SAMSUNG galaxy sⅡ i9100,还教莫华使用。IPONE虽然挺火的,不过楚毅还是比较中意这款SAMSUNG新出的手机,4.3的屏幕够大,OLED的屏色彩绚丽,而且非常纤薄,双核的处理器运行也挺快。他一边告诉他这款手机的用法,一边将他自己的号码输入了进去,这样弄完之后他才心满意足地和莫华一起回了鼎盛大厦。   上次他在鼎盛大厦怎么走都是找不到去八十六楼的电梯,这会儿他跟着莫华才知道原来这里面还有机关,其实通往八十六楼的电梯就在之前他看到了那福水墨山水画的后面,在画轴的旁边有一个细长的走道,从走道走到里面的门刷一下门边的感应器门就会打开,电梯是专用的,除了他们就没有人了。这个电梯直达八十五层和八十六层,很快就到了。   楚毅心里一直在寻思着能享受到如此特殊待遇的人在鼎盛集团里恐怕也只有鼎盛的总裁傅明哲了,可是莫华究竟跟傅明哲是什么关系呢?他的心里始终有这样一个结还没有打开,要想着在这公寓里说不定哪天他们正好着的时候一个老头子推门进来弄个捉奸在床什么的那得多难看。   不过楚毅也没有将这话跟莫华说,他也就自己闷在心里,寻思着哪天一定把这事跟弄清楚了,不管怎么样他都要跟傅明哲说他跟莫华两个人是两情相悦,他是一定要跟莫华在一起的,不管傅明哲提什么样的条件他都答应。   莫华回到家还在摆弄了一会儿那款楚毅新送他的手机放下了去看书,莫华家里有很多书,大多数都是纸质发黄的线装书,他拿了一般坐在阳台上静静地看。   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照在莫华的身上将他的脸照得如同是白玉一样显出半透明的质地,那样莹润动人,莫华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那双眸子如同是一泫春水一样让他的心都荡漾了。楚毅靠了过去,搂住了莫华的腰,将他压在沙发上亲吻莫华粉色的诱人嘴唇,莫华没有拒绝他,仰着头回应着他的吻。   第十四章,仙湖   昨日,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实;昨夜,在梦里出现的幻觉,在今天看来,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去不回、唯有记忆。今天的一切,在明天看来也是一样。因此,要珍惜当下,同时也不要过度地在乎它。 ---慈诚罗珠堪布   ---------------------------------------------------------------------   周五快下班的时候傅明哲的秘书来对他说,国土局的陆局长打电话来约他周六在洗心斋一起喝茶聊天,傅明哲答应了,第二天早上他应约而去。   洗心斋在S市的郊外,是一家颇为雅致的茶馆,坐在洗心斋里一边喝着茶,一边看着远处十里碧水荡漾的荷塘,清风吹过荷塘的时候一片片荷叶如同碧波起伏。   陆振宇之前和傅明哲见过之后就没少约他出来,他平日里赴的饭局大都是那种酒肉穿肠的类型,而在那些酒席中见到的人也都是那样阿谀逢迎逢场作戏之辈,即使是那些跟他身份相当的人在一起的聚会也都是斗心斗角脸笑心不笑,鲜少有人能像傅明哲这样和他如同朋友一样相谈甚欢。   傅明哲这个人就如同是一泫清泉,淡而清澈,净而清冽。心思纯净透彻得如同琉璃一般,陆振宇真是难以想象像他这样的人竟然能够做出鼎盛集团那样的事业来,他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是那样淡淡的,仿佛看透世间一样地出尘。   其实陆振宇是个眼光极高的人,一般人也入不了他的眼。他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自制力又强,从不随波逐流。说实在在S市他这样的当官的已经很难得了,在S市当官的人没有住豪宅开豪车包二奶三奶四五奶的能有几个?真是少之又少!陆振宇就是那个极少数没有包二奶的人之一,不但如此他三十五岁了还没有结婚,在S市这种物语横流的城市他的生活作风竟然能够保持得如此干净,实在难得。也正是因为这样傅明哲才愿意结交他这个朋友。   陆振宇这样其实也是他实在是个挑剔的人,他那些朋友们一个个左怀右抱的他也不觉得有多羡慕,那些艳丽的明星性感的模特还有风情万种的职业二奶也没有少贴上来的,可是他实在是不觉得那些人怎样,而他的秘书那些精炼的女强人也不对他的口味。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人,他一直觉得恐怕要达到他的境界的人世间难找,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傅明哲,这个人不论是内涵还是容貌都能达到他的标准,而且跟他在一起还觉得很舒服。要是他是个女人他肯定二话不说娶回家里,可偏偏这个唯一入得了他的法眼的人却是个男人。他觉得这事他得琢磨琢磨,有时候他甚至在想是不是能够处一段时间看看。   坐在洗心斋里,陆振宇看着对面坐着的傅明哲,那人拿着茶盏缓缓地品茶的样子他都觉得优雅非凡。那双清冽的眼睛看久了更觉得那一滩秋水能将人的心魂荡了去,那一会儿他差点都想将那想法说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傅明哲的手机响了,他放下了茶盏,拿起手机接听起来,陆振宇跟他坐得近,他隐约能听到电话那边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而傅明哲听电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那笑容虽然淡而若无,却有一种柔情蜜意的温柔意味。   “先不多说了,我待会儿就回去了,锅里有些银耳粥你先热了喝吧。”   傅明哲说着挂了电话。   陆振宇的眼光深邃起来,他一直都没有傅明哲的手机号码,即便之前他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给傅明哲的时候,傅明哲也没有告诉自己他的手机号码,每次约他出来都是打到傅明哲的办公室由他的秘书接听安排的,他之前一直以为傅明哲是不带电话的。而这样看来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傅明哲只是没有将自己的号码给他。这让他心里有些不是味道,傅明哲脸上温柔的笑意更是让他心生嫉妒。刚刚那个跟傅明哲通话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人?   莫华回到鼎盛大厦的时候,楚毅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了,还做了饭给他。之前他已经让人给楚毅打了张这个房门的磁卡,楚毅周末都来这里,虽然楚毅做饭的手艺一般,可是能够在回到家的时候有一口热饭吃,莫华感觉还是说不出的温暖和感动。   “总待在家里也不行的啊,年轻人应该多出去走走。”楚毅对他说:“我们这周末出去郊外逛逛吧。”   “你想要去哪里逛?”莫华问他。   “要不就去小梧桐山吧,这时候天气正是爬山的好时候。”   “好。”   两个人收拾了碗筷就出去了,楚毅的车就停在鼎盛大厦的地下车场,他将车开出来的时候看见莫华正站在鼎盛大厦的前面等他,那里有一个喷泉广场,有绿地还有很多供路人休息的石凳。鼎盛大厦一楼有一家SHOPPING MALL,不少人从卖场逛出来之后在这里略作休息,还有一些卖花姑娘缠着年轻的情侣们买花,而莫华责被一个留着长发的中年男人缠住了,他将车停在路边上去看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不相信我呢,我真的是导演。”那个留着长发的男人似乎有些急了:“要是我是那种打着星探的名义骗钱的人,我总得要你出钱,我这又不要你出钱,等签约之后还会给你钱。”   “不好意思,先生,我对演电影没有兴趣。”莫华的声音淡淡的。   不过任谁都看得出来他对那个所谓的‘导演’的建议并不在意。   “难道你不想出名,不想当明星吗?你再好好考虑考虑,我觉得你的外形和气质真的很符合我现在正在筹划拍摄的电影。要不我带你去片场看看,你总能相信了吧。”长发男人一顿苦劝,这年后骗子太多,搞到最后哪怕是个正牌导演也很难让人相信。   “我的确是一点都不想出名,谢谢您的好意。”莫华还是那样不徐不疾地样子。   “你还是好好想想吧,这是我的名片。”   长发男人将名片递过去的时候莫华却没有接弄得他反而一顿尴尬。   这时候莫华看到了向他走来的楚毅,他的脸上露出了动人的笑容。   “我的朋友来了,我先走了。”莫华对那长发男人说。   刚刚他脸上如同清晨莲花绽放一样纯净的笑容更深让那长发男人坚定了他就是自己要找的电影主角。   “签约金五百万,难道你一点都不心动吗?”   “谢谢您的好意,我不需要。”莫华毫不留恋地向路边走去。   楚毅为他打开了车门,让他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自己也上了车。   “我是XX影视的,你要是想好了直接去找我。”长发男人还在他身后不死心地喊着。   在车上的时候楚毅问莫华:“你真的一点都不动心?我看那人的样子也不像是骗子。”   说实在他对于莫华那种在高额的签约金面前如此淡然的态度也挺不可思议的,一般人吧,谁不想当明星,以莫华出色的外表和优雅的气质如果做明星的话一定能红。   “我也没说他是骗子。”莫华说:“也就真的对拍电影这些没啥兴趣而已。”   “你还真淡然。”楚毅心想这样也好,他觉得莫华的美只要给他看就够了。   小梧桐山脚下的仙湖,就如它的名字一样,如同仙境的一个地方,虽然开车到这里也只有一个钟头的路程,可是一到此处立刻有一种远离尘嚣的感觉。   重重叠叠的青山如同画屏一样,碧树掩映,青草如茵,林间鸟儿清脆的叫着,在幽静之中有添了几分喜悦的生趣。清澈碧绿的湖水在微风的吹拂下荡漾着清波,薄薄的轻雾升起在湖面上,走在这里真如同是步入仙境一般。   而楚毅的好心情更多地是来自于他如今佳人在怀,之前他也同几个朋友一起来过,也没有觉得这地方如此之美,原来跟什么人在一起心境差别如此之大。   这样幽静美丽的地方很适合情侣的幽会。他看到前面有一对小情侣也是亲亲腻腻的,女孩穿着高跟鞋爬山有点难,那男孩就将女孩背起来走在石头的阶梯上。   “我也背着你。”   楚毅起了玩心,拉起莫华背在了自己的背上顺着那石头台阶一步步往上走着。   “你这是做什么呀!”莫华有些脸上挂不住,怎么他都是个大男人叫人背着也说不过去,可是他看到楚毅那么有兴致,也不忍心打断他。   莫华看楚毅将近一米九的个头却还是这样童心未泯心里一下子想起了赵烨,那年他第一次见到赵烨的时候,赵烨也是一个青涩的少年,还一口一个‘神仙姐姐’地追着他直喊,每次当他想起赵烨的时候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   “莫华,你怎么了?”楚毅将莫华放下了坐在路旁的石亭里休息,虽然莫华什么也没有说,他还是能够感受到他的身上缭绕着那样淡淡的清愁。明明刚刚出来的时候还高高兴兴的样子,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看到莫华这样眉头情锁的样子,每次看到莫华伤心,楚毅就觉得自己的心也像是揪着一样。   莫华什么也没说,只是那样淡淡地望着不远处白雾缭绕的仙湖。   每一次当楚毅看到莫华这样淡漠的样子他都觉得自己的心像是掉在了冰窟窿里面一样地冷,他怕这种感觉,仿佛他身边的人只是一个幻像,一碰就散了一样。   “我没什么?”半晌莫华才转回头对他笑。   楚毅却觉得莫华的笑容是那么勉强,莫华总是这样不论什么时候都淡淡的,不论什么心事都从来不说,越是这样他越觉得心疼。   “那里有一个寺庙。”楚毅说:“要不我们去拜拜吧。”   “好啊。”莫华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那座金色琉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辉煌的大寺叫弘法寺,是他经常去的地方。   他们走到寺门口的时候,正看到一个年轻的和尚在门外打扫。   “玄一居士,今天师父在,居士要不要去见见师父?”   “谢谢妙尘师父,大师今天在啊,那太好了。”莫华说。   楚毅看了看莫华,他之前也是随口说要来寺庙上香,没有想到莫华竟然跟寺里的和尚挺熟识的样子。   这座弘法寺里有一位百岁高龄的大德高僧,莫华常常去拜会这位高僧。   莫华走进方丈禅房的时候楚毅没有进去就在外面等着,他觉得莫华可能有些未解的心结,他进去反而不那么方便。   “大师近日安好?”莫华拜会大德高僧问起。   “一切都好,玄一,你近日可有何困惑?”   “有一些旧尘总是难忘。”   “《圆觉经》云:‘如梦中人,梦中非无,及至于醒,了无所得,如众空华,灭于虚空。’正是: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昨日入一场梦幻,了无可追,只有活在当下,珍惜当下。”   “谢谢大师开示。”   开车回去的路上莫华一直都沉默着没有多说话,他知道自己虽然已经认可了楚毅就是转世的赵烨,可是对于心中那个影子却依然没有放下,就像大德高僧对他所说的那句话,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生活中最重要的还是活着这一刻,珍惜这一刻所拥有的,珍惜这一刻身边的人。   那一晚楚毅留下了陪着莫华,当他看到莫华穿着一身白色的睡衣从浴室里走出来,黑色的头发上海带着水珠的样子他就觉得血全往头上涌。这个男人简直可以说是颠倒众生,在淡黄色的的灯光下,那双泉水一样清冽的眸子那样动人,他的皮肤被光照得如同是羊脂玉一样温润半透明带着迷人的光晕。   晚上他抱着莫华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压抑心里的那股冲动,他吻了莫华淡蔷薇色的嘴唇,又解开了他的衣服,去吻那羊脂玉一样的肌肤。   那一夜,楚毅彻彻底底地品尝都了自己渴望已久的滋味,莫华的身体远比他之前想象中的还要动人,每一次他都觉得已经攀到了天堂顶上一样,而紧接着下一刻就又发现自己到达了更高的云端。   第十五章,观澜   楚毅给莫华打了个电话发现他的手机关机了,莫华常常都是这样,虽然楚毅已经给了他手机,可是总还是又记不得给手机充电或者忘带了手机的时候。楚毅跟他说的时候,他就将自己的办公室电话号码也给了楚毅。   这会儿楚毅打不通他的手机就打到了他办公室。   “您找谁?”接电话的是一个年轻女人。   “我找莫华。”楚毅说。   那女人刚开始有楞了一下,然后很快说:“我们莫总去开会了,您待会再打过来吧。”   他打了几次之后那女人都说莫华还在开会,还说自己是莫华的秘书,姓林,问他了他的名字还问他有什么话他捎给莫华就好了。   “你就说楚毅打给他的就行了。”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莫华的那个秘书姓林的小姐给他打了回来,给了他一个地址,说莫华让他晚上去观澜湖畔的别墅见面。   楚毅放下了电话,一想到晚上能跟莫华一起渡过他就很是开心。   他突然想起一个事,这个林小姐,也就说莫华的秘书,他总觉得这个女人的声音挺耳熟的,他好像在哪里听过一样。不过真去想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这个女人。   楚毅下了班之后,就直接开车去了观澜,观澜湖是豪华别墅区,一栋栋欧式的小洋楼建在风景优美的观澜湖畔,旁边还有几个颇负盛名的高尔夫球场。   他之前还从来没听莫华说过他在观澜湖还有别墅,不过莫华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很神秘,即使作为他的枕边人,他也觉得自己对莫华的了解远远不够,莫华是那种不论心里藏着什么都不肯说出去的人,而且他一向都很低调。   楚毅一边开车一边去看门牌号,高尔夫大道XX号。就是这栋了。   他看着面前白色欧罗巴风格的三层小别墅,建筑的风格十分精致考究,就连那些罗马柱都雕刻得十分精细,白色大理石地面,别墅的外面还有一大片的私家花园,白色的围墙,黑色的铁艺大门,从大门望进去,园艺和花卉也十分讲究。   楚毅看了看四周的别墅区,这栋别墅虽然跟周围那些别墅的风格都是一样的,可是这个花园却比别的别墅都要大,而且雄踞着湖畔的核心位置,从别墅的窗户就可以看到远处波光粼粼的湖光山色。   楚毅下了车按了按门铃,门自动打开了,一个年纪大约在五十岁上下的管家给他指了停车场的位置。他开进去的时候就看见穿着一身POLO休闲装的莫华正从别墅里走出来迎接他,莫华今天穿着白色的休闲裤,浅绿色的POLO衫,那样子很是清爽,脸上的笑容也人那个人看着十分舒服。   楚毅将车停在车库里,他看到车库里还有一辆劳斯莱斯,一辆兰博基尼,和一辆陆虎。真是奢侈啊,即使作为K市楚家的太子,他也觉得这样的配车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楚毅从车库里走出来就跟着莫华走进了别墅,莫华没有呆在屋子里,而是给他倒了一杯鲜榨的橙汁之后就带着他去到了阳台外面的花园里,从阳台走出来有一条回廊,沿着那绿藤缠绕的回廊一直走到尽头,那里是一个白色大理石的六角凉亭,这个凉亭的建筑风格有些中式的画廊斗角。   这个凉亭就建在湖水之上,凉亭旁边还有一个水上的楼阁,那楼阁四门都是窗子,淡紫色的窗帘在湖畔的风中摇曳着荡成一道道淡紫色的波浪,将这里的气氛烘托得雅致如梦。   凉亭里摆着一个古琴,单从那古琴的色泽和做工就看着应该是个货真价实的古物。刚刚楚毅来到这别墅外面的时候就听到一阵阵悠扬的古琴生,之前他还以为是播放的CD碟呢,原来是莫华在这里弹奏。   如此美景当前,佳人在怀,他觉得这一刻的幸福如同是蜜汁一样从心里满溢出来一样。湖畔的微风吹着,他将莫华拥入怀中,一夜浓情。   楚毅起来的时候莫华已经将早晨准备好了。每次和莫华在一起的时候,这个男人都会将他照顾得好好的,他觉得自己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你喜欢高尔夫吗?”莫华问他。   “还好啊。”楚毅说。   “那今天上午我们一起去打高尔夫吧,球场就在旁边,走路五分钟就到了,我这里有球杆,我们这就换了衣服过去吧。”   楚毅和莫华一起换上了衣服走去了高尔夫球场,在观澜,有几个高尔夫球场都是享誉盛名的,他们去的正是其中之一,这里的高尔夫球场都是国际水准的,就建在观澜湖畔,环境很优美,来这里打高尔夫球的人也很多都是S市各个公司的大老板和成功人士。连一些K市和别的城市的人也有专门赶来的。   比起高尔夫球,楚毅其实更喜欢网球,也就没有在这些球场办会员卡,不过他是知道这里的会员卡不但费用昂贵,审核得也很严格。不知道待会球场的人会不会问起他,他都想好了,如果待会需要的话,他就办张算了,莫华的别墅离这里这么近的,以后他也会经常来这里陪莫华打打高尔夫球,没有VIP卡还是不方便的,不如就趁着这会办张。   楚毅跟着莫华走进了高尔夫球场,球场的接待人员和服务生对莫华的态度都十分恭敬。他留意了一下,一般来说这些高档的高尔夫球场对于来打球的客人也是服务到位,可是那种殷切的招待和在莫华跟前的这种恭敬程度又很不同。他怎么看都觉得这些人跟接待自己老总似的,那种下级面对上级审核时的谨小慎微生怕出错。   “韩总监去跟器械供应商谈了。”接待台的小姐看到莫华连忙站了起来:“傅总,我们已经给韩总监打了电话,他很快就赶来了。”   “不用麻烦他过来了。”莫华对她说:“我跟一个朋友打会儿球,对了,他还没用办卡,你给他办个金卡。”   “你有带证件吗?”莫华转头跟楚毅问了句。   “带了。”楚毅将自己证件给了那姑娘,没有五分钟就办好了,那个效率不是一般的高。   “不用交会费的吗?”楚毅有点纳闷,怎么也得给他介绍一些会员资费什么的,他之前去的那些地方一去服务台小姐就将这些都介绍得清清楚楚,还推荐他买球杆什么的。   “不用了,楚先生是我们傅总的朋友。”那姑娘笑得灿烂。   不是应该叫‘莫总’的吗?怎么这姑娘一口一个傅总地叫?   楚毅心里有些疑惑,却也没有问。   楚毅在球场里跟莫华打了一会儿高尔夫球,他在美国和在K市的时候也都打高尔夫,水平还算可以,莫华的球技竟然比他的还要高些。   他们打了没一会,有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向他们走了过来。   “傅总,您今天过来了。”那男人态度很是殷勤。   莫华对谁的态度都是淡淡的,对这个人也不例外,不过楚毅听到球场里那些服务小姐过来的时候都管他叫‘韩总。’这个韩总可能就是刚刚服务台那个姑娘口中的总监什么的。   莫华挥杆停下来的时候,那个韩总就在旁边跟他说着,大抵都是最近高尔夫球场都有那些活动,有多少新会员,增加了哪些设备,又招了多少新员工,哪些人表现得好些。这怎么听着都跟向领导汇报工作似的。   那个韩总总算是说得消停了,莫华就对他说:“我今天过来就是跟朋友打打球,你忙的话就先下去吧,不用陪着。”   那个韩总离开了之后楚毅还是一直寻思着这球场的人对莫华恭敬得不似一般的太多。而且这些人都叫他傅总,他总觉得这里面藏着玄机,难不成莫华就是这个高尔夫球场的老板?   第十六章,傅明哲   后来莫华还带楚毅去过他在S市东部海滨的别墅,那个别墅叫碧海湾,据说每一栋都是千万豪宅,对于莫华的身份楚毅越来越疑惑,这样一直云里雾里的,他也觉得有些心里不顺畅,就干脆叫人调查了观澜湖和碧海湾的这两处楼盘的资产所有人,一番调查之后,楚毅终于知道了这几处房产都是属于鼎盛集团的总裁的CEO傅明哲,而且观澜湖畔的那个高级高尔夫球场也是属于傅明哲的。而且观澜湖的那个别墅区就是鼎盛地产开发的,碧海湾也是鼎盛建的。   他想起了那天他跟莫华去高尔夫球场打球的时候那些球场的工作人员对莫华毕恭毕敬的态度,他们都叫莫华‘傅总’,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有没有可能莫华其实就是鼎盛的总裁傅明哲?可是这也说不过去啊,鼎盛集团是傅明哲三十年前开创的,就说他是少年成才,也得是二十岁之后开始创办鼎盛集团的吧?那怎么说傅明哲也得是五十岁以上的老人家,可是莫华怎么看都是刚刚二十出头,有时候他们一起出去的时候还有人把文质彬彬莫华当做在学校读书大学生呢。   那天晚上他去鼎盛大厦的时候干脆就把自己心里的疑惑直接向莫华问了出来。   “你是不是就是鼎盛的总裁?”   “是啊。”莫华应了句。   莫华说话的语气依然是那样淡淡的,这时候莫华正在泡功夫茶,涮杯,洗茶,泡茶,动作都是那样流畅而优雅。   虽然楚毅之前已经有了些心里准备,看着莫华竟然如此坦然的态度,他反而无语了。   “那你咋不早点告诉我?”楚毅心想这几个月他还时时捉摸着怎么跟傅明哲对峙啥的,没少花心思,这不是白操心了嘛!   “这重要吗?”莫华抬起头来看他,那双黑色的大眼睛如同是千年古潭一样没有半点波动。   “是不重要。”楚毅有点抽抽了,恐怕就只有莫华这样的人才会觉得这不重要了,这可是鼎盛总裁傅明哲啊,他说得清淡得跟一件衣服一只茶杯似的可有可无的。不过怎么说他也是看上莫华的人,而不是他的身份,更不要说他跟他交往这几个月都不知道他的身份,而且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他就是鼎盛总裁傅明哲,他说不定还真没有那个勇气追他。   傅明哲不是一般的有钱人,而是很有钱,别说在S市屈指可数,就是在国内那都是排着的。   不过楚毅仔细想想,楚毅除了没有告诉他就是傅明哲,就是鼎盛总裁,也没有刻意瞒着他,不然也不会让他来鼎盛大厦的顶楼还给了他这套空中豪宅的房卡钥匙。而莫华在外面的几处别墅也都带着他一个个去看过,观澜湖,碧海湾,高尔夫球场都带他去过,这怎么能说他是有心瞒着自己?也只能说他之前没敢往这方面想,莫华也就没说。   可是莫华现在从外貌看怎么看也就是年轻轻二十岁的样子,他竟然会是鼎盛的总裁。楚毅越寻思越觉得这事也太玄乎了!   第十七章,生日宴会   十月二十九是楚毅的生日,他原本打算跟莫华两个人就在观澜湖的别墅里享受二人世界甜甜蜜蜜地渡过好了,不过莫华就说既然是过生日,就多叫几个人一起热热闹闹地过。反正楚毅那几个朋友莫华也是见过的,就也没有啥好意思不好意思的。人多热闹嘛,而且楚毅正是二十六岁对男人来说花一样的年龄多跟朋友在一起多点人脉当然是好的。   楚毅本来想到蓝色幻想,毕竟那个地方大家都熟。   莫华给了他一个更好的提议。   “我有一个小游艇,就停在我们碧海湾那个别墅旁边的海上,要不把你那几个朋友都叫来,就在游艇上开个‘PARTY’,玩得晚了也不怕,游艇上有几十间客房,就是有人不习惯住在游艇上,碧海湾的客房也有七八间,够住了。”   “这样也好啊,阿华,你来安排这个PARTY就好了。”楚毅看见莫华愿意给他张罗知道他把自己当一家人也就觉得挺好的。   莫华带楚毅去看他停在碧海湾的游艇的时候,楚毅还是有些出乎意料的,这哪里叫‘小游艇’,面前这个分明是豪华游轮嘛!白色的游艇停靠在碧波荡漾的海湾里,阳光照着,就如同莫华这个人一样,显出别样的优雅,这是三层的大游轮,别说十几个人的PARTY,就是百来号人的大宴会。   楚毅一直觉得莫华是他媳妇儿,之前他得知莫华就是鼎盛的总裁傅明哲的时候他也想过自己整天都住在莫华家里,这不跟上门女婿似的。这会儿可好,他觉得自己跟傍上大款的那啥啥好像有点靠边,虽然他追莫华之前还真往这面想,那时候还把莫华误认为CLUB里的小鸭子,现在想起来就觉得搞笑。   莫华叫了专人来准备楚毅的生日宴会,楚毅那边请的人都是他的几个弟兄和死党,莫华也叫了两个他熟识的朋友来,说是生日宴会,也算是把他们俩的事给朋友们公开。莫华叫来参加的人里面就有潘卓岩,潘卓岩在三十年前鼎盛刚刚创建的时候就跟着他了,不过那时候是他的助理,他觉得这小伙做事挺踏实就提拔了起来,现在已经是鼎盛集团的副总,而且出席公众场合的也都是潘卓岩,在某种程度上潘卓岩那张脸比他的还有名。   周天下午四点多谭伟,刘东胜,韩九,卓万,黎新这几个人开着车到了东海湾,之前楚毅已经给他们短信将这个地址都告了。将车停好了,就看见楚毅就站在那个白色游轮的甲板上。   楚毅今天穿着一身铁灰色的休闲西装,裁剪挺修身的,看不到牌子,可是看那做工就不一般,小伙本来就长得帅,个头也排场,平常走在路上也能引来不少小姑娘侧目,这么一收拾,往那儿一站更是跟明星模特似的。   “你小子啥时候买了个游艇,也没跟我们提过。”谭伟上了游艇过去捶了他一拳。   楚毅笑了:“这不是我的游艇,是莫华的。”   谭伟他们哥几个打量了一下这艘豪华游轮,三层高能容纳百来号人配置又豪华这怎么也得上亿了,且不说这个,单是养护费一年都不能少。   “你丫这下好,傍上大款了还。”谭伟取笑他:“看不出来啊,还挺有小白脸的潜质。”   楚毅也不生气,就那么笑了笑。   “听说你家老爷子下通缉令了都,让你赶快回K市。”韩九问他:“你还真在这扎根不回去了?”   “S市挺好的啊。”   “楚爷不是有个义子叫龙彬,说是最近很出风头,帮着楚爷打理买卖最近做了几单大生意,你不怕他抢了你这个楚家继承人的位置。”   “我本来对家里那些生意就没有多大兴致,他想拿就拿去。”楚毅说得挺淡然的。   “你可想好了。”谭伟都替他急:“这可不是小事。”   “没啥好想的,我反正以后也呆在S市,龙彬能帮上我爸的忙,那不是正好。”   “不会吧。你丫这小白脸当得还上瘾了。”   “对了,莫华呢?”韩九问他。   “他和几个熟人在里面聊天。我们也进去吧。”   楚毅带着他的几个朋友走到宴会厅里的时候莫华正站在那里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和一个中年男人在聊天,那个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范思哲西装,人不算太高,也就一米七几的样子,却很精干,这个男人就是鼎盛的副总裁潘卓岩。   楚毅看着潘卓岩的时候,谭伟和韩九他们也认出来他了。   “那个不是鼎盛的傅总潘卓岩?”韩九问。   “嗯。”楚毅点了点头。   潘卓岩这个人他们在电视杂志媒体上都常常看到,挺牛X的一个人,面子还挺大的,有时候那些S市的商业酒会想要请到他都三催四请的,而且也没听说跟楚毅有啥特别的关系,这次竟然会来楚毅的生日宴会,他们几个也琢磨不透。   不过看着潘卓岩和莫华想谈甚欢的样子,估计是跟莫华熟,说起来潘卓岩这样的身份,莫华站在他旁边气场都不比他弱,而且还有一种身居上位者的从容。   莫华这个人他们谁也看不透。   “阿毅。”莫华看到楚毅走过了脸上露出了笑容:“你来,我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这个是潘卓岩。卓岩,这个就是楚毅。”   “幸会,幸会。”楚毅走过去跟潘卓岩握了握手,他想松手的时候却觉得对方没有松手的意思,而且握着他的手加大了力度,仿佛在跟他较劲一样。   第十八章,生日宴会2   “幸会,幸会。”楚毅走过去跟潘卓岩握了握手,他想松手的时候却觉得对方没有松手的意思,而且握着他的手加大了力度,仿佛在跟他较劲一样。   其实潘卓岩之前就知道了楚毅这个人,那时候莫华要人去给鼎盛大厦86层的公寓打一个磁卡钥匙,潘卓岩听了这事就开始留意,十多年前鼎盛大厦建好的时候他就知道在楼上有一个公寓,莫华自己住在那里,可是这十多年他还从来没有进去看过,不只是他,他们公司的人没有谁去到那座空中楼阁,莫华是一个洁癖很深的人,工作之余的时候总是独自一人,也从不邀请他们去自己的公寓。而这样一个年轻小伙竟然住进了莫华的公寓,而且莫华还给了他钥匙。   两个人很亲密的样子,他们楼下的SHOPPING MALL 还有一个超市,有时候潘卓岩从那里路过的时候看到两个人一起买菜笑着从超市走出来,这样一个年轻人竟然能让莫华这样身居高位的男人为他亲自下厨做饭,这怎么能让他不吃味?   潘卓岩三十年前在莫华创立鼎盛集团的时候就跟着他了,那时候他还是刚出学校门的愣头青,遇见莫华的时候就有一种如见天人的感觉,这个男人太完美了,睿智,俊美,优雅,完美得不似世间人。从那时候他就开始迷恋上这个男人,可是越是了解他,潘卓岩就越觉得自己在他的面前自惭形秽,他不是没有动过那个念头,可是却始终没有那个勇气说出口,渐渐地多少年过去了之后,他就觉得自己只要是能守在他身旁,每天能看着他,每天为他做事,这就已经很满足了。   他的三十年的时光全部都投在鼎盛集团了,这么多年之后他已经是功成名就,年过半百的他却仍然没有结婚。   他同意惊讶三十年的光阴在莫华的脸上没有留下半点痕迹,这个男人依旧年轻得如同刚刚绽放在清晨里含露的莲花。   这么多年过去,莫华一直是那样一个孤寂的人,他总是少言寡语,深居简出,潘卓岩以为自己会这样看着他一直到老,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时候他的身边出来了个年轻的小子。那个姓楚的小子背景并不难查,这是K市黑势力第一世家楚家的太子爷,自幼留学美国,回国之后在S公司开了家不大不小的IT公司,可是这个二十出头的小子没来S市多久就住进了莫华的公寓。   潘卓岩打量楚毅的目光是如同剑锋一样锐利的,楚毅也没有示弱,他直直地回视着潘卓岩,手上的劲也没有松。   “你们俩如此一见如故我当然高兴。”莫华在一边开口说:“不过,阿毅你今天是主角,先去招呼客人吧,以后有空我们再和卓岩一起聊。”   楚毅的朋友这时候也都到了,这些不是他的同学,就是他在死党和发小儿,陆陆续续来了十多个,莫华这边叫了三五个朋友,都是S市商界的楚翘。   “今天是阿毅的生日。”   谭伟举起酒杯说:“哥儿几个一起喝酒高兴,也祝贺阿毅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心仪的伴儿。”   其实谭伟和韩九他们几个对楚毅和莫华他们两人如此公开情侣关系还是有些没有预料到,这会儿这么多人都看着呢,这消息指不定哪天就传到K市楚家老爷子耳朵里。   这两个人还真蛋定地不似一般人。   之前吧谭伟就觉得莫华这个人气质不凡,眼神清澈净透,有那么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这会儿看着莫华跟潘卓岩还有那些S市的商界精英们站在一起的时候那种不卑不亢的姿态,从容的态度,温雅的谈吐,还真有身居上位的强大气场。   莫华这个人就真的只是一个CLUB的老板?他拥有这样豪华的游轮,而且能让这些S市顶牛X的商业精英都卖他面子,怎么看都觉得非同寻常,可真猜不透。   宴会的餐点非常讲究,有中式的,也有西式的,精致爽口,红酒是珍藏级的轩尼诗。来的客人都挺满意的。   那天天气也好,海上风平浪静,一轮圆月挂在天上,月光很明亮。   游艇宴会厅里摆着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潘卓岩一边跟莫华闲聊一边对他说:“明哲,已经好多年没有听过你弹钢琴了。上一次听你弹奏还是六七年前呢,我到现在还记得那琴音的曲调很是优美,只是带着一些淡淡的哀愁,让人牵肠挂肚的。今天正好聚在一起,能不能再听你弹奏一曲?”   “那有何难。”莫华淡淡地笑着,他走去坐在钢琴的前面,打开琴盖,缓缓地弹奏了起来。   那是一首《月光曲》,琴音悠扬动听,流畅舒缓,如同水一样静静地倾泻下来。   宴会里本来宾客们三五成群地先聊着,这个时候听到这样如同天籁一样动听的琴音都停了下来,大家都向这边看了过来,没有人再说话,都为这宁静美妙的乐音而震撼。   楚毅就站在莫华的身旁,看着他莫华脸上淡如月光的笑容,听着那动听的曲调,这一刻他的心里如同被早晨的阳光照耀着一样温暖,如果浸泡在蜜糖水里一样甘甜。这样一个如此美丽优雅又才华横溢的男人是属于他的,所有人为他的才华而动人的时候他的心中也升起一种自豪感。   虽然身为楚家的太子,可是他一直都觉得迷茫,他看过那些名利权势,可是却一直觉得那些都不是他想要的,就那样像他的父辈们一样在帮派的斗争中机关算尽一日日渡过一生?在刀与血的洗礼中让双手沾满鲜血然后再踩在别人的骨骸之中谋取上位,最后在年老的时候除了权力和金钱一无所有?那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而在遇到莫华之前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而在遇到莫华的时候他就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想要的很简单,每天陪在自己所爱的人身边,享受幸福甜蜜的生活,同时也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为未来每天打拼。珍惜,努力,同样也享受。这样在他老的时候拉着莫华的手一起走在街上的时候他会说,这样过一生已足够。   楚毅的目光从他的朋友们的脸上扫过,他看出来他的朋友们已经为莫华的气宇和才华折服,能够得到朋友们的认可和祝福这也让他高兴,虽然他明白家里人的那一关还会遇到重重险阻,不过他不惧怕,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是时候出柜了吧!楚毅看着莫华弹奏的样子在心里想着。   这时候莫华已经弹奏完了那首《月光曲》,余韵未了,他又紧接着弹奏了一首改编的《梁祝》。   婉转优美,缠绵动人,那美妙的乐曲牵动了每个人的思绪。   潘卓岩的目光没有从莫华的身上移开过,六年多以前潘卓岩也听过莫华弹奏这个曲子,不过那时候他总觉得曲调之中隐隐地带着一些苍然和淡淡的孤独,可是这个时候同样的一个曲调莫华弹奏起来的时候其中就少了那些苍然多了一些温馨。   乐由心生,莫华的琴音就如同是他灵魂的倾泻一样,他可以很完美地将内心的音符借由琴键抒发出来。这么多年以来在潘卓岩心中莫华总是那样带着孤寂气息的一个人,优雅却又冷漠,有那么一些清高,有那么一些出尘。而这一刻的琴音是喜悦的,就如同这段时候在他脸上常常挂着的温柔的笑容。   这几个月来潘卓岩看到莫华笑的时候比三十年加起来的多。也许这样的转换正是因为站在他旁边这个年轻的男人,这个被称为楚家太子的楚毅。如果是这样他宁愿看到莫华能得到这样的幸福,他的爱其实很单纯,莫华幸福了,他也就幸福了,别无他求。他已经老了,不惑之年的他还能够再守候莫华多少年,而楚毅还年轻,他可以陪着莫华一直走下去。   第十九章,楚爷   楚毅的生日宴会办得挺成功的,酒宴精致美味,他和莫华一起到了香槟,莫华还将楚毅介绍给他圈子里的朋友们,楚毅这个人也会做人,又是S市的商界新秀,大家和乐融融,后来他还被几个朋友闹腾着去参观了他们在碧海湾的小别墅,一伙人闹腾到了半夜两点半,可谓是宾主尽欢。   可另外一面在K市,楚家老爷子的气就没有那么顺了。   楚家在K市可以说是一手遮天,楚爷到了这个位置,可以说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为他卖命的弟兄有数千人,这些年他也是黑白通吃,就连那些官员都要卖他面子,可就这样一个手眼通天的人偏偏就降不了自己儿子。   他这个儿子楚毅不能说是不成气候,楚毅从小就挺乖的一个孩子,甚至楚爷都觉得他这个儿子乖得过头了,每天也不像他那些世交的儿子一样打打闹闹到处惹是生非,他从来都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一个好孩子,白天在学校老老实实上学,连回到家里也都是自己独自复习功课,老师都夸奖他勤奋专心。楚爷很难想象他们楚家教出来的孩子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好学生典范。   不过楚爷心里很清楚他这个儿子并不像外表看起来的那样乖乖牌,每次他跟楚毅讲些什么的时候,楚毅总是那样很听话的样子,可是他知道自己的那些话这孩子根本就没有听进去过。他到不是不上进,只是他上进的方向不是楚爷想要的方向。   楚毅从小成绩就好,高中毕业之后就凭借自己的成绩考上了美国斯坦福大学,通知书都寄到的时候他才知道的这个消息,等他四年大学终于读完了,楚爷就想着让他赶快回来可以继承家业,可是没想到他又考上了硕士,他们楚家还没有哪个人读过硕士,楚爷想既然楚毅考上了就让他读吧,也就两年一下子就过去了,可是等楚毅硕士毕业之后连跟他都没有商量就在S市开了一家IT公司。他本来想着楚毅在外面又没有资金又没有支撑他那个小公司能做多长时间,撑不了多久就该回K市投奔他了,让他在外面吃吃苦长长教训也好,没想到就那样一个公司还被他精英得有声有色的。   楚爷的几个朋友经常在他面前说起自己那些孩子,要不是惹事生非麻烦事一个摆平又来一个,就是耍手段跟自己老子夺权的。楚爷倒是希望他儿子楚毅能有这个夺权的心思,可是楚毅偏偏对他们楚家的生意一点兴致都没有。他在电话里几次都提到要将楚家在S市的几处生意交给他打理,可是每次一说到这事的时候楚毅就跟他打马虎眼将话题往其他地方转。   这段时间就更加过分了,白天吧,打电话还能找到他人,可是一到过了六点半,每次打过去,手机里就是“您的通话信息已转入语音信箱。”打到他公寓,也根本没有人接。这小子最近就没有住在他在S市的那套公寓。他听人说楚毅在S市有一个小情儿,每天都住在他小情儿家里。   今天是楚毅的生日,楚爷本来还想着把楚毅叫回K市,让何嫂煮几样楚毅爱吃的菜,他们爷俩好好说说话,他把让楚毅接手他们楚家生意的事给明说了,楚毅再怎么不喜欢,也是他们楚家唯一的继承人,家里的生意早晚都是要学着做的。可是这小子偏偏连影都找不见,手机竟然还给他关机了!   “查得怎么样子?”楚爷问刚刚从外面进来的龙彬。   “查着了。干爹。”龙彬对楚爷说:“其实这事不难查,太子爷在S市开了个生日PARTY,说是在碧海湾的一个游轮上,表少爷也在那里呢,还有韩家的少爷韩九,和谭家的谭伟都去了。”   “又是他那个小情儿叫莫啥的主意?”楚爷问。   “莫华。”龙彬提了句。   “我就不信个毛孩子我还摆布平整了,阿毅看着跟面团似的,内里比谁都精。”楚爷冷笑了声:“他不是很在意这个小情儿,先从他这个小情儿下手!”   楚爷让龙彬去查莫华的背景,龙彬一点都没赶怠慢,他们社团在S市的势力也不小,毕竟S市跟K市只有一河之隔,过个海关半个钟头就到了。他们在S市也又不少眼线。所以莫华是什么人这要查其实也并没有多难。   不过不查不知道,一查之下连龙彬都有些惊讶。这个所谓的蓝色幻想CLUB的老板莫华竟然跟国内地产业鼎鼎有名的鼎盛集团的总裁傅明哲就是一个人,而且他们的人也看到他家太子爷整天就在鼎盛大厦出入,如今就住在鼎盛大厦顶层八十六楼傅明哲的公寓里。   这边他刚刚查到点消息,龙彬就被楚爷叫去问调查的结果了。   “干爹。”龙彬对楚爷说:“之前本来想从从背后动,查了一下,这个莫华还真不差钱,就是想给他一笔钱让他滚蛋啥的人家恐怕都看不上,我之前也想过把他那个蓝色幻想CLUB孤立了让他生意做不下去,不过莫华产业挺多的,不是靠这么个CLUB过日子的人。我们还得再从长计议。”   “这个莫华到底是做什么的?”楚爷问起。   他们社团在S市有眼线,之前他下面的人有拍了楚毅跟这个莫华在一起在超市里手牵手一起买菜的照片,他看照片上这个男孩子挺年轻的,就二十出头的样子,斯斯文文的,不过就那张脸整一个妖孽样,他在K市没见过多少后生仔,可是要想找个比这个莫华生得漂亮的还真挑不出来。就这么个小年轻,他还不信他能多本事,要是有钱的话,最多是个富二代啥的,要整这些个富二代就更容易了,谁家里知道这种事肯干,只要把这事捅到他爹那里就成了。   “他是做房地产的。”龙彬说。   “房地产?”楚爷寻思S市的房地产生意做得大的就那几家:“他是哪家的孩子?”   “莫华他爹是什么人到还真没人知道。”龙彬说:“不过他的公司是顶有名的。”   “哪家?”   “鼎盛。”   “鼎盛?”这个还真有些难搞,鼎盛的总裁谁都知道是傅明哲,可是也没听说他有个儿子啊?“他跟傅明哲什么关系?”   “我也是查了半天才查出莫华跟傅明哲就是一个人。”龙彬说:“这错不了的,太子爷现在就住在鼎盛大厦顶楼傅明哲的公寓里。”   “真有这事?”楚爷楚爷挑了挑眉说:“既然动不了他的公司,他还能没有落单的时候,找个时机将他抓在K市关上几天,我就不信不把他整得服服帖帖的!”   第二十章,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楚毅原本有段日子没有跟楚家联系了,社团里的人也有去他公司找过他说起S市的几个娱乐城的事,他都说忙就推了去。可是那天下午刚下班的时候,楚毅才从公司出来才将车从地下车库开出来,打算转个弯上滨海大道去鼎盛大厦,可是刚到他们公司前面那个红绿灯那地就遇见了一个熟人。   江仔是他小时候就认识的,他上高中的时候江仔就跟着楚爷在道上混了。   江跟他同一年生的,那时候楚家正逢变动,多少人盯着他这个楚家的太子爷,每一次楚爷派去那些五大三粗的保镖往他边上一站,他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他死活都不肯带着这些保镖去学校,无奈之下楚爷就找了根他一般年纪个头也精瘦的江仔给他作伴,还给弄着插到他同一个班了。   江仔个头虽然不高,可是打起架来那个狠劲可一点都不含糊,人又是直爽豪气,跟楚毅也算是脾气相投,两个人一直都交好,就是到了后来楚毅去了美国读书之后两个人来往才少了起来,不过也都还没有段,而且小时候的那份情义楚毅也都还放在心里。   后来楚毅也听说江仔打架很猛,人又直爽衷心,得楚爷的信任在湾仔一代做了扛把子,带那一伙兄弟就有几十上百人,也算是出人头地。   楚毅没有想到这会儿能在S市见着他,虽然S市跟K市就隔着一条河,过来也不过个把钟头的车程,可是再怎么也得过海关,连点刀啥的都不能带,而且排队又费时间,没啥事的时候江仔他们都不愿意过来,所以这会儿能碰见也算不容易。   “阿毅,好巧啊。”江仔叼着烟敲了敲他的车门跟他打招呼。   “好久不见啊,江仔。”楚毅开了车门让江仔上来:“你怎么有功夫来S市,听他们将你现在在K市当大哥,整天巡场子,忙着呢。”   “还不是楚爷让我来S市照看一下这边的场子。”江仔吐了个烟圈说:“要是阿毅你肯花点功夫去帮楚爷照看这些场子,哪轮得上我来这边。”   “好久没见,要不咱们找了茶餐厅一边吃一边聊?”   “好啊。”江仔说:“这不,都一两年没见过你了。”   楚毅给莫华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晚饭不回家吃了,让他自己先随便对付一下,自己和一个老朋友聊一会儿就回去陪他。   楚毅开车载江仔去了S市的一家港式茶餐厅。其实说是港式茶餐厅,味道去不是多地道的港式餐点。   吃了两口江仔就跟他时候:“S式的这些个港式茶餐厅怎么吃着都没咱湾仔那些大排挡地道,阿毅你咋就在能在这边住得都不想回去了?”   “我不回去不是正好,说不定我爹哪天将社团交给你不正和了你的心?”   “哪里轮得到我?”江仔说:“现在楚爷跟前最红的人是龙彬,那小子野心大着呢,你还是提防着点。”   楚毅笑了笑没答话,之前也有不少人跟他说让他提防着龙彬了,不过他都没用放在心上,楚家的生意他本来也没用打算查收。   楚毅吃着半截想着给莫华打包点啥点心带回去,掏出手机拨给莫华就想问问他想吃吃点啥,可是打了几通都没用人接,楚毅心里不放心,连着拨了十几次都没人接,楚毅心里寻思着刚刚他还跟莫华通过电话他明明带着手机的,怎么这会儿就是不接呢?   楚毅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怎么突然江仔就出现在他们公司门口,怎么莫华的手机就突然打不通了?他突然有一股心慌,拿着手机的手指都开始抖了起来,他真不敢想如果莫华真出了什么事,他以后要怎么活,那一刻他的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人都如同掉进了冰窟窿里冷得发颤……   *   “你小子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楚毅噌地起身,看向江仔的的眼光就如同一把利剑。   江仔顿时头皮发紧,他跟楚毅从小一块儿玩大的,认识好说也有十几年了,可还真没有看到过楚毅神情这么狠戾的时候,再怎么说人家也是楚家的太子爷,平常大不温不火的,这会儿还真有楚爷的范儿。   “你听我说,阿毅。”江仔连忙起身拉他:“兄弟这也是为你好,我是真见不得你被哪小狐狸精给迷得丢了魂儿似的。你要再这么下去,这楚家的黑焰盟十有**就叫龙彬那小子给端了去,那小子阴着呢,你是不知道。兄弟我可是打小就盼着你有一天接管楚家当上黑焰盟的大佬兄弟这就等着你回K市跟你混。”   “我才不在乎黑焰盟到底是给谁继承,谁爱要,谁要去。”楚毅放下狠话:“可你们别把我绝路上逼,要是莫华有个闪失,我要你们一个个陪葬。”   “阿毅,你别这样!”   江仔拉着楚毅胳膊的手一下子被楚毅甩开了,楚毅紧接着抓住他的手腕说:“你们把莫华弄哪儿去了,你现在就带我去!”   “我带你去,这还不行吗?!”   江仔对他说:“不是兄弟说你,你看看你现在为了这么个小妖精都成了什么样子!”   ……   在一个僻静的街角,莫华被一群年轻的帮派分子围在了中间。   其实这个地方离鼎盛大厦并没有多远,只有两条街的路程。他接到楚毅的电话说晚上在外面吃饭就大厦自己出去随便吃点儿,他记得附近有个陆记饺子做得挺好的,就想着干脆去吃点饺子好了,陆记饺子店离他们也没有多远,走过去就十来分钟的样子,他也就懒得去地下车库开车,干脆走过去算了。   刚出鼎盛大厦没有多久,莫华就感觉到自己身后好像有人在跟踪他,那人虽然说离他有十米之遥,他还是感觉到了。不过莫华也没有将这些人放在心上。   就在他从一条小街走过眼看就快要到陆记饺子店的时候,突然在巷口就被一群社团分子围在了中间。莫华用眼光扫了一下,连同刚刚跟踪在他身后这会儿堵上来的那几个人总共是十二个。而站在他对面这个一身黑衣留着中分头眼神犀利的年轻人显然是他们的头儿。   莫华观察了一下,这些社团分子跟那些在街边上浪迹的小混混显然不是一个档次,看对面这几个人摆出的姿势明显都是练过的,人家这些可是专业水平的帮派分子。   “我们楚毅想请莫先生去走一趟。”中间那个穿得跟黑衣的年轻人开口说。   “凭什么?”莫华淡淡地说。   他知道这些是什么人,不过他并没有兴致去见他们口中的楚爷。   “莫先生这么不配合,我们只好用点非常手段了。”   楚爷把这件事情交给龙彬办,龙彬一点不敢怠慢,他带了十几个弟兄来了S市,原本想着像傅明哲这种亿万级的富豪应该出入都得带着保镖啥的,不过就是他带保镖也没啥,他们黑焰盟原本就做杀手生意,更不用说抓个人。没想到傅明哲自己一个人出来了,压根没带保镖啥的。   龙彬也想过像他这种有钱人绑架了去要他让人给拿点赎金一把都不能少赚,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在拿钱和帮派地位两个当中,目前对他来说还是得到楚爷的信任拿下黑焰盟大佬的位置更为重要。   不过龙彬觉得这个莫华也忒淡定了吧。   被他们一群人手里拿着家伙的人围在中间,神色都没有变还是一脸风清云淡的样子。   龙彬给他旁边的青狼使了个眼色让他先上,青狼在道上都是混出名头的杀手,出手又快又狠,本来这么个人都不用这些专业杀手出手,他想万一傅明哲的保镖里有高手,为了万无一失他就多带了几个来。   青狼惯用的是一把折叠匕首,不过楚爷说了要抓活的,看着那小年轻细胳膊细腿的样子,他也就没有拿家伙,就像上去一个擒拿将他抓住。可是就在青狼冲上前去要抓莫华的时候,眼前一花,人已经不见了。   “丫见鬼了还!”青狼嘀咕了一句,四处去看的时候就看见莫华正站在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墙边。   龙彬心里也是一惊,青狼在他们的人里面已经算拔尖的了,尤其是出手的速度,而他们十几个人都站在旁边,根本就没有人看到莫华是怎么动的,一瞬间这个人就已经从他们的面前消失了。等他去看的时候,莫华已经不再原来的地方而是莫名其妙地就出现在了十几米之外,而刚刚他们看到的只是眨眼一晃间的光影。   对于他们惊讶的表情莫华像是一点都不意外的样子,莫华站在街边冷笑地看着他们,用手指勾了勾摆出了一个‘你们一起上’的姿势。   龙彬旁边的沈靖抄着家伙就上去了,他们也没有看出莫华是怎么出手的,沈靖手上的刀就刀了莫华的手上,银光一闪而过,龙彬就觉得自己脑门上凉飕飕的,一摸,他头顶的头发被刀剃光了一条,刀刃就紧擦着他的头皮而过,他的头没有被划破,只不过头皮光溜溜地,几绺头发晃悠悠地飘了下来。   他们顺着刀刃飞过的方向转头去看墙面时,那十多公分的刀刃已经完全没入水泥墙之中,只有刀把留在外面,看到这一幕众人无不心惊,这得多深的功力!   莫非这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第二十一章,出柜   楚毅跟着江仔到那里的时候正看到这么一幕。   以龙彬为首的社团成员穿着统一的黑衣站成一排,只不过大家的神色有些古怪,尤其是龙彬这个地中海造型的新发型看起来跟他严肃的气势有点不搭,脑门亮得可以当灯泡了,他又是一身耍酷的黑衣,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有点滑稽。   在他们对面站着的莫华却是气定神闲,一身白色的休闲装,站在那里就跟郊游一样,饶是这样却有一股莫名的气势将对面那十几个社团分子的气焰都被他压下去了一样。   而且那些人的神情怎么看都像很怕莫华似的。   这一刻气氛剑拔驽张十分紧张。   楚毅健步走过去挡在莫华的前面对着龙彬和社团成员说:“看看你们这成什么样子?十几个弟兄抄家伙对付这么一个手无寸铁的人!”   龙彬本来就够恼火的,这会儿听他这么说更是脖子都粗了,下次来绝对得让黑焰盟S市的弟兄们先准备好手枪,这都是他之前太轻敌了,想着过海关带个枪麻烦,本来想着这个莫华不就是个有钱人,能成什么气候,这会儿看来不动真家伙是不行了。这在弟兄们面前把脸都丢光了,要不整整他,这口气他如何咽得下?   丫就装吧!   龙彬看着莫华见到楚毅一来就成弱势群体的样,站在他身后一句话都不说。显然他们太子爷还不知道自己这个枕边人的实力。   不过要他怎么跟楚毅说?说他脑门就是被莫华给剃得跟灯泡似的?   “我们先回去,改天再找莫先生赐教。”龙彬眼神阴厉地看了一眼莫华,又转而对楚毅说:“太子爷,您好歹回趟K市,楚爷可是心心念念盼着你呢,楚爷毕竟年纪大了,您这个做儿子的也该分担一点帮派的事务。”   “我过两天就回去一趟。”楚毅心说这龙彬也够虚伪的,社团里的人谁看不出来龙彬这小子整天惦记着帮派老大的位置,这就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还跟他耍花腔,他就最烦这种里一套外一套的货色。   龙彬一走,黑焰盟的人也呼啦啦地全走了,沈靖走之前还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莫华,仿佛要将莫华的容貌记住一样,不过莫华的脸很好记,万里挑一。   在龙彬他们转身离开那一刻,楚毅立刻紧紧地抱住莫华:“都是我害你遭遇危险。阿华,我刚刚知道这事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浑身都发冷,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要我怎么活下去。”   “看你也真是的,说什么死呀活呀的,至于嘛。”莫华反倒是去安慰他,这一刻楚毅的胸膛紧贴着他的,莫华感觉到楚毅的心脏跳得很快很猛,像是就快要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一样,他真是很担心自己。   莫华用手臂轻轻地在楚毅的后背上划拉着,让他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   这个平日里看起来镇定得雷打不动的男人这一刻看起来竟然如此脆弱,他真是爱惨了自己。   楚毅的车就停在旁边的巷口,他搂着莫华走过去开车回了鼎盛大厦,打开门进了顶楼的公寓,楚毅将莫华一下子抱了起来放在沙发上就是一阵狂吻。   ……   第二天是周日,楚毅回了趟K市。   K市,这是繁华的东方之珠,在这个开放的国际大都会走在街上到处都是各种肤色各种种族的人,街道还是熟悉的街道,连小街边的那些店铺都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楚毅却觉得自己的心情和从前不同了。   从星光大道向对面的湾仔望去,在太平山上那里林立着耸入云端的高楼,这里是他生长的地方,这一刻他却不再将它作为自己的家,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如此为爱痴狂的人,可是遇到莫华却让他将所有的热情全部都点燃,有那个人的地方才是他心中的家。   楚毅在那些熟悉的街道一直步行下去,在尖沙咀搭乘天星小轮到了对面的湾仔,又步行到了太平山。等他走到太平山上楚家老宅的时候天都快要黑下来了。   “少爷回来了!”他们家的管家林叔正好想出门看到他的时候老人的神情很是激动:“快去叫何妈做点少爷喜欢吃的饭菜,好不容易回来一趟。”   “不用麻烦了,林叔。”楚毅拉起林叔的手说:“待会儿晚上我还要回S市去,我就来跟我爸聊会儿就走。”   “你这孩子真是的,多久才回趟家还不多住几天。”林叔对他说。   林叔是看着楚毅长大的,对他就像对自己的亲儿子一样,看着这个许久未见的老人鬓角又添了白发,楚毅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酸涩感觉。   “老爷就在书房,已经叫人通报了,你去看看他吧。”林叔对他说:“虽然老爷嘴上不说,不过我们都知道他一直盼着少爷你回来呢。”   “嗯,那我过去了,林叔。”   楚毅走进书房的时候,看到他父亲正在写毛笔字,穿着一身白色唐装的楚爷比他记忆中老了许多。他跟父亲的关系一直都说不是多好,小的时候还记得父亲一直抱着自己,就连黑焰盟开会的时候都让人搬个小椅子把他放在上面,他还记得父亲的胡子茬蹭在脸上那种痒痒的感觉,可是自从十多年前母亲去世之后,父亲似乎再没有那样宠爱自己了,不过楚毅心里却一直知道父亲还是一直在挂心他。   不过他已经下定决心不走黑帮这条路,十多年前他的母亲就是在黑帮火拼之中无辜枉死的,从那之后他就决心走一条不寻常的路,不再继续他租辈的营生,那是一条鲜血和骨骸堆积的路。   这么多年他一直努力读书,一直努力拼搏,就是为了有一日能够开创起自己的事业,那种在阳光下堂堂正正的营生。他终于做到了,虽然还不能说事业有多辉煌,不过他的耀华科技也是在业界有些口碑了,而且公司正在茁壮成长之中,他觉得他已经看到了面前有一条路,这条路通向光明的前方。   “你还知道回来?”楚爷抬头看了他一眼,继续写自己的字。   “爹。”楚毅站在楚爷的身后,从小到大他都带着一个乖儿子的面具,父亲在教训他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回过嘴,可是他做事却从来都是固持己见。而这次为了莫华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沉默下去了。   “你还知道有我这个爹?”楚爷一提他这个儿子,就万分恼火。之前他打了多少次电话让他回K市回楚家,可是楚毅从来都是跟他绕弯子,这下好,昨儿才让人去整整他那个小情儿,今天立马就蹦回来了,在楚毅心里,他这个做爹的还不如那个小妖精!   楚毅没有立刻答话,他只是沉默地站在父亲的身后。   “既然回来了,就该收收心,你难道忍心看着你爹六十岁的人还整天一堆事情忙不完?你看看,别的那些黑道世家的孩子哪个不是争着抢着要当社团大佬,我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以后楚家肯定是你的,你也该知足了。”楚爷停下笔转过头对他说。   “爹,我这次回来就是想跟你说清楚,楚家黑焰盟的生意我是真的没有兴趣接管。”楚毅一字一句地说。   “反了你还!”楚爷恼火万分:“还敢出言顶撞了你!楚毅,你给我听清楚了:你是楚家这一代的继承人,家族生意就是你的责任。这就是你的命!”   “我不信命,只信命运由我造。”   楚毅没有被他父亲的威压所摄,仍然是那样一副脊背挺直的样子。   “我怎么教出你这么个儿子!是不是那个小狐狸精整天在你耳边吹风让你别回K市?就那个小狐狸,我要不将他剁了就不姓楚!”   “爹!”楚毅哐嘡一声跪在了地上:“是儿子不孝,儿子感念您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可是我跟莫华是真心相爱的,要是他没了,我也没有什么心思活着,爹您就成全我吧。”   自古以来,爱与孝之间从来都是那么难以取舍。   “你这个不孝子!”楚爷气得手都抖了:“为个小狐狸连你爹的话都不听了,我早晚都给你这不孝子气坏了,你给我滚,现在就滚!”   “爹,我走了,您老保重。”楚毅起身离开书房。   “楚毅你给我听着,你今天敢跨出楚家的大门,以后就再别回来!”   第二十二章,爱是守护   耀华科技的员工从行政部得到了一个消息,他们公司办公室地址要搬了。   要说他们耀华科技目前的办公室地址吧,其实已经好得没得挑了,他们公司在S市新区的高新科技园里,这片的公司都是做IT,电脑软硬件,数码,电器,通讯等这些高新产品,也算是随行就是,靠近产业链,供应商送点元器件啥的,也都在这一片挺方便的,这个地方做IT公司最合适不过了,这还要搬哪儿去呢?   不过新办公室的地址公布之后,他们公司不少人都挺惊讶的,竟然搬到CBD区的鼎盛大厦五十六楼,那里可是寸土寸金的哎!在那个一百层的经贸大厦建成之前,八十五层高的鼎盛大厦可一直是S市的城市地标。在鼎盛大厦一楼是最高档的SHOPPING MALL,而整个楼层都是些高利润的公司,比如银行股票证券啥的。他们老板咋就能想到搬去鼎盛大厦呢?这不符合他们老板一向成本优化的风格啊!   不过这个事也由不得他们说,这就老板说搬就搬的事,他们公司效率挺高,一声令下,三下两下就搬了。一下子从六层搬到了五十六层,耀华科技的员工们从亮堂堂的落地窗往下看,还真有点俯视群雄的味道。这楼下的SHOPPING MALL不少高档奢侈品店,女员工们购物更加方便了,唯一一点麻烦的就是这周围的房子可不是一般地贵,好在楚毅想得挺周到的,还专门配了趟公司班车,每天将员工从家里接过来,省了大家等公车之苦,公司班车还是免费的,大家一致称好。   不过有一件事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耀华的员工发现总裁办大部分时候都是空着的。   “陈秘书,我们楚总不在啊?我有个新品规划要找他签。”   负责产品开发的罗工去了几次总裁办公室都没有看到他们老板。   “你放着吧。”秘书陈英对他说:“待会我拿去给楚总签。”   文件很快就签了拿给他了,可是罗工去了几次总裁办都没有看到他们老板的人。   “这几天楚总都去哪儿了?文件明明签的挺快,开会的时候也都在,可是怎么总是一散会就不见人了呢?”罗工跟他们研发部的文员小刘聊起这事。   “你不知道吗?楚总这几天都在八十五楼。”   “八十五楼不是鼎盛地产的办公室吗?我们耀华做的是IT,好像怎么算都跟地产沾不上边吧。”   小刘压低声音有些神秘地说:“楚总跟鼎盛的老总傅明哲是一对儿。”   “傅明哲!”罗工有些惊讶,这真有点出人意料,不过想想也是,不然他们老板怎么大老远地从高新区搬到了鼎盛大厦。   他刚刚声音有些没压下来,很快就引起了周围几个人的注意。   “这哪里算什么秘密嘛,昨天我在SHOPPING MALL逛的时候还看见人家两个人牵着手一起去超市买菜呢。”人事部的林小姐也插了一句。   “林姐,你见过那个傅明哲啊,他长得啥样子,是不是挺老的?”   “人家傅总才一点不老呢,保养得特好,看起来就跟二十出头小伙子似的。而且还长得特好看,就跟韩剧里的明星似的。”   “咋可能呢?那可是创办鼎盛的傅明哲!”   “改天你在超市门口等着,说不定几碰着了。反正我说你也不信,那天要不是楚总在,我有些不好意思,我真想去跟傅总问问保养皮肤的秘诀。”   “有鼎盛公司这么大的靠山,咱公司肯定不愁资金。”另一个小伙儿小严感叹了一句:“你说这天上还真有掉馅饼的,咱们楚总也真是幸运。”   “小严,我记得你的性向好像没有特别之处吧?”林小姐取笑他。   “这要真像林姐你说的那样长得那么漂亮人又好再带个亿万身家啥的咱考虑一下也无妨。”小严一边思虑一边说着。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你就想得美!”   “你说咱楚总跟傅总在一起算是谁傍谁呢?一个是IT界的新贵,一个是地产界的巨头。”文员小刘感叹了一下:“这钻石王老五都跟钻石王老五碰撞了,咱们这些剩女可都咋办呀?”   “剩女可以找剩女啊。”林小姐说。   小严听了一下子喷了。   “其实吧。我觉得说不定哪天我们跟鼎盛合并了也挺好的。”林小姐说:“听说鼎盛公司不只有年底双薪,有带薪假,考研有进修的名额,买车有车补,还在观澜建了楼盘表现优秀的员工还可以分到公司给的房子。”   “这么好啊!”几个人都感叹不已:“这都快赶上公务员待遇了,快点合并了吧。”   自从那次莫华在街上被龙彬带人堵了之后,楚毅就整天跟在莫华身边寸步不离地守着,他都听到龙彬可是放了话出来说要对付莫华,那个人阴着呢,他生怕自己没跟着莫华再是出个三长两短的,那后果他想都不敢想。   之前吧,楚毅还挺纠结的,毕竟两个人都有各自的事业,他的公司正发展势头良好,他也不能就这么丢下。可是莫华对他来说就更重要了,公司丢了还可以以后再建,可是莫华要是有个闪失以后就再没得找了。他纠结了老几天之后突然灵光一闪想了个法子,他把耀华科技搬到鼎盛大厦不就行了吗,到时候他就可以在莫华的办公室里呆着,批阅点文件的。要是开会也很方便,电梯一摁一分钟不到就到了。   楚毅去找了鼎盛大厦管理处,说来也是巧,正好有家公司搬到别的城市去发展,五十六层空了一层,而且那个地方之前的公司装修的也挺好的,连装修都省下了,就换个牌子啥的就好了。楚毅连忙将这个地方租了下来,立刻就通知黎新让他们的人搬过来。   莫华是等楚毅搬到了鼎盛大厦之后他才知道的,鼎盛大厦下面那些商用办公室招租的事他一直也没咋过问过。可是一下子楚毅就这么冒了出来,那天他还在办公室看文件,楚毅就敲门进来了。看到楚毅的时候他还楞了一下。   “你不是去上班了吗?”   “我们耀华公司现在就在五十六楼啊。”楚毅笑着跟他汇报:“上来看看你。”   可是楚毅这哪是看看,这就赖在他办公室了,他走哪楚毅就跟到哪儿。要不是他放权给下面去做,大部分时期都是潘卓岩在处理,就这样亦步亦趋的,不得多尴尬。   而且没几天楚毅干脆就在他办公室里安了个桌子,做他对面办公,楚毅的秘书陈小姐每天都将文件拿上来给他签,到开会的时候就打个电话通知他。这一弄就成了俩人一个办公室了。而且下面不管是鼎盛的员工还是耀华的员工都在疯传他们两个公司要合并啥啥的。   莫华揉了揉太阳穴,见楚毅这个样子简直无语了。   他知道楚毅在担心啥。之前龙彬不是放过话说要对付他,楚毅一下子就紧张,整天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把他挡个玻璃人的捧着。每天吧,只要一看不见他电话马上就催过来了。   关系公开啥的他倒是真不在乎,可是两个天天跟个连体婴似的还真有点不习惯。   “你不用这样天天守着我。”莫华对他说“你现在工作那么忙,还是多点精力放在工作上。”   “耀华现在发展得挺好的啊,这个月业绩都超出年初的预算了。”   “我知道你担心龙彬找来,可是这是在鼎盛大厦里,安全设施都挺好的。”   “龙彬那小子有枪的!”楚毅对他说:“千万别掉以轻心,阿华,楚家黑焰盟之前就是靠杀手生意起家的。”   莫华笑了:“他有枪,我就没有枪吗?”   就在楚毅惊讶的档口,莫华的手上多了一个银色的小手枪,他的手指勾着手枪熟练地转了几个圈,一看那动作就相当熟练。   “我的射击成绩可是在九环以上,你不用担心我了。”   楚毅跟莫华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可是他却觉得自己始终没有看透过这个人,他的身上有太多太多的秘密。   “阿华。”楚毅搂住他的肩膀:“不管你是不是有枪,是不是会功夫,可是那些人可是专业的杀手,我不能承受你有一丁点的损失。”   “嗯。”莫华低声的应了声。这个男人很在乎他,他知道,不管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很傻,可是这份坚持和守候怎么能让他不动容?   在他的面前这个男人的心是那样火热的跳动着的,完全为他敞开的。   他们就那样静静地拥着,华灯初上,从落地窗看下去,这个城市是一片光和影交织的繁华和辉煌,可是那些都和他们无关,这一刻在那寂静中,他们能感受到的只有彼此的心跳。   楚毅伸出手臂环着莫华的脖子亲吻他的嘴唇。   半晌莫华尴尬地偏过了头脸颊绯红地说:“这里是办公室!”   第二十三章,替身   楚毅的爷爷已经九十多岁了,却依然健在,楚家老太爷的名字叫楚仁,曾经是一个闻名遐迩的风云人物,楚仁在几十年前就已经退出江湖了,可是现在江湖上还在流传着他曾经的风云事迹。   楚仁这样的人是一个传奇。   楚家并不是一开始就在K市的,他们之前家族的势力在上海,七十多年前还正是国家危难,列强践踏之时。有人说楚仁用一个定时炸弹干掉了小日本的一个特务连长,也有人说楚仁从红头发的法国鬼子手里救出来几个爱国志士,楚仁手下有很多拔尖的杀手,而他这个人虽然是混黑帮的,却很爱国,做了不少轰轰烈烈的大事。   而同样为人津津乐道的是解放战争之后楚仁带着楚家人从大陆来到这个海岛之上,将原来这里的霸主白鲨帮和红狼帮打得落花流水一下子成了K市的第一大帮派。从此以后在K市的黑势力独占鳌头,再没有谁能撼动楚家的地位。   楚仁在三十年前将黑焰盟交到他儿子楚耀手上之后,就不再过问帮派的事务,老爷子没有住在太平山的楚家老宅,而是独自住在大屿山的一处院落里,楚老爷子清修的宅子就离宝莲寺不远,宝莲寺的大德高僧是楚老爷子的朋友,这位曾经叱咤风云的黑道枭雄到了老之后每天研读佛经,过着隐士清修的生活。   楚毅一直觉得他爷爷虽然很少去楚家宅子里,每次他去大屿山看爷爷的时候却总是给他很和蔼的感觉,很多时候当他低沉的时候都会开导他。   虽然他跟他爹的关系闹崩了,他爹不让他进家门,可是他还是隔几个月时间就会去大屿山看看他爷爷,那天他正陪着他爷爷说话的时候,老太爷问起了这事。   “听说你喜欢上了个男人?”老太爷问起。   楚毅听到这话心里咯噔一下,他没有想到爷爷会问起这事。   “阿华人挺好的,真的,爷爷。”楚毅的语气有些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垂着头。   “我并不是反对你喜欢男人。”楚太爷叹了口气:“人海茫茫,我们这一辈子要遇到个自己喜欢又喜欢自己的人是多不容易,既然喜欢了,就别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好好地在一起过。”   楚毅呆住了,他看着爷爷,没有想到父亲都那样暴怒,而年近古稀的爷爷却思想如此开放,不但不说他,还鼓励他大胆地去爱。   爱一个人不容易,得到家人的支持就更不容易,虽然只有爷爷一个人是支持他的,可是他还是觉得欣慰。   *   楚毅这段时间整天跟着莫华守得很是紧,不过龙彬之前虽然撂下话说要回头找莫华,等了一两个月了,也没有见带人过来。据说龙彬那小子最近忙得都脱不开身,不知道都在忙啥。   楚毅和莫华两个人继续这么过他们的小日子,这会儿楚毅都把耀华科技给搬到鼎盛大厦来了,下班回家直接上电梯直达八十六层都不要一分钟,就是下午买点菜啥的也都是在下面的SHOPPING MALL,连开车都省了,那天楚毅还跟莫华笑着说这还正赶上当下的低碳时尚潮流。   到这会儿楚毅才明显感觉到这栋大厦设计得多巧妙,顶楼有公寓和空中花园,一楼有超市有SHOPPING MALL,奢侈品店,CLUB一应俱全。莫华还真是心思细腻会享受的人。   只有周末的时候他们才开车去观澜湖或者是碧海湾,有时候也爬爬山,打打高尔夫球,在游艇上钓个鱼啥的。楚毅一直觉得莫华完美得不似真人似的。总是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而且他还发现了鼎盛大厦的公寓里有一个密室,那个密室他从来都没有进去过。   从他们的卧室到空中花园中间有二十多米的间隔,那里显然是有些门道的,他们从卧室到空中花园都是从一条细长的走廊过去。那么中间这么百来平米的地方究竟是做什么的呢?而且楚毅不论从卧室,走廊还是空中花园这么一圈看下来都找不到这个密室的门,莫非还是有机关的不成?   有几次晚上的时候楚毅半夜醒来都看不到莫华的人,也不在客厅,也不在空中花园,找遍了也没有见人影,可是打了电话给他莫华会在一分钟内出现,他怀疑这个时候莫华大约就是钻进密室了。   有一天晚上楚毅和莫华两个人好好的睡着,半夜他起来想喝点水的时候,打开壁灯看到莫华的脸上全是泪水,眉头攒着,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看他这个样子大概是做噩梦了,楚毅侧过身低下头想要摇醒他,却在这个时候听到了莫华在喃喃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烨儿……烨儿……”   听那语气情深意切分明是呼唤自己的情人。   楚毅这会儿觉得自己浑身都像掉在冰窟窿里面一样冷,心口里哇凉哇凉的。   莫华口中的烨儿会是什么人?如果不是深爱的人怎么会在夜里梦中也不能释怀?如此凄凄切切地一声又一声地呼唤着。   他觉得莫华是自己命定的情人,为了他不惜跟家里人翻脸,把全副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可是在莫华的心里,他不过是那个人的替身!   楚毅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睡衣走到阳台上,摸出打火机点了根烟。入冬了,这夜里的风这么冷。   他心里一直在为莫华口中喃喃念着的那个人揪着,可就是知道自己只是那个人的替身他又能怎么样?他能放手吗?他不能!他已经深陷其中了,一想到要跟莫华分开他的心就痛如刀割。   他之前也一直觉得莫华对他态度的转变似乎有些太大了,从一开始的避而不见,到他从空中跳下到这里的那天的完全接纳。如果是这样那么一切都可以解释了,他肯定在某些程度上像莫华口中的那个‘烨儿’。   替身就替身吧!   楚毅猛吸了一口吐了一个烟圈看着它消散在风里。   即使知道自己只是莫华心中那个人的替身他也要跟莫华在一起。   他那么爱他,总有一天莫华会被他打动的!   第二十四章,密室   楚毅掐灭了烟头,转身回到了卧室里,这时候的莫华仍然在梦魇之中,他的脸上泪水纵横,嘤嘤地低泣着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楚毅看着心都揪着了。他不忍莫华如此,轻轻地在他背上拍打着对他说:“阿华,别怕,有我在呢。”   莫华慢慢地睁开了眼睛,那秋水的明眸里仍然带着泪水。刚一开始莫华看着周围的摆设还有些不适应的样子,慢慢地像是想起了什么才安定了下来。   “你刚刚怎么了?做噩梦了?”楚毅问他。   “都是一些前尘往事。”莫华的胸膛起伏着。   他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还是在一千年前的御花园里,赵烨搂着他的时候看到御园里的牡丹花开得正好,走过去要为他折一支,可是他的面前突然间地面就那么裂开了,赵烨一步踩下去,就那样跌进了万丈深渊,莫华追过去的时候看见下面深渊漆黑的一片,不停地呼喊他,却再没见赵烨的踪影。   他常常做这样的梦,年复一年,在梦里他总是在千年之前的深宫里,在梦里他的赵烨永远是那样年少俊俏的样子。可是梦醒之后却总是格外萧瑟,新潮难以平复。也许他永远带着那样的遗憾,也许他就是这样念旧的一个人。   楚毅看到莫华不愿多讲的样子也没有再追问下去。   “你精神不好,待会我给你炖点天麻猪脑汤养养神。”   楚毅对他说,楚毅这段时间的厨艺提高不小,刚开始他也不是怎么会做菜的一个人,都是莫华在弄,不过他也不舍得啥活儿都让莫华一个人做,就跟莫华学着做饭炒菜啥的,而且他发现莫华做饭还不是一般地别人怎么做他怎么做,他有自己的一套独门的做饭,而且照他这个做法做出来的菜和饭都特别好吃。不仅如此莫华这里还有不少闻所未闻外面买都买不到的秘制香料,做汤的时候撒那么一点点都清香无比。这么几个月下来楚毅自己都快成厨房高手了。   “嗯。”莫华低低地应了一声蜷缩在杯子里。   楚毅将他搂在怀里轻轻地拍打着他紧绷的脊背,没一会儿莫华就睡着了,这次他没再做噩梦,好眠到天亮。   周末的时候两个人就那么腻在一起,还去看了个3D电影逛了逛街。周一一早他们两个都要上班,都收拾齐整到了办公室,楚毅说要开会就去了五十六楼,不过他在五十六楼也就转了圈又上了电梯回到了八十六楼。   那么秘密就如同一条线一样牵着他,让他坐立难安,他想要想办法走进那个密室,说不定那里还藏着一个人什么的。   楚毅回到了卧室,他去仔细地查看卧室里那面对着空中花园的墙,墙上挂着一面苏绣的写意山水画,他将这幅苏绣撩起来果然看到下面有一个旋钮一样的东西,用力一转,苏绣后面的一扇和式门慢慢地打开了,露出一个一人宽的空隙。   还真有机关!   楚毅拿着手电筒走进了那个密室,刚进去就看见左边的墙上有一个开关,他摁了一下,密室里的灯开了,一下子亮堂堂的。   这里面并不像他之前想象的藏着一个人什么的。而是就这么一间装修得古香古色的房间,红的墙,明黄色的床榻上锦被绣着龙纹。房间的柱子上也雕着九龙纹。连垂下的灯也都是做成八角宫灯的式样,重练叠嶂的,就跟进了电视里宫廷戏的拍摄现场一样。   楚毅心里寻思着莫华不会也像那些当下的小姑娘似的也是幻想穿越族吧,就为了这么个宫廷戏似的地方还弄了个密室来?   不过当他的手把玩着那些八仙桌上摆着的器物的时候,就觉出了其中的不同,就是拍宫廷戏一般也不会用真古董,那些都是新定制的,而这个密室里的器皿摆设竟然都是古董。而且有一些还带着土沁,似乎是从陵墓里挖出来的。   楚毅仔细地看了看案上摆着的香炉,银色的底子上有鎏金的九龙纹,在古代这些器皿能刻什么纹是十分讲究的,不像现在想刻个龙就刻个龙,那得是皇家才能用龙纹的物件。这么看来这些古董竟然是皇陵里挖出来的不成?   如今古董正式热潮,楚毅也去过几次拍卖会,多少懂得一点。   他将密室里的器物一件件仔细查看的时候,就发现这些器物大都是货真价实的古董,而且是从墓里挖出来的,不仅如此,这些器物大都带着龙纹。   明黄锦缎的床榻前面摆着一个檀木的桌子,上面的茶杯里还有些茶叶,显然莫华前一天在这里喝过茶的样子,可是让楚毅心里发毛的是,那个九龙纹的茶杯带着土沁,约莫是陵墓里挖出来的样子,莫华竟然用这个喝茶。   他见过人喜欢收藏古墓里的器物的,却还没有见过有人喜欢用古墓挖出的东西喝水喝茶的。   莫华这样的喜好还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很快楚毅就被墙上的那几幅画吸引了去。那画上的人看起来跟莫华十分相似。   那是画在锦缎上的工笔人物画。这些画显然被精心地保护,保存得非常好,可是饶是如此,依然能够看到那些缎面泛着黄色,显然是有些年代的古董。   第一幅画中,一个红衣人骑在马上神采飞扬地被众人簇拥着,下面提着几个字:“御阶簪花。”   在古代,御阶簪花一般指的是殿试里高中的状元在御阶上簪花于耳畔并且穿着大红衣裳在街上游行。而在这幅画里穿着红衣骑在马上的人容貌显然是跟莫华一样的,虽然楚毅没见莫华穿过红衣,看他可以想象齿白唇红的莫华穿着红衣如何地荣光。   他一幅一幅地这么看了过去,就见有的画里,那人在潇洒练剑,有的在征战沙场,有的是朝堂上鹤立鸡群,还有一幅上面竟然穿着女装十分俏丽的样子,看那凤冠霞帔似乎是在婚礼上,而他旁边一个男人穿着婚礼的大红礼服牵着他的手,那穿女装之人看起来很像莫华,而旁边的新郎官看起来跟楚毅他自己竟然有九成九的相似。   楚毅看得不禁心里猛地一揪。   在第六幅画里,似乎是在一个繁花盛开的花园里两个容貌俊美的少年相拥在一起,其中一个跟莫华的容貌一样,而另一个跟他自己的容貌一样,下面提着字:“莫负韶华。”   楚毅记得第一次见到莫华的时候,他介绍自己的时候后面还加了几个字,那就是莫负韶华,想来这四个字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这个跟莫华如此相似的人到底是谁?他旁边那个跟自己如此相似的又是谁?   这难道就是莫华梦中念着的那个‘烨儿’?   他看向了最后一幅,眸若秋水的少年靠在那个穿着明黄锦缎九龙纹的男人的怀里正在饮酒,神情陶醉。下面提着一行字‘醉在君王怀’。   君王……!   那个人究竟是谁?!   第二十五章,秘密基地   莫华开完会的时候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六点多钟,是下班的是时候了,当他拿出钥匙打开公寓的门之后发现楚毅已经回到家了。   楚毅正坐在沙发里抽烟,这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他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电视,就那样坐在黑暗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隐约能看到地上的烟头已经堆成山了,烟头燃烧的星点火光在黑暗中时暗时亮。   莫华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楚毅,在他印象中楚毅一直都是热情活力四射又不失治理的一个人,他还没有见到过他这样颓然苍郁的样子。即使那时候楚毅跟家里人闹崩的时候也都是一脸风轻云淡的样子,这个男人一直都是这样积极向上的一个人,以至于让莫华觉得这样脆弱的样子不像是他。   莫华打开了灯,屋里的烟雾很浓,呛得很,他连忙打开了窗户。   莫华是很重视身体保养的人,他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所以不论做什么都很克制。他不抽烟,也不能闻烟味。   所以楚毅跟他在一起之后就没有怎么抽烟了。   “你怎么了?阿毅。”莫华走过去问他。   楚毅楞了一下,抬起头来看到莫华才将叼在嘴里的半支烟熄灭了。   “是不是生意上有啥问题?还是资金周转不好?”莫华在他身边坐下问他。   “没啥的。”楚毅张了张嘴,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   他其实很想问莫华他梦里的那个烨儿究竟是什么人,可是却怎么也问不出口。   他怕一开口,现在这样看起来和美的生活就如同烟雾一样被风吹散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莫华也没有再问下去。他将烟头打扫了,然后去煮饭。   楚毅跟在他的身后,就靠在门上看他做菜的样子。   “你很会做菜啊?之前学过的吗?”楚毅问他。   “我之前还开过酒楼呢,叫紫心楼,来我的酒楼吃饭的人都要排队呢。”莫华笑了笑说。   莫华在煮鱼汤的时候往里面加了一些紫色的调料,这种调料楚毅从来没有在市场上看到过,大约是一些秘制的调料,而且这些调料加入汤中有一种特别的清香,让人食欲大增。   “这些是什么?”   “这个呀,就是紫芯草的粉末,能够清肝明目,让人精神焕发,还能够去除沉疴呢。”   “你从哪里买来的呢?我怎么没有见过。”   “这些不是买的,是我去西藏念青大雪山上自己采来的。我去西藏的时候在山上采了些紫心草还有些雪莲子都晒成干,平常我用来煲银耳糖水的时候都会在里面放雪莲子。”   怪不知道楚毅总觉得莫华煮的银耳莲子汤比专业糖水店里买来的那些都好喝,这个可是传说中的雪莲子!楚毅在心里想,莫华究竟有多少过往是自己不知道的呢?   “过几天就要过年了,你要回K市过年吗?”吃完饭之后莫华问他。   “不回去了,我跟家里闹崩了,我爸不让我进家门,你知道的。”   莫华顿了一下,他知道楚毅为什么跟家里闹崩的。   “既然我们俩都没有啥事,要不这样吧。”莫华说:“我在珠海那边的海上买了一个小岛,上面还盖了一座房子,要不我们到那里去散散心?珠海离这里又不远,坐船过也就一个多钟头,我们先买些东西备着,然后去碧海湾坐我们的游艇过去。你看怎么样?”   “好啊。”   楚毅很利索地就答应了,他其实心里知道莫华是下午回来看到他郁郁寡欢的样子替他担心才说要出去玩玩散散心的。   两个人晚上去超市买了些蔬菜水果烤肠腊肉鱼干啥的,整得真跟要冬眠贮备食物似的,弄了满满两个推车推了出去,把车子的后备箱都塞满了。   放假的那天下午他们就开车去了碧海湾,将这些东西都放到了游艇上,莫华还带了钓鱼的鱼竿,看来他还打算在那岛上住段日子了。   之前楚毅过生日的时候,有专人开游艇的,这次过来楚毅本来还以为莫华会让人开,没有想到要走的那天就他们两个人,莫华自己开游艇。   看着莫华在那里操作很是熟练的样子,楚毅还真有些觉得不可思议,莫华还真是十项全能啊,他真不知道这世上有有啥事是莫华不会的。   “那个海岛离陆地有些远,是我的秘密基地,我都不带其他人去的。”   听莫华这么说,楚毅心里也有些说不出的高兴,他知道莫华不把他当外人的,不过说到秘密基地这种事,他还以为只有小孩子喜欢玩的呢。莫华这还弄了一个海岛做自己的秘密基地。   那天天气不错,海上风平浪静的,他们用了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就到达了莫华买下的私人海岛,这个地方离陆地还真是不近,从岛上看过去,都看不到陆地的影子。   岛上设施挺齐全的,连游艇停靠的海湾都有,莫华把游艇停好了,就叫着楚毅两个人一起往下搬东西,幸亏之前他们带着推车来了,不然这么多的东西要搬到岛上的那座山庄还真是有难度。   山庄不大,用白色的石头建成的,看起来有些历史了。   里面的家具摆设一应俱全,就连做饭的炊具都一样不少,只不过到处都是灰尘,得用抹布擦擦,莫华考虑的挺周全的,来的时候还带了新的被单和被罩枕头罩,全部给换了一遍。   将东西都放好了,弄完这些,莫华又带着楚毅去山上取水,这个岛其实并不小,他们一直顺着山路走上去,在那山谷里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水很是清甜。   楚毅和莫华拿着桶打满了水做在溪边的石头上休息,这里远离世俗尘嚣,在这里还真有点出世清修的味道。   下午的时候莫华从海里抓了些鱼,之前他们去山上打水的时候还采了些野菜,再加上莫华的秘制紫心草调料,鱼汤很是甘甜爽口,两个人吃得饱饱地回去睡觉,一夜好眠。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莫华对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楚毅在路上没少寻思也没弄明白莫华到底是会带他去什么地方,这岛上又会藏着什么秘密呢?   他跟着莫华一路往山里走,莫华带着他一跃跳进了瀑布后面的一个山洞里,进了山洞之后莫华拿出了一个黑色的袋子,从里面取出了一颗夜明珠,举起来照亮了山洞,那山洞入口很窄,只能容一个人通过,里面却是幽深绵长的,山洞里的路九曲十八弯的,好多地方都要侧着身体才能进去,在跟着莫华走了好长一段路之后,里面突然豁然开朗,那是一个地下溶洞,不但有地下湖,还有钟乳石和石笋,鬼斧神工,形态各异。   莫华带他看的显然不仅仅是这些钟乳石,他用手上了一个半月形的铁钥匙摁在溶洞的一个凹槽里,‘吱呀’一声,墙面上的一块大石头移开了,里面露出了一个密室,在夜明珠的照射下,楚毅看到里面金光闪闪,竟然有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第二十六章,再起波澜   楚毅跟着莫华走进了那个溶洞之中的密室,里面堆着的不仅有黄金白银,还有不少古董,每一件都是价值不菲。   前几天他还猜测过莫华是不是心里有人,可是莫华连这样的秘密都跟他分享,这可是真金白银的,这不就说明莫华在心里当他是最信任的人,他还在瞎担心什么,想到这些楚毅心里越发高兴起来。   楚毅看着那山洞密室里的一件件宝物,即使是金银器,似乎都上了年代的古物。而且还有一些古代的金锭,他拿起来看了一下,有不少都是宋代的官银。   这里简直就是传说中的金银岛!   “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   楚毅一面兴奋地看着,一面问莫华。   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任谁看到这样的宝藏都会心花怒放。   “我的那个游艇买来有些年头了,以前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开着游艇闲逛,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岛上,偶然发现了这个神秘的山洞,里面竟然有一些宝藏,问了其他岛上的居民,才知道这里流传着一个传说,有一伙海岛曾经住在这个岛上,他们将抢来的金银财宝都藏在了一个隐秘的山洞里,而我正好幸运地找到了这个山洞。”莫华讲述着这个金银岛的故事。   其实他讲出来的并不是全部,他的确是在海岛上发现了一个藏着宝藏的山洞,不过当时山洞里的金银财宝并没有这么多,那些金元大都是刻着女王头像的洋圆,这伙海岛的头目据说叫林跃强,当时抢劫了很多英国人的船只,将抢来的东西都藏在了这个岛上。   而那些古董是他从皇陵里出来的时候带出来的,都是他的一些陪葬,这些金银器大都是他在宫里是日常所有的器物,做工都是极为精致的。他用顺手了,舍不得丢下,就拿了来,有一些惯用的放在鼎盛大厦的公寓里,还有一些就藏在了这里。   “那不是说你买下这个海岛的钱还没有这个宝藏里的东西的价值多?”   “是啊。”   “既然有这么多的金银财宝,几辈子都花不完,那还那样拼命的工作?”楚毅问他。   “其实也没有多拼,刚刚开创鼎盛的时候还做过贸易和进出口加工什么的,后来开始做房地产,我投资建楼盘,卖出的价格也并不是多高,没有想到反而还卖得很好。后来又投资了一些高档的楼盘,这样哪些别墅和高档小区卖得贵一些,小户型的楼盘定价都算中肯,建筑工程又是实实在在地做,这些年下来反而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越做越大起来。”   听莫华说得风轻云淡的样子,其实楚毅知道这其中肯定有很多艰辛和波折之处。也许正是莫华这样宽厚的一个人才能做出鼎盛这样的格局,也许正应了那句古话‘不求名者得名,不求利者得利。’   从山洞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莫华带着楚毅去山上采了些野菜,有马齿菜,也有茼蒿,还有一些种杆子是红色的野菜。他们带着这些野菜回去山庄,又切了块腊肉,下了些面条煮起来吃。即使是这样简单的菜色莫华都做得非常好吃。   在山上的日子过得轻松而惬意,楚毅甚至都想他们俩就在这山上一直过下去好了,不过一通电话打乱了这种平静。   “少爷。”那天他们开着游艇在海上,离K市没有多远的时候收到了手机信号,没多久他的手机就响了:“您快点回来一趟,老爷心脏病突发近了医院,现在在重症监护室。”   楚毅听到林叔的话顿时愣住了,他父亲的身体一向挺好的怎么突然会心脏病突发?   “怎么会这样?”楚毅追问道。   “还不是龙彬那个白眼狼,老爷养了他这么多年,他竟然摆了老爷一道,如今不但把黑焰盟夺了去,还把老爷气得心脏病发作昏过去了。”   ……   他们那会儿在海上已经离K岛不远了,听到林叔电话里告诉他的这个消息,直接开着游艇到了K岛。本来楚毅还担心违停啥的,只是他爸爸病情紧急就管不上这些个了,没想到莫华这游艇竟然还有K岛停泊的许可。   莫华和楚毅一起去了圣玛利亚医院,楚毅进重症监护室的时候他就在外面坐着等了一会儿。   “怎么样了?”莫华看到楚毅从ICU里面出来的时候问起他。   “还好缓过劲了。”楚毅脸色有些苍白:“心跳已经恢复正常了,不过主治医生说还要再多观察几天。”   “那就好。”莫华也松了一口气,要说楚爷这次病发也跟他们有些关系,如果不是楚毅坚持要跟他在一起,说不定就不会给龙彬那小子这么快得了空子,楚爷也不会给气的进了医院了。如果楚爷有个三长两短,他都无法原谅自己。   “我先送你回楚家大宅吧。”楚毅说:“这次的事情是因龙彬而起,我不会这么轻易放过那小子。既然已经来了K市,就在我们家先住几天吧。”   楚毅原本一直不愿意接手家族生意,可是他愿意不愿意是一回事,被人这么摆了一道又是另一回事,他再怎么也容不得有人这么滋事的,要是这种事都能忍了,他还算男人吗?!之前他爹说过不让他进门,可如今楚家一片狼藉,楚爷也进了医院,楚家连个主事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情势逼得他只能望这条道上走。他知道这条路只能一路走到黑,可是如今他已经别无选择了!也许就像他爹说的那样他生在楚家,就必需把这个担子扛下去。   一方面他不能放弃莫华,一方面他又必需接下楚家这个担子,他就必须让家里人接收莫华,之前他爷爷莫华已经说过支持他,他爹如今在医院,先让莫华在楚家住上些时间熟悉了,到时候等他爹出院回来他再跟他爹说几句软化,说不定就能这么定下来了。   楚毅给林叔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沈俊开着车到医院来接他们了,楚毅和莫华一起坐上车的时候,坐在驾驶位的沈俊还往后面笑着看了他们一眼。   “这位就是少奶奶?看起来也还不错嘛。”   沈俊那句话差点没把楚毅噎着,不过楚毅转过头看了眼莫华,莫华到还是那样风轻云淡的样子。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已经回到了太平山的楚家老宅。   沈俊,沈靖,林叔,魏叔,七哥,江仔,荣仔,这些个衷心跟随楚家的人都在厅里等着呢。   林叔把这些时候发生的事跟楚毅说了:“龙彬背着楚爷贩卖白粉,我们黑焰盟的规矩是任何人都不能沾这个,谁沾了不但要被赶出社团还要受帮规处置,他这事被捅出来之后这小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摆了我们黑焰盟一道,将我们美国,越南,意大利那几条线都给端了,楚爷也是太信赖这小子了,这些年好多大生意都交给他做,没有想到最后龙彬那小子竟然演了这么一出,他走的那天还跟楚爷放下话,说他本来叫周龙彬,是几十年前给老太爷灭了的白鲨帮帮助周严的孙子,在楚爷跟前潜伏了这十多年,不过就为了给白鲨帮报仇。”   第二十七章,比枪法   龙彬站在铜锣湾的一处旧宅前。   这是一处钉子户,如今周围已经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商业街,而这一处宅院显得格外古旧,犹如这个繁华街市的高楼之中的一处漏斗。古老的门额左面刻着青龙,右面刻着白虎,中间一个牌匾上面写着四个金漆大字‘演武世家’,虽然经过风雨的洗涤金漆已经褪去了闪耀光华,可是这格局和气势依然能够追寻到当年的繁华。这里就是几十年前他们周家的白鲨帮的堂口,这么多年来不管多少房产商出怎样的高价他父亲一直都不肯将这个地方卖掉,而他从来也没要忘记复兴家业。   他忍辱十几年从小的时候就呆在黑焰盟,凭借着过人的胆识,敢拼,敢打,慢慢赢得了楚家当家楚爷的赏识。走到今天这一步是何其不易,如今他手下有了自己的弟兄,又接手了楚家的几条军火线路。前些天楚爷都被他气得快背过去,他干脆闯出来自立门户,重振他们周家的白鲨帮。   不过楚家那个老不死的还真是命大,他听说就这么还给抢救过来了,如今还在医院呢,楚家的少爷楚毅在他眼里就是个软蛋,而他心里有些顾忌的是另一个人,就是那个莫华。   龙彬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脑门,自从那天从K市被那个小白脸一样的莫华给整了一通削光了脑门上的头发之后,他索性留起了光头。虽然不少人说他这样是耍酷,不过只有他自己知道留着光头是要时刻提醒自己千万别放松警惕。   K市太平山,楚家大宅。   楚毅站在落地窗前,外面的夜景辉煌灿烂,楚家老宅建在高高的太平山顶上,这里是繁华的顶端,望下去,一片的灯火闪耀,一栋栋的高楼仿佛就在他的脚下一样,远处还能够看到金波闪耀的美丽的香江。   楚家大宅里的一切都彰显着尊崇,从他所住的主楼望过去,这一片建筑格局严谨恢弘霸气,这个位置将下面的一片辉煌都踩在脚下,楚毅却知道站到这个位置是何其的不易。   而这一刻一切的重担都责无旁贷的压在了他的身上。   站在窗前他一面吹着风,一面抽着烟,   一件外衣披在了他的身上,还带着体温,他不用转头都知道他身后的人是莫华。   “我相信你,阿毅,你一定能够撑起楚家,也一定能够达到并且超过父辈的成就。”   莫华的声音总是那样缓缓的,不徐不疾,仿佛没有温度一样平淡,可是楚毅却能从话语中感受到其他人都无法给予温暖。   “嗯。”楚毅将手叠在了莫华的手背上,即使如今的境况再艰难他也能走下去,他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前进,有这个人陪在他的身边和他并肩作战。   *   旺角,金丽莎夜总会   那个一身白色休闲装的年轻男人自从进门的那一刻起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连台上表演的舞娘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去了。   这个男人看起来刚刚二十出头的样子,身材很高挑纤长,黑色的短发看起来很清爽,那双清溪一样明澈的眼睛最是动人,还有那纤细漂亮的腰线让人看得移不开眼。   不少来这里消费的客人们都在打听这是什么人,连服务生们也在议论着这个一出场就让人惊艳的男人。   莫华对于这些关注的眼光已经习以为常,他找了一处靠中间明显的位置坐了下来。   “先生,您要点什么呢?”一个服务生走过去问他。   莫华提起手腕看了看表,这会儿还太早。   “先来瓶轩尼诗,要李察干邑。再来一碟小食。”莫华对那个服务生说。   “先生您一个人来的吗?要不要找个人来陪陪您?”服务生接着问他。   “不用了。先将这些拿上来就好了。”   莫华独自喝了一会儿酒,中间有好几拨人请他过去一起坐,都被他挡掉了。   到了九点半的时候,沈俊和七哥进了场子看到他之后径直都过来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你们俩怎么来了?”莫华寻思着楚毅那边今天是重头戏,多带几个人保险些。   “这不是少爷不放心莫少您嘛,让我们过来这边照顾着莫少。”沈俊让服务生拿多了几个杯子,跟他喝了几杯。   这个场子原本就是黑焰盟的,里面的小姐们和服务生跟沈俊都熟。有几个过来打招呼。   “俊哥,您怎么来了?”   “今天我们是来陪着莫少的,这位才是主角。”沈俊也没有多说。   金丽莎的人对这个年轻人的兴趣更大了。   “怎么称呼您呢?”金丽莎的红牌小茉莉的身体都快贴到莫华的身上了,不过这个人还真是个木头,一点反应都没有,让一向对男人很有一套的小茉莉脸上拿不住。   “我姓莫。”莫华淡淡地应了一声。   “莫先生想要找个什么样子的呢?我们这里环肥燕瘦各样的都有,保准能挑出您能看上眼的。”   莫华对她的话似乎根本没听到,他抬起手腕又看了看表。   九点五十,是时候了。   “我不是来找乐子的。”莫华对边上的服务生说:“叫你们场子的负责人来,我是来收钱的。”   收钱?   边上几个人都愣住了,不过看着他这架势,左边沈俊,右边七哥,这两个可都是黑焰盟的堂主,瞧着这个架势就是来砸场子的!   “敝姓邱,是金丽莎的负责人。不知道这位先生有何指教呢?”   “你们夜总会欠我XXX万港币。”   莫华将他带来的黑色公文包打开了,从里面拿出了各种单据。   “你看,场地费,人工费,水电费,服务费,喝茶费……等等这样总共是XXX万港币。”   这世界上有一件事情不用学人人都会,那就是找茬。   “知不知道这场子谁的?这场子是我们龙哥的,竟然敢上门找茬。”   那个姓邱的负责人听他这些将立刻爆了。   “龙哥?”   七哥往地上啐了一口说:“我贺老七在旺角横着走的时候,他龙彬毛都还没有张齐呢!”   “谁能证明这个场子是龙彬的?有执照吗?拿出来瞅瞅上面法人代表写着谁。”莫华又打开了公文包的另一面,从里面拿出营业执照房契地契等各类的证明:“看到了吗?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这场子是楚家的。要不你现在把这些钱交出来,要不带着你的人卷铺盖走人!”   “你小子什么人啊,想打架是不是?”邱三将他们场子里保全一股脑地叫了出来。   “跟我打架,你还没那个资格,打个电话给龙彬,就说莫华找他,他不是找我赐教吗?省了他的车马费,我自己上门等他。”   邱三给龙彬打了个电话。   “龙哥,有个叫莫华的人带人来砸场子,他说龙哥您认识他。……还带了谁啊?就是沈俊和七哥,就他们三个。龙哥,您看这事…… 好,好,我等您过来。”   没过几分钟龙彬就赶来了。   莫华看着他的新发型笑了:“不错嘛,挺衬你的。”   “小子,别得意太久。”龙彬掏出枪对着莫华的脑门说:“你别以为自己会几下子拳脚功夫就了不起了,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你那套冷兵器时代的东西玩不转了。怎么样?怕了吧。”   龙彬曾经在心里无数次描画过他举枪对着莫华的时候这个家伙会是何等惊慌失措的样子,可是他料错了,莫华的表情都没有稍变,仍然是那样淡然,淡然地让他恼火。   他不该这么平淡,他不怕吗?   “你不怕死吗?”龙彬拿着枪又往前走了两步,他的枪口都快要顶住莫华的额头了。   “你说呢?”莫华嘴角扯开淡笑:“这世界上什么都能装,怕不怕死这事可能是真装不了。”   那一刹那的动作闪得非常快,快得所有人都没看出莫华是怎么出手的,他手上的枪就已经指着龙彬的额头了:“我倒是很想知道龙哥你怕不怕死呢?”   两个人都没有动,不过龙彬的额头已经有了汗意。   莫华接着对他说:“想不想比比我们俩谁的枪快?”   第二十八章,一鸣惊人   千年前他还不叫莫华,那时候他的名字是端木若水,那时候他是武林第一高手,武林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剑仙’,御剑飞仙,避退魔教教主,斩杀东瀛剑客,打败血腥剑魔,武林中锋芒无人能出其右。   武林中都在流传他的故事,而他却在一夕之间销声匿迹,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他为了一个男人隐匿在深宫之中几十年。在他曾经是天剑宫主的时候无意之中得到了一本武林中人人向往的武林秘籍《九玄密录》,他用了十年的时间练到了第十重,就在他以为自己已经修炼圆满的时候才发现秘籍的背面还隐藏着一部绝世神功,这部神功就是龟息术。   龟息术乃是上古神功,能使人长生不死。   一千年过去他的容貌仍然停留在年少最绚烂时的样子。   这些年他与时俱进,学了开船,学了开飞机,还学了射击,他练了近百年的射击,不论从出枪的速度还是瞄准的精度都少人能及。   如果当一个人活了一千年,他对生死就没有了惧怕,甚至在看着亲人爱人一个在他的面前逐渐苍老死去,只有他独孤地活在世上,他甚至觉得死是一种解脱,一个快乐的终点。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龙彬和莫华手上的枪口依然指着对方的脑门,夜总会的客人已经四散跑开了,他们两派的人围在他们俩的边上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龙彬的额头在冒汗,他感觉自己的手都举的僵了,可是莫华却丝毫没有想要动的样子,莫华没动他也不敢动,两个人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就在这个时候龙彬腰间的手机响了,他自然没去接手机,这个时候不论谁先动都是将命悬在弦上。手机声停下去之后没有多久又响了起来。急促的手机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前后总共有七八遍的样子,龙彬都没有办法去接。   这个僵局没有人能打破,可是莫华似乎一点都不急的样子,即使这样的姿势端着枪数十分钟,他都脸不红气不喘,这样被人用枪指着脑门就这么神色始终淡然。   莫华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大钟,十点二十五分。   “龙哥是不是累了呢?”   莫华对他说:“我看你头上都冒汗了,要不要让人到杯冰啤?我们坐下慢慢喝酒。”   “数三个数,我们同时放下枪。”龙彬说。   “那怎么行,本少爷还没有玩够,除非……”莫华不紧不慢地说。   “除非什么?”   “除非龙哥把这个场子还回来。”莫华对他说:“有些东西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终归不是你的。”   “好!”龙彬咬牙切齿。   这样做虽然面上他吃了大亏,可是如果不唬唬这个小子,怎么能让他放下枪?   “一……二……三……”   当数到三的时候莫华明显在动了,可是龙彬却没有,他趁着这莫华放下手的时候搬动了扳机。   “砰”地一声枪响,龙彬面前站着的莫华却已经突然消失不见了,子弹打在了莫华身后的墙壁里。   周围的人立刻向两边散去。   莫华在哪里?   龙彬左右去看,可是他还没用转身就感觉到有一个硬邦邦冷冰冰的东西顶在他的脑后。   “龙哥在找我吗?”莫华的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   龙彬感觉一股寒意从他的脑门直到他的脚板。   这个家伙到底是不是人?!   “啊呀,本少爷今天没兴致杀人。”   莫华对他说:“龙哥刚刚的话还算数吗?”   “算数,算数。”龙彬忙点头,刚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当真活不过今天了,可是听莫华的语气似乎只要他还回这个场子,并不打算杀他。   “那就带着你的人赶快滚,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第二十九章,暗夜突袭   在青衣的一条靠山的路旁几辆车停在一个岔口的位置。   这里地段偏僻,路灯的间隔比较大,让这里在夜里看起来一片黑暗,楚毅跟他的几个伙计正在等一辆从这里过的车。虽然这些事情不需要他这个楚家的少爷来做,可是如今这种特殊的时刻,他要想上位,就必须做出点成绩来。   他们得到的消息老哥的小弟大虾会应该在去海港的路上,他要拿现金给美国那边的人。   “怎么还没来?我们都等了半个钟了。”江仔看了看表。   “这消息应该是准的,我们再等等。”楚毅说。   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的凌志向这边驶来。   “跟上!”楚毅对他身旁的江仔说,银色的法拉利一个猛冲紧跟上了前面那辆黑色凌志,后面的几辆车子也紧跟着追了上来。   “大虾已经出来了,在前面堵他。”   楚毅给守在前面的阿荣打了个电话。   没过多久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响起,黑色的凌志一面刹车一面猛打方向盘。差点就和前面横在路中间的那辆路虎发生碰撞。   刚刚大虾就已经感觉到他后来有人在跟踪他,   他给龙彬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接。   “龙哥,快接电话啊!”   大虾一边开着车,一边不停地拨电话。那边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有信号,就是没人接,大虾恼火地捶了捶方向盘。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前面的路中间横着两辆路虎。他猛打了方向盘,倒车镜被撞坏了,不过总算是刹住了。   后面那辆车中走下来几个人,其中一个男人走过来拎着砍刀就砸碎了他的车窗将大虾从里面揪了出来。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那男人戳了戳他的肩膀说:“你刚出来混的时候还跟过我呢。现在怎么见了连成称呼都没有?嗯?大虾!哦,出息啦?现在是白鲨帮的堂主了。是不是应该叫你虾哥了?嗯?”   “江哥,千万别那么说。我大虾这些年也是靠江哥你提携。”大虾连忙摆手。   “你现在不是跟着龙彬那小子混了嘛,我拿敢提携你虾哥啊。”   江仔对身后的楚毅说:“对这种叛徒应该怎么处置?按照帮规应该剁下一条手臂。是剁哪条呢?”江仔拿着砍刀在大虾的胳膊上比划了一下。   “江哥,不要!”大虾一向知道这个江仔是个狠手,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之前他在铜锣湾的时候就跟着江仔混,打架的时候江仔一向是冲在最前面。   “先不用砍了。”楚毅在他的身后发话:“把他在黑屋里关两天,再送到刑堂。林叔那边会好好招呼他。”   大虾很快就被带下去了。   “我们还是赶快赶去海港那边。”阿荣对他说:“沈靖刚刚打电话说他们已经把龙彬安在海港那边的几个人干掉了,美国那边的人应该要到了。”   “好,开车去海港。”   ……   K岛东部沿海的一片偏僻的海滩上,楚毅和江仔阿荣几个人到达这个接头地点的时候已经能看到海面上缓缓驶来的那条黑色渔船,船上的人用手电往岸上来照,横着照了几次,又竖着照了几次,楚毅拿着手电用光柱在空中画了一个圆圈。   这是他们的接头暗号,龙彬没有掌控这条线之前交易的暗号就是这个,龙彬不想让美国人知道他背信弃义那些事,就没有改过,还是沿用这个暗号。   黑色的渔船停靠在了岸边,几个人从船上跳了下来。   头前的几个人里面有个高儿子的外国人,淡金色的卷发,高鼻梁,眼睛是海一样的蓝色。这个人叫大卫*伍斯特,是美国那边的。他后面还跟了一个K岛本地人,正指挥着几个手下从渔船里将那些箱子都搬下来,从那几个马仔搬东西的姿势能看出这些箱子每一箱都挺重的。   “大龙呢?”   大卫看到来交易的不是龙彬而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英俊的年轻人他不禁有些疑惑地问起。   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男人二十多岁年纪,个子挺高,戴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   大卫经常来K岛,会说中文,虽然还不是很流利,却也是似模似样的,而且他的中文还带着浓重的粤语口音,听起来有点意思。   “前段时间我在美国留学,我爸就让下面的马仔出来做了一段时间,我回来之后我爸就让我接手做这些生意了。”楚毅这番话也说得是合情合理。   “你老豆是边位?”大卫用他独有的美语腔调的粤语问。   “哦,我还没自我介绍呢。”   楚毅似乎是恍然想起一样对他说:“我是楚睿的儿子,叫楚毅,今年刚刚硕士从美国回到K岛。”   “Which Universicty were u in? (你之前是在美国哪所大学读的书呢)”大卫似乎对这个话题有些兴趣。   “我在斯坦福大学读的大学,研究生也是在那里读的。”楚毅干脆跟他说起英文,他在美国呆了六年,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   “斯坦福啊,那是一座好学校。”   大卫很荣幸地说起:“下个月我弟弟就会去斯坦福大学,他已经被录取了。”   像他们的这样的黑帮世家能出一两个名牌大学的也是家族的荣耀:“之前还没听楚爷提起过他的儿子在美国大学就读呢,要知道这样我可以去看你。”   “父亲经常提起您呢,总说您是伍斯特家族这一代年轻人当中最有魄力的。”   两个人一见面可以说是想谈甚欢,都再没提龙彬的事。   “来验一下我们带来的货吧。”   大卫旁边那个叫韩秋的让人将那些箱子都打开了给他们看。   这些都是枪械的零件,有一些是新研制出来的SJ428,还有一些是AK-47,不过都是零散地分开各个组件放在各个箱子里。   江仔在楚毅的身后有些担心他,这么好几种混在一起,他不知道楚毅能不能分辨得出来。不过超乎他想象的是楚毅迅速地从几个箱子里拿出各个配件,半分钟的时间就已经装配了一把AK-47,又花了两分钟就将那个新型的SJ428也装配了一支,接下来的几种枪械装得甚至更快。   他露的这一手不但镇住了江仔,也镇住了大卫和韩秋,要知道这可是最顶级的枪械高手的速度,更不要说里面有的个型号还是新研发出来的,各个零件还是混在一起的。就连大卫都觉得自己不一定能做到像楚毅这样麻利。   “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啊。”大卫拍了拍手:“漂亮!”   楚毅让人清点了数量之后,就将他们拿来的现钞的箱子打开,全都是美金。   “这八百万是货款。”   大卫让他的手下点了点:“没错,今天的交易很圆满。”   楚毅给江仔使了个眼色,江仔拿出一个小箱子,打开了,里面也是现金。楚毅将箱子拿给了大卫说:“这两百万是拿给David哥喝茶的。”   大卫笑了:“你小子果然很上道。”   楚毅紧接着递了张卡片给他:“上面有我的电话,下次交易的细节David哥可以直接打给我。”   第三十章,格局   楚毅一战成名,之前对他抱着观望态度的人或者觉得他们楚家后继无人日渐式微的那些人都对他有了改观,他回到K岛还不到三天,就从龙彬手里抢回了美国哪条军火线,还跟美国黑手党伍斯特家的少爷大卫交上了朋友,这让所有道上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虽然这次楚毅是突袭了龙彬的人,抢了生意还扣了他的人,可是归根究底是龙彬那边先背信弃义甩了楚家一道,这次楚毅做的不过是将该属于楚家的夺了回去,大家说起来的时候都还是向着楚毅,楚家少爷的形象从温吞吞的那么一个大少爷一路飙升到了年轻一辈中有魄力有勇有谋的一颗新星,不过之前在商场上跟他打过交道的人就知道他的风格一向如此犀利,只不过之前他对黑道生意一向都没有兴致,这会儿楚爷一倒下去楚毅自然就顶了上来,而且人家这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在这次还有一个人被传得神乎其神的,那个人就是莫华,他跟楚毅里应外合打得龙彬措不及手的事已经被传得街头巷尾皆知,那天晚上在金丽莎不少人都看到了这个容貌惊艳的美少年彪悍的身手。   就连在黑焰盟里身手排到前三的沈俊回去也不仅跟帮里的人赞叹莫华出手的速度和那种冷静到常人无法想象得态度,试想有谁被枪指在额头上数十分钟神情不曾稍变,那要怎样的胆识!而且龙彬开枪的那一刻沈俊都心里扑腾一下猛跳,他根本就没有看清莫华是怎么突然就到了龙彬的身后,这可是比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飞檐走壁的轻功还要玄乎,赶上张无忌的乾坤大挪移了都!   早先道上就在疯传楚家的少爷楚毅迷上了个男孩儿,跟家里闹出柜被赶出了家门,好多人都觉得这么个漂亮男孩恐怕就是个玩物,除了韩九他们几个见过莫华的人大概猜得到莫华身份非比寻常,其他那些人对这么个将楚少迷得七荤八素的传说中的倾城少年都没有啥好印象,可是这会莫华一出手没有费一兵一卒没花半分钱就将他们在旺角的场子从龙彬的手上给抢回来了,大家才知道这个人恐怕是有些手段的,更不要说他对付龙彬的那段都给传得神乎其神了。   打了这么个开门红的打胜仗,夜里楚毅和莫华两个人在楚家大宅里小小地庆祝了一下,楚毅知道莫华喜欢轩尼诗,还专门让林叔将酒窖里珍藏的轩尼诗拿了出来,两个人碰了碰杯。   “听沈俊说你那天晚上做得很棒。”   楚毅对他说:“这次真是多亏你了,如果不是你把龙彬拿下了,这次都不会进行得这么顺利。不过说实在的我还真不知道你的身后有这么好。”   “既然跟你来了楚家,我就要学着做一个专业的黑帮人士。”   莫华说得似模似样的,说完还对楚毅笑嘻嘻地做了鬼脸。   “真是委屈你了,阿华。”楚毅对他说:“我让人送你回S市吧。你是这么地位尊崇气质优雅的一个人,你应该在S市过着上流社会奢华安逸的日子,而不应该是现在这样天天打打杀杀的,你真的完全犯不着跟着我在K市混黑帮冒这个险每天都过着踩在刀刃上的生活。”   莫华听他这么说笑了起来:“优雅啊气质啊什么的都是在外人面前装B,那些外壳都是做给人看的,你不觉得这才是真实的我吗?”   楚毅看得出来这次莫华跟他里应外合去金丽莎砸龙彬的场子,玩得还挺HAPPY的。   每次莫华跟龙彬交手的时候他都是后来后来听人说的,每次那些人都把莫华传得跟非人类似的,敢情都上天入地腾云驾雾无所不能,只差换身古装搁到武侠片里可以演那种绝世高手了。   他跟莫华在一起也有段时间了,每次他都觉得自己已经慢慢地了解莫华了,可是后面就会遇到一件事让他觉得自己还并不了解他,就像现在他不了解为什么莫华会有这么好的身手,如果只是做房地产,完全是用不着的。   “阿华,不管怎么说,这些日子你要小心。”楚毅还是为他担心:“龙彬那个人很是阴险,这次他肯定把你记恨上了。虽然面地面的他不是你的对手,可是要提防着他背后耍阴招。”   “对我你就放心吧,你还是自己多当心些。”莫华对楚毅说。   像他这种神功盖世的高手在一千年前都找不到能与他过招的对手,更不要说现在。   他知道楚毅并不喜欢这个行当,也知道楚毅是那种只要开始做一件事就一定会坚持到底的人,可是这条道前路凶险重重,他留在K市陪着楚毅就是不放心他。   “如果只是龙彬恐怕还掀不起这么大的风浪。”莫华接着说:“龙彬这个人有勇无谋,虽然阴了些,却没有大手段,我们要对付的人如果只是龙彬并不难,难的是他背后的那只手,你有没有查过是谁在他背后指使他?”   “我们回来之前林叔就已经查过了。那个人是三合帮的帮主林悠,要说这个三合帮也是近些年崛起的,林老帮主在的时候还是小打小闹,而这个林悠也是在国外留学的,回来K市之后接下了三合帮帮主这个位置,雷霆万钧之势收拾了他们地盘周边各个小帮派,将那些小帮派的人也收归在自己的手下,这些年扩张得很快,已经成为了K市的第三大帮派,这会儿林悠就将眼睛盯在了我们楚家黑焰盟,又找到了龙彬这个反骨仔,他这样闹腾就是想将我们黑焰盟分崩离析好自己做大。”楚毅讲起了K事黑帮的那些事,其实很多事情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之前不愿意置身其中。   “哦?如果说K市的第三大帮派是三合帮的话,那么第二大帮派又是哪家?”莫华问道。   “是蛟龙帮,蛟龙帮的帮主萧铭远也是个人物,萧铭远这个人跟林悠不是一样的人,林悠做事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而萧铭远这个人眼光很高,而且听说这个人颇有些侠骨风,在道上讲的是义气,交得是朋友,他的朋友遍布K市,不论是黑道还是白道大家都要卖他三份面子。”   “这么说来,你觉得K市黑道上主要就是这三大帮派?”   “也还有几派势力有些个影响,T岛那边有一个东联帮对T市也有些渗透,K市还有一个门派叫影门,其实影门说起来不能完全算是黑帮,他们做保全公司,也出杀手,不过影门的人做事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标准,据说他们专杀恶人,自称要惩恶扬善,如果一个穷人身无分文去影门找杀手为自己报仇,可能影门分文不收,而如果是一个富豪哪怕出价千万只要被影门查出来他才是作恶的那个影门的人会将让他脑袋落地。K市的老百姓相信影门能够惩恶扬善,很多百姓在家里神龛里都供着影门门主的像。”   “有这么神?”   “这个影门一向神秘,即使是道上的人就影门的人也知之甚少。”   第三十一章,萧铭远的邀约   前天晚上楚毅和莫华还在聊天的时候说起蛟龙帮的帮主萧铭远,今天就收到了萧铭远送来的请柬,说是请楚毅去参加萧铭远的寿宴。   其实要说是过寿也过了些,萧铭远今年才三十有三,岛上的人尊敬他,称他一声萧爷,就是萧爷的生辰在道上也是个大事。楚毅现在是楚家的当家,萧铭远要过生辰请他去喝酒也是合该的。不过萧铭远这个人想得也挺周到的,在请柬上还加了一句‘恭请携伴前往。’   楚毅的伴儿是个男的,这个事在道上谁都知道,他也就不用遮遮掩掩的。   去宴会之前楚毅和莫华去买了礼服,楚毅是标准的模特身材,一身亚曼尼的黑色礼服,显得身板笔挺的。   而莫华选了一件范思哲的烟灰色礼服,那身礼服的式样颇简洁,裁剪很是修身,将他的身量显得越发的高挑纤长,尤其是腰上那颗扣子一扣,更是显得纤细的腰线漂亮得紧。楚毅看着他换衣服,喉结滑动了一下,就在试衣间里搂着莫华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下,闹得莫华耳朵尖都红了。   他们两个到达萧家的时候宴会厅里都已经来了很多人了。   楚毅从小在K市长大,很多人都是认识他的,当他走进去的时候很多人都跟他打招呼,宾客们的目光在一刹那都被他身边的这个穿着烟灰色礼物让人惊艳的高挑的年轻吸引了去。   莫华就是有这样一种魅力,不论他出现在哪里,都能成为所有人目光的焦点。   这样容色过人神态从容举止优雅的一个男人,大家立刻想到了这些天被传得沸沸扬扬在金丽莎单挑龙彪的人,神色中更是一些赞叹。   莫华在人群中看到一个人,那男人皮肤微黑眼睛明亮,身材高大挺拔,气场颇为强大,周围的人都在围着他说着恭迎的话,那男人的身上有一种身居上位者的气息,让人无法忽视。莫华心想这个人应该就是宴会的主人萧铭远。   他看着那个男人的时候,那个男人的眼光也向他这边投来,虽然那人一边喝着酒,一边喝身边的人说着话,不过莫华知道那人是在看着他的。   从莫华走进宴会厅的时候萧铭远一下子就注意到他了。   楚毅有个伴儿是个狠角色,前些天萧铭远就听说了,他让人送请柬给楚毅,又有点想看看传说中的这个人。   就在这个人进入他的视线的那一刻,他的心猛地跳了一下,这个叫莫华的年轻人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莫名的熟悉感,萧铭远实在想不起究竟是在哪里见过他,莫非是在梦里?   ……   “阿毅,莫少,你们来了。”   萧铭远还没有过来之前,他们碰到了一个老熟人,韩九。   “小九,你也来了啊。”楚毅见了他挺高兴的:“你小子什么时候回K市的?”   “你楚少都回K市了,我咋不能回来了。”韩九笑着对他们说:“听说你们两个一回来就干了几件轰轰烈烈的事,在K市掀起了惊涛骇浪。”   “得了,有你说得那么夸张嘛。”楚毅捶了一下韩九的肩膀。   “听说嫂子也很强悍啊。”韩九很喜欢逗莫华的,这个人什么时候都没脾气,他就更想看看莫华有咋反应。   楚毅都给他这句‘嫂子’给噎着了,莫华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这人的表情就是这么八风吹不动的,总是那样淡淡的笑容,淡淡的优雅。   “阿毅,你小子可以啊,能找着这样容色过人德才兼备的伴儿也不错啊,要是我能找到这么一个,就是男的,我也认了啊。”   “你得了吧,阿九,你以为我容易吗?”楚毅发现他这个发小现在一见他就拿他这事开涮。   “对了,莫少。记得你的钢琴弹得挺好的,那时候阿毅过生日的时候我们在游艇上听过一次你弹奏钢琴,就觉得余音绕梁,到现在还在我耳边回荡,今天萧爷这里正好有钢琴,你再给谈首曲子,给我的耳朵也来个盛宴。”   “好啊,韩少想听曲子,这有何难。”莫华很爽快地答应了。   韩九这个人性格直爽,莫华对他印象也还不错,他总觉得楚毅的朋友也就是他的朋友,楚毅那几个发小儿韩九谭伟刘东胜常在S市跟他混得挺熟了,差不多都成了他的朋友了。   宴会厅的边上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莫华走了过去跟乐队说了两句之后开始弹奏起来,他修长的手指在钢琴的琴键上跳动着,如同琴键上的舞蹈一样,流畅优美如同天籁一样的琴声从琴键上流淌了出来。   莫华的琴声有一种魔力,总是像能够攒出人的灵魂一样,让所有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过去,那清澈灵动的琴声水流一般地流淌进了人们的心里,让听的人觉得心都被浸透了一样。   宴会淡黄色的灯光照得莫华的脸如同玉石一样的润泽晶莹,这个人漂亮干净就就如同极品的冰种翡翠一样让人看到就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喜悦,忍不住将目光凝在他的身上,移不开眼。他那种魔力一样的魅惑是不分性别的,不论男人女人都被他勾去了魂。   这是一首《梦中的婚礼》,流畅动听的琴音营造出一种梦境一样的美丽画面,那种让人心潮不禁起伏的浪潮一**地涌来,莫华转过头,他看着楚毅带着灿烂的笑容,即使只是一瞬间,都让人心都醉了。   宴会中的宾客们都停下交谈听着这动听的乐曲,萧铭远也不例外,不过他的心里多了一些情愫,明明这曲调是喜悦的,他的心中却莫名地涌起一阵阵酸涩的感觉,如同是一千年的思念让他的心痛到无法呼吸,他觉得自己的心跳都要停下来一样。   好想……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莫华穿得是西装,弹奏的是钢琴,在他脑海中却涌现出他一身雪衣飘飞,手指轻抚古琴的样子,他觉得这个男人合该是那样古韵优雅的。   他叫来了家里的下人,在那人耳边低语了几句。   没过多久,那男孩回来了,手里还抱着一把古琴。   这是一件古董,是萧铭远刚刚从一个古董拍卖会上拍到的,价值一千六百万,紫檀木而且雕工非常精致,最难能可贵的是据专家鉴定这把古琴有一千年的历史却仍然保存得非常完好。   等到莫华一曲终了之后,萧铭远走了过去。   “莫先生的钢琴弹奏得非常好,萧某觉得这样的古琴更加衬莫先生这样古典优雅的气质,不知道莫先生会不会弹奏古琴呢?”   “嗯。”莫华并没有矫情,他从萧铭远的手上接过了那把古琴,虽然他的表情没有稍变,看起来风平浪静的,他的心绪却有些激动,这把古琴的名字叫清音,在一千年前这把琴就是一个名琴,当时他尚年少之时那人送予他的,他一直都带在身边,这把琴之于他就如同他的朋友一样,常常拂拭着它,向他倾吐自己无法为人诉说的心绪。只可惜后来遭遇劫难他从从天剑宫匆忙逃出来的时候没有能将这把清音带出来。再后来他在深宫之中,虽然赵烨找能工巧匠为他打造了数把古琴,他始终还是记挂这那把他从小弹到大的清音。   每一把古琴的音色都有些许细微的差别,这把古琴发出的声音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清澈得如同溪水一样,叮叮作响,流转动听,泠泠悦耳。   当莫华拂动着琴弦的时候,他仿佛完全进入了琴音中的世界,在那空旷的山林里有潺潺的流水声,有空林中清脆的鸟鸣声,有风吹过竹林的沙沙声,有高山流水的哗哗声,这是一个远离尘嚣的幽静美丽世界。   当他一曲终了的时候,半晌寂静地如同空巷一样没有半点声音,宾客们都许久未从那美妙动听的琴音中抽身出来,好半天才回过魂,有人开始鼓掌,很快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在宴会厅里响起。   “谢谢。”莫华起身很优雅地向大家行礼。   “这乐曲的名字是……”萧铭远问道。   “高山流水。”   “请莫先生再为大家弹奏一曲。”萧铭远对他说。   “好!再来一曲!”周围的宾客们不少人应和着,余音绕梁三日不止,他他琴音就是有这样的魔力。   莫华坐回了位置,继续弹奏,开始时的飘逸如风,中间的潇洒飞扬,结尾时的豪情万丈,这曲子这首曲子的曲调慷慨激昂,颇有侠骨之风,让人心绪起伏,久不能平息。   “此曲为何曲?”萧铭远接着问道。   “《广陵散》”莫华答。   “原来这就是千古绝唱的《广陵散》,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莫先生果然是出尘脱俗的非凡之人。”   第三十二章,遇袭   萧爷过生辰的那天晚宴,去的宾客那么多,偏偏就显着他了,有些宾客从寿宴回去之后都不记得那晚的菜色都有哪些,却清楚地记得那夜动听的乐曲。明明宴会中那么多人,那人却如同在寂静无人的空谷中一样,曲调时超脱轻灵,让人有超出凡尘之想。   萧爷的那一句评语‘出尘脱俗’一晚上就叫响了。在那之后不少人都在谈论着宴会那晚的琴声,提起莫华的时候,免不了套上萧爷的这句‘出尘脱俗’。   别的人且不说,就萧铭远那天晚上辗转难眠到天亮,眼前一会儿是宴会中看到莫华穿着一身西装亭亭而立的样子,一会儿是他挥动琴弦清雅出尘的神态,一会儿是在山林之中容色倾城的古装白衣少年衣袂纷飞的样子。到了早上天快亮的时候,他才睡了会儿。   白天的时候萧铭远就让手下的人去调查那个人的种种详情还让人时刻盯着莫华的行踪报告给他。   那样让他心魂神往的一个人儿,如果不是他的,怎么能让他甘心。   ……   楚家这边这会儿楚家老爷子已经从重症监护室里出来了,虽然医生说还得留院观看,不过基本上已经脱离危险了,楚毅也算松了口气。   不过楚毅寻思着不能让他爸这么快回来家里,在医院多养段时间也好,如果他爸回到家里,看到家里现在还住着莫华,说不定他家老头子一气之下又给气背过去了。   那天谭伟从S市回到K市,他们几个好哥们儿算是聚齐了,谭伟就说大家都在K市就在一起聚聚,楚毅那天晚上也没啥事,就答应了,谭伟问他去哪里的时候楚毅就让他定,谭伟他家旁边有一家俱乐部叫‘Free Zoe'自由空间,刚开张的,还不错的,谭伟就说干脆去那里好了。   到晚上七点多的时候几个人都到齐了,楚毅算是到得最晚的了,他带着莫华一起进去218号包间的时候谭伟笑着站了起来。   “看看谁来了,这不是我们的楚大侠和莫大侠?近来听说风头正劲。”   楚毅拍了拍谭伟的肩膀说:“得了,阿伟,你小子不是在S市正混得如鱼得水,听说你左拥右抱啊,中午跟XX学校的校花吃饭,晚上跟XX大明星跳舞,日子不知有多惬意,怎么舍得回来啊。”   “还不是我老爸非叫我回来,他大概也是知道我在外面玩得太疯了,拎回来在身边好管教,其实他管我做什么,我有这么能干的一个大哥扛着家里的生意,还用做什么?”   谭伟是K市船运龙头公司嘉柏老板的小儿子,他大哥谭杰是K市商界这一代年轻人里面最长为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在K市大家提起谭伟的时候也都是说他是谭老的儿子,谭杰的弟弟,就那种吃喝玩乐最擅长的豪门纨绔子弟的形象。   “你老板那是为你好。”楚毅对他说:“你总不想他过身之后家里的股份都落在你大哥手里吧?他能干你就更应该跟他比赛。”   “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阿毅,你以为人人都似你一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莫华进了包厢以后就在沙发上挨着楚毅静静地坐着,也没有喝酒,也没有唱歌,就只是坐那里听着楚毅和谭伟两个人在聊。在他们边上韩九还在那里撕心裂肺地吼,吼得人耳膜都觉得刺痛。   “你也不消停消停。”谭伟被他吵得闹心:“韩大少,你这是唱歌呢,还是鬼嚎呢。”   “你自己唱歌也好不到哪儿去。”韩九看向了莫华:“阿华,我记得你唱歌很好听的,要不来唱两曲?”   “我就只会唱几首老歌,现在后生仔的那些RAP,R&B什么的都欣赏不了,还是觉得老歌耐听些。”莫华说。   “你不是后生仔吗?”韩九笑他:“二十出头就说得自己老气横秋一样,不过我也喜欢老歌,要不你唱几首给大家听听。”   “好啊。”莫华点了一首蔡国权的《不装饰你的梦》开始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本来就很清澈透亮,这首歌的曲调又婉转优美,韩九他们几个坐在那里听着感觉就跟演唱会现场似的,韩九看着站在那里注视着屏幕专注地唱着歌的莫华心里就寻思着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人呢?完美得连一点瑕疵都没有!   自由空间的219包房本来有几个人在玩着,服务员推门走进去跟那些人说有人要包下这个房间,愿意出两倍的钱给他们换一个更大的包间,反正在哪个房间都是玩,又有得玩不用出钱还能收钱这种好事谁不想要,那几个人开开心心地拿着钱换了一间。   过了约莫十分钟之后,一个身穿黑色休闲装的高个子男人走进了这间包房,独自坐在豪华的大包间里,他没有唱歌,只是看着屏幕的画面静静地喝酒。   莫华唱了几首歌之后走出了包间,刚刚韩九和谭伟他们没有少灌他,这会儿他举得肚子有些涨,去了趟洗手间,刚刚去完之后,就站在外面的洗漱台那里洗了下手,就在他抬起头的时候,看见镜子里映出一个高大的男人,就正在他的身后,那人穿着一身黑衣,挺拔身姿,舒眉郎目,这不是别人,正是前几天在见过的萧铭远。   第三十三章,遇袭2   莫华唱了几首歌之后走出了包间,刚刚韩九和谭伟他们没有少灌他,这会儿他举得肚子有些涨,去了趟洗手间,刚刚去完之后,就站在外面的洗漱台那里洗了下手,就在他抬起头的时候,看见镜子里映出一个高大的男人,就正在他的身后,那人穿着一身黑衣,挺拔身姿,舒眉郎目,这不是别人,正是前几天在见过的萧铭远。   “好巧啊。”莫华转过身跟他打招呼:“萧爷也在这里喝酒?”   “嗯。”萧铭远对他说:“被你这一声萧爷叫得我都觉得自己老了一样,你叫我萧哥就好了。”   其实道上的人都管他叫萧爷,可是他偏偏就不想听到莫华叫他萧爷。   楚毅觉得莫华出去得有些久了,就走出去看了一下,他刚过去,就看见萧铭远和莫华站在洗手间外面的楼道上正说话。   “好巧啊,萧爷也在。”楚毅看了他一眼说:“相逢不如偶遇,既然都遇着了,请萧爷一起喝杯酒,这个面子总该给吧。”   自从那天萧爷的寿宴,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萧爷对楚毅他的人‘很欣赏’,那天楚毅就觉得这个人的眼光一直就盯在莫华身上,这样的火辣辣地盯着他的人看让他心里很不爽。   “好啊。”萧铭远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   当他们和萧铭远一起走进包房的时候,里面坐着的韩九和谭伟还有些惊讶的,怎么萧爷也会来跟他们一起玩,在K市谁不知道萧铭远这个人生活严谨到苛刻,鲜少在这些场合露面,几乎只有一种场合他会出现,那就是巡视自家的场子。   韩九向里面又挪了挪腾出了点空位,楚毅坐在中间,莫华就径直坐过去紧挨着楚毅坐在他和韩九之间,萧铭远只好坐在了最外面的位置。   “阿华,你刚刚唱得挺好的,继续唱啊。”谭伟说。   几个人都能感觉到气氛剑拔弩张的,就只有谭伟还这么大大咧咧的。   韩九瞪了他一样,这个家伙是猪脑袋啊,明眼人都看得到楚毅的脸色发青,这小子还在那里火上浇油。   “刚刚喝得多了点。”莫华说:“头有点晕,你们唱吧。”   楚毅听莫华说头晕就搂住他的腰让他靠在自己怀里,莫华也挺顺着他的,虽然人有些多,不过除了萧铭远都不划算外人,他也就安静地靠在楚家的胸前,半眯着眼睛微醺的样子看起很乖巧。   萧铭远看着楚毅当着人这么亲密地搂着莫华,明明人家两口子这么恩爱的画面就让他觉得跟一根刺扎在喉咙里一样,他心里说不出的烦躁,从口袋里摸了出根烟,点起来抽着。   他还没用抽两口,楚毅就起身走了过来,直接过去掐灭了他的烟。   刹那间两个人的目光就刀光剑影在空中交战起来……   萧铭远有些怒,敢这么对他萧爷的人还没有出生呢,楚毅这么个小毛孩子竟然如此无礼。   “莫华不能闻烟味。”楚毅对他说:“你这样抽他身体受不了的。”   萧铭远听他这么说向莫华看过去,果然看见莫华靠在沙发上眉头轻轻拧在一起,似乎真挺难受的样子。怪不知道他进来看这么几个大老爷们一起玩儿,竟然没有一个人抽烟。   “你们先在这里玩着。”   楚毅对他们几个说:“我先带莫华回去休息。”   他说着就将莫华扶着走出了包间。   楚毅将莫华放在车后座让他躺着,从车库将车开出来没几分钟,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干脆将车停在了路边,一步跨到了后座,将莫华压在后座的沙发上就是一阵狂吻……   遇袭3   楚毅将莫华放在车后座让他躺着,从车库将车开出来没几分钟,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干脆将车停在了路边,一步跨到了后座,将莫华压在后座的沙发上就是一阵狂吻,半晌之后楚毅才放在他起身,一条银色的水线从莫华的唇角滑落。   莫华半靠着沙发斜躺着,白皙的脸颊染成绯红的颜色,眼神已经不像刚才那般迷离,在暗夜的光里看起来很清澈。   这个家伙吃醋的样子好可爱啊,莫华心里这样想着,他的唇边扬起一抹笑容。   “不许你看比别人,不许这样温柔地跟别人说话,不许对着别人笑,你的笑容只能给我一个人看。”楚毅用手臂箍着莫华的肩膀说。   “好,我都答应。”莫华一边笑一边说。   楚毅想要再俯身去吻莫华的时候,莫华的眼神一闪,突然一个迅速地翻身将楚毅压在了身下,就在这时候一声枪响。   虽然楚毅的车上装的是防弹玻璃,可是刚刚他觉得有些闷就把后面的车窗开着,如果不是莫华突然这样将他压在身下刚刚那颗子弹就打到他身上了。   “你开车,我来对付他们!”莫华对他说。   楚毅迅速回到驾驶座,一踩油门,白色的BMW跑车在路上迅速地飞驰。后面几辆黑色的本田紧追不舍。   后面那里紧跟着他的本田的副驾驶座上的人开枪往他们的车轮胎上打,莫华掏出枪还击,子弹打在那人拿着枪的手上。很快另一辆车又冲到了他们面前,激战中枪声不断地响起。   楚毅在前面开着车,油门已经加到了最大,跑车的速度已经开到了两百公里,就见前面的路上堵着一辆车,明显是冲着他们来的。他连忙飞快打方向盘,车轮摩擦地面一阵刺耳的声音,车身侧面在路牙子划下了一道痕迹,他们已经拐弯上了青马大桥,很快转到了青衣的山路上。   可是刚刚转过去开了没几分钟,就看到前面又有几辆车挡在了前面。   “MD,这些人早布下了局!”他们只有两个人,可是对面的车就有七八辆,后面还有两三辆车紧追不舍,这样下去车技再好迟早都得出事。   楚毅看到旁边是一个茂密的竹林,竹林的顶上密可遮天,是藏身的好地方,如果是在竹林里,他们能活着出去的几率还大点,还不如这样拼一把。   “我们进去。”楚毅跟莫华打了一个招呼就急踩刹车将车停在了山道的旁边,两个人打开车门迅速地冲进了那片翠绿的竹林之中……   “给我将他们抓出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给我抓活的!”   从那些车上下来几十个黑衣人进了竹林。   ……   这片寂静的竹林,他们走进去的时候还是四下寂静无声,偶然有树叶散落在地上,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楚毅的钥匙扣上带着一个小手电筒,他打开手电筒往竹林里照了照,那里深不见低,那片竹林的竹子高可参天,看起来是古竹,而且竹子的形状是方形的,传说中有一种方竹,楚毅没有想到在K市竟然尚有这种稀有之物。不过他们也顾不了这么多了,身后已经传来了一阵阵脚步声,他们只能赶快往前跑。   地上的落叶堆积得很厚,在那夜晚的寂静之中楚毅能听自己踩在竹叶之上吱呀的声音,而莫华的脚步竟然轻盈到完全听不到。   “小心!”身后一声枪响传来,楚毅就觉得自己的身体突然轻了起来,这时候他才发现莫华竟然搂着他的腰一瞬间飞到了竹林的半空中……   当时他就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竹林   “小心!”身后一声枪响传来,楚毅就觉得自己的身体突然轻了起来,这时候他才发现莫华竟然搂着他的腰一瞬间飞到了竹林的半空中……   当时他就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传说中武林高手能够飞檐走壁,那也只是传说,他只有在武侠小说和电视剧里看到这样的场景,楚毅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飞来飞去的场景能够变成现实。   这样的莫华是惊人的。   “将手电关掉!”楚毅听到莫华的声音响起。   在这样的黑暗之中一点点光亮都会引来敌人的追击,他这样亮着手电就跟把自己当活靶子一样,楚毅这会儿才楞过神来立刻将手电筒关掉了。   脚下有呼呼的风声,莫华带着他踩在竹林顶上的竹枝上,借着竹枝来回晃动的巧力迅速地腾到更远的地方。   夜已经黑了,却有月光洒下,一轮上玄月悬挂在天际,带着一种朦胧的美,竹叶在夜风之中沙沙的响着,这本来是一片美轮美奂的景象,如果他们身后没有追兵的话。   莫华在空中搂住了一根竹竿,另一支手臂搂着他,虽然竹竿的顶端很细,在这样的姿势之下莫华竟然能让他们静止在半空中。   “等他们走了我们再下去。”莫华在他的耳边低声对他说。   很快他们身下传来了一阵阵的脚步声,他们听见那些人在竹林里四处搜寻着,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在茂密的竹林的顶上,在百米之高的半空中会有两个人。这已经超出了一般人的逻辑。下面在人在竹林里搜罗了很久,有脚步声,从上面看下去有电筒的光不停在闪动,还有时而的喧哗声,这些人之中夹杂了一个男人的声音,那个声音很威严,显然是这些人的头儿,可是那个人的声音他们听起来却是陌生的。   约莫过了半个钟头的样子,那些喧闹散去了,那些搜罗他们的人离开了。又过了十多分钟,莫华才抱着他从高高的空中旋转着飞了下来。   脚落到地面的时候楚毅还有点像是在做梦一样的感觉。   他的莫华比他想象中还要深得多,不过莫华没有对他说什么,他也没有问。   “这会儿如果往回去的方向走的话说不定有人会在那里等着劫我们,我们还是再往竹林深处走吧。”莫华对他说。   “嗯。好。”楚毅觉得莫华说的有道理。   那轮弯月还悬在半空中,在这样的夜里久了眼睛适应了之后他们也渐渐地能看到一些了,莫华走在前面,楚毅在他的身后紧跟着他。   那天的莫华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上衣是白色真丝的料子,在夜风中吹拂起来,有些衣袂纷飞直欲飞仙的意韵,有时候楚毅都会想说不定莫华就是从天上下凡的仙人,他就是那个被仙人选中的董永。   他们在竹林里走了一会儿突然感觉到雨点落在了头上和身上,要下雨了。   “先找个地方躲一下,待会儿下大了的话就麻烦了。”楚毅对莫华说。   “嗯,好,我们看看这周围有什么地方可以避雨。”   他们一起迅速地往前跑,在两个人都被雨淋得半湿的时候终于在前面的山边看到了一个山洞,那山洞的洞口挺小的,只能容下一个人钻进去,里面黑漆漆了,楚毅和莫华对视了一下,两个人一前一后钻进了那漆黑的山洞……   山洞   山洞的洞口挺小的,只能容下一个人钻进去,里面黑漆漆了,楚毅和莫华对视了一下,两个人一前一后钻进了那漆黑的山洞。   山洞的地上有一些突起的石块,路有些难走,莫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袋子,将袋子解开,里面竟然是夜明珠,那袋子似乎是用一种特殊的布料做成的,遮蔽了夜明珠的光芒,当他将夜明珠从袋子里拿出来之后,璀璨的光芒立刻照亮了这个山洞,这个山洞看起来有些像是溶洞的样子,有些湿润,而且从山洞的地上垂下一些钟乳石,地上也有一些石笋。   越往山洞里面走就越觉得阴寒,他们索性找了一块平坦光滑的石台坐了下来,那石台有床那么大小了,坐下去感觉还挺好的。   “我去找些柴来点火。”   楚毅看莫华身上白色的真丝衬衣已经被雨淋湿了紧贴在身上,他怕莫华着凉就又从原路走了出去去找木柴,外面就是竹林,他打开了手电筒找到了一些干枯的竹子和一些木柴全都抱回了山洞之中,在他们找到的石台前面将这些木柴都放好了之后又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来点火。那些木柴淋了雨之后有些难点,不过楚毅点了几次之后还是点照了。   莫华看了一眼楚毅,他知道楚毅身上为什么带着打火机,这男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不抽烟,上次还跟他说戒了的,可是莫华知道楚毅烟瘾挺大的,只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都一直忍着没有抽烟。   “快将衣服脱下来吧。”   楚毅对他说:“湿衣服穿着容易感冒的。”   “嗯。”   莫华转过身背着他开始脱衣服,楚毅并没有转过身去,而是看着莫华,在火光之中莫华白皙如雪的皮肤被照得透出玉一样半透明的质地。真是太美了!   楚毅看得不禁呆住了,他一直知道莫华的身体很美,却没有这一刻如此真实得看到的这么真实,每次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莫华都让他先关上灯,而每次醒来的时候他都发现莫华不论哪次都比他醒得早。而这次他是如此清晰地看着爱人美丽的样子。   在那火光之中,即使是一个背影就已经美得让他无法呼吸!   “华”楚毅在莫华的身后将拥紧在怀里……   日出霞光   莫华的手指很柔软,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地按压着,刚刚还如针刺一样的痛感很快就觉得消散了,莫华紧抱着他,楚毅感觉到莫华身上有一股兰花一般淡雅却又充满魅惑的香气,这种香气他感觉如此的熟悉,那是深入他灵魂之中的味道,那是他爱入骨髓的味道,即使在记忆的深处他也记得这味道,即便是经过了重重的轮回,他仍然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着这属于他的味道。   爱是诱惑的香,只有恋人身上的香气才是我们一生之中不断追寻的渴望的香甜。   那夜他们就在山洞里相拥而眠,楚毅睡得很沉,他感觉到将他环抱着的身体是那么柔软,环绕着他的气息是那样馨香。   当他醒来的时候向躺在他身边的莫华看去,发现莫华早已经醒来,正睁着眼睛看着山洞的顶上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醒了?”当莫华转过脸看到他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   “嗯。”楚毅从石台上坐了起身。   莫华看到他光着上身,连忙转身从一旁篝火旁边的架子上拿了衣服穿了起来。   “我们再往山洞的深处走走看。”楚毅穿好衣服说:“那些似乎有一线光。”   “嗯。好。”莫华应了一声跟上了他的脚步。   这个溶洞越往里面走就越是宽阔,而且到了中间竟然有一个能容下数百人的大空间,如同礼堂那么大,溶洞的旁边还有一个地下湖,在前方有一线光线透过来,湖中的水十分清澈,湖里竟然还有一些鱼儿在游动,最为让人惊奇的是那些鱼儿都是透明的,能看到其中的鱼骨,湖水透着淡淡的幽蓝,湖上水汽氤氲,腾起一团团的云雾,在溶洞之中缭绕着,周围的钟乳石洁白光滑,形态各异,鬼斧神工,这山洞里地下湖竟然有几分韵味。   楚毅和莫华向着那山洞前面的光源走去,走着走着发现那里竟然有一个洞口,从那洞口望下去是一个如同仙境一样青翠美妙的山谷。   这个时候正是早晨太阳升起的时候,重山叠嶂如同画屏一样,一轮红日在东边的山峦之中升起,满天是红色艳丽的朝霞,看着面前霞光万丈的壮丽景象让人胸中顿时生出豪迈之情。   “若能像那大雁一样在那霞光之中飞舞不知何等惬意。”楚毅望着那美丽的山谷轻叹了一声。   “你想要飞下那山谷吗?”莫华笑着转头问他。   “好啊。”   楚毅也只是说说,没有想到莫华搂着他的腰一下从山洞石台向那山谷之中一跃而下。   “啊……!!!”   师父   楚毅以为莫华刚刚说要当他的师父可能也只是说说的,莫华是那种万年不变的淡然神色,说不定刚刚那只是玩笑话什么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莫华还真的要教他武功。   他们在林间的空地里找了些木柴将火生起来靠那些刚刚从林中猎来的雀儿,虽然也只是想着填饱肚子就好,可就这么简陋的条件莫华竟然将那雀儿靠得香喷喷颇为好吃,莫华身上的袋里里竟然连盐和香料都有,他真怀疑那是叮当猫的口袋,或者是传说中的随身空间啥子的。那些野雀儿在莫华的手中就变成了让人口水大滴的美味,香喷喷,黄橙橙,还滋滋地冒着油星子,咬上去外酥内嫩,好吃得不得了。   楚毅寻思着找了这样一个伴儿他这一生也就值了。吃完了烤雀儿之后,他们喝了些溪水,坐在大石头上刚休息了一会儿莫华就跟他说要开始练武功。   “我教授你的是九玄密录的心法,你先将第一章的口诀背下来:   “……以气养脉,以津养气,交互以利……”   莫华让楚毅盘腿坐在地上的空地上,而他自己坐在楚毅的身后,楚毅按着莫华教他的口诀就那么念了一遍就感觉浑身的气息在缓缓地向着丹田聚拢,真是神了!原来真的有传说中的绝世武功!   “……气沉丹田,绕气盈身……”   这时候楚毅感觉下腹的下丹田处如同一团火一样在燃烧着,旋转着,如果一股神秘而巨大的力量,他不觉得额头冒出汗来,就在这样的时候他感觉在他的背部有一双手贴在他的身上,从尾闾初往上慢慢地滑动,在命门之处停留了半刻,一股清凉如泉水一样的气息顺着那双手的劳宫穴和放在他后背紧贴的命门穴一直涌入他的身体里,这股清凉的气息柔韧而强劲缓缓地沿着他的脉络流入他的下丹田,与他丹田里火一样的气息缠绕相溶,片刻之后已经将那股火一样的气团调和变成一股强大的气旋,交互缠绕着在他的奇经八脉之中冲撞。   那双柔软而微凉的手在他的背后从命名往上滑动,楚毅感觉他身体里那股强大的气旋也随着那双手的滑动跟着向上行走,过了大椎,从玉枕而上直冲头顶的百汇穴,这时候莫华的手迅速地贴在他的头顶大穴百汇穴一股强劲的气流从莫华的手心灌入楚毅的身体里,连带着他刚刚的那股气旋迅速地冲开了他的任督二脉,就在一瞬间楚毅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轻盈地就像要飞起来一样,眼前华光四射,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眼中的世界变得从未有过的清新透亮,仿佛换了人间一样!   林雨亭   就在一瞬间琴声和笛声同时戛然而止,只余下空旷的山谷之中阵阵的鸟鸣声欢快悦耳。   “汝等何人?!”他们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竹楼之中传来……   那一瞬间莫华没有动,竹楼的门打开了,一个高大的男人从竹楼之中走了出来,那男人一袭黑衣,气势非同寻常,可是莫华看到那男人的时候惊讶得跟见到鬼一样,拉着楚毅迅速地向竹林之中飞奔而去。   “莫走!若若!”   男人似乎也很惊讶,迅速地在他们身后紧追而来。   莫华拉着他旋身飞上了竹林,借住那竹枝的力量一直往东迅速地飞奔,莫华有一种功夫是天下无敌的,那就是轻功。刚刚开始的时候他还听到那个黑衣男人的喊声在他们身后一声声焦急地传来,后来就只能听到耳边呼呼的风声了。   昨天虽然只练了一天,楚毅觉得自己的内力已经突飞猛进了,他被拉莫华这样拉着疯一样地往前跑着,竟然也没有气喘吁吁,楚毅暗自在心里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练习武功,不能这样老拖莫华的后腿,不然哪天莫华一急之下把他背着跑,他还用混吗?不过他又想名师出高徒,有莫华这样的天下无双的师父,教出来的徒弟也绝不会差到哪里去,他在心里都已经默认自己是莫华的徒弟了。   他们约莫往东奔了半个钟头的样子,前面突然豁然开朗,竹林的尽头现出一大片的海滩,海水碧蓝,在阳光的照耀下碧波粼粼,而那片白色的沙滩细致柔软,两个人狂奔了这么久这会儿干脆就躺在了那白色的沙滩上。   身下的沙子师父细致柔软。阳光照在脸上,十分舒服,楚毅感觉自己的心还在那里狂跳不止,半晌才平复了下来。   “华,刚刚那个黑衣男人是什么人,你怎么见了他跟见了鬼似的。”   听他这样问,莫华先是楞了一下没有回答,然后叹了一口气说道:“宿敌。”   这也真够巧的!   楚毅在心里寻思着,不是在武侠剧里看别人从山崖跳下去,一个个都遇到灵丹妙药,巧遇仙人,他们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还是宿敌。   不过这会儿也没有心思寻思那个黑衣人的事儿,他们还是得想想要怎么回去,从原路返回是不可能了,这里又是一片荒无人烟的海滩,海上连个船影子都没有。   楚毅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手机,上面显示这里根本就没有手机信号。   “这都什么地方啊!”   “别急。”莫华一副大神在在的样子,莫华也在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了一个东西,楚毅凑上去看,他还以为莫华有什么特殊的高科电子装备,一看,原来莫华手里拿着的竟然是烟花,这玩意儿已经发明了上千年了,根本不是什么高新产品。   “火机。”莫华向他伸出手,楚毅连忙将打火机从口袋里摸出来递了上去。   莫华用打火机点燃了烟火的引子。   “哧……”的一声,烟火冲上了天空,莫华手上的这种烟火在白天竟然能看到闪烁的烟火,也有些不寻常。   在放了一支烟火之后,莫华又躺在沙滩上继续休息,约莫过了才半个多钟头的时间,海面上出现了一艘白色的游轮,正向着他们驶来。   “嗨嗨……”楚毅向着游艇招了招手,游轮上的人也显然看到他们了,放下了一艘小艇。莫华起身和楚毅一起上到了那小艇之上,很快他们就上了那艘游轮。   游轮的甲板上站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年轻男人,那个年轻男人的容貌十分俊美,如同是这上午的阳光一样耀眼。   楚毅看了看身边的莫华,他总觉得莫华的眼光看着这个年轻男人的时候不像他平日里看别人的时候那么冷漠,他的心里不禁有些吃味。   “你好,我叫林雨亭。”   那个俊美的年轻人自我介绍之后和莫华握了握手说道:“你就是炎叔让我来接的人吧?”   对质   游轮的甲板上站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年轻男人,那个年轻男人的容貌十分俊美,如同是这上午的阳光一样耀眼。   “你好,我叫林雨亭。”那年轻人和莫华握了握手说道:“你就是炎叔让我来接的人吧?”   楚毅觉得眼前这个林雨亭挺讨厌的,很讨厌,十分之让人觉得讨厌,看着这个家伙他就觉得心里不爽。笑那么厉害做什么,牙白啊,怎么不去做牙膏广告!   那个家伙根本就把他当空气,而且还一直粘着莫华不放。   还在游轮上放什么萨克斯曲,很有情调吗?他这么个小毛孩子懂什么叫情调!   还想跟他争,除了他长得那副欺骗女生的纯情样子他真看不出这个家伙有什么好,还喜欢摆出这么一副白马王子的架势,他最烦就这种人!   楚毅看着林雨亭和莫华一起站在甲板上说话就凑了过去,干脆将莫华搂在怀里,还将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抓在自己的手心抚摸着。莫华看了楚毅一眼笑了笑也没说啥就任由他这样搂着自己。   站在他们旁边的林雨亭似乎有些不高兴了,眉毛皱了皱。   楚毅向他挑了挑眉。   不服气?怎样样?   小毛孩长得再帅也没有用,你晚生了几年,莫华早是我的人了。   “两位继续,我回驾驶室看看。”林雨亭转身离开了。   这个孩子真是的!   莫华感觉到楚毅这是缺乏安全感,用手摸了摸楚毅的头发。   “不许喜欢刚刚那个家伙。”楚毅对他说。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喜欢他了?”莫华不禁笑了出来,之前还觉得楚毅沉稳,他哪里沉稳了?明明就是这么孩子气。   “那你刚刚跟他说话说得那么高兴。”   “有吗?”莫华摸了摸鼻子:“我明明跟谁说话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啊。”   “眼神不一样,你看那个林雨亭的时候眼神柔和多了。”楚毅没说都是莫华看着他的时候眼神是最温柔的,看这个小毛孩的柔和顶多算是逼近他。   “他是我一个朋友的侄子,算是认识的。”莫华这样说。   “原来是世侄啊!”   楚毅的心这才稍稍放下了一点,就说是小毛孩子,辈分比他们还小一辈呢!他这会儿忘记自己还是莫华的徒弟呢,没见着辈分高多少。   K市就这么几个岛,从海岛的一面到另一面也用不了多久,没有多久游轮就转了回去,从香江一直绕过去,停靠在维多利亚港,莫华和楚毅上了岸之后就直接打了辆TAXI回去了太平山的楚家大宅。   “少爷,你没事就好。”林叔眼泪汪汪的:“老爷还在医院,少爷要再有个三长两短要我怎么活。前天晚上江仔打电话说您的车就停在青衣那边的山路边上,急得我两晚上都没有合眼,可算回来了!”   “林叔,您快去休息吧。”楚毅连忙让人送林叔回去。   林叔是楚家的老仆,几代人都跟着他们楚家,衷心可鉴。   “我们可得好好查查究竟是谁在背后给我们下了绊子。”   楚毅说:“如果不将那人揪出来,以后怎可安眠。”   “你要如何查?”莫华问他。   “这次的事情如果从表面上看最有可能的就是龙彬。”楚毅答道。   “如果真是龙彬那未免也太过明显了些,你不觉得吗?”   “就是因为太明显了,反而显得不像是他,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先从他查起,说不定还可以抛砖引玉,将真正出手的人查出来,那天去劫我们的有那么多人,我就不信查不出点蛛丝马迹!”   谁是内鬼1   跟龙彬滚床单的人竟然是林家的二公子林郁,这还真是精彩!他们本来想去从龙彬身上查查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没有想到查出的竟然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儿。   楚毅认识龙彬少说也有十年了,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一脸冷酷的家伙竟然是个弯的,他很难想象龙彬和林二公子在一起谁在上面,谁在下面,不过这个林二公子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虽然斯斯文文的,却是一个挺阴郁的主儿。在道上一般人提起的时候都会说林家的大少爷林悠是一个有手段的人,这个林二公子却很少听人提起。   “你刚刚为什么不把龙彬直接做掉?”莫华在副驾驶位问他。   “龙彬这个人难成大器,料他也翻腾不起多大的浪,我倒是想将龙彬身后的那条大鱼给牵出来。”   “其实龙彬身后的人是谁并不难分析。”莫华对他说:“能让龙彬这种人投靠的人一定势力非同寻常,在K岛,除了黑焰盟,还有哪家?不是萧家,就是林家。就是算是T岛的东联帮沈老大,也就这么几个人,一个个去查,要查出来不消几天的功夫。”   ……   楚毅正让人去查龙彬的事还有那天晚上他们遇袭的事,可是还没有查出头绪他们黑焰盟里就又出了一件大事。那天楚毅带着人去K岛东边一个荒凉的海滩和美国伍斯特家的人交易,他正开着车过去,眼看船就要靠岸了,突然他听到一阵警车的鸣叫。   “有条子!”   对着海上打了一个斜叉的信号让大卫*伍斯特赶快驶离海港,楚毅立刻和莫华上了白色的宝马迅速向另一边的山路上飞速地逃离。   还有辆警车在他们身后紧追不舍,差点就追上他们,莫华掏出手枪打开车窗两枪就将那辆警车的车胎打爆了,楚毅一个漂亮的漂移转上了另外一条去大屿山的山道上。   那天晚上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才将警察摆脱了,这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回到了楚家大宅,他到的时候,黑焰盟的弟兄们都聚在大厅里等着呢。   楚毅推门走了进去,他的视线弟兄们身上一个个转过,七哥,沈俊,沈靖,江仔,林叔,这次有参与交易的在这里了,还好伍斯特家的船比之前预计的晚了一刻钟,如果要不是美国那边的船来玩了,他们交易的时候条子正好来给逮个正着,这次恐怕有人就要在监狱里蹲着了,而出事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他!   他环视了四围的弟兄们冷声说到:“我们社团之中有内鬼,这次都能逃脱出来算是幸运的了,下一次就不一定这么幸运了!在我们下一次行动之前必须查出究竟谁是内鬼!”   ……   “你觉得谁会是内鬼?”   晚上到了睡觉的时候楚毅还站在阳台上喝着酒,莫华走过去的时候听到楚毅问他。   “你觉得呢?”莫华反问他。   “那天晚上和美国伍斯特家交易的时间和地点就只有几个人知道,除了我们俩就只有林叔,七哥,沈俊,沈靖,江仔这几个人。”楚毅喝了一口酒说道:“应该不会是林叔,江仔也是跟我一起长大的,这么说来最有可能的就是七哥,沈俊和沈靖这三个人。难不成是七哥?”   “光这么猜是没有用的。”莫华对他说:“要不今天先好好休息,睡一觉起来也许就有新发现了。”   第二天楚毅和莫华刚刚起身,走去演武堂的时候,就看见黑焰盟的弟兄们都围在演武堂前面的广场上,看见他们过来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林叔更是激动得不得了,拿了一把大扫帚对着莫华就打了过来。   “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虽然莫华的轻功很好,楚毅还是将他挡在了身后。   “就是这个小妖精!”   社团的弟兄们怒火飞扬地冲过来将他们围住:“有人已经指认出来了,内鬼就是莫华!”   “少爷,你千万不要被这妖精给迷惑了,他哪有那么好心来帮我们社团,少爷,他就是内鬼,他爬上你的床就是为了套取我们的交易秘密好把条子引来。”   “是啊,少爷,你不能再包庇这个他,把他教出来,我们弟兄绝对不会放过他!”   “对,他就是内鬼,把他交出来!”   谁是内鬼2   “你们这样像什么样子?!”楚毅恼怒地说:“我相信莫华绝不是内鬼,你们先下去,这件事情我一定会查清楚的。”   楚毅的目光的社团的弟兄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一个个都是一副义愤填膺为社团除害的样子,每个人看起来都是衷心为社团,这个人究竟是谁?藏得好深,还四处煽风点火,想要引起大家的内讧。   “少爷,之前老爷就是被这小妖精给气病的,如果不是你执意要跟这个小妖精在一起留在S市,老爷怎么会给气病了?哪个正经男人会生成这么个比女人还漂亮的样子,我一早看着他就是个祸害。”林叔拿着扫把的手都气得发抖:“少爷,你不除了这个小妖精,早晚被他害了。”   “是啊。”七哥说:“如果连自己枕边的人都摆不平,刚刚上位就闹得这么大,怎么能服众?”   “都给我停下!”   楚毅说:“大家给我十天时间,我一定将这事查清楚!”   说完之后楚毅转身回了自己住的主楼。   自始至终莫华都没有说一句话,连神色都不曾变过。   他跟在楚毅的身后回了主楼。   “究竟是谁在背后煽风点火!”楚毅恼怒地在墙上捶了一拳。   他转过身搂住身后的莫华:“我相信你,阿华,我知道你一定不是内鬼,我一定要将这个冤枉你的人找出来,替你洗脱冤屈!”   莫华是什么身份,别人不知道,他怎么会不知道。   鼎盛集团的总裁傅明哲,身家亿万,富甲一方,就是K市的政府都要给他几分面子,这样的人有必要做那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一般玩无间道的人图了什么?无非是权力,金钱,或者是被许诺的未来的前景,可是这样的人到了最后谁又真正能落着?且不说落着不落着,就说K市的几个黑帮,不管是他们黑焰盟,蛟龙帮,三合帮,就是把帮派的瓢把子的位置给莫华,他都未必看得上,他更不可能是哪个警局为伸张正义不怕牺牲的警司,他这样的一个白道的商界巨子,就是跺跺脚,K市都得震三震,他犯得着吗?   他觉得这次莫华真是憋屈,可是他也不能讲莫华的身份公布,他们黑焰盟是黑帮,而莫华又是上市公司鼎盛集团的总裁,如果这个事爆出来,一定会影响鼎盛集团的声誉和股价。   “让你受委屈了,阿华。”楚毅搂住莫华的腰,将头埋进他的颈窝里。   莫华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他伸出一只手臂回抱着楚毅的肩背,用手指揉了揉他的头发,他知道楚毅现在一定很难过。   楚毅抱着莫华,他的心到现在都无法平复。   十天,只有十天时间,他能找得出真正的内鬼吗?   ……   “傅总,您还不打算回S市吗?”   莫华忠于职守的好助手潘卓岩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明天有一个股东会议。”   “又不是年终股东大会,我少去一次没多大影响,你替我主持就好了。”   “傅总,您在K市已经呆了一个月了。”   潘卓岩的意思是他在K市呆得也够久了,也该回S市了。   “K市这边的楼市这几年景象不错,我想留在这里多考察考察。”莫华说。   “您说得也有道理。”潘卓岩分析了一下他们鼎盛集团在K市开发的几处楼盘,销售得都不错,尤其是其中一个临海的高档别墅小区,销售超出他们预期前景,其中一个现象是S市的巨富喜欢在K市买天价楼盘,上亿的楼盘中有70%都是S市的富商买的:“我们的天泉湾,天颂居,首府这几处楼盘都卖得不错。天泉湾已经在清盘了。目前我们企划部也在打算在K市规划新的高档楼盘,之前的天泉湾和天颂居都是别墅小区,这次规划的案子是在K市中心区域建造一座地标式的商住楼。楼高规划为一百零一层,目前K市刚刚在这个区域拆除了一个旧的小区,这个地皮过几天要在拍卖会上放出来,傅总,您现在既然在K市,顺便去参加这次拍卖会,投标价钱控制在八十亿,将这块地皮拍下来。”   莫华先开车去了一趟潘卓岩说的那块将要拍卖的地皮的位置,在周围开车转了一圈,这次他们选的这块地方果然位置很好,作为商住楼的规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一个区域早改放出来做商住楼,之前由于几个钉子户一直都不肯搬,这次终于清出来卖了,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不过莫华觉得这么好的一个位置,而且又如此方正,又够大,好不容易放出来拍卖,竞标的人一定不少,可以预见拍卖现场的火热场面。   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莫华看了一下来电提示,是楚毅,这个小子差不多每天都会给他几个电话。   “在哪儿呢?”楚毅问他。   “在看一块地皮,规划在K市建造一个商住楼,一楼用作建SHOPPING MALL,我正在看地皮。”莫华跟他没有遮掩。   “嗯,那你自己多小心一点。”知道莫华在忙公事楚毅也没有啥好说的,毕竟莫华留在K市陪着他因此恐怕耽搁了不少,不过这段时间情势比较紧张,如果莫华不在他身边的时候,楚毅还是禁不住为他担心。   莫华看过了那块要拍的地皮之后回了一趟他们鼎盛集团在K市的办事处,办事处的地点在尖沙咀,离他们要买的地皮不远,开车几分钟就到了。   “您有什么需求吗?是想要看楼盘吗?”   鼎盛K市办事处的负责人是个不到三十的年轻人,姓邱,叫邱冬,之前莫华看过他的简历,觉得这小伙子挺有干劲的,之前面试小邱的是潘卓岩,所以小邱并不认识莫华。   “邱先生,我想看看星际大厦的企划进展,卓岩说目前这个案子是你在负责的。”   莫华拿出一张名片给了邱冬。   “傅总!”邱冬看着名片上的名字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他的脑门开始冒汗,这个人竟然是他们鼎盛的大老板傅明哲,他去过S市的鼎盛总部很多次都没有见多过这个传说中的傅明哲,这个人据说无比神秘,无比牛X,无比强势,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站在他面前这个看起来年纪只有二十出头漂亮得有些不真实的年轻人竟然是傅明哲。   他刚刚还在寻思,怎么他们的星际大厦企划案还是一个内部的秘密,这个突然闯进他们办公室的人就知道呢,原来竟然是他们老板!   “傅总,您叫我小邱就好了。”   邱冬赶忙让秘书倒了一杯水:“潘副总已经告诉我您这次的行程,地产拍卖会那边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您住在哪里?我明天下午去接您。”   “不用了,我明天自己开车来办公室,然后我们一起过去拍卖会。”   参加拍卖会那天莫华在一众人的簇拥之下进了K市的地产拍卖会,就在旁边不远处他看到一个身着黑西装身材笔挺的高大男人,这个人是萧铭远,萧铭远一向做的是黑帮生意,这次也来竞拍地皮,看来是想洗白向地产业进军。   莫华有一种直觉,萧铭远这次来拍卖会想要拍下的地皮应该恰巧就是他看中要规划做商住楼的那块地皮。   “莫少,好巧,我们又见面了。”萧铭远向他打招呼。   “幸会。”莫华也向着萧铭远点了点头。   莫华径直走过去坐在竞拍席,他的嘴角轻轻向上一扬,看来待会的竞拍一定精彩。   拍卖会   “莫少,好巧,我们又见面了。”萧铭远向他打招呼。   “幸会。”莫华也向着萧铭远点了点头。   莫华径直走过去坐在竞拍席,他的嘴角轻轻向上一扬,看来待会的竞拍一定精彩。   拍卖会在晚上七点半准时开始了,第一项要拍出的是沙头角的一处别墅,紧接着是太平山的一处楼地,在前面这些拍卖中莫华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后面有一处大屿山边上的一小块地皮拍出的时候,莫华才示意旁边他的助手邱冬出价,那块大屿山的宅地风景挺好,离宝莲寺挺近的,居高远望,不过位置偏了点,出价的人并不多,最后莫华用三千五百万买下了这块宅地。   萧铭远坐的位置离他并不远,他觉得莫华今天看起来跟之前几次见过的样子有些不同,前几次每一次他见到莫华的时候莫华都是站在楚毅的身后,神色淡然言语不多,如果不是那张漂亮非凡的脸蛋恐怕他那样低调的风格都没有多大的存在感,而这次显然是不同的,在众人的簇拥之下,气场强大,光华外露。而这一刻的光华又跟之前在他的生日宴会上不同的,这种气场是身居上位者的霸气。他看着莫华身边的那些人殷勤奉承的态度,而莫华那样泰然处之高高在上的态度是他从未见过的。   刚刚莫华在竞拍大屿山那处宅地的时候,萧铭远没有多大的兴致买那块位置偏僻的地皮就一直盯着莫华,他看到出价的人是莫华,举牌的是他旁边叫邱冬的一个男人,那个邱冬他之前见过,是鼎盛地产在K市的负责人,鼎盛地产在K市建了很多高端楼盘和别墅,也是大名鼎鼎的,而鼎盛集团在内陆的强劲实力也是众所周知的。而这时候的莫华突然出现在K市的地产拍卖会上究竟是为何呢?   最后终于到了大家瞩目的那块市中心的商用地的拍卖,起拍价是十八亿,能出得起这个价的都是K市实力最雄厚的地产商。那块商用地的地段非常之好,不少人都卯足了劲想要拿到那块地皮。   “五十九亿。”有人出价。   “六十亿。”萧铭远的助手举起了牌子。   这一次萧铭远打算在地产界投资,而他第一次想要的就是这块位于黄金地段的商用地,他打算拍下来建造一座星级酒店。   “六十一亿。”莫华的助手也举起了牌子。   萧铭远看了一眼莫华,原来他想要拍的也是这块地皮。   “鼎盛地产出价六十一亿。”拍卖会的解说在台上问:“还有没有更高的呢?”   莫华出席拍卖会代表的是鼎盛地产吗?   萧铭远继续思索着这个问题。   “六十二亿。”萧铭远出了这个价。   “六十二亿。龙翔集团出价六十二亿,还有没有人出?”   “六十五亿。”莫华继续举牌。   萧铭远挑了一下眉,莫华这明显是和他在对着干。   到了最后已经剩下他们两家在争这块地皮。   萧铭远出道七十八亿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犹豫,超过七十八亿这个地皮就是拍下来建成豪华酒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回投资。   “七十九亿。”莫华仍然神色不变继续压着他出价。   萧铭远转头去看他,莫华向他说了一句话,虽然只是摆了个口型,萧铭远知道莫华对他说了四个字‘势在必得’。   “八十亿。”萧铭远握了握拳头,他看向了莫华。   “八十二亿。”   莫华的神色依然是那么淡然,就像他说的不是八十二亿,二十八十二块一样。   这已经超过了萧铭远的预期价位,他不打算再往上加价。   “八十二亿第一次,八十二亿第二次,八十二亿第三次。成交。”拍卖官敲响了木槌:“这块黄金地段的地皮被鼎盛集团拍下。”   “恭喜您,傅总,拿下这块众人瞩目的地皮。”拍卖会已经结束了,人们开始离开,拍卖会的主办方过来和莫华打招呼,鼎盛集团这次来的不是他们的副总裁潘卓岩,而是这个大家都有所耳闻,却没有人见过的神秘的总裁傅明哲,传说此人身家亿万,这样的人谁不想结识。   “还是要恭喜你们啊,这块地皮拍出的价格挺高的。”   “哪里,哪里,都是您捧场。”   就在这个时候大家看到萧铭远也向这边走了过来,明显是冲着莫华的。刚刚在拍卖会进行到最后的时候两方的剑拔弩张大家也不是没有看到,如果不是萧铭远一直往上加价,这块地皮也不会这么高价成交,如果不是莫华一直咬住不放,现在买下地皮的人有可能就是萧铭远。   “我给您介绍一下。”邱冬看着萧铭远气势汹汹地走过来连忙给他们介绍说:“这位是龙翔集团的总裁萧铭远先生。这位是我们鼎盛的总裁傅明哲先生。”   萧铭远和莫华握了握手若有所指的说:“原来是鼎盛的傅总,幸会,幸会。”   38章到43章倒V,慎买!   “莫少,好巧,我们又见面了。”萧铭远向他打招呼。   “幸会。”莫华也向着萧铭远点了点头。   莫华径直走过去坐在竞拍席,他的嘴角轻轻向上一扬,看来待会的竞拍一定精彩。   拍卖会在晚上七点半准时开始了,第一项要拍出的是沙头角的一处别墅,紧接着是太平山的一处楼地,在前面这些拍卖中莫华一直安静地坐在那里,后面有一处大屿山边上的一小块地皮拍出的时候,莫华才示意旁边他的助手邱冬出价,那块大屿山的宅地风景挺好,离宝莲寺挺近的,居高远望,不过位置偏了点,出价的人并不多,最后莫华用三千五百万买下了这块宅地。   萧铭远坐的位置离他并不远,他觉得莫华今天看起来跟之前几次见过的样子有些不同,前几次每一次他见到莫华的时候莫华都是站在楚毅的身后,神色淡然言语不多,如果不是那张漂亮非凡的脸蛋恐怕他那样低调的风格都没有多大的存在感,而这次显然是不同的,在众人的簇拥之下,气场强大,光华外露。而这一刻的光华又跟之前在他的生日宴会上不同的,这种气场是身居上位者的霸气。他看着莫华身边的那些人殷勤奉承的态度,而莫华那样泰然处之高高在上的态度是他从未见过的。   刚刚莫华在竞拍大屿山那处宅地的时候,萧铭远没有多大的兴致买那块位置偏僻的地皮就一直盯着莫华,他看到出价的人是莫华,举牌的是他旁边叫邱冬的一个男人,那个邱冬他之前见过,是鼎盛地产在K市的负责人,鼎盛地产在K市建了很多高端楼盘和别墅,也是大名鼎鼎的,而鼎盛集团在内陆的强劲实力也是众所周知的。而这时候的莫华突然出现在K市的地产拍卖会上究竟是为何呢?   最后终于到了大家瞩目的那块市中心的商用地的拍卖,起拍价是十八亿,能出得起这个价的可全都是K市实力最雄厚的地产商。那块商用地的地段非常之好,不少人都卯足了劲想要拿到那块地皮。   “五十九亿。”有人出价。   “六十亿。”萧铭远的助手举起了牌子。   这一次萧铭远打算在地产界投资,而他第一次想要的就是这块位于黄金地段的商用地,他打算拍下来建造一座星级酒店。   “六十一亿。”莫华的助手也举起了牌子。   萧铭远看了一眼莫华,原来他想要拍的也是这块地皮。   “鼎盛地产出价六十一亿。”拍卖会的解说在台上问:“还有没有更高的呢?”   莫华出席拍卖会代表的是鼎盛地产吗?   萧铭远继续思索着这个问题。   “六十二亿。”萧铭远出了这个价。   “六十二亿。龙翔集团出价六十二亿,还有没有人出?”   “六十五亿。”莫华继续举牌。   萧铭远挑了一下眉,莫华这明显是和他在对着干。   到了最后已经剩下他们两家在争这块地皮。   萧铭远出道七十八亿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犹豫,超过七十八亿这个地皮就是拍下来建成豪华酒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回投资。   “七十九亿。”莫华仍然神色不变继续压着他出价。   萧铭远转头去看他,莫华向他说了一句话,虽然只是摆了个口型,萧铭远知道莫华对他说了四个字‘势在必得’。   “八十亿。”萧铭远握了握拳头,他看向了莫华。   “八十二亿。”   莫华的神色依然是那么淡然,就像他说的不是八十二亿,二十八十二块一样。   这已经超过了萧铭远的预期价位,他不打算再往上加价。   “八十二亿第一次,八十二亿第二次,八十二亿第三次。成交。”拍卖官敲响了木槌:“这块黄金地段的地皮被鼎盛集团拍下。”   “恭喜您,傅总,拿下这块众人瞩目的地皮。”拍卖会已经结束了,人们开始离开,拍卖会的主办方过来和莫华打招呼,鼎盛集团这次来的不是他们的副总裁潘卓岩,而是这个大家都有所耳闻,却没有人见过的神秘的总裁傅明哲,传说此人身家亿万,这样的人谁不想结识。   “还是要恭喜你们啊,这块地皮拍出的价格挺高的。”   “哪里,哪里,都是您捧场。”   就在这个时候大家看到萧铭远也向这边走了过来,明显是冲着莫华的。刚刚在拍卖会进行到最后的时候两方的剑拔弩张大家也不是没有看到,如果不是萧铭远一直往上加价,这块地皮也不会这么高价成交,如果不是莫华一直咬住不放,现在买下地皮的人有可能就是萧铭远。   “我给您介绍一下。”邱冬看着萧铭远气势汹汹地走过来连忙给他们介绍说:“这位是龙翔集团的总裁萧铭远先生。这位是我们鼎盛的总裁傅明哲先生。”   萧铭远和莫华握了握手若有所指的说:“原来是鼎盛的傅总,幸会,幸会。”   跟踪   萧铭远和莫华握了握手若有所指的说:“原来是鼎盛的傅总,幸会,幸会。”   约莫半分钟萧铭远还没有放开他。   莫华抬头看了看萧铭远:“萧总您握手的时间是不是有点长了?”   萧铭远这时候才放开了手。   “傅总,您刚来K市可能还不知道,萧总是我们K市很有影响力的一个人物,声名响亮。”邱冬看着气氛诡异,在一旁尽量打圆场。   “我怎么可能没有听过萧总的盛名呢,萧总的名望在K市可是响彻黑白两道。”莫华笑了笑说:“我跟萧总可是旧相识。”   “两位一早认识的啊,那就更好了。”   邱冬总觉得这位K市的黑帮大哥萧爷看着他们傅总的眼神怎么就有点不对,可惜邱冬在萧铭远寿宴的那天没去,不然他就会知道他们老总是萧爷‘欣赏’的人。   “之前几次遇见都太匆忙了,今天晚上想请傅总一起吃个饭。”   萧铭远对莫华说:“不知道傅总赏不赏这个脸?”   那个莫华脸上一刹那的笑容让他的心中一阵阵悸动,那抹笑容勾起了他心魂之中最深的渴望,没人知道他有多么渴望这个男人,在无数次午夜的梦里他都会梦到他,每一次梦醒他都会怅然失落。   “好啊,既然萧总如此盛情相邀,我怎么能不去。”莫华这次倒是坦然答应了萧铭远共进晚餐的要求。   “傅总……”   这几天他们傅总潘卓岩打了好几次电话让邱冬好好招待他们老总,在K市萧铭远的名头是响当当的,可是他怎么也是黑帮大佬啊,邱冬有些不放心,可是又不知道这话要怎么个说法。   “你先回去吧。”   莫华对邱冬摆了摆手:“明天我去公司再跟你详细谈新楼盘企划案的细节。”   走出拍卖会场的时候萧铭远的司机已经将车开到了会场的门前,司机打开了车门,萧铭远邀请莫华一起坐了进去。   车子一路上开过去,莫华和萧铭远都没有说话。   莫华是没有想说的话,他一向都是一个安静的人,而萧铭远是这样近距离地看着莫华在光影之中的侧影就已经很满足了。   萧铭远定的餐厅离拍卖会场并不远,大概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下车的那一瞬间萧铭远却希望这条路能够再长一些,司机能够开得更慢一些,他就可以这样多看一会莫华的脸。   这张脸是他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可是每次当他伸出手的时候却又碰触不到,他萧铭远在K市是怎样呼风唤雨的一个人,有什么是他得不到的?如果要说他喜欢一个人喜欢得这么隐忍肯定没有人相信。   “萧总,您来了。”   他们下车的时候餐厅的负责人已经迎了过来,一路将他们带到预定的包间潇湘阁之后才退了出去。   这是一处中式的餐厅,虽然位置在繁华的街市当中装修得却颇为古朴,画屏上的苏绣,布艺的沙发,檀木雕的桌子,八角的宫灯,还有临窗的一排潇湘竹,这里无处不显示着这个餐厅的档次和雅韵。   “不知道莫少喜欢不喜欢吃海鲜。”   萧铭远点了这个餐厅的两个招牌菜清蒸鲈鱼和雪蛤汤,将菜单给了莫华让他点菜。   比起傅总,萧铭远觉得叫他莫少更加顺口,他之前也曾经觉得莫华的气质不俗,恐怕非池中之物,可是也没有想到过他竟然是富豪榜上排到前五的地产界巨子傅明哲。   传说这个颇有些神秘的鼎盛总裁很少出席社交场合很低调的一个人,真不知道楚毅那个小子是怎么讲这样一个身份不俗的男人弄到手的。   莫华点了一盘琥珀豆腐,一盘凉拌青瓜,一盘上汤豆苗。   他一向口味都比较清淡,大鱼大肉也不怎么合他的口味。   “莫少不用替我省钱。”萧铭远看着他这样点菜笑了起来。   这真不像刚刚和他在拍卖会上惊拍的时候那个将几十上百亿都不当回事的傅明哲。   菜上得很快,菜色看起来就清翠欲滴,吃起来更是清甜可口,汤品也不错。   整体的感觉就是颇为清淡了点。   萧铭远看着莫华一直都在吃青菜,拿筷子帮他夹了一点鲈鱼放在他的碗里。   莫华这样斯文的吃相还是真符合古代大家族里吃饭的规矩,还真是食不言寝不语的,萧铭远邀他来吃饭原本也是想找机会跟他说说话,没有想到莫华真个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吃饭。   “菜色还合莫少的口味吗?”   “用料和做工都还可以,味道也家常,如果不是萧哥带我过来,还真不知道在K市闹市之中有这么个吃饭的好去处。”莫华起身道:“今天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了,谢谢萧哥的晚餐,改天找个机会我回请萧哥。”   “我开车送你回去。”萧铭远对他说。   “不用了。”莫华住在楚家,让萧铭远送他回去还是不好:“我已经让司机在外面等着了,今日就此别过,改天有空再聊。”   莫华和萧铭远道别走出餐厅的时候,鼎盛的司机已经在外面候着了。   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莫华走进卧房的时候就感觉到屋子里气氛有些凝重。   楚毅正坐在书桌前抽着烟,屋子里烟雾缭绕,莫华知道他一向不在他面前抽烟,也不在他们住的屋子里抽烟,除非真有很烦的事情。   莫华走过去的时候他看到楚毅的脸色是铁青的,即使是楚家陷入危机压力最大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萧瑟憔悴过。   “怎么了?”莫华问他。   楚毅身上那种冷凝的气息让莫华觉得浑身发寒。   “看看这些。”   楚毅将手上的照片丢在了桌上。   莫华拿起了那些照片,一张一张地查看,这些照片都是他和萧铭远在一起的镜头,有萧铭远在他耳边低声地说着什么的场景,有萧铭远为他夹菜的样子。也有他们俩相坐谈话的照片,而这些照片的背景都是在刚刚吃饭的餐厅潇湘阁。   是什么人的手脚这么快,一两个钟头前的事情就已经拍成照片洗出来传到了楚毅手上?   “怎么?你现在怀疑我是内鬼了吗?”   爱是思念   “怎么?你现在怀疑我是内鬼了吗?”莫华笑了,他抬起眼看着楚毅。   “阿华。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你是我们黑焰盟的内鬼。”楚毅的嗓音有些嘶哑,他抓住了莫华的肩膀:“我只是生气你为什么要跟萧铭远一起吃饭?还单单是只有两个人,你明明知道那个姓萧的对你存着什么心思!”   “所以你就派人跟踪我?”莫华笑了。他之前都不知道这孩子这么大的醋劲。   “我说过的,不许你跟别人在一起,不许你对着别人笑。”楚毅紧抓着他:“你答应过我的,阿华,忘了吗?”   这孩子有些任性,有些无理取闹,这些在莫华的眼里都是闹脾气的表现,他没有生气,反而觉得这样的他有那么点小可爱。不过他担心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情。   “今天是第十天了吧?你查出些什么?”莫华问他。   “没有,所有的线索和苗头都指向你,我知道有人在故意制造这种假象,阿华,我相信你,不管那个人是谁,我都相信不是你。”   “你爹身体已经好了吧,还不打算把他从医院接回来?”   莫华接着问他。   “我为什么没有接他回来,你知道原因的。”   莫华的确知道,这个原因很简单,就是楚家老爷子不喜欢他,楚毅怕他父亲看到莫华的时候再气得心脏病发作起来。现在这样的情势,有人似乎正想借着这个楚家老爷子和他不对盘的机会来拆楚毅的台,又不断地放出他是内鬼烟雾弹,如果这时候楚毅不站出来洗清自己,那么以后如何服众?   楚毅是楚家唯一的继承人,楚家如果垮了,最高兴的人会是谁?   莫华问了楚毅一句话:“你好好想想这些天是谁在不断地制造机会引导你让你相信我是内鬼,那个人就最有可能是真正的内鬼。”   “我会再去好好想想。”楚毅猛吸了一口烟,将烟头掐灭了扔在烟灰缸里,伸出手臂将莫华紧紧地搂在怀里。   这条路只能一直走到黑,楚毅从一开头就知道,走上这条路他没有选择,不论发生了什么他都相信自己可以挺过去,不过他有一件不能承受,那就是他不能承受失去他的痛。   “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吧。”楚毅听见怀里的人低叹了一声说道。   “你说什么?!”楚毅抓住他的手腕:“我已经说过了,阿华,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相信内鬼绝对不是你,那你为什么还要离开?我不会放手,阿华,从你答应我的那天起你就应该知道我就是死也不会放开你。”   “你相信我不是内鬼,可别人相信吗?有人在利用我攻击你,这个时候我留在你的身边对你没有什么好处。”莫华对他说:“我只是说分开一段时间,并没有说要和你分手,我答应过你要陪你一直走到老,就不会反悔。这段时间我还不回S市,我在K市的天泉湾有一套房子,天泉湾别墅1号,你想见我的时候随时可以去找我。将楚爷接回来吧,然后一个人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找出那个内鬼,等水落石出的那天我会回来的。”   莫华离开的时候,楚毅站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他一步步走出楚家的大宅,看着他坐上车,直到车子一溜烟消失不见他仍然站在阳台上望着他离去的地方。   莫华有一个嗜好,就是他建的高档别墅的每一个杰作他都喜欢留下一套房子,天泉湾这个地方的沙滩很好,隔着海湾面对着S市,有着新月形绵长的十里白色沙滩,沙子细腻而柔软,这里的海水也很蓝,清澈,净透。   天泉湾一号原本建造成样板房,这是一座南欧风格的三层洋楼的小别墅,有着漂亮的大阳台,从一楼阳台的铁艺门走出去外面就是美丽的沙滩,别墅的周围还种着一排椰子树,傍晚的时候椰子树长长的叶子被海风吹拂晃动着,正是海上夕阳西下的时候,莫华独自坐在椰树下沙滩上的躺椅上看着海上日落的壮丽景象。   两个人一起生活了一年多,突然一下子变成了自己一个人,内心的孤独总是时来侵袭,不过他在心里想想,他已经独自等待了千年,还怕再多等这一年半载?   傍晚的时候他开着他那辆银色的保时捷去超市买了一些菜,回到别墅自己做了些菜,不知不觉中他发现菜又做多了,总是做两个人的菜,一时间还把握不住量。   那天夜里莫华半夜的时候在噩梦中惊醒,醒来的时候他的眼睫上仍然带着泪痕。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还是在一千年前的深宫里,他梦见了他的烨儿,在梦里恩爱缠绵,可是一下子又梦见他爱的人变成了一堆白骨,梦醒之后他半晌不能平复,他看了看放在卧室床头柜上的照片,照片是他和楚毅一起在游艇上拍摄的,高大年轻的男人搂着他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   他知道那只是一场梦,也知道那不只是一场梦。   那晚上莫华没有再睡着,他开了灯,拿出了那把古琴清音,手指在琴弦上缓缓的拨动着,清婉的曲调如同流水一样从古琴的琴弦上倾泻而出。   同样的夜晚,无眠的却不只是他一个人。   楚毅已经将他父亲从医院里接回到了家里,晚上吃饭的时候父子俩没有说一句话,两个人却都心照不宣,楚毅不想在他父亲面前提莫华的事,楚老爷子心里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却什么也没有说。   晚上楚老爷子起身方便的时候却发现楚毅房里的灯还没有熄,楚毅就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抽了一整夜的烟。   在那后面的许多天父子俩都很少说话,楚爷觉得他儿子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之前的楚毅虽然也不是多话的一个人,却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憔悴过,他知道楚毅每天都在努力地处理社团的事务,他也知道楚毅每天晚上都会失眠,这孩子最近睡得很少,也没有什么食欲吃饭总是不规律,才半个月下来,人整个瘦了一圈,脸颊有些凹陷,颧骨都凸显了出来。   楚爷就楚毅这一个儿子,看着他这个样子也觉得心疼,这时候楚爷心里才清楚地知道楚毅这孩子对那个人是真的用情颇深。    ☆、爱是思念2     在K市闹市之后的小街里有一个古意盎然的武馆叫惊雷堂。     为了不让自己太闲着,莫华白天的时候去鼎盛的办公室和邱冬讨论星际大厦,星际SHOPPING MALL 的建造,下班之后就会去金钟的这个武馆,武馆里有一个他的老熟人,这个人就是武馆的主事,叫顾炎。   顾炎今天有六十出头,认识莫华却已经有半的世纪之久。   莫华对K市其实很熟悉,在内地改革开放之前他就一直呆在K市,他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直到八几年那个时候内地改革开放S市建立了特区,莫华觉得那是一个机会,就去S市创业,从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索性就留在S市了。   而K市曾经留下了他不少的记忆,在那个战火弥漫的年代,他从上海南下到K市,看着这个城市一日日的建造起高楼,看着各种肤色的人涌进来,发展成为现在这个国际大都会。在这里他结交了很多朋友,其中就有顾炎。   顾炎在没有开武馆之前做的是个危险的行当,落难的时候莫华还救过他一次,从此顾炎一直将莫华以自己的主人相待。莫华还笑他‘现在是新时代了,你还讲这个。’,顾炎却说;‘就是新时代,也得讲知恩图报啊。’莫华也就由着他,不过他坚决不让顾炎叫他主人,顾炎就称他少爷。   顾炎的惊雷堂在圈子里也是名气不小的,武馆里有不少高手,顾炎他自己就是其中的楚翘,莫华每次去武馆都喜欢跟他一起切磋练练筋骨,顾炎却说他从来都不露真功夫,不过看他兴致好也就陪着他走几圈。   他们两个练的时候也就是摆个架势的时候多,也没有真正使力气出来,看起来就跟玩太极一样软绵绵的。   “鳄鱼摆尾,踢他的右肩。”   那天傍晚他们两个正在那里练着的时候就听见有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   莫华和顾炎转过头去看,旁边那人颇年轻,目光明亮有神,正是那天莫华和楚毅受困海滩时出手救他们的林雨亭。   “雨亭,你回来了。”炎叔招呼他,停了下手。   “嗯。这位是莫先生,之前我们见过的。”   “多谢你上次开船过去。”莫华看着他笑了笑对顾炎说:“这孩子长这么大了啊。www.aidu8.com 爱读吧”   “是啊,少爷,时间不等人啊,老觉得自己没老,看着这些孩子们一个唰唰地都长这么大了,不能不服老啊。”顾炎感叹道。   雨亭这个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同他的关系如父子一般的,那时候带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小娃娃,现在已经一米八几的个头,而且能独挡一方了。   林雨亭看了看莫华,他很讨厌莫华说话这样的口气,好像他自己有多老似的,看起来也不过就二十出头跟他差不多的年纪。   “要不我们来过两招?”林雨亭对莫华提议说。   “好啊。”莫华扬起了唇角。   林雨亭换上了一身白色的练功服走进了练武场,他走过去的时候莫华只是看起来很随意的样子站在练武场的中央,林雨亭却感觉到不论从哪个角度他都是无懈可击的。   刚刚看到莫华和炎叔在切磋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会儿当他上场的时候感觉到莫华浑身有一种隐而不发的气势,只有内家功夫深厚的高手才有的独特气势,只是随意地站在那里就岿然如山。   林雨亭绕着莫华转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进攻点,他试探性地出拳打他的右胸,却发现当他的拳头大出去的时候莫华已经一个旋身转到他的身后了,他连着出了十几圈都打空了,这个人的动作迅速得如同雷电,光影交错中根本看不清他的动作,林雨亭从小就练武除了那个人还没有见过动作如此迅速的人。   他每次发出的力道都被面前这个人很轻巧地化解了,他的拳就如同打在棉絮之中一样,丝毫吃不到力。   林雨亭不禁在心里开始掂量,这个看起来年纪轻轻的男人竟然有如此功力,着实惊人,想他从小习武,勤练了十数年恐怕都远不是这人的对手。   林雨亭攻击了十数招,莫华始终都只守不攻,就在林雨亭刚刚打出一记直拳,莫华迅速闪身后移躲开之后抓住一个空挡猛袭击他的右肩,林雨亭就感觉右肩颈上臂处一麻,瞬间浑身都脱力了的感觉软了下来。   这是传说中的点穴术,如果莫华力度再大一点,恐怕这会儿他都废了,这个莫华竟然习得失传了多年的点穴术,这次虽然跟他过招只有不到半个钟头的时间林雨亭却觉得已经受益颇深。他抖了抖麻嗖嗖的右臂对着莫华抱了抱拳:“莫少好功夫。”   对于结交了这样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林雨亭还是挺高兴的,他是年轻人的心性,好朋友,好同道,又是一个武痴,对于这样身怀绝技却不显山露水的莫华印象不禁好了几分,再加上相处了一段时间他发现莫华这个人看起来有些冷,其实处久之后就觉得他是挺温和的一个人,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让人不禁会有一种舒适惬意的感觉。   那天从练武场出来之后林雨亭提议一起去吃火锅,莫华说在外面吃还不如自己家里做的。   两个人开车先去超市里买了一些做火锅的料,青菜,冻羊肉,丸子之类的,然后去了天泉湾莫华的别墅。   莫华最近这段时间一直自己在家里开伙厨具什么的都比较齐全。他将大骨和玉米放在高压锅里里煲了一些浓汤作为火锅的汤底。然后将青菜洗好了,大概忙了近一个钟头之后香喷喷的火锅就准备好了。   林雨亭和莫华一起坐在餐厅里吃着莫华做的火锅,那种浓郁香甜的味道让他胃口大开。   林雨亭将羊肉片在浓汤里烫熟了放在酱料碗里粘了一下,入口的味道香的不得了,比他在任何一家餐厅里吃的都要美味。这些酱汁是莫华自己制作的,有一种特有的香味,让人越吃越上瘾。   “阿华,没想到你竟然还是厨房高手啊,真看不出来呢。”   莫华听他这样讲没说什么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林雨亭抬起头,餐厅昏黄的灯光照在莫华的脸上,映着他白皙的皮肤显现出玉石一样半透明的光泽,那一瞬间当他的脸上绽放出淡淡的笑容,如同是夏日的白荷一样动人,林雨亭看着这样的笑容竟然呆住了,他觉得自己心猛地跳了一下。   刚刚拿出的红酒还放在一边没有打开,还没有喝酒他都觉得自己已经醉了。   林雨亭连忙垂下了头,不敢再去看莫华的脸,他总觉得那张白玉一样的脸那双清泉一样的眼眸如同有一种力量会勾人魂魄一样。   火锅正在滋滋地煮着,林雨亭连忙埋头猛吃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门铃响了起来,急促的门铃一声紧接着一声地响着。   莫华心想这个时候会有谁来他的别墅?在K市知道他住址的人并不多,他起身打开了门,发现门外站着的竟然是他多日未见的楚毅。   楚毅站在门外,他的目光已经看到站在莫华身后的林雨亭。   他一直提防着萧铭远,没有想到趁虚而入的竟是这个毛头小伙子。   什么时候这小子跟莫华的关系变得这么好,都跑到莫华家里来了,原来坐在这个位置享受着莫华煮出来的美味菜肴的人应该是他,而不是这个小子。   “阿毅,来的正好,我煮了火锅,来吃吧。”   面对着楚毅审视的莫华的神色未曾稍变,他叫了楚毅到饭厅一起吃火锅,多拿了一副碗筷给他,又夹了一些羊肉在他的碗里:“这段时间都没有好好吃饭吗?瘦了这么多,多吃点吧。”   “嗯。”楚毅埋着头吃着莫华为他夹的菜。   他的眼中有一些湿意,却不愿抬头让莫华看到,虽然楚家那个太平山大宅很大,他又是从小在那里长大的,他却没有感觉到那里是他的家,而只有在莫华身边的时候他才有舒适安心的感觉,吃不到他煮的饭,他会觉得什么饭菜都味同嚼蜡乏而无味。好多天没有吃莫华为他煮的饭菜了,当他吃在嘴里的时候才能感觉到自己有多思念这美味。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沉默之中只有碗筷相碰触的声音了。   火锅的锅底要煮干了,莫华又从高压锅里到了些汤在火锅里,他还专门热了一碗骨头汤装在碗里端给楚毅喝。   林雨亭很羡慕楚毅,这个家伙竟然能够得到莫华这样悉心的照顾,之前第一次在海滩上看到莫华和楚毅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两个人是一对,可是这时候他才觉得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竟然这么好。   “阿华,谢谢你的晚餐,改天我再回请你。”   林雨亭感觉到自己在边上看着有些尴尬,放下了碗筷之后向他告别。   “嗯,你先回去吧,改天再聊。”莫华起身送他:“雨亭,路上开车小心点。”   关上了门之后莫华回到了饭厅里,他刚刚坐下,就被楚毅搂在了怀里。   楚毅紧拥着莫华去吻他的唇,硬的胡子茬蹭得莫华的脸颊一阵的发痒,热的唇覆在他的唇上,楚毅含住他的唇瓣用力地啃咬。   “我很想你。”莫华听到楚毅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爱是包容   “我很想你。”莫华听到楚毅的声音低沉而沙哑。   楚毅将莫华搂在怀里,深深地呼吸着他身上的味道,怎么会这么想一个人,思念他的味道思念到着魔,看不到他的人他会觉得心里空空的,听不到他的声音他会无所适从,没有他的夜里他会辗转难眠。热恋着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没有他的日子每一天都度日如年。   他以为自己可以强忍着不见他,可是他却受不住思念的煎熬,就在这样一个秋天的夜里,他像是着了魔一样开着车就那样不由自主地往天泉湾他的住所。在他的眼前仿佛能够看到莫华微笑着看着他的样子,那双如同泉水一样的眼睛在他的眼前不停地闪烁。   即使他拥有了整个世界,如果没有他的陪伴,他也不会快乐。他不需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所渴望地只是拥抱着他看他在眼光下灿烂的笑容,只是牵着他的手和他一直走到白发苍苍。   莫华伸出手臂回抱着他,在他的眼中,楚毅永远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需要他的疼爱,需要他的呵护,那时候他提出分开一段时间是因为他明白自己在他的身边会成为某些人攻击他的弱点,因为爱他,所以才会放开手,他只想看到他过得好,再没有别的了。   “找到谁是内鬼了吗?”   莫华靠在楚毅的怀里,他不想问楚毅是不是过得好,因为那消瘦的脸颊,突起的颧骨已经说明了一切。这段日子楚毅一定过得很难,他知道这是这孩子必须经历的,这条路只能一路走到黑,从一开头他们心里都知道这条路并不好走,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和无止境的权力争夺,只有强者才能活到最后,而莫华始终都相信楚毅会是那个强者。   “有一些头绪了,我觉得内鬼就是我周围很熟悉的一个人,大概在心里知道是谁,不过现在还没有找到证据,总有一天我会把他揪出来的。”楚毅一只手搂着莫华的腰,另一只手扯开他的衬衫露出莫华浑圆漂亮的肩膀头,用牙齿轻轻地啃咬着,他觉得莫华身上的每一处都是那样性–感动人。   被自己相熟的人出卖楚毅心里一定很难过吧,莫华叹了一口气,真为他担心啊,虽然楚毅一直都表现得那样成熟坚强,可是莫华却一直都知道他是一个很感性的人,重义气,重朋友,越是这样,在被朋友背叛的时候才会越受伤。   “我们不讲这些了,阿华。”楚毅一边将头埋在莫华的颈窝里啃咬着他的肩颈一边说着:“今天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见你,就让我好好地享受这一刻吧。即便明天会死,今天能够在你的怀里我也觉得满足了。”   “在说什么呢?”莫华用手指堵住他的嘴:“我不会让你死的。”   “阿华……”楚毅抱起了莫华,走进卧室里,将他放在柔软的床上,用手指一颗颗解开了他衬衣的扣子,莫华仰着头看着天花板,当楚毅抱他的时候,他用手臂搂住他的脖子,安慰他,接受他,包容他,让他深深地埋入他,他用这样敞开环抱的姿态让他明白即使全世界都放弃他背弃他他也不会放开他,让他明白即使他失去了一切他还拥有他。   作者有话要说:未完   交易   在那样的夜里,月光如水一样地照进别墅的落地窗里,在这样的时候莫华和楚毅反而都睡不着了,莫华靠在楚毅的怀里和他聊着这些日子里发生的事情。   “目前黑焰盟的生意进展得怎样了呢?”莫华问他。   “那个内鬼很狡猾,你离开楚家大宅之后,他就一直没有再有什么动作。”楚毅说起来。   这是很显然的,莫华已经搬出了楚家大宅,如果那内鬼再有动作就很容易会暴露出来,所以这个家伙选择了在这个特殊的时候低调行事。   “不过这些日子我们一直都不敢再有所举动,这些天条子盯我们盯得挺紧,又知道社团里有内鬼,我也不敢轻举妄动,之前的货已经卖得差不多完了,现在一些买家也知道了我们手里面没有货,去向三合帮和蛟龙帮拿货。给这两个帮派抢去了不少生意。”   照这么看来,这个内鬼应该就是这两个帮派里面的人,不少三合帮就是蛟龙帮,蛟龙帮的老大就是萧铭远,莫华是见过的,而这个三合帮的老大林悠这些日子莫华没有少听人提起,看来还是找个机会见见这个林大少。   “我有一个主意。”莫华对楚毅说:“如果我们缩小这次交易参与的人的范围,再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交易,那样就可以解决缺货的难题了,听说美国伍斯特家的大卫这段时间就在K市,他手上应该还是有货的。”   “大卫前些天跟我说他还留了些货给我们,只是交易的地点考虑的时候要多加仔细些。”楚毅说。   “我们先从参与交易的人入手。”   莫华问他:“首先要做的是缩小范围,你觉得社团里最不可能是内鬼的人是谁?”   “我觉得应该是林叔,他在楚家已经有五十个年头,一直忠心耿耿,林家世世代代是楚家的家仆,他儿子也在社团里,这次交易我看就我们两个再加上他,三个人就足够了。”   “好。至于交易的地点,我看干脆选一个没有人能想到的地方。”莫华沉吟了一下接着说:“要不干脆就在星际大厦的工地,这个地方在K市的中心,恐怕都没有人会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地方交易,只要大卫有办法将货带到那里去。”   “星际大厦不是规划来做K市的地标建筑第一高楼的吗?这么大的项目,万一交易的时候真的被条子抓到了,到时候被媒体爆出鼎盛涉黑,我怕会影响你。”   “怕?”莫华轻笑了一声:“这世界上还没有我怕的事情,鼎盛每年给政府纳的税就有XX亿,没人会轻易动鼎盛。你放心吧,我跟星际大厦工地的保全队长打个招呼,到时候我们进去的时候就比较方便了,地点就定在正在建的地下车库,那里有一些机关是我设计的,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在那里要怎么玩。你将林叔约出来把这个事跟他说了,大卫那边你也把这次交易的细节通知他。”   楚家大宅有一个密室,按照楚家的规矩,只有家主能去,那天楚毅将林叔叫去跟他说了交易的计划。   “市中心星际大厦的工地?”林叔怎么想都想不出他们少爷会将交易地点定在这样的地方。   前些日子他们还在新闻里看到这个百层高楼的奠基仪式,说是鼎盛集团数百亿的巨资兴建的,将成为城市地标建筑:“这么个地方能进得去吗?”   “莫华是鼎盛的老板,他已经跟工地的保安打好招呼了。”   林叔听他这么讲很惊讶,他一直觉得那个漂亮得过分的男孩子就是个狐狸精,跟他们少爷在一起就是图他的钱。   楚毅看林叔这样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之前他也不敢相信。   “父亲是知道的,你不信可以问他。”楚毅对他说。   “竟然是这样啊,少爷之前也不跟我说。”要早知道是这样,他可能就不会总怀疑莫华是内鬼了,人家鼎盛财大气粗也不会贪图那么点小利。   交易的那天楚毅亲自和林叔开了辆货车去了星际大厦的工地,到那里的时候果然工地的人已经接到了指令看了下车牌就直接让他们进去了。车开进去,到了正在建的地下车库就见莫华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大卫带着人也很快来了,楚毅和林叔点了数量之后将带来的现金的皮箱交给了大卫。   楚毅跟大卫打交道有段时间了,这个小子虽然是个美国人,却是个中国通,对K市尤为了解,而且据他所知大卫是伍斯特家族这一代人里最有魄力的一个,也很得家长和长老们的喜欢,据说是伍斯特家未来的接班人。   大卫一直都是一副神色冷静的样子,今天却神色有些怪怪的,楚毅总觉得大卫的眼神今天总是盯在莫华的身上。   不会莫华这个样子也招鬼佬的喜欢吧?见他这个样子楚毅心里有些不对付。   林叔已经带着货开车离开了,楚毅坐上莫华的车正要关车门的时候,大卫突然过来问了莫华一句话:“雄鹰和花朵,你背上是不是有这样一幅纹身?”   作者有话要说:大卫他是谁的转世?   爱是包容2   “雄鹰和花朵,你背上是不是有这样一幅纹身?”   当大卫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莫华的神色比平日里更加冷森,他的眼眸原本一直是一汪清泉,而这一刻变成了万年寒潭。   而楚毅的脚莫名踩了一下刹车,本来正要启动的车子猛地一震,在工地的石子上摩擦过发出刺耳的声音。   “究竟是不是?”   大卫仍然不死心地追问。   他如此痴迷于东方文化,甚至在伍斯特家族的家长们最看好他的情况下,自请来到中国,来到这个被称为东方之珠的海岛城市,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是想要做出点成绩向家族证实自己的实力,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这样做只是为了一个从小到大都在做的一个梦,他想要寻找到那个梦里让他魂牵梦绕的东方美人。   从他小的时候起就在做着一个梦,在他梦里有一个只让人看到背影就会心跳不止的白衣丽人,他记得那倾城的容颜,记得那双悲伤的眼睛,而记忆最深的是他解开衣衫走下浴池之时后背上一整片的嫣红的纹身,雄鹰爪中的花朵,让他看到就会心中沸腾的美丽纹身。   他一直找不到自己梦中的人,就在停下车的那一瞬间,他看到楚毅的身边站着一个人,一身烟灰色的西装,正跟楚毅谈论着什么正开心的样子,脸上绽放出的淡然的笑容如同是盛开在春天里的花朵,在那一瞬间他的脑中一片空白,他知道自己终于找到了。   他们伍斯特家族的人都有一种狼性,从小掠夺的习性根植在他的血脉里,他想要的一切都必须得到,不论那个人是什么身份,现在跟谁在一起,他都会想方设法地把他弄到手,成为他的人。   “大卫先生,您认错人了。”   莫华面无表情地蹦出冰冷的话语。   楚毅却知道他恼怒了。在所有的人里面他是最了解莫华的,莫华的每一个细微的神情他都能够看得懂,不要说这么明显的森冷。他一向都是那样淡然温和的,即使在楚家面对所有人对他的冤枉也从来没有表现得这样怒意,而这更加凸显了他心里的在意,这让楚毅心里有一种被什么东西攒住了一样的感觉,很纠结,很不爽。   大卫那双蓝色如同海水一样的眼睛仍然紧盯着莫华,他不会因为莫华这样一句简单的认错人就放弃,也许今天不是好的时机,但他猎手的本能一向最擅长的就是找到时机抓住猎物。   在开车回天泉湾别墅的路上,楚毅和莫华两个人都没有说一句话。   楚毅车开得很快,他一直看着前面的路,而莫华的眼神始终望着窗外。   快到天泉湾的时候楚毅找了一家餐厅,莫华的样子看起来很失常,这样疲惫的样子,他怎么忍心让他回去煮饭。点了一些菜,可是莫华始终都没有怎么动筷子。   “吃点东西吧。”   楚毅自己心里也不好受,他不想多说什么,用勺子装了一些水蛋,放在莫华的碗里。   晚上莫华冲凉的时候用热水冲了很久,他一直用浴巾不断地洗刷自己的后背,虽然那里白皙如玉什么都看不到。到晚上的时候两个人依然没怎么说话,莫华背对着他在墙角躺着,楚毅却能感觉到他身体的紧绷。   这样一个男人,这样一句话竟然能让他如此大失常态,这不是他所熟悉的凡事淡然的莫华。那跟那个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纠结?让他如此心如寒潭?这个想法如同荆棘一样刺着他的心,而更多的却是为这一刻如此失魂落魄的莫华而感到心疼。   楚毅从背后抱住了莫华,将头埋进了他的颈窝低声对他说:“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那都已经过去了,我爱的是现在的你,不会因为看到你过去的伤就看不到你这一刻的美丽,所有的人都曾经受过伤,不要气馁,宝贝儿,一切都会好起来,不要因为别人的错而放弃了我们的好时光,要记住,我永远是最爱你的人。”   “嗯。”莫华低声地应了一声,他转过身来伸出手臂回抱着楚毅的肩背,这一千年他看过了太多,红颜会变成白骨,沧海会变成桑田,只有一种东西不会变,那就是不灭的灵魂。即使经历了几世的轮回,烨儿这孩子仍然是那样用纯良的心包容着他的一切,他是他用一世在人海中苦苦的寻觅才找到的最爱他的人,前世如此,这一世他仍然相信是如此,他的心曾经被人撕成了碎片到最后才在他的呵护宠爱里重寻到了快乐,‘生同岑,死同穴’,这个男人曾经用一世的执着爱恋一生的呵护印证了对自己的誓言,而这一生幸运的是他不用像前世那样在一个个男人的手中辗转,从一开头他就牵着这个人的手,一千年改变了太多,不灭的却是灵魂,不变的是这个男人始终为他燃烧的爱火。   靠在楚毅的胸前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一世冰封的心都会被他的温暖融化,这是最爱他的男人啊。莫华将头埋在楚毅的怀里低声对他说:“我也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有谁跟我一样相信轮回转世灵魂不灭?   旋舞   鼎盛公司K市办事处的员工都对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K市办公的总裁很有八卦的兴致,且不说他是富豪排行榜排前五的钻石中的钻石王老五,就说他如此引人注目的容貌还看起来这么年轻就够让人不可思议的了。   办公室的文员林小姐在将星际大厦的规划图讨论稿送进他们总裁办公室的时候听见他们傅总正在打电话。“你要来接我啊?那下午六点吧,我们下午六点下班,就在办公室的楼下。嗯,好,到时候见。”   林小姐看到他们傅总在跟那人打电话的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容,一改平日冰冷的性情,仿佛一下子春风破了寒冰,那说话的语气都带着温柔。   “我刚刚进去的时候听傅总跟老板娘在打电话。”林小姐一出去就跟他旁边的小王聊了起来:“谁说我们傅总是独身一个,他刚刚的语气好温柔,那个人肯定是我们老板娘。”   “从未听讲老板有女朋友。”几个近来一直关注这个皇钻级王老五的年轻女孩子围过来讨论了起来:“你敢肯定?”   “那还有假,你们都不知刚刚BOSS讲话有几多温柔,脸上笑容得同朵花一样。”林小姐说:“不信我们来打赌,我听他电话讲下午下班的时候他老婆来楼下接他,到时候我们等着在窗口看一下就知道。”   “好,都好想知道老板娘生得什么样子,似傅总这般美貌的男人,不论哪个女人站在他面前都得失色,若是衬不起他就须得要好的内心承受力才行的。”   到下午六点钟,那几个文员都好奇地从窗口望出去,美女倒是没有看到一个,只看到一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猛男靠在一辆拉风的红色雅马哈机车上似是在等人的样子,那猛男穿着一身黑色容貌似刀刻很是帅气。   “那靓仔看起来不错啊,一看就很有气势的样子哎。”姑娘们的眼球一下子被楼下的猛男吸引了。   “我都好欣赏这一型,人看起来很有POWER,比起那些娘C的小白脸更有看透哦,你们说他是不是哪家健身俱乐部的教练,看起来身材很有料的样子。”   “容貌帅气又阔绰,听说这个款的机车要几千万呢,价格都抵得上名片跑车。又有气质,条件这么好上哪里去找,你们哪个敢下去搭讪?”   “你看人家显然是在等人的样子,不知道是等我们这栋楼哪家公司的靓女。”   “管他是等谁,先下去勾搭一下,说不定是在等待梦中情人出现呢,不是正好彩撞到。”Kari已经跃跃欲试拿出化妆镜在补妆就打算下楼去了。   “你不用在照镜子了,那靓仔等的人已经出现了。”林小姐说。   几个女孩子往楼下看去,果然看见刚刚秒杀了他们一众姐妹的型男正在跟一个人说话,而且一边说着话,一边从机车里取出一个头盔交给了那人,先跨坐在机车上再让那人坐上机车。坐在那型男机车后座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BOSS。   “原来这位机车猛男就是我们傅总的老婆!”姑娘们这时才幡然醒悟。   莫华下了班之后下楼看到楚毅的时候还是有些惊讶,他在电话里听楚毅说要开车来接他还以为他大约会开他那辆白色BMW,要么就是那辆军绿色的路虎,没有想到下楼却看到他开了一辆火红色的雅马哈机车。   他一直以为机车是年轻人玩的东西,没有想到楚毅对这个还有兴致,不过想来楚毅今年也只是二十七岁正是爱疯的年纪。   莫华接过了楚毅手中的机车头盔带在在头上,楚毅开动机车一瞬间‘唰’地一声在街上疾驰而过,速度快得如同离弦之箭一样,莫华连忙从他身后搂紧了楚毅的腰。呼呼的风从他的脸旁吹过,让人觉得飒爽又刺激,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心仿佛也在一瞬间年轻了起来。   “抱紧我,我要加速了哦。”在拐上一段山路之后,楚毅对身后的莫华说。   “啊……”机车的速度在不断地往上飙,快得要飞起来,莫华紧搂在楚毅,他的脸贴在楚毅的后背上,感觉到从他身上传来的青春独有的热血澎湃和火热的气息。   机车在路上行驶了二十多分钟之后到了兰桂坊,楚毅将机车停在一间叫‘灵魂’的酒吧的门外,带着莫华走了进去,   这家酒吧的灯光打得有些昏暗,从吧台顶上的天华板上照下五光十色的射灯的彩光,在中间的舞台上不少年轻的男男女女在随着音乐舞动着,其中有不少是金发碧眼的老外,摇曳的舞姿,水晶杯血色的红酒,节奏鲜明的音乐,让多少人陶醉其中。   来这里的之前莫华原本并不知道楚毅会带他去酒吧,还穿着灰色的西装裤和白衬衣,淡紫色镶嵌碎钻的领带和腰上一条军装风格的宽边皮带略微显出时尚的风格,而宽边皮带显得他的腰线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   走进酒吧里他这样中规中矩的打扮就有些在人群中显得突兀,莫华将领带扯得松了一点,解开了衬衫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显出一截白皙的颈项,他出色的容貌显然是引起了人们的注目,不少人都一边喝酒一边转头看着他。   这之后酒吧里放起了拉丁舞曲,楚毅抓着他的手将他拉到了舞台上。   “我美丽的情人,让我请你一起跳一支伦巴。”   楚毅跳的是男步,莫华自然而然跟着他的节奏跳起了女步,楚毅一直觉得莫华的身材这么好跳起舞一定很美却没有想到他舞动的样子竟然这么动人。   莫华的身体是灵动的,柔软如同水蛇一样,一个拉恰,紧接着是一个纽约步,脚尖轻轻点低,漂亮的一个回旋的定点转,他的舞动那样流畅优美,随着音乐节奏扭动的腰,轻轻摇摆的跨,他舞动的姿态如同能够牵动人的灵魂一样。   渐渐地他们边上一圈的人们都向周围闪去将中间的场地留给了他们,莫华在破碎步的后退之中抬起眼看着楚毅,被这样明媚如春水的眸子注视着让他心跳不断加速。   初见林御2   
  •   他是天生的舞者,当他随着音乐舞动起身体的时候,他的每一个转身,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灵动,让人的眼光不禁追随着他舞动的身姿,移不开目光。   那种不经意的魅惑能让人魂牵梦绕,而这一刻楚毅还没有喝酒就感觉自己已经醉了。   他美丽的情人总是能够不断带给他惊喜,身边的舞伴那旋舞着的无比动人的姿态让他成为了全场人最为羡慕的对象。   莫华是这样一个完美的人,在他的身上似乎看不到任何缺陷,他容貌精致漂亮得更胜明星,身家亿万富可敌国,性情温柔体贴厨艺更是好得没话说,甚至是打起架来一出手都是惊世骇俗,乐器更是钢琴古琴样样拿手,没有想到跳舞也跳得这么棒。楚毅跟他在一起生活有这么久都觉得这个人仿佛完美得不似凡人一个,他真是经常觉得这样的莫华给他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是一座漂亮的海市蜃楼,看起来那么美可是一伸手就消失了。   而在莫华的身上有着许多秘密,每当他觉得自己已经知悉了他的秘密之后,他就紧接着会发现他还有更多的秘密。   一曲终了,当他们停下这段伦巴的时候,场边的不少人在鼓掌。   莫华转过头,他感觉有一道目光一直在盯着他,他对于这些目光一向是敏感的,这道目光不同于以往那些欣赏他的人,而是如同毒蛇一样咬住他不放。   莫华跟着楚毅一起走到了吧台旁边的位置坐了下来,楚毅点了一杯伏特加,莫华点了一杯血腥玛丽。莫华看到刚刚一直紧盯着他的男人就在吧台后面的地方坐着喝酒。   “那个男人是谁?”莫华侧着头低声问楚毅。   楚毅向着莫华指的方向望去看了一眼那个穿着黑色针织衫的男人:“那就是林御,执掌三合帮的林大少。”   先前莫华还在寻思楚毅怎么想起来带他来酒吧玩儿,他一向不太喜欢吵闹,楚毅是知道的,这会儿他心里大概明白过来,他们过来这里不是单纯为着玩儿。   三合帮的林少,他们迟早是要会一会的。   不知道为什么,莫华总觉得林少看向他的目光带着一种嫉恨,一直那样盯着他仿佛恨不得要将他吞下去一样,他想了想自己应该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林少,这人哪来的这么大的恨意?   楚毅坐着这个位置就好能够看到林御的脸,林御一直侧着头,一面抽着烟,一面看着他们这边,偶尔端起酒杯喝一口,这个据说手段非同寻常的林少看起来浑身带着一股阴郁的气息。楚毅看了一眼林御,他突然发现林御有一处地方长得跟莫华有几分相似,那就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是狭长的,眼角轻轻往上挑起,让他整个人带着一种阴柔的妖冶,而那眉心的一点泪痣更是增添了这种妖娆的风情。   又看了他一下楚毅又觉得林御的眼睛跟莫华的眼睛还是不一样的,形状有些相似,可是气韵却是截然不同的,莫华的眼睛很是勾魂,是那种清澈得如同泉水一样,堪称为‘眸如秋水’,而林御的眼睛狭长妖冶,如同狐狸一般,而且这个林御的脸色带着一种异于常人的苍白,整个人都透着森冷邪魅的气息。   传说这个人阴狠毒辣,传说这个人城府颇深,传说这个人有着非比寻常的手段,传说这个人在短短的三年里收复了西区数十个帮派,传说这个人几年前还是美国常春藤名校的优等生几年后就成为了K市引领风云的黑道枭雄,将这所有的形容词和道上传得沸沸扬扬的传说都加在一起就成为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林御。   遇险   那天晚上在酒吧里,莫华和楚毅并没有走过去跟林御说话,可是从莫华走进去到他离开酒吧,林御的目光一直都没有离开莫华,他讨厌这样的目光,冰冷,粘缠,让人不禁想起某种又湿又冷的条形爬行动物。   离开酒吧之后楚毅开着机车带着莫华在沙头角的海边坐了一会儿,那夜的月光很明亮洒在海面上,海浪拍打着被月光银辉照得素白的新月形的沙滩,傻子很柔软,月光看美妙。他们就相拥坐在那杳无人迹的静谧的沙滩上,沐浴在月光里,听着海浪声。   楚毅将莫华拥着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海,月光,恋人,这一刻一切都看起来那样美好,虽然前面是漫长漆黑的夜,他知道这条路会很难走,可是不论未来有多远,他始终相信他们会牵着手一直走到老。   这些日子楚毅都跟莫华一起住在天泉湾的别墅,早上的时候他才会开车回去太平山的楚家。那天黑焰盟在油麻地新开的一家娱乐城开业典礼,下午的时候剪彩,楚毅开车带着莫华一起去参加典礼。   自从那次楚毅和莫华还有林叔一起跟伍斯特家顺利达成交易,林叔就力挺莫华不是内鬼,在社团里排挤莫华的声音也小了许多。   黑焰盟在油麻地新开的这家场子叫星辉娱乐城,在这个热闹的街市的寰宇大厦的最顶上三层,有赌场,也有夜总会和SPA,场子里的男女招待都是精挑细选的,一个个年轻靓丽。开业典礼那天,姑娘们一个个都穿着高开叉的大红色旗袍,不仅给这个典礼增添了喜气,更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莫华站在一旁看着楚毅在典礼中间剪彩的风光样子,之前他一直都觉得楚毅这个人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职场精英的模样,这会儿他在社团兄弟的簇拥下那个气势还很有些黑帮大哥的风范,不愧是K市第一世家楚家养出来的接班人。   “莫少,您要喝点饮料还是喝点酒?”   庆典的宴会中楚毅被众人围绕着,莫华都感觉自己插不上话,他索性站在一旁不引人注目的地方独自吃着点心。这时候一个服务生走了过来问他。   那个男孩子约莫还不到二十岁的样子,身材瘦瘦高高的,皮肤微黑,眼睛挺大而且很是明亮,一看就是挺精明懂得察言观色的一个人。   “给我拿点橙汁就好了。”   男孩很快将橙汁端了上来,莫华接过橙汁顺便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聪仔。”那男孩回答说。   “你今年多大了?”莫华接着问他。   “十七了。”   “像你这个年纪不是应该在学校读书吗?高中没有读完就出来做事了呀?”   “家里穷,老爸好赌成性,下面还有弟弟要上学,我就出来做事好供弟弟读书。”   莫华唏嘘了会,在这个社会种种人都有,看起来外表光鲜,人前风光背地里流泪的还不知道有多少。   楚毅今天是开张典礼的主角,自从楚爷病好了从医院回来之后也没有再管社团里的事,社团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要请示他。这会儿被大家围着半天都没有得闲,好不容易找了个时机才从人堆里挤了出来,他的眼光在宴会厅里四处搜寻,终于在角落里看到那个一身白衣独自坐在桌旁端着红酒杯独饮的莫华。   楚毅笑着向他走了过来,在他的旁边坐了下来。   “今日宴会的菜色还合口味吧?”楚毅问他,他其实总觉得跟莫华在一起生活久了,被他做得美食惯得胃口都刁了起来,很多时候在宴会上都觉得那些菜还没有莫华煮出的家常菜肴好吃。   “这个杏仁饼不错,是澳门崔纪的吧。”莫华拿起一片杏仁饼放在嘴里。   “你的味觉很敏锐呢,上次我们金丽华大酒楼的大厨还说做出来的东西请你品鉴呢。”   就在他们正聊着的时候,突然跟随在楚毅身旁的小弟阿涛神色匆忙地跑了过来。   “大哥,刚刚有人在宴会厅的餐台上发现了定时炸弹,那炸弹上面的电子表还一直在跳,再过十几分钟就要爆炸了。”   “什么!”楚毅立刻站了起来。   “大哥,得赶快坐电梯下楼去,不然待会儿真的爆炸了我们都会没命。”   楚毅扫视了一下宴会厅,宴会厅里不少人,人们正在一边用餐一边聊天,显然这个消息还没有扩散出去。   “赶快先将厅里的人群疏散开来,让负责保全的弟兄带着他们坐电梯下楼。”楚毅吩咐着:“让女人和小孩先坐电梯,坐不上电梯的男人就让他们沿着楼梯往下跑,快去!”   “大哥,那你呢?”   “我去看看那定时炸弹能不能拆了。”楚毅往餐台的方向走去。   “可是,大哥……这很危险!”   “听我的吩咐,赶快去先疏散客人。”   “我跟你去看看。”莫华跟在楚毅的身后一起去了刚刚阿涛说有发现定时炸弹的餐台那里。   这时候社团的弟兄已经在疏散宴会厅里的客人们,大家都在拼了命地往电梯和楼梯的方向跑去,只有他们两个人在逆流而行。   那个定时炸弹就绑在餐台金属板下面,而且用电焊焊接得很牢固。   “怎么样,好不好拆。”   莫华站在旁边看着楚毅一直在忙碌,他看得到楚毅的额头已经冒出了冷汗。   “不行,这个炸弹做得太精密了,线太细,又多,搞不定。”   “还有几分钟?”   “一分钟不到。”楚毅和莫华盯着定时炸弹的秒表,这时候数字已经跳到了00:58.   马上就要爆炸了!   莫华向周围环视了一圈,宴会厅里已经没有人了,刚刚阿涛打来电话说上面五层的人全收疏散了,就剩下他们两个了。可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是泡的再快他们都赶不到电梯口。   莫华推开窗户看着下面林立的高楼,这个寰宇大厦有五十六层,而他们现在就在五十六层的顶层,从上面望下去高得让人感觉晕眩。   “我们跳下去吧。”莫华看了一眼楚毅拉着他的从窗户一跃跳了下去。   就在他们跳下去的那一刹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在身后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冷夜魂和端木君宇两个人中有一个人会重生,亲们希望是谁?   1. 冷夜魂   2. 端木君宇   再见林雨亭   “我们跳下去吧。”   在他们跳下去的那一刹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在身后响起。   楚毅的心脏都快要从胸膛里跳了出来,耳旁的风呼呼地吹,下降的速度十分迅速,他觉得自己恐怕要没命了,不过在跳下去的那一瞬间楚毅心中有一个念头闪过,起码他也是和莫华同生共死,这样是不是也算死得其所,不过就便宜了那些陷害他的奸人。不过没有向他预料的垂直从楼上坠落,下降的趋势在减缓,莫华搂住他旋转着落下,当感觉脚踩在地上的时候楚毅一看,原来他们这会儿落在了寰宇大厦旁边的一处高楼的楼顶。   刚刚莫华在拉着他跳下去的时候就已经算准了方向和角度,那时候定时炸弹就要爆炸了,没有时间跟他解释这么多,虽然这样一下子跳下来吓了楚毅一跳,不过也算是暂时脱离危险。不过这个楼顶这么高,要如何下去呢?   楚毅和莫华在楼顶四处查询了一遍,但见那些通往楼层的通道全部都被封锁了,这个大楼也有四十多层,从边沿跳下去显然是不现实的,而这旁边的大楼距离此处都不算近,这要如何是好?楚毅还在苦苦思索的时候,莫华拿出一只特制的烟花,点燃了引线,天上亮起了一道七彩的火线。   这种烟花之前他们被困在荒凉的海滩上的时候楚毅曾经见莫华见过,他大约知道是莫华和某些人约定好的求救信号,莫华和这些人究竟有着什么杨的联系?   他们两个人并肩坐在楼顶上看着夜空中的星星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大约过了十数分钟,在他们头顶上降下了一架直升飞机,那直升飞机缓缓地落在了大楼的楼顶,飞机的舱门打开了,一个人从飞机上跳了下来,这个穿着黑色劲装的年轻男人是他曾经见过的,正是林雨亭。   飞机上的探照灯照了下来,林雨亭这小伙子今天穿得比较精干,看起来更是多了几分帅气。   为什么每次他们遇难的时候来救他们的人都是林雨亭,这个小子跟莫华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莫华会如此信任这人?   “莫少,我们又见面了。”林雨亭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我来接你们下去,快上来吧。”   上了直升飞机之后,林雨亭问他们打算去哪里,楚毅看着下面仍然是一片骚乱,不少人围在寰宇大厦的楼下,楚毅说想要下去看看究竟怎么了。   当直升飞机降落在寰宇大厦楼下人群的后面,楚毅就听见阿涛大嗓门地哭号着:“大哥,你怎么就这么离开我们去了呢。你让我将客人和兄弟们都送了下去自己却葬身火海,大哥你这么仁义就这么去了,真是没天理啊!大哥!!”阿涛跪在地上捶着地。   沈俊,江仔,阿荣和几个社团的弟兄们也跪在地上,现场一片肃穆,哭声频频传出。   “我还没死呢。”楚毅分开人群走了进去。   “大哥,你还没死?!”   单挑   “大哥,内鬼抓到了!”   阿涛走进书房说这话的时候莫华正好在楚毅的边上。   “是吗?”楚毅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就关在刑堂。”   对于曾让自己蒙受污名的黑焰盟内鬼,莫华也很好奇是哪个,他跟着楚毅和阿涛一起进了楚家大宅的刑堂,不过看到那个被铁链锁在架子上的男孩的时候,莫华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滋味,那个男孩就是之前在娱乐城开张典礼的时候曾经跟他说过话的聪仔。   这孩子还不到十八岁,家境不好,早早就出来社会上混着,之前他就觉得这孩子挺可怜的。没有想到他竟然是黑焰盟的内鬼。   “在娱乐城开张典礼的前一天就有人看到这小子在餐台下面鬼鬼祟祟地在那里蹲着。出了这事之后抓住他审讯他自己也承认了是贪龙彪的钱就干出这样的事。”   七哥,江仔,沈俊也都在刑堂里。   “大哥,你看看这个内鬼要怎么处置?”沈俊问楚毅。   “杀了他算了,跟这种反骨仔有什么好讲?”江仔在一边说。   莫华转头去看楚毅的神色,他似乎并不因为抓到这个内鬼就送了一口气,莫华心里大约感觉得到这个内鬼并不是楚毅心中怀疑的那个人,所以才会这样半晌沉声不语。   莫华走了过去对着被绑在哪里的聪仔问了一句话:“龙彬给你多少钱让你做这事?”   “五十万。”聪仔抬起头对莫华说:“我弟弟考上大学没有钱读,赌鬼老爸又欠了一身的债,龙哥说我如果帮他把这事做了就给我五十万,这钱够给我弟弟交学费的了。”   “才五十万你就装炸弹炸死这么多人,也太廉价了吧。你知道不知道一个人的命值多少钱?”莫华问他。   “那些人的死活关我什么事,我只知道我需要钱。”聪仔咧着嘴笑了起来。   “现在五十万能做什么?你看看那些人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也一大把,这个社会,就是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一辈子辛苦都连个房子也买不到,你真觉得把你弟弟供得上了大学就什么都不用再愁了?”莫华继续问他。   “起码比我现在这个样子强。”   “我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抓住了我就给你三百万。”莫华对他说:“你只需要回去改做什么还继续做什么,不过龙彬对你说的话要每周定时来向我们汇报。”   ……   莫华和楚毅回去之后又聊起了关于社团内鬼的事情:“阿毅,你是怎么看这件事的?”   “那个家伙很狡猾,他是在利用聪仔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楚毅对莫华说出自己的想法:“之前那次差点被条子抓住的时候聪仔还在下面的场子里,他没有办法掌握到那么确切的信息。所以我觉得这事没有这么简单,不过这也能从侧面反映出这个内鬼背后的主家应该不是龙彬,不然他也不会自己挖自己的墙根。”   “那么像你这么说内鬼不止一个人?”   “聪仔只是一个小喽啰,我觉得真正潜伏在社团里的还另有其人。”楚毅说:“不管那个人是谁,我都定会把他揪出来为社团除害。”   ……   正所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   黑焰盟在寰宇大厦的娱乐城开张的时候被龙彬这样搅和了一场,楚毅当然想要好好地送他一份回礼,很快这个机会就来了。   龙彬这些日子在致力于复兴白鲨帮,少不了要开些场子,这次龙彬花了很大的精力在旺角找了个地方开夜总会,金玫瑰夜总会开张的时候楚毅带了一帮弟兄去给他捧场,整个去了几百人,那条街都给围得水泄不通。   寰宇娱乐城开张那天龙彬放定时炸弹的事够阴狠的,虽说是以牙还牙,这么下作的手段却不是楚毅的风格,他这个人一向不喜欢背地里的那些勾当,要做什么就摆到明面上做,既然白鲨帮的场子开张,他自然要带弟兄们捧捧场。   这有趣的事莫华自然也没错过,他特地换了一身黑西装黑皮鞋的全黑行头站在楚毅的身后,一看就就很有黑帮范儿,就是没忍住嘴边的一抹笑容,给他这身酷酷的行头增加了一点喜感。   整个一条街,黑压压这么一片,哪个客人还敢上门来娱乐?   龙彬本来等着剪彩开张呢,这么一来,连客人都跑光了,还剪个啥子彩?   “楚大少爷,您今天来了?”龙彬带了弟兄出来迎接:“真是让我们金玫瑰夜总会碰壁生辉啊。”   龙彬摸了摸他的光溜溜的脑门,现在光头已经成了他的标志。   他看着被黑焰盟一众弟兄围在中间的楚毅,这个人天生就命好,不但生在楚家这样的大家族,而且还是个独子,毋庸置疑地成了楚家的继承人,就连找个情人,也是个高手中的高手。   看着自己昔日的黑焰盟弟兄拿着砍刀将他围在中间的样子,心里也不知道是啥滋味。   他看了看楚毅身旁围绕的七哥,沈俊,江仔,阿涛,阿荣等一帮人,又看着一身黑衣站在楚毅身后的莫华。   要说他们白鲨帮现在的势力要跟黑焰盟比还真的有些够呛,对面来的人少说三百多个人,他们现在才几十个人,这样打起群架他不占优势。   他又看了看站在他对面一身黑色劲装气势逼人的楚毅,说实在的,他很讨厌楚毅这小子,凭什么他从小辛辛苦苦想要得到的东西,这个人却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龙彬向前走了一步,对着楚毅勾了勾手说:“我要和你单挑!”   暗神靳祈   
  •   林御手上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暗神靳祈。   几年前在他们三合帮分崩离析他从洛杉矶被人十万火急地叫回来的时候人微力单,那时候的他原本根本撑不起这样的场面,而就在那时他遇到了靳祈,这个隐藏于世外的绝世高手。   他还记得那是个大雨滂沱的夜晚,他被仇家追杀到没有退路,躲进了大屿山的一个竹林里,他在竹林里藏了十数天,每天就是靠些竹笋野菜还有猎来的野兔果腹,有一天在他山上追赶一个猎物的时候失足落下了山崖,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在山谷中的一间竹舍中,当他醒来见到的人就是靳祈。   那个男人脸上带着一副獠牙的鬼面,声音哑得如同沙砾,却让他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而之后这个男人还教了他一些武功让他强壮体魄,在那个时候他被整个世界抛弃的时候遇到这样一个人,这是让他重获新生的人,是带给他在世上唯一的温暖的人,他不禁为这个人迷失了心魂。而这个男人说喜欢他的眼睛,一时间**,烧到成灰。   林御在山谷里跟着这个男人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后来他将这个绝世高手带回了K市,有了靳祈的帮助他很快扫平了西区的几十个小帮派,这个男人有一种在万军之中横扫天下的气概,当他刀落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真如同古书中所说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样的气势更让林御崇拜不已,有了这张王牌,他可以预见有一天K市将会是他的天下。   林御开着车一直转到大屿山的山路上,在一处山谷的入口处,将车子停了下来。   虽然在他功成名就之后修建了堪比王宫一样的豪宅给靳祈居住,可是靳祈还是钟情于之前大屿山的竹屋,每次他想要找靳祈都要开车到这里才行。   走上熟悉的山路,他感觉自己像踏上回家的路一样,在K市再多的繁华,再多纸醉金迷的挥霍都无法让他的心满足,而走进这边幽静的竹林他才能感觉到内心的舒适。   远远地他就听到一阵琴声传来,苍凉凄绝,荡人心魂。   靳祈善琴,善剑法,善书画,喜欢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衣,就如同从古书中走出来的人一样。而这个男人身上的每种特质在他的眼中都拥有不可思议的吸引力。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一个强悍的人却又如此悲伤的心。   他曾见靳祈在纸上画一个人的画像,画中那个人有着漂亮的脸型和黑色的大眼睛,虽然了了几笔的勾画就能见到容色倾城的风韵。靳祈曾经说喜欢他的眼睛,这时候林御看到这幅画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自己的眼睛生得像那个人。   他只是那个人的影子和替身,这个想法让林御抓狂,而在几个月前他在萧铭远的宴会上看到了一个人,他才明白靳祈画中的人是谁,那个人叫莫华,据说是黑焰盟太子爷楚毅的人。   这样的人当然不能留!   不过那小子太好命了,有几次他都差点弄死他,却让他逃脱了。   林御走进竹屋的时候,琴声停了下来,一身黑衣脸上带着鬼面的靳祈站起身来,就在林御还没有回过身的时候,一支匕首从他的面前划过在他的脸颊上留下了一道血线。这个男人性情古怪喜怒无常,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甚至迷恋上这男人压着他如死一样的肆虐,林御抹了抹脸上的血他没有怕,而是笑着走了过去问:“哥,你怎么了?”   “你知道不知道你的那颗炸弹差点要了莫华的命!你明明知道我多在乎他?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竟然还做出这样的事情!”   古董拍卖会   
  •   那一夜淋漓尽致肆虐疯狂的爱让他痛入心扉快如骨髓,林御甚至觉得自己对于这种暴虐的爱越来越上瘾,人的感官是一件神奇的事情,连痛感都会成瘾,对于林御来说,这个男人给予的一切都会让他感到一种无上的愉悦。他的手臂紧攀着靳祈的脖颈,因为承受着惊涛骇浪的波澜而仰起了头,月光找在他苍白的脸上,他眼角的泪痕如同是挂在脸上的泪珠子,他狐狸一样的眼睛睁得很大,眼眸里映照出男人面上的鬼面反射出的冰冷银辉。   林御觉得楚毅这个障碍他势力扩张的人该死,而莫华就更加该死,所以这两个人必须消失,最好消失得一点音讯都没有!   ……   那周末的时候K市有一场古董拍卖会,这次拍卖会压轴的拍品是一件北宋官窑双耳青瓷瓶,底价就已经开到了一亿三千万,据说是见罕见的存世珍品。楚毅知道莫华喜欢古董,对于宋代的古董尤为喜欢,就陪着莫华一起去了古董拍卖会。   这年头稍微有钱点的人都喜欢古玩,古董拍卖会也是隔三差五地举行,而这次拍卖会举办的场所是在一个豪华游轮上,到了晚上七点的时候参加古董拍卖会的人也纷纷上了船,这里面不少是K市的达官贵人,主办方对客人的招呼很是周到,每一位来拍卖会的客人都有自己休息的房间,楚毅拿到的房号是67号,他跟莫华在房间里休息了一会儿来到了拍卖会场的大厅里,这时候大厅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主持人在广播中提醒大家拍卖会很快就要开始了。   第一件拍出的古董是一枚明代天启通宝鎏金母钱,这间古钱拍出了三万八千港币,接着拍出的是一件玉如意,还有一枚印章,一件紫檀木的笔架,还有一件唐三彩。莫华看中了一件宋代的和田玉凤凰吊坠,花了十多万港币拍了下来,不过这会儿大家都还在等待那件传说中的珍品北宋官窑双耳青瓷瓶。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   主持人的声音在台上响起:“现在我们要拍出的就是这次拍卖会的震惊之宝——北宋官窑双耳青瓷瓶。大家都知道汝窑瓷器目前存世的已经非常稀有,而这次我们这件拍品更是珍品中的珍品,这件汝窑的青瓷瓶经过千年的保存仍然完好无损,传说是宋徽宗的御用器物。现在请我们的礼仪小姐将这件汝窑青瓷拿出来给大家观赏。”   一个高挑的穿着深红色旗袍的礼仪小姐从紫檀木的匣子里取出了这件细颈双耳瓷瓶,这件瓷瓶为天青色,细颈,广口,造型优美,胎薄釉厚,有玉石般的质感,釉面很细的开片,看起来让人眼前一亮。   这件汝窑青瓷瓶起拍价是一亿三千港币,很快价格就喊到了两亿。   楚毅看了看莫华,却见莫华的神色凝重,似乎没有出价竞拍的意思。   “怎么?你不喜欢吗?”楚毅侧过脸在莫华耳边问他。   “这件东西有问题。”莫华回答他说。   “有问题?”楚毅有些惊讶,这次古董拍卖会的主办方也是有些名气的,而且在场竞拍的人里面有几个都是古董的行家,这些人还在那里眼睛发亮卖力地抬价,没有一个人说这件是宋代汝窑青瓷不地道,而莫华竟然一下子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你怎么看出来的呢?”楚毅问他。   楚毅虽然不能说得上是玩古董的行家,可是在K市权贵圈子里有几个人没有玩过几件古董?楚毅看了老半天也没有看出来破绽在哪里。   “说不上来,这个东西怎么看都挺像那么回事的,我刚刚看了一下,这件瓷器紫口铁足,口部釉薄,微显胎骨,底部有细小的支钉痕迹,釉色纯净,开片的大小和形状都没有挑头,这件物件算是做足了功夫,可是我就是有那么种感觉,这不是真正的宋代官窑,或者说不是真正的古物。”对一种东西把玩得久了,自然就会有一种直觉,而莫华见过的宋代瓷器比旁人都有多,对于这些青瓷的感觉就比旁人多了一些感触。   楚毅记得他在S市鼎盛大厦顶层的公寓里,莫华在卧室和空中花园之间建了一个隔间,而这个隔间的密室里,放着数量惊人的宋代古董,这其中不乏瓷器,而在茶台上用来泡茶的茶杯都是古物,看来莫华大概是挺有研究的。   不过这样一次盛大的古董拍卖会竟然会用仿的物件,难道这仅仅是为了欺瞒诈钱?楚毅觉得事情有些诡异。   最后那件汝窑青瓷被一个内地商人用两亿四千港币的价钱拍了下来。   而就正在这个时候一阵剧烈的碰撞声响起,他们脚下的地板摇晃的厉害,一阵喧闹声从传来,大厅里的人都慌忙地往外面跑去,似乎出了什么大事。   “出了什么事情。”楚毅抓住一个拍卖会的工作人员问道。   “这艘船出了一些事故,说是触礁了,船底撞开了个口子,海水在往里灌。”   “你是说船要沉了!”   海上遇险   “船要沉了!”   人们呼喊着四散奔逃。   饶是楚毅这样一向冷静的人听到这消息也是脑中顿时像炸开了一样,这时候船已经开出距离K岛几百海里之远,想要从船上跳下去游回K岛显然不现实,而且这时候正是夜里,海上四周都是漆黑一片,连K岛的影子都看不到,况且那夜有些风浪,就是水性再好的人也不敢这么跳下去。   这段时间他们遇到的意外也真够多的了,去KTV唱歌有人在后面放黑枪,去娱乐城剪彩有人装定时炸弹,是什么样的人如此恨他们俩,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要置他们于死地。   这个隐藏在背后的人似乎不置他们于死地就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样子,如果他们不将这个人揪出来,恐怕总有一天会在某一次‘意外’中丧命!   楚毅奔到了甲板上,那里已经围满了人,在月光下不远处隐约能看到一座珊瑚岛,有船员放下了救生艇,为了争夺生存下去的权力,甲板上人们正喧嚣着,呼喊着。   “救生艇已经用完了!”船员对甲板上的人们喊起来。   这时候甲板上还有十几个人,那几个K市平日里一副慈善家作态的达官显贵在这个节骨眼上丑态辈出,他们为了能上救生艇甚至将女人和孩子都挤了下去。   楚毅是一个君子,他将乘坐救生艇的机会让给了那些老人,莫华也和他有着同样的选择。在林御的眼中他这样的做法就等同于傻瓜,而他也早料到楚毅会这么做,既然选择混黑帮就该放下所谓侠义君子的那一套,要讲什么道义就干脆去做白道算了。   “大哥,船上就剩下楚毅莫华和几个船员了,船底已经凿穿,估计再过一个钟头就会沉没。”林御接到他下面的人打来的电话嘴角上扬露出了一抹冷笑,这次就让这两个碍眼的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船下沉的速度越来越快,借着月光他们已经能看到船底下汩汩涌入的水。   “不对,如果是撞上暗礁,船下面应该是一处裂痕,而现在船底从几个位置都在往里面涌水进去。”楚毅看出了点端倪。   “应该是有人凿开了船底,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次的拍卖会从头到尾就是一件阴谋陷阱。”   “是什么人布下这个局引我们往下跳呢?”   “这应该不难猜得出来了吧?”   莫华和楚毅对望了一眼,心里大概都有了些想法。   “目前我们最紧要的是赶快找到办法逃生。”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的翡翠岛离这里应该没有多远,大概就是一百海里的样子,还不如索性一搏,说不定还能找到希望。”莫华对楚毅说。   “翡翠岛?”   “不错,就是之前我们开着游艇去过的小岛,那座岛上有一个山洞,里面藏着我的金银宝藏,你还记得吗?”   “原来那里叫翡翠岛啊,既然没有已经没有退路,我们就干脆索性一搏!”   在月光下的甲板上,莫华和楚毅对望了一眼,一起从甲板上跳进了大海之中,这时候正是冬天,海水刺骨的冰冷……   海岛生活   “什么,莫华他在艘发生海难的船上!”   靳祈听到这个消息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刚刚找到他却又这样和他失散,这让他的心里如同被挖开了一个大洞一样,痛得厉害。   他一刻没有停留地赶去了海边,那些上了救生艇的人已经被海防人员救了上来。靳祈拨开人流急切地四处找寻那个身影,却始终没有看到。   “为什么会这样!”他的声音变得湿润:“找艘快艇来,快!”   林御带着手下很快找来了一艘快艇,靳祈上了快艇,他们飞速地开到了沉船的地方,在海面上仍然能够看到一些漂浮着的物件,而这里四处看不到人影,连一个也看不到!   这时候距离沉船发生的时间已经有六七个钟头,已经是凌晨五点,天就快要亮了。   如果再没有看到人,那就是生还的几率很小了。   靳祈从快艇上一个猛子扎进海水里,他看到了沉船的遗骸,找遍了船舱里的每一个角落,始终了无所获。当他游回到快艇上的时候天已经蒙蒙地亮了。   他浑身湿漉漉地跪在快艇上,看着船沉没的那个方向眼神空洞,神色凄绝。   这是林御第一次看到靳祈的脸!   刚刚在海水里匆忙找寻之时靳祈的面具掉落在海里,这时候晨光正照在他白皙光华的脸上。   每一次见到靳祈的时候他的脸上都带着獠牙的鬼面,这给了林御一个错觉,他一直在猜想靳祈应该是长得很丑,或者脸上有狰狞的疤痕,可是这一刻他看到的景象却恰恰相反,靳祈的脸不但不丑,反而是绝美的,比一般人都更为苍白,轮廓却是精致之极,每一个弧线都如同是艺术家手中精雕细琢而成,那样让人心跳加速的完美无瑕。   他的唇是淡淡的粉色,这一刻正带着水珠子,林御甚至有一种想要拥住他亲吻的冲动,可是这一刻靳祈的神色是那样悲恸,仿佛了无生机一样的绝望。   “若若,是哥没有照顾好你!我每一次都发疯地想要见到你,却怕被你看到,这让我只能在你的身后偷偷地跟着你,没有想却又一次这样天人相隔!”一行泪水从靳祈苍白的脸上流淌了下来,他的唇微微地颤抖着。   林御听到靳祈低声的哀呼,原来靳祈是莫华的哥哥,怪不知道每一次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靳祈都让他叫他哥哥。   ……   “再坚持一下!”   莫华对楚毅说:“你看,前面就是翡翠岛了!我们很快就可以上岸了,千万不要放弃!”   他们两个人在冰冷的海水里已经游了几个钟头,这时候天已经蒙蒙地亮了,东方亮起了鱼肚白,而在他的眼前他已经能够看到海岛的轮廓。   连续在海水里游了几个钟头之后楚毅已经觉得浑身乏力,而莫华在他的耳边一次次地喊着他的名字,鼓励他继续振作往前游。   是啊,很快就要上岸了!   二十多分钟之后他们终于游到了海滩上,这时候楚毅感觉自己累得都快动不了了,两个人就那样躺着白色的海滩上看着太阳从海上缓缓地升起,海面上一片瑰丽的霞光,海水的波澜也被染成玫瑰的红色,海天一片壮丽的红光。   “休息……一下,待会儿……我们回……房子里……找吃的,我还在这里藏了挂面和压缩饼干。”莫华一边喘着气一边对楚毅说。   楚毅听他这么说扑哧笑了,就这情形莫华还在惦念着他那些挂面和压缩饼干,之前的沉闷和担心也就这样一扫而空。   到了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休息好了,开始拿出储备的食物开伙做吃的,虽然挂面里什么都没有放,就撒了盐和几片野菜,楚毅仍然觉得好吃得不得了。   “既然来了,我们就当是度假吧,平常想要找个机会放个长假都难,这下好了,现成的机会来了。”莫华对他说。   楚毅不仅暗叹莫华心态还真挺好,而且不论到了哪里都能找到他的地盘。   就当度假吧,在这个远离尘嚣的地方,没有任何人能打扰到他们,自由和随心成了唯一的旋律。   他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来打扫这座石头房子,打扫灰尘,擦洗桌椅,既然他们要在这里生活一阵子,就要把这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样住起来才更舒心。   楚毅在擦拭那些家具的时候发现那些家具和器物都有一些磨损的痕迹,有一些物件原本就是古物,而有些物件是用过的,他觉得莫华之前可能在这岛上住过不少时日,那些时候的他就是一个人独自在这海岛之上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吗?   他们一直这样忙到了傍晚的时候,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他们去海边抓鱼,抓了六七条回去做烤鱼,两个人吃到肚子饱饱,才坐到海边的石头上一起看日落。   “如果我们一直回不去,就这样在岛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简单生活,做个悠闲自在的岛主。”莫华转过头笑着问他:“你觉得这样好不好?”    ☆、海岛生活2    “如果一直回不去,我们就在岛上做个悠闲自在的岛主好不好?”   楚毅先是楞了一下,沉默了半晌之后说:“如果我们不回去,他们肯定会认为我们死了,我爸爸年纪已经大了,我不想让他老人家这样的年纪再遭受这痛苦。   莫华差点忘记了他自己虽然已经是古谭之心甘于淡泊,而楚毅却是热血的青春男儿。   楚毅是个孝顺的人,虽然身处黑道之中,这浑水却没有污染他善良孝敬的心,这也是莫华一直都很赞赏楚毅的地方。仁义礼智孝,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他的身上依然能够看到传统的美德仍然能够看到千年之前铮铮侠骨风,这些都是他身上弥足珍贵的闪耀之处。   “嗯。”莫华应了声:“那我们明天开始去山上砍伐木头来建造一艘木船。   “造船?”楚毅转过头去惊讶地看着莫华:“你真的还会造船啊!真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事情。”   “只是恰巧会。”莫华讷讷地说。   楚毅心想莫华恰巧会的东西也真多了。   第二天楚毅和莫华去山上砍柴。   下午又顺便去山洞里看了看莫华藏在这里的宝藏,上次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留意这么多,这次在莫华用手中的密钥将那机关打开之后,楚毅进入那宝藏之中仔细地观看了下,他发现这里面很多宋代的古物,有珍藏的汝窑青瓷,那只天蓝色的莲花盏面上无纹却一看就透着古物的气息,那种天蓝色是汝窑中最为弥足珍贵的颜色,蓝的人的心都荡漾了,而无纹的瓷器更是汝窑中百里无一的,莲花盏的造型也是极为美妙优雅。   这只莲花盏的旁边还放着只天青色的细颈广口瓶,这只汝窑的细颈广口瓶和他们那天在游艇上的古董拍卖会里看到的那只很像,却多了股独特的韵味,天青色的釉色透着股似玉非玉的光泽,如同凝脂一般,流光溢彩,让人移不开眼。在宋代之时官窑造瓷只用于宫廷御用,所以烧制的用料不计成本,用玛瑙做瓷釉,因此能呈现出非同寻常的光华,而这门绝世的技术在后世已经失传了,所以那只拍卖会上的瓷瓶仿得再像也没有这样蓝到心里舒畅的釉色没有这样流光溢彩熠熠生辉的光华。所以在一看到那件器物的时候莫华就看出来那件并非真东西,因为真的那件在他的手里。   楚毅上次来到岛上的时候听莫华曾经提起过这个宝藏是一个海盗的藏宝之处只是偶尔被他发现了。这些宝藏之中却是有一些洋人的东西,就像那几个维多利亚式的银器还有几件洛可可风格的工艺品还有那几百枚雕刻着女王头像的金币一看就是国外的东西,那些大概是海盗抢来之后藏在这里的,而这些东西只占这个山洞藏宝的三分之一,更多的是一些宋代的古董,出了瓷瓶瓷盏瓷盆这些官窑的瓷器,还有一些精美的金银器,古玉,字画书籍,甚至还有不少是宋代的钱币,楚毅拿起地上散落的一锭黄金,在金锭的底部上隐约可以看到‘汴京官造’的字样。   莫华很喜欢古董,尤其喜欢宋代的古董,这是楚毅一早就知道的,在鼎盛大厦顶层空中花园隔间的密室里放着不少宋代的古董,在观澜湖和碧海湾的别墅里也有几件,而在这个山洞的密室里是最多的,他几乎可以判断这里就是莫华存放宝藏的地方,而仔细想想这些宝藏似乎又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是宋代皇宫御用的器物,为什么莫华会收藏这么多宋代宫廷御用的古董呢?   楚毅觉得莫华身上似乎藏着一些秘密,而这个秘密连他这个关系如此亲密的人都没告诉。    “你在发什么呆呢?” 莫华看着楚毅拿着那枚金锭看了半天的样子。 “哦,我就是觉得这些古董造型挺优雅的。” 楚毅放下了手中的金锭跟着莫华一起走出来那件密室。 连着一周他们每天都是在山上砍木头,然后将这些木头运到海边的沙滩,莫华在这岛上还真放了锯子尺子这类的工具。 “我本来是留着这些东西是用来做家具的。”莫华拿着锯子一遍用尺子量着锯着木头一边说:“没想到这会儿造船用上了。”   别看莫华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做起木匠活还真是有模有样的。 “以后咱们家家具都不用买了,买木料自己做就好了” 楚毅笑说:“房子也不用买了,直接买块地,自己搭得了” “我刚来S市的时候就是自己建房子的,不然咋会想着做房地产。”莫华说。 “不会吧!”楚毅觉得不可思议。 “这座建在岛上的房子就是我自己建的啊。” 楚毅觉得震撼了,不会吧!他之前就觉得这房子别具一格,挺有艺术感,虽然不大,还挺舒服的,没有想到,莫华自己建成的,着岛上连砖头都没有,可是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垒起来的,要建造成这样的房子还真的花点功夫,他觉得莫华简直是神人了都! 那天晚上月光很明亮,他们的房子就建在海边的山崖上,从窗户望下去就可以看到下面月色下的大海,楚毅搂着莫华一边听着海浪的声音一边闲聊着,从天上说到地下漫无边际地就那枚闲扯。 月光如水一样地照进来,海浪声阵阵,情话温软,情人的怀抱那样温暖,就在这个美丽的海岛上,远离尘嚣,抛却了世间的烦恼,两个一生人就那样在寂静的夜里拥抱在一起。有时候他都渴望再也不用回去城市,就在这个小岛上过。   腥风血雨   
  •   建好小木船回K市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   当楚毅看到放在海滩上这艘造型古朴的小木船,心里涌起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这条船是他们自己建造的!虽然只有两米多长仅能容纳两个人,可是这个是他们自己建造的第一条船啊!真是太酷了!   莫华将他们的一些干粮自己晒的一些肉干和鱼干还有几瓶水放进船舱,将两只木浆也放好之后叫楚毅一起讲船推进了海水之中,他们也紧接着跳了上去。   “咱这船结实不?”楚毅一边学着莫华的姿势滑起浆,一边问:“万一咱航行到一半的时候船突然散架了怎么办?”   “要是能航行个二三百海里,我们就有机会游回去了。”莫华说。   “万一连两三百海里都走不到呢?”楚毅接着问。   “那就跟我一起殉情吧。”莫华笑了起来,早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透着着玉石一般的光泽。   “Oh!”   “亲爱的,对我的造船水平有点信心好不好。”莫华对他说:“咱的水平可不是盖的。”   “方向你能把握得了吗?”   楚毅问他:“万一方向把握得不好,那可就越走越远了。”   “放心吧,阿毅。”莫华从包里拿出一个圆形的东西:“我有罗盘。”   “罗盘!”楚毅不禁惊叹莫华的包包简直就跟机器猫小叮当的万能包一样的还真是无所不有:“这是什么年代的东西啊,你这不是从哪里淘来的古董吧?”   “被你猜中了。”莫华笑了:“这的确是古董,不是不是淘来的,而是我在海盗的宝藏里挑出啦的。”   “这玩意儿要咋用呀。”楚毅拿着这个圆形的小东西左右琢磨着。   “看我的吧!”莫华对他说:“你只管出力划桨就好了。”   莫华说得没有错,这艘船虽然看起来很简单质朴,还算是结实,他们在海上奋力地划了一上午之后,在中午时分他们终于看到了K岛的海岸线。   好容易重回人间了!楚毅看着K市川流不息的人群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站在街上拦到了一辆的士之后,两个人直接回了太平山上的楚家大宅,刚刚下车就看着他们家的气氛有些不对,白色的花圈,黑色的挽联,站在门外面的社团弟兄们每个人胳膊上都围着黑布。   这是给谁设的灵堂啊?   楚毅心里咯噔一下,他家老爷子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   楚毅匆匆忙忙地走到了门里,每天想到他还把社团的几个弟兄给吓了一跳。   “大哥!”站在门口阿荣往后退了一步用颤抖的声音问他:“你是人还是鬼?”   “你说呢。”楚毅用手抓住了阿荣的胳膊。   “这还有热气呢,大哥,原来你还没死呢!”   短短的一个月中,楚毅这是第二次被人当成是死人了,他和莫华一起走进了楚家的大厅里,果然看着里面设这灵堂,而灵堂的正中间正是他自己的照片,楚爷坐在旁边神色哀伤的样子。   “爸,我回来了!”   “阿毅!”楚爷搂住他老泪纵横:“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这么半个月了,我们都以为你回不来了呢。”   “让您老担心了。”   楚毅在父亲的面前跪了下来。   “好了,阿毅,快起来吧,这段时间过得很辛苦吧。”   楚爷拍了拍楚毅的肩膀,又对旁边的下人吩咐:“还不赶快将灵堂撤了!”   “船沉了之后我们就游到了临近的一个岛上,这些天我们都是在那个孤岛上呆着的,幸亏阿华会造船,在岛上砍了些木头建了条小船我们就回来了。”   楚爷看了看楚毅身后的莫华没有再多说什么,他那样的意思也就是默认了莫华跟楚毅的关系,经过这样的生离死别老爷子也就看淡了,什么都比不上儿子好好地在自己身边好,这段时间他也听说了不少关于莫华的事情还有莫华为他们社团做的一些事情,这人身怀绝技而且有勇有谋,除了是个男人其他什么都好。既然楚毅这孩子死心塌地喜欢这个人,不管他是男是女,他也就认了。   “你们快去回屋休息吧,一定累坏了吧。”楚爷对他:“想吃点什么?我让何妈好好做一桌你喜欢吃的菜,晚上我们一起吃顿饭。”   对于他爸终于算是接收了莫华,楚毅也挺高兴的,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晚上坐了桌丰盛的家宴,一家人聚在一起,社团里跟他关系好的几个弟兄们也来庆祝他平安归来。   “如果哪天把你爷爷也接来就好了。”   吃饭的时候楚爷突然说了这么句话:“很多年没有和他老人家一起吃过饭了。”   “爷爷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生活?”   这些年来楚毅心里一直有着这样一个疑问。   楚爷摇了摇头,对于楚家老太爷楚仁的心思,没有人能猜得透。   ……   楚毅虽然离开K市才是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想到回来之后却发现K市黑帮的情势已经在这半个月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这段时间西区的三合帮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又灭了K市的几个小帮派,如今在K市除了根基牢固的黑焰盟还有蛟龙帮,其他的小帮派几乎全部都被他剿灭了。   三合帮帮主林御消灭这些小帮派的手段简直可以用血腥暴虐来形容。   坊间不少人在说着三合帮鬼面狂魔一夜之间斩杀十数人的血腥之举,有人说三合帮的帮主找来了一个吸血鬼,还有人说那个带着银面具的狂魔是千年的妖怪,三合帮的人将这个神秘的杀手称作暗神,这段时间到了晚上K市基本上没有人敢在路上闲逛,暗神成了在K市能止小儿啼的可怕人物,而在K市掀起这场腥风血雨的三合帮主林御似乎还没有满足,他想要对付的下一个目标就是黑焰盟和蛟龙帮,这个时候在K市也只有根基百年的大帮派黑焰盟和蛟龙帮能成为他眼中的敌手。   痴迷   晚上回到他们的屋子里之后一起躺在床上楚毅和莫华聊起了白天里他们听闻到的消息。   “你觉得要对付三合帮的林御我们应该如何做?我们总不能这样一直地被动地等他找上门来,林御下一个要对付的不是蛟龙帮就是我们黑焰盟,恐怕不久就有行动。”楚毅向莫华问起,他一直觉得莫华这个人一向都有独特的见解。   “我看林御这小子最近杀红眼睛了,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得怕不要命的,如果和他这么硬碰硬,我们也可能有胜算的机会,不过就他这样的杀伐,如此近身肉搏就算是最后取胜恐怕也得出点血。”莫华沉吟了片刻说:“我觉得不如我们和蛟龙帮结盟共同抵御三合帮,就是林御想要拼杀面对两大帮派的联手他也会迫于压力悠着点。”   楚毅听了莫华的话沉思了一下。   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在这个的情势之下和蛟龙帮结盟一起对付三合帮的确是一个好的办法,不过他其实还是并不多愿意和蛟龙帮合作,他就是纯粹不喜欢萧铭远合该人,他也承认萧铭远是个枭雄,可是就冲着他看莫华那股火热的眼神,就让他喜欢不起来。但思及不久之后将会有的一场混战,他不想看到社团的弟兄们大出血,思来想去这个建议他觉得还是可行的。   那周五的时候楚毅在悦龙轩定了一桌酒席,请的就是蛟龙帮的帮主萧铭远,萧铭远这个人也是爽快,在电话里听他说了立马就应了下来,晚上他赴约来到了悦龙轩,他下了车走进楚毅在电话里告诉他的凤栖阁,刚一走进包厢就看见他思慕已久的人莫华也在里面。   在道上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黑焰盟的太子爷楚毅和他的情人莫华两个人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这样看两个人果然感情很好的样子,他走进去的时候楚毅正在莫华耳边说着什么,莫华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虽然那笑容淡而若无,可是在他眼中就如同在清水中盛开的白莲花一样清新动人。   莫华有一双妩媚的大眼睛,他抬起眼看了一眼萧铭远,只是这样萧铭远就觉得心猛地跳了一下,那明眸如同一泫秋水一般要将他溺毙。   若能醉在这么美丽的眼眸里,他就是死也心甘,可惜他偏偏没有这个资格,这么绝色倾城的人儿是他对手的情人。   “菜我们已经点了几样,不知道合不合萧爷的口味。”楚毅让服务员把菜单拿给萧铭远对他说:“萧爷您再点几样菜。”   萧铭远看了桌上的菜色,西芹炒百合,玉米虾仁,莲藕炖汤,这几样都挺清淡的,他之前跟莫华一起吃过饭,知道这是莫华喜欢的风格,他看了看菜单,又点了上汤豆苗,雪蛤汤,琥珀豆腐还有凉拌青瓜。   莫华看着萧铭远点的菜,上次地产拍卖会之后他和萧铭远两个人一起在潇湘阁吃过饭他就点的这几样菜,没有想到萧铭远这男人还挺上心的,竟然全记住了。   “没想到萧爷口味也挺清淡的嘛。”楚毅看到萧铭远点的这几样菜大都是些素菜说道。   “这年头大鱼大肉吃多了也想换换口味,再说了不是天天听人说多吃素菜有利于身体健康。”萧铭远笑了笑说。   这顿饭吃得叫一个暗潮汹涌,萧铭远看着莫华,楚毅瞪着萧铭远,这两个人的眼神在空中交错刀光剑影斩杀了不知道多少个回合,只有莫华坐在两个人中间还神色淡然地吃着自己的菜。不过有一点在两派结盟一起对付三合帮这件事情上倒是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和共识,也算是这顿饭局有了收获。   莫华虽然一直那样淡然处之,却不代表他没有看到萧铭远看他的痴迷神情,萧铭远眼神那样直白火热,除非是木头人不然不会看不到。   随着黑焰盟和蛟龙帮合作的加深,萧铭远和莫华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多了起来,不论在什么的地方只要莫华的身影一出现,萧铭远的视线始终都无时不刻地追随着那抹纤修的人影,而莫华始终都在躲避着萧铭远痴缠的目光。   那是一个下雨天,从午后开始乌云就遮蔽了天空,下午五点的时候看起来就如同七八点一样那么黑,雨越下越大,莫华开着车从鼎盛公司的办公室出来,他刚开了一个关于修建之中的星际SHOPPING MALL招商的会议,这会儿忙完了之后正要开车回太平山的楚宅,由于这样滂沱的雨势,那天K市的路况真差,莫华在一个十字路口已经堵了十多分钟,他打开车窗往前面望了望。   就在这个时候他旁边的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的车门打开了,一个身穿黑西装的高大男人从车里走了出来,上前走到他的车门口隔着车窗看着他。   雨下得很大,如同瓢泼一样的雨水淋湿了男人身上的衣服,明明这样淋得浑身湿漉漉的男人却没有显出半点的狼狈,他的脊背仍然是那样笔挺,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淌了下来,黑色的发丝淋湿了粘在他的脸上显出一种别样的阳刚气息。这个站在雨中望着他的男人就是萧铭远。   萧铭远一面用手拍打着莫华那辆白色的兰博基尼的车门一面在雨中挥舞着手中的一个东西,莫华依稀能够看得到那是一张纸的样子,而且已经被大雨淋湿了。   可是这时候莫华并不想打开车门让这个男人进到他的车里,也许是因为男人的眼神太火热痴迷,也许是因为男人的做法太执着疯狂,他怕一打开车门就会有一种东西变得失控。   就在这个时候前面的车流已经疏散开了,后面的车队在不停地鸣着喇叭,在红绿灯的路口这辆白色的兰博基尼和他旁边的那辆的黑色劳斯莱斯都停在那里不动造成了车流的拥堵,后面的司机有的开始用力拍打喇叭,还有人打开了车门开始对着他们骂。   雨下得那么大,萧铭远在雨中淋得如同水人一样,可是他却依然那样不为所动地站在雨里,这个男人仿佛感觉不到落在他身上的大雨,也感觉不到身后不断鸣响着的喇叭声,就那样站在雨里用那样坚定热烈的目光看着他。   莫华不能这样将车子强行开走,萧铭远的手抓着他车门的把手,如果现在踩油门这个男人肯定会受伤的,他虽然不想见到这个人却也不想看他受伤。   就这样僵持了片刻之后莫华将车窗的玻璃摇了下来用略显无奈的声音对萧铭远说:“你这样究竟是要做什么。”   “这张纸,我只是想把这张纸亲自拿给你,却一直找不到机会。”萧铭远从车窗的空隙将他手中已经淋湿的纸片塞到了莫华的手上。   莫华展开了那张纸,看到那已经被雨水淋得湿的纸上写着两个字,虽然字迹已经很模糊了,他仍然辨认得出来那两个字是‘若水’,看到这个熟悉无比的名字莫华的手猛地一顿,他惊讶地抬起头看着雨中的萧铭远……   作者有话要说:萧铭远是《菊花宫》中的哪个人亲们都看出来了吧?   传说中的无间道   莫华原本想要开车去太平山回楚宅,可是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夜晚他突然觉得有些难言的烦躁,他调转车头开车去了天泉湾的别墅。   在轮回转世之中,我们遇到的都是前世的有缘人,有些人他注定只能辜负,但他觉得自己还是欠下了这个情分。   莫华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点点滴滴的往事在心头重现,他以为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太久,以为久到自己已经忘却,可是每当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这些往事又回重新涌上心头。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太多软弱,不论他的能力他的功夫变得再强,他的心始终都还不够强大。他在窗前的古琴前面坐了下来用手指拂动着琴弦。   琴声点点滴滴就如同窗外的雨声一样湿润,起初的琴声有些凌乱,带着莫名的哀伤,渐渐的曲境变得明澈起来,如同雨后的天空一样清澈透亮一尘不染。   就在这个时候莫华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停下了弹奏,走过去拿出了手机。   手机的屏幕上跳动着一个名字:“毅”。   莫华的手指在屏幕上滑了一下接通了电话。   “阿华,你在哪里?”楚毅问他。   “我在天泉湾。”   “那我现在过去吧。”楚毅的声音顿了一下说:“我想吃你做的凉瓜炖汤了,帮我先煮起来吧,我半个小时之后就到。”   “嗯。”莫华应了一声。   ……   周末的时候他们和美国伍斯特家有一票交易,这段时间情势比较紧张,为了保险起见,楚毅还是自己亲自去了,他也带上了莫华。交易的地点在青衣的一处偏僻的海滩上,那晚上月光很明亮,一轮圆月挂在天空,楚毅和莫华还有社团的几个弟兄都站在海滩上等待海上过来的船只,楚毅刚刚给大卫打了个电话,大卫说他还有二十分钟的样子就会到。   “大哥”沈俊急匆匆走了过来在他的耳边说了句话:“有条子!”   “怎么会事?”   “刚刚我从后面开车过来的时候看到警车了,恐怕那些条子已经给我们下了绊子,就等着抓个正着了。”   楚毅立刻打了个电话给大卫打了个电话,让他赶快调整航线先让他的人将船开走。   半个钟头之后果然一些警察冲了过来,探照灯明晃晃地打过来,照得他们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十几个警察上来将他们几个周身都搜查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什么违禁物品。   “半夜三更,楚大少你不在家里睡觉,跑到这荒郊野外的海滩上做什么?”   一个带着金丝眼镜警司过来盘问他。   “阿SIR,不觉得今晚月光很明亮吗?”楚毅说:“在这样的月光下看着海浪才有情调,我家宝贝儿最喜欢浪漫了,我们是来看海的。”   莫华正站在他的身边,楚毅还搂了搂莫华的肩膀,一脸陶醉的样子。   金丝眼镜又转过来看着莫华,莫华笑了笑说:“是啊,我们来看海,今晚的月光很美,我们活在这个世上不就是为了欣赏这些大自然赋予的美景。”   金丝眼镜的嘴边抽了抽,半夜三更来青衣这里荒凉的海滩上看海,鬼才信,亏他们竟然编得出这么逊的说辞。   “你们两个人出来浪漫还带了这么多人做什么?喜欢灯泡啊?”金丝眼镜接着问。   “阿SIR,我们也很怕死好不好,这么大半夜出来,怎么也得多带上几个保镖吧,虽然我们也不喜欢这么多灯泡,可是保命要紧啊。”   金丝眼镜转过来看莫华:“你的证件呢?拿出来给我们看看,谁知道像你这样的是不是偷渡客。”   “证件啊。”莫华在裤子口袋里将他的护照拿了出来交给了金丝眼镜。   “傅明哲?”金丝眼镜很惊讶地看了看他。   作者有话要说:未完   影门   在K市,影门是神话一样的存在,在K市,很多百姓在家里神龛里都供着影门门主的像,他们相信影门能惩恶扬善,相信这个神秘的组织能在他们危难的时候给予他们救助。   在K市常常都会传出影门的传说,三月一个内地无恶不作的贪官在K市公款吃喝的时候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就丢了性命,一直无法找到凶手,很多人都说这是影门的人做的,五月一个八旬老翁在街上突然跌倒有人立刻将他送到医院留下了住院的钱却没有留下姓名,大家都说那个救人的小伙子是影门的人。六月有个蒙面人在天桥下给流浪汉派送食物,有人说这是影门的人。七月有个胡作非为的富二代想要买凶杀人杀手没有找到自己却被咔嚓了,有人说这也是影门做的。影门有他们自己的道义准则,他们从来不计较受益,只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对所有外面的人来说影门是如此神奇如此神秘,而对于林雨亭来说影门就是他全部的生活,他是影门青龙堂的堂主,也被大家称为少主,因为他就是影门门主的养子,也是影门未来的继承人。   他是一个孤儿,从小就被影门门主收养了,他就在大屿山这座看来很古朴的院落里长大,别的孩子小的时候都去上学,而他从小就习练武功,大部分时间他都跟着惊雷堂的炎叔,他看到他的养父的时候少之又少,每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都带着面具,他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那人的身形修长,气宇不凡。   从小他最崇拜的人就是他的养父,那个人是所有人眼中的大英雄,身手不俗武功超群,每一次教导他武功的时候都让他慨叹不已,而他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够达到像他养父这样的高度,那时候他就能成为影门的荣耀。   可是那个人在他十多岁的时候就很少来K市来教导他武功了,即便是如此在他的梦里他仍然常常能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想要有一天能够做出一番成绩给那个人看,每一天他都都为这个目标而努力着。   很多人都羡慕他能够成为影门的继承人,而他也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够进入影门,做一个惩恶扬善的战士,这是多少人的梦想!   这些时候他有时候会在惊雷堂碰到一个人,这个人是炎叔的老朋友,炎叔称他为少爷,而其他的人都称他为莫少,不知道为何,他总觉得这个莫少给他一种难以言喻的熟悉感,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都觉得像是见到亲人一样。   前些阵子他还常常能找到机会去莫少在天泉湾的别墅,他喜欢去莫少家里蹭晚饭,别看莫少这样身份不凡,竟然还是烹饪美食的高手,莫华煮出的菜肴大都很清淡,可是却有一种别人难及的香味,就连饭馆里菜式也找不到这种韵味,他总觉得每次吃过莫少烧他菜肴他都有一种口齿留香韵味无穷的感觉。   然而这段时间莫少很少住在天泉湾了,听说他这段时间都住在太平山的楚家大宅里。楚爷的太子爷是莫少的相好,他一早就知道,可是他还真看不出来这个楚家的太子爷有什么好。   那天晚上林雨亭做了一个梦,他一会儿梦见他的养父,带着银面具的影门门主雪影,一会儿又看见莫少坐在椅子里对着他笑着,而突然他养父的面具揭开了,正是他熟悉的面容!   金沙滩之战   这段时间三合帮在道上可算是出尽了风头。   而经过这数月大大小小数十次的火拼,很多人也看出来在三合帮里有话语权的人虽然是帮主林御,而在林御背后真正让人畏惧的却是三合帮的灵魂人物暗神靳祈,他是一个以一敌百的冷血杀手,即使是道上的人谈起他来也无不色变,有传说说他一个晚上斩杀了近百人,也有人说他出手快到没有人能看到他是如何出手的,他的飞刀甚至比枪还快,而他的枪法更是神鬼绝杀。   有人曾经预言像三合帮在K市这样的吞并速度,有一天黑焰盟和蛟龙帮都不是他的对手。林御有着可以吞天的野心,靳祈有着无人能及的身手和让世人震惊的血腥,这样的联手简直可谓势可登天。   经过了和三合帮前前后后四五次的冲突,黑焰盟和三合帮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激化的顶点。从西洋菜街的群架,到庙街的巷战,最后两派约定在金沙滩进行一场最后的殊死较量。几百人拿着砍刀棍棒的场面简直赶上拍电影一样的壮观,三合帮帮主林御对上的是楚毅,经过了之前那么多次的争端没有人敢小瞧这个楚家的太子爷,而林御的功夫同样也不容小觑,两个人打得一番火热。   而莫华对上的是靳祈,人人都畏惧的靳祈,虽然他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惧怕这个暴走的斩杀狂人,可靳祈的确是一个棘手的对手。他出手的速度快,而靳祈的速度比他更快,在金色的海滩上,两个人来来回回过了百余招,虽然靳祈和别人对战之时每次出手都是杀招,可是在面对莫华的时候他显然没有使出那样狠辣的手段。   莫华扫了一眼战局,虽然黑焰盟的人越战越勇,可也有不少弟兄挂上了彩,这之后正是太阳要落山的时刻,血色的晚霞染红了天空,与混战厮杀的场面交相辉映,一片凄绝。   这场对决不能再拖下去了,不然待会儿肯定有人死伤,莫华伸出手将一支烟火点亮在傍晚的空中,紧接着凝神暗念口诀,就在一瞬间雷霆闪耀,他的手中突然多出了一到艳紫色流光溢彩的光剑。   那道闪烁的光华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传说中千年前有人能御剑飞仙,曾经所有人都以为那只是一个传说,而这一刻在莫华手中流光溢彩的剑灵让所有人都为之震慑。   “你这样恨我吗?若若。”   在剑光中靳祈的眼神暗淡下去:“难道你忘记了我们是血脉同宗的亲兄弟?你就这样一定要知我于死地?”   “你不是也这样一心想要置我于死地吗?”莫华问他:“寰宇大厦楼顶的定时炸弹不是你放的?古董拍卖会的云峰号不是你让人凿开了船底?难道这些不是你在背后指使的?”   “你说那样云峰号的沉船不是触礁而是有人将船底凿穿了?”靳祈的神色突变。   “不要告诉我说你一点都不知道?”   靳祈突然停下了手转过身去,虽然在转身间他的右臂为剑英所伤还在汩汩地流着血,可是他却丝毫无感的样子,靳祈的身影直奔和楚毅拼杀中的林御而去,他用手推开了楚毅,对着靳祈猛地就是当胸一掌拍了下去,顿时之间林御口吐鲜血……   作者有话要说:未完   求婚   有时候连续的紧绷会让人觉得疲惫,在这一段枪林弹雨的紧张时光终于尘埃落定一切归于平静之后莫华决定给自己放一个假。那天莫华跟楚毅说自己要修养些天之后就收拾了简单的行囊离开了,当楚毅那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他已经在法国巴黎了。楚毅连忙将手上的事情坐了安排以后也买了机票紧追而去。   “你现在在哪里?”楚毅下飞机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他打电话问莫华。   “在香榭丽舍大街的Hard Rock Café。”   “好吧,你先呆在那里,我打的士过去。”   在楚毅的眼里莫华的身上总是带着这样一种优雅的气息,而这一刻在露天咖啡馆用雕刻精细的银色小勺子喝着咖啡的莫华又多了一种奢华慵懒的韵味,他穿着迪奥黑色V领黑T恤白色的长裤休闲而又典雅,昏黄的灯光照在他的白皙的脸上显现出玉石一样动人的色泽,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样漂亮优雅的他坐在露天的咖啡馆里成了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吸引了来来往往的女人们甚至是不少男人的目光。   在这里连周围的气息都是奢华而浪漫的。   当莫华看到他的时候抬起头,脸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这一刻的楚毅觉得自己简直是幸福得无可救药。   他总觉得莫华常常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甚至是每天和他在一起的自己都觉得这个男人完美到了有些让人觉得不真实的境地,似乎他是那样美丽的海市蜃楼,伸出手就会突然消失不见一样。   “还没有吃东西吧?”莫华起身问他。   “嗯。”   “那么先将行李放在边上,一起吃点吧,这家咖啡馆的炒鹅肝挺好吃的。”莫华起身帮他拿行李。   这时候楚毅才想起来自己在这条休闲的大街上还拿着笨重行李箱,刚刚那一刻他甚至都忘记了呢,怪不知道不少人看他的眼神带着点诧异。   和莫华一起吃过晚饭之后莫华带他到自己住的旅馆,那是塞纳河畔一间别具欧式风情的小酒店,不过从这里却能看到夜晚的凯旋门和巴黎灯火辉煌的街市,而且旅馆里种着不少花木,让这里看起来很有生活的气息。   他们在走进旅馆的时候遇到了这里的老板娘,莫华用流利的法语向旅馆老板娘说了一句话之后老板娘笑着看了一眼楚毅还送给了他们自己制作的小点心。   当他们走进旅馆房间的时候,刚刚放下行李,楚毅就搂住了莫华的腰。   “下一次不要这样一声不响地就消失了,你是在挑战我的心理强度。”楚毅将莫华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上说:“你看,我的心跳都加速了。”   莫华笑了:“不论我去了哪里,都最终会回到你的身边。”   “是吗?我会记住你的诺言。”楚毅黑色的眼睛直直地看着莫华对他说:“不管你去哪里,都要先提前通知我,好吗?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你会突然消失一样。”   “是吗?我是一阵风吗?还是一张纸?会突然消失呀。”莫华笑了起来。   “我是说认真的,你一定要这么做。”楚毅紧紧地搂住莫华亲吻他的润泽柔软形状漂亮诱人到让他想要一口吞下去的嘴唇。   ……   从浪漫缤纷的法国法国到古雅的意大利,从童话之国的丹麦到开满郁金香的荷兰,他们一路这样悠闲地一路旅行,欣赏这别具风格的美景,享受异域风情的美式,享受着阳光和田园风情,这样的时光太舒适了,将那些枪林弹雨的日子都抛在脑后,只是这样享受着两个人的甜蜜生活,这让他想起了一个词‘蜜月旅行’。   来到北欧,楚毅感觉到在北欧,人们给予了同志爱人最宽容的态度,在这里自由和平等的观念为更多人所接受,在这里人们活得更加安心从容,楚毅都想到以后在这里买一座庄园当他们老了退休之后可以在这里享受悠闲的田园生活。   在荷兰,他看到了很多对同志爱人在教堂里举行婚礼,他其实在几个月前就想过和莫华来到荷兰举行婚礼,楚毅觉得这是一个好时机,他有着这样的想法有一天他们可以正式地举行婚礼,缔结一生相伴的约定,而这次正好他们一起旅行到了荷兰,那天他们在夕阳里欣赏着郁金香田的美景的时候楚毅从口袋里拿出了之前他早已准备好的白金戒指,向莫华求婚。   他相信莫华是爱他的,相信莫华和他一样期待两个人相伴到老,他以为莫华会答应他的求婚,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莫华拿着那枚造型别致的白金戒指愣了半晌之后对他说:“其实你对我还不够了解,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了解我还仍然决心要结婚的话,我会考虑的。”   楚毅急了:“我们在一起已经有几年时间了,你觉得我还不够了解你吗?如果你真的觉得我不够了解你,那你告诉我啊,不论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你都可以说给我听啊。”   莫华却沉默了,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那样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之后就转身沿着那郁金香花田的小径向着那夕阳的方向走去,楚毅就那样站在田埂上看着莫华消失得越来越远的背影。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能看明白为什么莫华没有接受楚毅的求婚吗?   惊人往事   从欧洲旅行回来之后他们两个人虽然还在一起生活,可是楚毅总觉得有一种无形的隔阂,他觉得自己走不进莫华的心里,虽然两个人是这样亲密的关系,可是莫华心里的秘密却始终不肯跟他讲。   虽然莫华没有答应他的求婚,楚毅却没有因此而气馁,他认定的东西从来没有这样轻易就放弃的,他相信只要自己这样一心地对莫华好,总有一天莫华会被他的执着打动的。   这一段时间黑焰盟里社团的生意都还算稳定,各个场子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唯一让他难受的就是他爷爷最近身体每况愈下,已经住进了医院,老太爷已经九十六岁了,能够活到这个年纪已经很是不易,身体机能已经衰退,医生告诉他们老太爷恐怕时日不多,让他们开始准备着。   这些时候楚毅常常都会去医院看他爷爷,有一天他爷爷楚仁在清醒的时候对他说了自己最后的心愿:“我已经老了,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只是还有一个心愿未了。”   楚仁从一个宝蓝色缎面袋子里拿出了一张已经发黄的旧照片交到了楚毅的手里对他说:“这照片是我年轻的时候拍的,照片上的站在我身边的这个人就是我这么几十年心里一直想着的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只想在死之前再看他一眼,即便是他已经辞世,若他留下子祠,将他的后人带到我跟前让我看看也行。”   楚毅拿着这章发黄的黑白旧照片心里惊诧不已,照片上他爷爷很年轻的样子,约莫只有三十多岁,而站在他旁边的人跟莫华长得一模一样,哪怕就是说这个男人是莫华的父亲或者是爷爷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神韵。   楚毅收起了照片只是对他爷爷说:“我会尽力将这个人或者是他的后代找出来见见您,您只管放心吧。”   那天晚上楚毅回去见到莫华的时候将这张旧照片拿了出来对他问了一声:“这个人你认识吗?阿华,他跟你长得真像他,是不是你的爷爷或者是叔公啊?”   莫华在看到这张就照片的时候脸上的血色如同是一瞬间突然抽去了一样脸色变得苍白如纸,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这照片上的人是我。”   莫华以为千年不死的秘密可以隐藏到楚毅老去的那一天,在他的心里还是有着这样的担忧,他惧怕楚毅知道他是一个千年不死的妖孽,他愿意和楚毅一起生活,愿意和他共享自己的财富,愿意共同去面对艰难,一起吃苦,可是他最怕的就是一件事,他怕有一天楚毅会知道他是这样一个异于他人的千年老妖,那时候他将不知道如何面对他。   不论修炼神功到如今他变成如何的武林高手亿万身家富可敌国,他觉得自己的心始终是柔软而脆弱的,而这一刻将这张数十年前的旧照片拿在手上的时候,他觉得所有的力量在一瞬间从他身体里抽了去一样,连他的腿都变得软绵绵丝毫无力,他的头脑里一片空白,他甚至不知道下一刻楚毅对他会是怎样的态度,他对所有的人所有的一切都不在意,独独在意的就是这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楚毅知道了莫华是千年妖孽,他会怎么做呢?   昨日。明日   莫华在看到这张就照片的时候脸色在一瞬间变得苍白如纸,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这照片上的人是我。”   楚毅惊讶地抬起头看着莫华,虽然在这之前他曾经疑惑过猜想过很多种可能,但却也从来没有想过这张几十年前他爷爷还年前的时候拍的旧照片里的人竟然就是莫华!   在那一瞬间楚毅突然觉得自己浑身发冷,整个身体如同是浸泡在寒潭里一样,彻骨的冷。   这个跟他一起同床共枕数年的亲密爱人他竟然完全不了解!   他究竟是人还是鬼?是狐还是仙?   他的脑中甚至浮现出了电影中常常出现的那些冰冷的僵尸,这让他更加觉得自己手心发麻。   他一直觉得莫华美艳得不带一丝人气儿,之前他觉得那是出尘脱俗,现在他竟然觉得有点鬼气,如果倒转一下,真如同是男版的王祖贤倩女幽魂,白皙到半透明的脸,盈然如水的让人迷醉的眼睛。   想到这些楚毅不禁后退了一步。   他在莫华的黑色的眼眸里看到受伤的表情,却没敢上前拥抱他。   沉默,空气像是冻结了一样。   莫华低垂这眼眸没有说话。   半晌的沉默之后楚毅对他说:“不管怎样先去见见爷爷吧,这毕竟是他最后的一点心愿。”   莫华抬起了眼眸看着楚毅,在他漂亮漆黑的眼睛里,有水光在浮动,泫然直欲滴落。他用牙齿咬着自己的嘴唇,咬得下唇几乎要流出血珠子来。   “嗯。好吧。”   楚毅听到莫华的回应,那声音低沉如泣。   ……   一个钟头之后,他们已经坐在医院里楚仁的病床前。   莫华坐在楚仁病床边上的凳子上,低垂着头,沉默不语。   由盛到衰,由生到死,他经历过了太多太多,赵烨老死的时候他曾经流过泪伤心痛苦,到现在千年之后对于生死他已经麻木,数十年前他见过楚仁最辉煌时候的样子,那时候在上海滩只要报出他的名字谁不惧怕三分?如今当年叱咤风云的男人也只是一个垂垂老矣两鬓斑白气息微弱的老头子,所有的人都逃不出生死,不论贫富贵贱,在生死一事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   “阿华,抬起头,让我看看你。”   他听到楚仁的声音在耳边,莫华抬起了眼睛。   几十年前这个男人曾经疯狂地追求他,那时候他以为那种热情是一时的火焰,没有想到楚仁到了老仍然念念不忘。   “没有变啊,你竟然一点都没有变。”楚仁唏嘘着。   “爷爷,喝点汤吧。”这个时候楚毅拿着保温壶走了进来。   就在他和莫华错身而过的时候他的手肘碰到了莫华,莫华轻颤了一下往后退去,楚毅差点弄洒了汤,莫华连忙接住了汤壶叹了一口气对楚毅说:“还是我来喂爷爷吧。”   他们在一起的这些年这些琐事都是莫华在操办的,楚毅哪里做过这些,他这样一个大少爷一样的男人,恐怕连怎么给病人喂汤药都不知道。   楚仁看着他们两个人,即使是外人也看得出两个人的关系不同寻常,当两个人身体碰触的那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就能说明一切。   楚仁听楚毅提起过他有一个情人,为了这个情人,他差点跟楚睿闹翻了,后来折腾了许久终于是得了家里的首肯,两个人住在一起都有两年的光景了,他曾经听楚毅说过他喜欢的这个人多么俊美多么温柔但他也不可能想到这个人竟然就是莫华,这两个人竟然在一起了!   刚刚莫华还叫他仁哥,现在都改口叫爷爷了,这还说明不了?   “阿华,你和阿毅竟然在一起了!”楚仁长叹了一声:“那时候我百般的讨好你,你都始终不肯答应,为什么到最后竟然是跟我的孙子阿毅在一起了!”   首先要跟大家说抱歉,俺在埃及的时候心脏病突发病倒在了医院(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在埃及打不开的网站)。刚刚才回国,请大家多多谅解~~   抱抱亲们。^_^   世事难料   “为什么到最后竟然是跟我的孙子阿毅在一起了!”   从楚仁苍老的眼睛里莫华感觉到了一种愤怒。[非常文学]   是的,他的确应该愤怒的,那么多年的追逐,多少次试图禁锢这个漂亮却又固执的孩子却最终未能得偿所愿,在楚仁的生命里,他曾经爱这个男孩爱到狂热,在那个战火飞扬的年代里,这个出尘脱俗的如同是一株挺拔的青莲,那样清澈,吸引着他,这么多年他始终不能忘却,始终不能释怀,即使在他弥留之际,他唯一无法放下的就是那段曾经渴望得到却得不到的感情。   他想要抓住一点什么,即使是见不到他曾经爱到疯狂的那个男孩,也想要看到一张和他相似的脸。[非常文学]楚仁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人竟然还活着,这个人竟然仍然是六十年轻的样子,那样年轻,那样清澈,岁月在莫华的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那个人竟然仍然是那么天人一般出尘脱俗的样子,那样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   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眼高于顶的男人竟然有伴儿了,莫华没有选择他,却选择了别人,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莫华最终选择的伴侣竟然是他的亲孙子!   “世事难料。”半晌之后莫华叹了一口气说:“我也未曾想过阿毅是你的亲孙子。”   楚毅站在旁边,甚至不知道说什么话,这时候不论他说什么都不适合。   他们三个人陷入了一个诡异的怪圈。   就在这个时候楚仁猛得咳嗽了一声,楚毅连忙到近前说:“爷爷,您没事吧,来,喝点水吧。”   莫华转过头悠长地看了楚毅一眼,对他说:“你先照顾着爷爷,屋里有点闷,我去阳台上透透气。”   病房里的气氛的确是无比尴尬的,楚毅看着莫华的神色有些苍白的样子便对他说:“那你去吧,我在这里照顾爷爷。”   “嗯。”莫华应了一声径直走去了阳台,走出了阳台,又将门缓缓地关上了。   楚毅陪着他爷爷楚仁坐了一会儿之后突然觉得莫华出去得也太久了,他快步走去了阳台,打开阳台的门却发现外面根本空无一人,他一直坐在屋里,如果莫华穿过屋子走出去到走廊里他肯定是看得到的。   本该在阳台上的莫华却突然就这样凭空消失不见了!   这里是五楼,莫华莫非飞了不成?!   “他走了!”   楚仁的声音在他的背后响起:“六十年前,也是在阳台上,我曾经想要禁锢他,可是他也是这样突然消失了,有仆人看见说他能飞檐走壁。”   莫华和楚毅还会不会在一起?   古墓幽情   昏暗的墓室里,长明灯暗黄色的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出玉石一般半透明的光泽,莫华半垂着眼眸,用手指拂去棺木上的灰尘,脸上的神色温柔又哀伤。   思绪将他带回了年少的时光,他至今还记得初次见赵烨时的情形,那时候他被奸人所害,锁在御花园的地宫里,那少年一身明黄的长衣,初见赵烨时他只有十六七岁的光景。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神仙姐姐啊,神仙姐姐你会飞哎,好厉害啊!”   他记得赵烨看到他的时候呆呆的样子,睁大了圆圆的眼眸,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可爱得紧。   初遇的时候赵烨整天跟在他的身后一口一个神仙姐姐地叫着。   那个时候赵烨还是少年皇子,风华正茂,那时候他的名字还不叫莫华,他是端木若水,朝廷中只手遮天的宰相,是他进言让皇帝封赵烨为太子,又倾尽全力扶持他,最终一步步将他送上了皇权之路。   四十余年的宫中相伴,看着赵烨从一个懵懂少年成为一个拥有天下全力的九五至尊,那个人即使是拥有了天下,也始终将他当做宝贝一样捧在手心上。   人生太短,几十年光阴就那样匆匆而过,他看过赵烨年少时风华正茂的模样,看过他总览天下登高望远的威仪之风,也看过他两鬓斑白垂垂老矣的神情。   他的手在那龙纹的棺木上来回的抚摸着,他知道在这棺木之中的白骨就是他曾经深爱过的男人。   可是这个时候他连打开棺木去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一千年如水而逝。   有时候他甚至难以分得清楚前尘往事,往昔如一场梦,已经随风消逝,如今这年月却又如另一场梦,他不知道哪个是梦,哪个是真,如在梦里看到了自己做梦。   有时候他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莫华还是端木若水?又或是傅明哲?还是柳如冰?   到了最后这些都全无意义,一个名字又能代表什么?   就像他分不清楚毅是不是真的就是他深爱的赵烨,当楚毅带着他去病房看他爷爷楚仁的时候,他觉得所有的力气都从他的身体里抽去了,他甚至觉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始终是一个不同于常人的千年妖孽,再怎么掩饰都始终异于常人。   这时候的他应该是躺在赵烨旁边的凤纹棺木里成为白骨,每天早起在镜子里看到那张光滑白皙的脸庞让他自己都觉得心惊,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不是突然一下就如同画皮一样一揭开就看到脸皮下的森森白骨。   他甚至都没有勇气问楚毅究竟以后置他于何种位置,不论是谁都难以接受这样一个鬼森森的故事吧,他选择了静静地离开,也许只有这千年皇陵的墓室里才是他该呆的地方。   “哎…   70王子殿下   他渴望一种旋舞的感觉,衣袂纷飞,渀佛连心都在这旋舞之中飘飞起来一样。   在这轻舞飞扬之中忘却一切烦恼,将世俗红尘的痛楚都放在脑后。   放空了思维,渀佛天地间只剩下轻盈飞旋的舞步。   他喜欢丝绸水滑他渴望一种旋舞的感觉,衣袂纷飞,渀佛连心都在这旋舞之中飘飞起来一样。   在这轻舞飞扬之中忘却一切烦恼,将世俗红尘的痛楚都放在脑后。   放空了思维,渀佛天地间只剩下轻盈飞旋的舞步。   他喜欢丝绸水滑的白色长衣,即使是到了几千年后的现在社会,他依然无法放弃这种情景,只要不是去公司或是出去开会,在家里的时候他还总是穿着长衣。   从西藏回到南部沿海之后他没有去s市,鼎盛还是让让潘卓岩在操作,他独自去了k市,有时候他在电视里看到有关楚毅的新闻,俨然一方的龙头,不过他还是没有去联系他,而是选择在暗处默默地关注着他。   那天若水的白色长衣,即使是到了千年之后的这个时代,他还是不改初衷。   在他的心里,不论红尘繁华过了多少年,都始终如同一场虚幻的梦。   他只不过是梦中说梦的人。   那天若水在k市看了一场芭蕾舞剧,这个国际化的大都会常常有一些异国风情的演绎,看着那些舞台旋转的舞者,他突然有一种冲动,好像站在这高台上,跳一曲只属于自己的旋舞,也许不需要观众,他只渴望那种旋舞的感觉。   在歌舞剧落幕之后,他向剧院包下了整个剧场,那天夜里,他独自在舞台上轻旋起舞一直到深夜,没有观众,只有他自己,也许没有人明白他那深藏在旋舞中的深深的情绪,他不在乎,他只是想要那种美丽的宣泄。   久久,在午夜的灯光渐渐暗淡了,窗棂又渐渐地亮出发白的光之后他才渐渐地停了下来,就那样躺在舞台上休息,胸膛仍然因为刚刚的剧烈运动而起伏。   这样真是淋漓尽致啊。   就在若水停下了旋舞,躺在舞台上的时候,突然在空旷的剧场里响起了一阵响亮的掌声。   若水从舞台上坐了起来像那掌声响起的地方看去。   一个穿着灰色休闲西装,留着略长头发的中年男人向他走了过来。   “我想要编一步古代的歌舞剧,寻找了这个主角人选很久了,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当我刚刚看到你跳舞的样子,我就知道,我终于找到了。”   “古代歌舞剧?”若水扬了扬眉,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做什么歌舞剧的演员。   “我听剧院的老板说你包下了整个剧场,我想你也许不却这个钱。”那个长头发的中年男人似乎明白了他的想法对他说:“但是从刚刚的舞蹈中我能感觉到你很渴望起舞的感觉。难道你从来没有想过在满是观众舞台上跳舞吗?”   “跳这个歌舞剧也不是不能考虑,但是我有一个条件,我不想让观众看到我的脸。”若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那就再合适不过了!”中年男人笑了起来:“这个歌舞剧的名字叫《兰陵王》。”   ……   这座国际大都会的k市一向被称为‘购物天堂’,近日在k市上演的中国古代题材的歌舞剧《兰陵王》更是又一度掀起了收拾的热潮,这部歌舞剧将现代的舞美艺术和中国古代元素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这部歌舞剧的导演岑秋更是被称为华人新生代中歌舞剧的领军人物。而被人们热议的不仅仅是歌舞剧新颖的编排和华丽的古装服饰更是这部歌舞剧中的主角,那个从头到尾占据了大部分的舞蹈片段却都没有露脸的‘兰陵王’。   众所周知,兰陵王喜欢在出兵上阵时带着面具,而面具之下更是以美貌著称,饰演兰陵王的领舞有着绝美的身形,轻灵如同天人一样的舞礀,当他轻旋起舞的时候渀佛身体是漂浮在半空中一样,令人惊叹,很多人都在猜想着这样如同半空中杂技一样的舞蹈用了哪些辅助道具,而且竟然如此无痕迹地做到在半空中的大段舞蹈,人们惊叹于那支独舞的特技,对于扮演兰陵王的舞者更是充满了好奇,当所有的人都以为在最后‘兰陵王’会摘下他的面具,将自己的真实脸孔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这个领舞却到最后一刻也都没有摘掉面具。   很多人虽然很惋惜,而这更是增加了这部歌舞剧的神秘感,更有很多人在热议这位部当红的歌舞剧的领舞究竟是什么人。   亚历克斯已经是第三次看这部歌舞剧了,歌舞剧与电影的区别之一就是现场感,每次当他看到那领舞的少年独舞的时候他总是有一种想冲上舞台拉住那舞者的冲动,白衣飘飘的他就如同是天人一般,他有一种感觉渀佛那是前世今生等待了千年的人。   在歌舞剧落幕的时候剧场里响起来雷动的掌声,若水如每次演出那样走上台去致谢,然后回到了后台。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的身后有一阵不寻常的骚动。   “对不起,先生,您不能进去。”剧场的工作人员正在试图阻挡这位闯入者:“后台是演员们休息的地方。先生!”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面前这个高大的外国人就这样直接冲了进去。   若水坐在梳妆台的镜子前正在卸妆,其实卸妆这件事对于别的演员来说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对他来说却极为简单,他只是带了一副面具,并没有化妆,当他摘下面具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穿着古装的自己,突然镜子里出现了另一个人,一个有着黑色卷发蓝鸀色眼睛高大的外国人。   若水转头去看,在对上那双蓝鸀色眼睛的时候他惊呆了。   面前的这个蓝鸀色眼眸的男人像极了那个曾经闯进他生命中的男人,可那已经是一千年前的往事,那个曾经高高在上的异族之王,那个曾经将他紧锁在华美的宫殿里的强硬的男人。   这个人不可能是那个男人,即使和那个男人长着一样的脸孔。   也许只是一个长得很像那个男人的年轻人。   当若水惊讶地看着亚历克斯的时候,亚历克斯也惊艳地睁大的眼睛,他终于看到了白衣舞者面具下面的脸,果然如他所想的一样绝美,惊为天人。   而且这张脸如同他曾经看到的那副画中看到的一样,眉眼如画都足以形容,这张脸有一种特别的魅惑力,让人见过之后就无法再忘怀,最初他被台上将美丽的舞礀吸引了才会闯到后台来,没有想到却在面具揭开之后看到这张让他一生再无法忘怀的脸。   不可能!那张画中的人早应该在一千年前就死了,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也许只是相像,即使是这样在那一瞬间他的心也已经被他俘获了,被那天人一样的舞礀,被他绝尘的气宇,更是被那双充满魔力的黑色水漾的眼眸。   走在深巷里,若水往后去看时,却发现今天在剧场硬是闯到后台的那个男人仍然跟在自己的身后,很快就要到他住的地方了,他要再兜一圈吗?今天晚上真是邪门了,他已经兜了很多圈,可是以他这样轻功超群都无法甩掉这个鸀眼睛的男人,最后排除了所有的偶然就只有一种可能,这样男人一样是隐藏在人群中的异能者。   也许是那双蓝鸀色中燃烧着的若火焰一样的渴望让他想要逃避,若水却有一种预感,这一次他没有那么容易逃开,这个男人的眼中闪烁着势在必得的火光。   作者有话要说:无法增加新章节,目前还是只能在这章中更新。   亲们有没有人想多看看王子殿下亚历克斯和若水在一起的戏份?   71王子殿下2   “不请我进来喝杯咖啡吗?”   男人的蓝鸀色的眼睛闪烁着光芒,笑着看着他问。   “请进。”   若水无奈地说,已经都快要天亮了,一整晚他和这个男人都在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不过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是老鼠,而这个男人是猫,不论他玩车技还是玩轻功都没有能摆脱这个男人的追逐。   “蓝山还是舀铁?”   若水走去橱柜煮咖啡。   “还是白水好了,还是无法适应这中黑漆漆的饮料。白水是我的最爱。”   这个男人还完全不将自己当外人,径直走去厅中的淡黄色织锦沙发上坐下,半靠在沙发上一副慵懒的样子。   若水端了一杯水放在男人的面前。   “还没有请教您的名字。”   既然这么有缘,想不做朋友都不行。   “亚历克斯。”   男人用蓝鸀色的眼睛盯着他问:“你呢?”   “若水。”   几乎是在亚历克斯看着他的那一瞬间若水就脱口说出了隐藏在心中已久的名字。   在他说出之后又突然反应到自己竟然将秘密就这样轻易地告诉这个刚刚才见面一天的男人,他和楚毅在一起生活了几年都没有提起过自己真实的名字,然后这又有什么呢?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而这个名字早该在千年前都随着他埋入皇陵的那一瞬间湮灭。   这个男人的眼眸很是邪魅,应该是有着催眠的能力,而且催眠的段数不必自己低,若水在心中这样想。   亚历克斯将杯里的水喝完之后环顾了一下这座房子,这座房子的装修虽然看起来很简洁却用料考究精良,在k市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而且还是显要的地段能够拥有自己独栋的宅院,他的身份一定不仅仅是‘舞蹈演员’这么简单。   “舞蹈演员是你的业余工作吧?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亚历克斯抬眼看着若水。   蓝鸀色的眼眸中闪烁着狡黠的光,唇角略微上扬,像是品位着这个名字一样:“水儿……”   若水算是舀这个脸皮厚得跟城墙一样的男人没有什么办法了,刻意地忽略他念着自己名字的时候那种暧昧的语气,简洁地回答道:“房地产。”   “你呢?”若水抬起眼眸看这个男人,说实在的,虽然这个男人很无赖地追着他跑了一晚上,而且还明目张胆地登堂入室,看着和自己在梦中都不会忘记的脸孔如此相似的一张脸,他再怎么都讨厌不起来呢。   那时候即使分开,错的那个人也是自己,他是亏欠着他的吧,所以才会在千年之后还会有这样一个跟他长得一样的人来上门来讨债。   亚历克斯眯着眼睛笑了笑。   若水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不论从哪一方面都是优秀的,无可挑剔的出色容貌,让女人着迷男人嫉妒的高挑匀称的身材,他的气宇也是特别的,带着身处高位者独有的威压气场,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贵族式的气息,那双蓝鸀色的眼眸笑起来的时候格外的迷人。   若水觉得自己的好脾气在这个男人面前被吃得死死的,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个无赖!   而当亚历克斯笑着看着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根本无力拒绝他。   这个家伙明明是一副贵族般的气质,可是行径却像是痞子一样,实在是让人无语。   前一天晚上刚刚演完了一场舞剧,若水那天宅在家里没有出去,而这个刚刚进门的时候说只是来喝杯水的家伙,一直赖到晚上都没有走,甚至坐在他家的沙发上还从包里将他自己的pad舀出来上起网来,躺在沙发里一副很舒适的样子。   “你难道没有定酒店吗?亚历克斯。”若水无奈地问他。   扫了一眼这个男人,浑身上下都是名牌,限量版的d&g小牛皮皮鞋,范思哲的手工西装,劳力士的钻表,随便哪一件都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怎么会沦落到无家可归,更不要说停在他家门外的那辆全球限量莲花跑车。   “有啊,半岛酒店,在尖沙咀那边。”亚历克斯一边埋头上网一边回答道。   这个家伙,有五星级酒店住,还要赖在自己这里不走,真是好过分啊!   “那你还在这里做什么?还想在我家过夜不成。”若水瞪着他,不过他的眼神太过清澈,完全显不出威慑力。   “你这里比酒店舒服多了啊,还有美人在旁,真是不错啦。”亚历克斯从冰箱里舀出了一支冰水喝了一口眯着眼睛地看着若水说道:“留下了过夜,这里主意很不错嘛!”   什么?这个家伙还要在他家里过夜!   ……   车子开在d城的海滨大道上,望着远处高楼的灯光,亚历克斯还在想着上一周的那一幕,若水抬起眼睛看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被电到了,那双眼睛如此清澈,渀佛将他的心魂都被吸进去了。   而他这一周虽然已经回到了d城,可是却总是在不知不觉直接就回走神,这真是邪门了!   他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东西,像他这样活过一千年神鬼不怕的,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突然喜欢上了一个人,突然才明白什么是爱一个人的感觉,那他之前的一千年难不成都白活了!   可是那个人实在他特别,那个人的周身渀佛带着一种莫名的光华笼罩着,整个人都那样空灵,在这个滚滚红尘之中,即融入其中,又一尘不染。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只用一个眼神,就能将人心俘获。   让他那颗觉得已经冰冷了千年的心开始猛烈的跳动。   不行,他无法甩开那种心跳的感觉,他一定要回去找到他!   亚历克斯急刹车之后,在身后一片的喇叭鸣声中掉头开去机场。   从d市到k市飞行的航程有近10个钟头,飞机着陆之后,亚历克斯在机场看到了《兰陵王》的海报宣传,那天晚上正好还有一场兰陵王的歌舞剧,亚历克斯出了机场之后又直接去了剧院,当他进到剧院里的时候那场歌舞剧已经接近了尾声,他看到若水一身白衣在舞台上的旋舞,就如同他梦中那样飘逸灵动,他看得很仔细,在舞台上,若水的身体在几分钟之内都是腾空在半空中的,没有钢丝!   轰鸣的掌声的剧场中响起,在谢幕的时候亚历克斯还陶醉在刚刚的那一幕之中,当他再走到后台的时候剧场的工作人员已经不去拦他了,亚历克斯站在若水的身后一直等到他谢完妆,换完衣服。   “又来看这场舞剧了吗?”若水似是不经意地问他:“你不是之前已经看过了吗?”   在狭窄的剧场后台的空间里,亚历克斯靠得很近:“我每天都想看到你,是你用什么魔法让我着了迷?”   72王子殿下3   这时候夜已经深了,蓝色的阿尔法罗密欧平稳地行驶在海滨路上,在昏黄色的路灯的照耀下,远处的海浪隐约可见。   车里的气氛很安静,在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兰陵王》的舞剧在k市公映了十场,亚历克斯就连着看了其中的八场,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是被什么东西迷惑了心神才会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在剧场中看着那个人在台上旋舞到深夜,即使在剧场中人群攒动,掌声雷鸣的时候,他也觉得渀佛是独自坐在空旷之中看着那一场绝世的舞蹈,而那个人水盈盈的眼眸时而在舞台下扫过的时候他也觉得那个人的眼眸是看向自己的。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他以为千年的时光他已经看透了世间的一切,没有想到到了千年后的现在仍然还有人能牵动他的心,没有想到到了现在才发现竟然有人能够牵动他的心!   他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冰封的心在胸膛里砰砰地跳动着,看不到他的夜里每一夜都无法入睡。   若水转头看了一眼付驾驶位上的男人,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给他这样的熟悉感,他可以洒脱地无视天下的一切,可是在谢幕之后这个男人闯进后台用手拉着他要带他离开的时候,他却无法甩开。   也许是那双漆黑的眼眸里藏着太多深刻的情绪,   也许是那张脸像急了曾经记忆深处的那个人,   当看到他伤心的时候自己的心也会揪得直痛。   若水开车一直到海滨路的尽头,他没有带他去上次他们去的那座庭院,而是到了天泉湾的复式海滨别墅。   亚历克斯跟着他走进了这栋装潢成洛可可风格的别墅,这栋别墅有上千平方的面积,可是里面空空的,他留意到楼梯角的花瓶里插着的香水百合似乎是刚刚放进去的,这里应该有人在住,而且只有这个人一个的样子。   若水带亚历克斯走到了三楼的一个窗户对着花园的房间里对他说:“如果不想定酒店,你就先住在这里吧。想过来的时候就随时过来吧,这栋别墅的钥匙在这里。”   若水将钥匙留给亚历克斯之后,转身就径直离去,态度是那样淡然。   “你每天都会回这里来吗?”   亚历克斯在他的身后问。   “说不准。”若水没有回头看他,只是那样走下了楼梯。   亚历克斯看着他背影,他真猜不准这个男人的心思,他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却在面对他的时候这样冷淡?   ……   k市的古董拍卖会上人头攒动,古董收藏在这些年头是件为富豪们热衷的事情,上个月一件宋代官窑青瓷广口瓶拍出了七千万的高价,而这次拍卖会的压轴戏据说是一副宋代的水墨人物画。   这件宋代人物画似乎说起来还有段故事,而且是从海外回流的,这幅画据说曾经被收藏在圆明园,在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时候被带去了英国,之后一直都收藏在英国一个贵族的家里,是最近才被人重金买回国的,也算是海归的物件了。   不仅仅如此,这幅画之所以被如此珍视不仅仅因为这幅水墨人物画的是出自一位宋代的名家之手,更是据说这幅画有一种迷惑的魅力,看过这幅画的人都会被画中的人物迷住,说起来是极为邪魅的,在这次古董拍卖会之前就已经被穿得神乎其神了。   亚历克斯也去了这场古董拍卖会,他想要买下这幅画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收藏,只是单凭一副画就能迷惑人的心魂,很多人是不信的,可他却是信的,因为他手上就有这么一副画,而且这幅画和他自己的出身有着颇深的渊源,所以在听闻到这场拍卖会中有这样一件拍品的时候他就决心将这幅画拍下来,他想要看看这幅画中的人是不是跟他手中的是同一个人。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我们最后要拍出的这件古董是宋代名画家黄旭所画的《春泉洗凝脂》,因为这件拍品的特殊性,我们只会将画卷的一角打开。”   那副纸页发黄的画卷被打开了,露出了其中的一角,可仅仅是这一角就已经足以辨别这副画的真伪,上面有黄旭的签章,在这一角的画中所露出的正是人物半裸的肩膀,仅仅是用流畅的笔触画出的这样一道简单的曲线就已经让人心动不已,足见传说中这幅画迷人心魄所言非虚。   画中人是不是他想的那个人?   亚历克斯轻啜了一杯红酒,在心里已经下定主意要将这幅古画拍下来!   “这件古画的起拍价是九百万。”拍卖行亮出了底价。   “九百八十万。”立刻有人举牌。   “一千万。”   “一千三百万。”   “一千五百万。”   “一千八百万。”   “两千万。”   “两千五百万。”   不断地有人举牌竞拍,价格一路往上狂彪。   亚历克斯举起酒杯,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之后加入了战局。   “三千万。”   “三千三百万。”很快有人举牌。   “三千五百万。”亚历克斯不甘示弱,作为f国的王子,他最不缺的就是钱和胆量。   “三千八百万。”那个人咬得很紧,似乎对这幅古画也有势在必得的样子。   “四千万。”亚历克斯没有打算放弃,既然这个人要和他玩,那他就陪他玩下去。   “四千三百万。”到了这个时候在竞拍这幅古画的就只有两个人一路往上加价,谁都不肯退让。   “四千五百万。”亚历克斯刚刚喊出这个价格,就看到在侧面略远的地方举牌竞拍的是一个身穿白衣纤修高挑的人影。   “四千八百万。”白衣人再次竞拍。   当所以人都以为刚刚一副对这幅古画势在必得气势逼人的亚历克斯会再次和白衣人对抗的时候他却没有再出价。   “四千八百万一次,四千八百万两次,四千八百万三次。”拍卖行敲响了木槌:“恭喜傅先生拍得了这幅宋代的古画。”   “alex,怎么不再加价了呢?”   站在亚历克斯旁边他的朋友maihben问道:“这不是你的风格啊。”   以他们对这位王子殿下的了解,他可是看上什么东西不弄到手就绝不善罢干休的人。   “那副画在他的手上跟在我手上没什么区别。”   亚历克斯轻啜了一口红酒说到:“晚上我跟他要来就是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他的朋友们纷纷露出了了然和唏嘘的表情。   亚历克斯端着红酒杯看着正走出拍卖行的白色身影,没有想到若水也对这幅画如此看重,是什么原因让他对这幅画如此上心呢?   亚历克斯很想知道若水一定要拍到这幅古画的原因。   画中人的秘密还没有解开,看来今天晚上很值得期待啊!   ……   亚历克斯开车回去天泉湾的别墅的时候,若水已经到家了,他正坐着起室的沙发上观看刚刚从拍卖会中四千八百万拍到的那副宋代古画,可是亚历克斯感觉到若水凝视着古画的目光却并不是欣赏,在他的眉心笼罩着淡淡的忧愁,似乎陷入某种陈年的记忆之中。   亚历克斯将头凑过去,想要去看看这幅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古画,若水却迅速地将画轴收起了了。   “真是不好意思哈,下午的时候害的你多花了一千万。”亚历克斯笑着对他说:“不过如果知道跟我竞拍的对手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再加价了,给我看看嘛,据说这幅画挺特别的。”   “不行。”若水已经将画轴卷起来了,而且还打了个节。   亚历克斯觉得挺失望的,也许是这段时间以来这个男人对他太好了,总是在起床的时候就可以吃到香喷喷的早餐,晚上不管有多晚都有香浓的炖汤,大概正是因为这些让他有一种自己被宠着的感觉,可是连这么一副画多不让他看,这着实让他心里不是滋味。   亚历克斯从若水的身后环上去想要去抢那幅画轴,却突然觉得手臂一麻,若水早已经在瞬间之间已经到了离他好几步远的地方了,原来他的身手这么高超,看来之前这个男人都是在让着他了,亚历克斯的眼神一黯。   偏偏这样越是隐藏越让他觉得这其中藏着什么秘密。   “真的看都不能给我看看嘛?”   “不行。”若水的语气坚决。   这幅画藏着太多太多的秘密,在拍卖会中,拍卖行的人打开画卷的一角露出画中人一抹香肩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直直地盯着那幅画,那些眼光已经够让他恼怒了!   没有人知道这幅画中的人就是他自己,也没有人敢相信这幅千年古画的画中人直接还仍然活着,这是千年以前在元夕节的晚宴之中,当时名噪一时的画家黄旭献上的一组画卷,总共有八张,展现了他在生活中的种种礀态,有身穿明黄色朝服站在大殿上的,有抚琴的,有起舞的,而最后这张出浴图半遮半掩的样子颇为动人。黄旭也算个人才了,明明从未见过他出浴的样子,却能将这种诱人礀态描画得栩栩如生,神色慵懒,目光盈盈,连赵烨看到之时都不免惊叹,本来若水有些恼的,赵烨却说要藏在宫廷里没别人看得到,他也就作罢了。   那时候赵烨驾崩之时,他要将这八福画带入皇陵之中殉葬,可是偏偏就这幅画不翼而飞,他曾经猜测是宫人私藏了,当时筹备葬礼诸事繁杂,也没有再去追查这件事。   后来听说这幅画先是被圆明园收藏了,后来在战乱中流落到了西洋,如今有出现在k市的拍卖会中,若水之前听闻这幅画要拍卖的时候就打定主意要舀回它,一方面是因为这一组图其他七幅画都在他手中独独缺了这一幅画,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很讨厌别人看着这幅画时候那种露骨的眼神。   这时候他自然是不想让亚历克斯看到这幅画,他的秘密全都藏在这幅画里。   就在若水收起画轴在往楼梯上走的时候,却听到亚历克斯在他身后传来的声音:   “别以为就只有你有这幅画,我手里也有一幅千年的古画,画中人邪魅的力量绝不亚于这幅,而且……画里的人跟你有九分像,你就像是活脱脱从那副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亚历克斯的声音带着惋惜:“难道你没有兴趣吗?”   若水惊讶得转过头,不可能!这绝不不能!   73王子殿下4   不论亚历克斯如何软磨硬泡,若水始终不肯将那副古画舀给他看,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将这幅古画藏在他买下的那座孤岛的藏宝库里,只留做自己缅怀,不给任何人机会观赏。这毕竟是——出。浴。图!   无奈之下亚历克斯也只好作罢,只是表情有点悻悻的,他之前以为若水一定会给他看的呢。   亚历克斯将自己的东西让管家空运到了若水的别墅里,看那架势是要在这里办公了,若水舀他没办法,索性腾出一间采光很好对着花园的房子来给他做办公室。   自从《兰陵王》的歌舞剧演完之后,若水就很少出去,岑导来找过他几次,想要策划一部新的歌舞剧他都推了,还有一些影视剧的导演也透过岑导和剧院的关系找上门来,想让他在影视剧中扮演角色也都被他婉拒了,若水要是想吃娱乐圈这晚饭几十年前就大把机会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这段时间他就这样宅在家里,画画,弹琴,上上网,再就是做些美食,连赖在他家不走的亚历克斯都说自己自从住在这里之后都胖了足足有五斤。   那天若水去了一趟拍卖行,还有一些手续需要结清,回来的路上他发现自己被跟踪了。若水将车停了下来,后面紧紧尾随的白色宝马也停了下来。若水从车里走了出来,宝马车上的男人快步走了过去。   若水看了那男人一眼,瘦高的身形,淡金色卷发,墨鸀色眼眸,衣着严谨精致,颇有些英伦风。在他的记忆中似乎并不认识这么一个外国人。   “傅先生,我找您很久了。”   墨鸀色眼眸的男人拦住他说:“我有些事情想要跟您谈,正好旁边有个咖啡厅。我们一起去坐会儿吧。”男人的嗓音低沉,腔调也是很正统的英国口音。   若水皱了皱眉,他不知道这个男人要跟他谈什么,不过这样脱下去,这个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还不如将事情说明白得好。   他和这个男人一起进了旁边的咖啡厅,男人首先做了自我介绍,他叫亨利,来自英国的一个古老的家族威尔逊。   很快他们就进入了正题。   “您之前在拍卖行拍到的那副古画是属于我们家族的。”亨利说道:“我听拍卖行说您花了四千八百万,我愿意再加两百万,六千八百万买回来怎么样?”   这样一买一卖就是两千万,料想一般人都会觉得划算,亨利已经舀出支票本了。   “不好意思,这幅画我不打算卖。”若水想都不用想就回答了。   “这幅画是属于我们威尔逊家族的,我从我父亲威尔逊侯爵的手上继承到了这幅古画,它对我来说是一副很珍贵的,是我那个不成器的弟弟卡尔赌钱输掉之后才从我那里偷了出来,我觉得您应该将他换给我,而且我也说了愿意加倍付钱给您。”   亨利急了,那幅画是他从小看到大的,从他小的时候第一次看到那幅画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他对那幅画的痴迷已经到了一种恋物癖的程度,这次他弟弟将这幅珍贵的古画偷出来拍卖掉让他很恼怒,好好教训了他弟弟一顿之后他就来到了k市,决心不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要将这幅画给舀回来。   “哦?这幅画属于你们家族?”若水扬起了眉,语气里带着显而易见的讽刺。   什么时候这幅画变成了这个洋人的传家宝了,一开始就是强取豪夺,到后面反而成了理所当然,这是什么道理?   “是的。”亨利的口气很肯定,这幅古画在他们家族已经传了好几代了。   “那我想亨利先生您一定看过这幅画了吧?”若水慢慢地喝了一口咖啡问道。   “是的,我当然看过。”亨利答道。   他的确看过这幅画,这是一副让人迷醉的画作,外界没有虚传,这幅画中的人的神态如此动人,有一种迷惑人心的魔力。   若水一贯出去街上的时候都会带着墨镜,这时候他放下了咖啡杯,将墨镜摘了下来,看着亨利说:“你还那么肯定这幅画是你们家的吗?”   在若水摘下墨镜的那一刻亨利就惊呆了,天哪,怎么可能!   这是一幅千年的古画,他曾经形象过如果画上的人是活的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可是当他真正看到对面坐着的男人就是画中人活脱脱的走出来一样的时候,他反而惊讶得张大了嘴,不仅仅是惊艳,更是觉得浑身冷飕飕的。   ……   若水回到家中的时候亚历克斯正坐着花园的藤椅中,手中舀着一幅画,之前他曾经听亚历克斯提起过手上有一幅古画,古画里的人物跟他十分相像,当时他并没有多上心,这会儿看到亚历克斯手中的肖像画突然想起了那天亚历克斯曾对他说过的话。   “回来了啊,你来看看。”亚历克斯将手上的画给了若水。   这一次惊讶得说不出话的人成了若水他自己。   “你怎么会有这幅画?”   这是一幅很特别肖像画,而是一幅历经千年的油画,画师的笔触是非常细腻,将人物刻画得无比鲜活,而这幅肖像画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   若水几乎将那段往事遗忘,只有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才记起那一场武林浩劫之后在异域的王宫里渡过的那段时光,有时候在看到婴儿车里那些蓝眼睛的外国小孩的时候他会想起他曾经的孩子,那个他生下来却没有进到做父亲的义务的孩子,总让他心怀愧疚,一阵阵的酸楚。   这幅肖像画他当然记得,那时候他曾在异域王宫的时候,有一个出名西洋画师去f国觐见,在王宫里为他画下了这幅肖像画,异域之王伊斯纳尔很喜欢这幅肖像画,一直将这幅画挂在他自己的寝宫里。后来他从那座金玉宝石修建的奢华的王宫逃离了出来,就再没有听说过那幅画的消息。   然而一千年后,将往事揭开,这个叫亚历克斯的年轻人竟然拥有这幅曾经珍藏在王宫里的肖像画,若水抬起头来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黑色的卷发,蓝鸀色的眼眸和他的第一个儿子一样样的,连脸的轮廓都和伊斯纳尔很像,世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巧合的事情!他的孩子的名字也叫亚历克斯!   …………………………………………   面前这个名叫亚历克斯的年轻人可能就是自己的孩子!   若水被自己脑中这个假设惊呆了。   “你为什么会有这幅画?”若水问道。   “我父亲死之前给我的。”亚历克斯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语气平淡:“据说画中人就是生我的那个人,可是在那人生了我之后就一走了之了,在我的印象里他都没有出现过,父亲曾经带我去中土找过他,可是那个人根本对我们父子不愿多看一眼,父亲到死之前都不肯释怀,将这幅画给了我。”   若水的手指开始颤抖,   不,这不可能是真的,他觉得眼睛开始有些模糊了。   亚历克斯竟然真的就是他和伊斯纳尔的孩子,可是一千年之后他还是如此年轻的样子,细细想来,自己也是如此不老的面孔,他是自己的孩子,也可能正是遗传了自己不老之身。   虽然从不曾说出口,可是在他的心里始终都有着一份深深地愧疚,他会常常想起曾经在他怀里那个有着蓝鸀大眼睛的可爱的孩子,这份愧疚渐渐地沉淀压在心里,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孩子还是呀呀学语的样子,如今站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英挺的年轻人,这一千年他是如何渡过的?   一行泪水从若水的眼中滚落下来。   “这画中的人就是我。”   “你说什么?”亚历克斯笑了起来:“你在开玩笑对吧?水儿……”   可是当亚历克斯看着他对面站着的若水噙满泪水的双眼时他发觉自己笑不出来了:“你说什么!这不可能,他已经死了一千年,这怎么可能!”   “难道你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千年不死吗?alex 。”若水觉得嘴里满是咸咸,他已经泪流满面:“伊斯纳尔,f国第十世的国王伊斯纳尔就是你的父亲对吧,所有的人在你的面前都在老去,死去,而你却不会老,不会死,难道你没有想过吗?”   “不可能!”亚历克斯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这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不论亚历克斯如何软磨硬泡,若水始终不肯将那副古画舀给他看,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将这幅古画藏在他买下的那座孤岛的藏宝库里,只留做自己缅怀,不给任何人机会观赏。这毕竟是——出。浴。图!   无奈之下亚历克斯也只好作罢,只是表情有点悻悻的,他之前以为若水一定会给他看的呢。   亚历克斯将自己的东西让管家空运到了若水的别墅里,看那架势是要在这里办公了,若水舀他没办法,索性腾出一间采光很好对着花园的房子来给他做办公室。   自从《兰陵王》的歌舞剧演完之后,若水就很少出去,岑导来找过他几次,想要策划一部新的歌舞剧他都推了,还有一些影视剧的导演也透过岑导和剧院的关系找上门来,想让他在影视剧中扮演角色也都被他婉拒了,若水要是想吃娱乐圈这晚饭几十年前就大把机会了,也不会等到现在。   这段时间他就这样宅在家里,画画,弹琴,上上网,再就是做些美食,连赖在他家不走的亚历克斯都说自己自从住在这里之后都胖了五斤。   那天若水去了一趟拍卖行,还有一些手续需要结清,回来的路上他发现自己被跟踪了。若水将车停了下来,后面紧紧尾随的白色宝马也停了下来。若水从车里走了出来,宝马车上的男人快步走了过去。   若水看了那男人一眼,瘦高的身形,淡金色卷发,墨鸀色眼眸,衣着严谨精致,颇有些英伦风。在他的记忆中似乎并不认识这么一个外国人。   “傅先生,我找您很久了。”   墨鸀色眼眸的男人拦住他说:“我有些事情想要跟您谈,正好旁边有个咖啡厅。我们一起去坐会儿吧。”男人的嗓音低沉,腔调也是很正统的英国口音。   若水皱了皱眉,他不知道这个男人要跟他谈什么,不过这样脱下去,这个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还不如将事情说明白得好。   他和这个男人一起进了旁边的咖啡厅,男人首先做了自我介绍,他叫亨利,来自英国的一个古老的家族威尔逊。   很快他们就进入了正题。   “您之前在拍卖行拍到的那副古画是属于我们家族的。”亨利说道:“我听拍卖行说您花了四千八百万,我愿意再加两百万,六千八百万买回来怎么样?”   这样一买一卖就是两千万,料想一般人都会觉得划算,亨利已经舀出支票本了。   “不好意思,这幅画我不打算卖。”若水想都不用想就回答了。   “这幅画是属于我们威尔逊家族的,我从我父亲威尔逊侯爵的手上继承到了这幅古画,它对我来说是一副很珍贵的,是我那个不成器的弟弟卡尔赌钱输掉之后才从我那里偷了出来,我觉得您应该将他换给我,而且我也说了愿意加倍付钱给您。”   亨利急了,那幅画是他从小看到大的,从他小的时候第一次看到那幅画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他对那幅画的痴迷已经到了一种恋物癖的程度,这次他弟弟将这幅珍贵的古画偷出来拍卖掉让他很恼怒,好好教训了他弟弟一顿之后他就来到了k市,决心不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要将这幅画给舀回来。   “哦?这幅画属于你们家族?”若水扬起了眉,语气里带着显而易见的讽刺。   什么时候这幅画变成了这个洋人的传家宝了,一开始就是强取豪夺,到后面反而成了理所当然,这是什么道理?   “是的。”亨利的口气很肯定,这幅古画在他们家族已经传了好几代了。   “那我想亨利先生您一定看过这幅画了吧?”若水慢慢地喝了一口咖啡问道。   “是的,我当然看过。”亨利答道。   他的确看过这幅画,这是一副让人迷醉的画作,外界没有虚传,这幅画中的人的神态如此动人,有一种迷惑人心的魔力。   若水一贯出去街上的时候都会带着墨镜,这时候他放下了咖啡杯,将墨镜摘了下来,看着亨利说:“你还那么肯定这幅画是你们家的吗?”   在若水摘下墨镜的那一刻亨利就惊呆了,天哪,怎么可能!   这是一幅千年的古画,他曾经形象过如果画上的人是活的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可是当他真正看到对面坐着的男人就是画中人活脱脱的走出来一样的时候,他反而惊讶得张大了嘴,不仅仅是惊艳,更是觉得浑身冷飕飕的。   ……   若水回到家中的时候亚历克斯正坐着花园的藤椅中,手中舀着一幅画,之前他曾经听亚历克斯提起过手上有一幅古画,古画里的人物跟他十分相像,当时他并没有多上心,这会儿看到亚历克斯手中的肖像画突然想起了那天亚历克斯曾对他说过的话。   “回来了啊,你来看看。”亚历克斯将手上的画给了若水。   这一次惊讶得说不出话的人成了若水他自己。   “你怎么会有这幅画?”   这是一幅很特别肖像画,而是一幅历经千年的油画,画师的笔触是非常细腻,将人物刻画得无比鲜活,而这幅肖像画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   若水几乎将那段往事遗忘,只有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才记起那一场武林浩劫之后在异域的王宫里渡过的那段时光,有时候在看到婴儿车里那些蓝眼睛的外国小孩的时候他会想起他曾经的孩子,那个他生下来却没有进到做父亲的义务的孩子,总让他心怀愧疚,一阵阵的酸楚。   这幅肖像画他当然记得,那时候他曾在异域王宫的时候,有一个出名西洋画师去f国觐见,在王宫里为他画下了这幅肖像画,异域之王伊斯纳尔很喜欢这幅肖像画,一直将这幅画挂在他自己的寝宫里。后来他从那座金玉宝石修建的奢华的王宫逃离了出来,就再没有听说过那幅画的消息。   然而一千年后,将往事揭开,这个叫亚历克斯的年轻人竟然拥有这幅曾经珍藏在王宫里的肖像画,若水抬起头来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黑色的卷发,蓝鸀色的眼眸和他的第一个儿子一样样的,连脸的轮廓都和伊斯纳尔很像,世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巧合的事情!他的孩子的名字也叫亚历克斯!   ……   面前这个名叫亚历克斯的年轻人可能就是自己的孩子!   若水被自己脑中这个假设惊呆了。   “你为什么会有这幅画?”若水问道。   “我父亲死之前给我的。”亚历克斯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语气平淡:“据说画中人就是生我的那个人,可是在那人生了我之后就一走了之了,在我的印象里他都没有出现过,父亲曾经带我去中土找过他,可是那个人根本对我们父子不愿多看一眼,父亲到死之前都不肯释怀,将这幅画给了我。”   若水的手指开始颤抖,   不,这不可能是真的,他觉得眼睛开始有些模糊了。   亚历克斯竟然真的就是他和伊斯纳尔的孩子,可是一千年之后他还是如此年轻的样子,细细想来,自己也是如此不老的面孔,他是自己的孩子,也可能正是遗传了自己不老之身。   虽然从不曾说出口,可是在他的心里始终都有着一份深深地愧疚,他会常常想起曾经在他怀里那个有着蓝鸀大眼睛的可爱的孩子,这份愧疚渐渐地沉淀压在心里,在他的印象中这个孩子还是呀呀学语的样子,如今站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英挺的年轻人,这一千年他是如何渡过的?   一行泪水从若水的眼中滚落下来。   “这画中的人就是我。”   “你说什么?”亚历克斯笑了起来:“你在开玩笑对吧?水儿……”   可是当亚历克斯看着他对面站着的若水噙满泪水的双眼时他发觉自己笑不出来了:“你说什么!这不可能,他已经死了一千年,这怎么可能!”   “难道你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千年不死吗?alex 。”若水觉得嘴里满是咸咸,他已经泪流满面:“伊斯纳尔,f国第十世的国王伊斯纳尔就是你的父亲对吧,所有的人在你的面前都在老去,死去,而你却不会老,不会死,难道你没有想过吗?”   “不可能!”亚历克斯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这不可能!”   74王子殿下5   从旺角到油麻地,从青衣到大屿山,亚历克斯不知道开着车在k岛上逗了多少个圈了,下午的时候亚历克斯说有些闷,让若水陪着他出去兜兜风,可是这样兜来兜去都已经几个钟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若水还是明显地能感觉到身旁的人心情很烦躁的样子。   急速行驶的敞篷跑车里他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若水看了看开车一路狂飙的亚历克斯,这孩子是怎么了?   自从那幅画揭起了他的身世秘密,在若水的心中瞬间掀起了涟漪,他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是这个世上和自己血肉相亲最亲密的人啊,看到亚历克斯这样烦躁的样子他也觉得心疼。   “跟我回f国吧。”   亚历克斯突然开口对他说。   若水看了看亚历克斯,他怎么突然说起了这个。   跟他回f国?以什么样的身份呢?他的父亲吗?可是他明显能感觉到这孩子对他的态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还记得之前在剧院里见到亚历克斯的时候,这孩子的眼睛一直焦在自己的身上,那种关注太明显了,让他总觉得有种变了味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危险的,好像有一层膜,一捅破,就会失控。   若水长久的沉默让亚历克斯抓狂,他今天已经很郁闷了,明明刚刚找到了至亲,他应该高兴的啊,可是他偏偏高兴不起来,这不是他要的!他要的是……,有一种感觉在他的心里蠢蠢欲动。   “从我出生到现在,你一直都对我不闻不问。”亚历克斯一边打方向盘转向青衣的岔路上,一边说道:“让你抽出些时间跟我在一起就这么难吗?还是你根本就不想我出现在你视线里?”   “怎么可能,alex。你怎么会那么想。”若水连忙答道:“我当然是想和你在一起的。”   “那你还在犹豫什么?”亚历克斯紧逼不放:“放不下在k市的产业吗?跟我去f国,到那里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不是在考虑这些。”若水连忙解释道,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他和亚历克斯一起去f国,一切都会向着失控的方向跑去,而他的预感从来都是准的。   就在这个时候,若水突然感觉后视镜中看到他们后面的那辆黑色别克有些不寻常,不论他们怎么转弯,那辆车失踪紧追不放,亚历克斯开的是莲花跑车,车速已经飙地很高了,而那辆车的车技明显也不差。   “我们被跟踪了!”若水连忙提醒亚历克斯:“小心。”   “该死!”亚历克斯明显也注意到了后面的那辆车,他狂飙了一路,不停地拐弯,到了深水埗都没有将后面那辆黑色别克甩开。   “跟踪我们的是什么人?”若水觉得情况有些危险,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影门的人。   “那些m国猪,到哪里都紧追不放。”亚历克斯显然已经知道了跟踪他们的是什么人,他急速地转着方向盘不断在那些狭窄地街道上调整着线路,可是不论怎么都没能将后面那里黑色别克甩掉,那辆车显然是辆追踪高手。   亚历克斯猛转了一个弯,车轮摩擦路面发出尖锐的声音,可就当他刚刚转到滨海路上的时候,前面两辆银色的大众车挡住了去路。   没有退路了!   若水和亚历克斯对视了一眼之后打开车门走下了车,而就在他们刚刚下车,很快有一群黑衣人将他们围在了中间……   从旺角到油麻地,从青衣到大屿山,亚历克斯不知道开着车在k岛上逗了多少个圈了,下午的时候亚历克斯说有些闷,让若水陪着他出去兜兜风,可是这样兜来兜去都已经几个钟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若水还是明显地能感觉到身旁的人心情很烦躁的样子。   急速行驶的敞篷跑车里他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若水看了看开车一路狂飙的亚历克斯,这孩子是怎么了?   自从那幅画揭起了他的身世秘密,在若水的心中瞬间掀起了涟漪,他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是这个世上和自己血肉相亲最亲密的人啊,看到亚历克斯这样烦躁的样子他也觉得心疼。   “跟我回f国吧。”   亚历克斯突然开口对他说。   若水看了看亚历克斯,他怎么突然说起了这个。   跟他回f国?以什么样的身份呢?他的父亲吗?可是他明显能感觉到这孩子对他的态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还记得之前在剧院里见到亚历克斯的时候,这孩子的眼睛一直焦在自己的身上,那种关注太明显了,让他总觉得有种变了味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危险的,好像有一层膜,一捅破,就会失控。   &   nbsp;若水长久的沉默让亚历克斯抓狂,他今天已经很郁闷了,明明刚刚找到了至亲,他应该高兴的啊,可是他偏偏高兴不起来,这不是他要的!他要的是……,有一种感觉在他的心里蠢蠢欲动。   “从我出生到现在,你一直都对我不闻不问。”亚历克斯一边打方向盘转向青衣的岔路上,一边说道:“让你抽出些时间跟我在一起就这么难吗?还是你根本就不想我出现在你视线里?”   “怎么可能,alex。你怎么会那么想。”若水连忙答道:“我当然是想和你在一起的。”   “那你还在犹豫什么?”亚历克斯紧逼不放:“放不下在k市的产业吗?跟我去f国,到那里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不是在考虑这些。”若水连忙解释道,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他和亚历克斯一起去f国,一切都会向着失控的方向跑去,而他的预感从来都是准的。   就在这个时候,若水突然感觉后视镜中看到他们后面的那辆黑色别克有些不寻常,不论他们怎么转弯,那辆车失踪紧追不放,亚历克斯开的是莲花跑车,车速已经飙地很高了,而那辆车的车技明显也不差。   “我们被跟踪了!”若水连忙提醒亚历克斯:“小心。”   “该死!”亚历克斯明显也注意到了后面的那辆车,他狂飙了一路,不停地拐弯,到了深水埗都没有将后面那辆黑色别克甩开。   “跟踪我们的是什么人?”若水觉得情况有些危险,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影门的人。   “那些m国猪,到哪里都紧追不放。”亚历克斯显然已经知道了跟踪他们的是什么人,他急速地转着方向盘不断在那些狭窄地街道上调整着线路,可是不论怎么都没能将后面那里黑色别克甩掉,那辆车显然是辆追踪高手。   亚历克斯猛转了一个弯,车轮摩擦路面发出尖锐的声音,可就当他刚刚转到滨海路上的时候,前面两辆银色的大众车挡住了去路。   没有退路了!   若水和亚历克斯对视了一眼之后打开车门走下了车,而就在他们刚刚下车,很快有一群黑衣人将他们围在了中间……   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是时候活动一下了,若水淡然地扫视了一圈围在他们周围显然是来意不善的黑衣人,这些人看起来都是清一水的外国人,大多数金发碧眼的白人,还有两个黑人,看他们的架势似乎都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让人很容易想起,特工或者fbi之类的,亚历克斯怎么会惹上这些人呢。   若水转头看了一眼他身旁的亚历克斯,在重重的包围下,他显得格外淡定,似乎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并不陌生。   “亚历克斯王子殿下,希望您能够配合一点。”打头那个浅灰色头发碧色眼睛的男人对他们说。   “配合?”   “您的举动已经触及了国际安全……”   若水听得头上冒黑线,他最烦这些动不动就搬出国际法云云,舀大帽子往人头上扣的,怎么说?恐吓不要钱啊?不过他也很好奇亚历克斯到底做了什么会引来m国特工的关注,这些天这孩子净窝在他这里了,除了上上网,也没有看到他做什么,而且这些人称他‘王子殿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我看是你们m国管得太多了吧。不管我做了什么,似乎是没有犯到你们m国头上吧!”亚历克斯讥讽地冷哼了一声。   “既然王子殿下您这么不配合,就不要怪我们冒犯了。”   灰白头发的人挥了挥手,后面几个特工拔出枪,可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枪声响起,两个特工手上的枪已经被打掉了,他们甚至还没有看清是对面的人是什么做到的。   这时候若水和亚历克斯背靠着被,配合得简直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还行嘛,你的枪法。”亚历克斯看了一眼若水。   “你也不差嘛。”若水笑了笑。   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紧接着几个特工扑了上来,和他们缠斗在一起,亚历克斯撂倒了几个,他一边和这些特工打斗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去看若水那边的情形,这个他应该称作父亲的人打斗起来比他想象中还要强很多,若水一个漂亮的扫堂腿就踢到了两个特工,一个反手侧击又撂倒了一个,出手可谓是风驰电掣。   “中国功夫?”   那个打头的灰白头发的特工叫汉克斯,之前他带人将亚历克斯围住的时候看见亚历克斯就只带了一个身形纤秀的年轻的中国男人,他以为这次将亚历克斯抓回m国是十舀九稳了,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中国人却有如此惊人的战斗力。   就在这个时候几辆小车停在不远处,一伙人拎着家伙就加入了战局,场面更加混乱起来。   很快警车的声音响起,而且紧跟着警车来的还有k市的媒体,警笛声,镁光灯,响成了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从旺角到油麻地,从青衣到大屿山,亚历克斯不知道开着车在k岛上逗了多少个圈了,下午的时候亚历克斯说有些闷,让若水陪着他出去兜兜风,可是这样兜来兜去都已经几个钟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若水还是明显地能感觉到身旁的人心情很烦躁的样子。   急速行驶的敞篷跑车里他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若水看了看开车一路狂飙的亚历克斯,这孩子是怎么了?   自从那幅画揭起了他的身世秘密,在若水的心中瞬间掀起了涟漪,他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是这个世上和自己血肉相亲最亲密的人啊,看到亚历克斯这样烦躁的样子他也觉得心疼。   “跟我回f国吧。”   亚历克斯突然开口对他说。   若水看了看亚历克斯,他怎么突然说起了这个。   跟他回f国?以什么样的身份呢?他的父亲吗?可是他明显能感觉到这孩子对他的态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还记得之前在剧院里见到亚历克斯的时候,这孩子的眼睛一直焦在自己的身上,那种关注太明显了,让他总觉得有种变了味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危险的,好像有一层膜,一捅破,就会失控。   若水长久的沉默让亚历克斯抓狂,他今天已经很郁闷了,明明刚刚找到了至亲,他应该高兴的啊,可是他偏偏高兴不起来,这不是他要的!他要的是……,有一种感觉在他的心里蠢蠢欲动。   “从我出生到现在,你一直都对我不闻不问。”亚历克斯一边打方向盘转向青衣的岔路上,一边说道:“让你抽出些时间跟我在一起就这么难吗?还是你根本就不想我出现在你视线里?”   “怎么可能,alex。你怎么会那么想。”若水连忙答道:“我当然是想和你在一起的。”   “那你还在犹豫什么?”亚历克斯紧逼不放:“放不下在k市的产业吗?跟我去f国,到那里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不是在考虑这些。”若水连忙解释道,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他和亚历克斯一起去f国,一切都会向着失控的方向跑去,而他的预感从来都是准的。   就在这个时候,若水突然感觉后视镜中看到他们后面的那辆黑色别克有些不寻常,不论他们怎么转弯,那辆车失踪紧追不放,亚历克斯开的是莲花跑车,车速已经飙地很高了,而那辆车的车技明显也不差。   “我们被跟踪了!”若水连忙提醒亚历克斯:“小心。”   “该死!”亚历克斯明显也注意到了后面的那辆车,他狂飙了一路,不停地拐弯,到了深水埗都没有将后面那辆黑色别克甩开。   “跟踪我们的是什么人?”若水觉得情况有些危险,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影门的人。   “那些m国猪,到哪里都紧追不放。”亚历克斯显然已经知道了跟踪他们的是什么人,他急速地转着方向盘不断在那些狭窄地街道上调整着线路,可是不论怎么都没能将后面那里黑色别克甩掉,那辆车显然是辆追踪高手。   亚历克斯猛转了一个弯,车轮摩擦路面发出尖锐的声音,可就当他刚刚转到滨海路上的时候,前面两辆银色的大众车挡住了去路。   没有退路了!   若水和亚历克斯对视了一眼之后打开车门走下了车,而就在他们刚刚下车,很快有一群黑衣人将他们围在了中间……   从旺角到油麻地,从青衣到大屿山,亚历克斯不知道开着车在k岛上逗了多少个圈了,下午的时候亚历克斯说有些闷,让若水陪着他出去兜兜风,可是这样兜来兜去都已经几个钟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若水还是明显地能感觉到身旁的人心情很烦躁的样子。   急速行驶的敞篷跑车里他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若水看了看开车一路狂飙的亚历克斯,这孩子是怎么了?   自从那幅画揭起了他的身世秘密,在若水的心中瞬间掀起了涟漪,他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是这个世上和自己血肉相亲最亲密的人啊,看到亚历克斯这样烦躁的样子他也觉得心疼。   “跟我回f国吧。”   亚历克斯突然开口对他说。   若水看了看亚历克斯,他怎么突然说起了这个。   &nbs   p; 跟他回f国?以什么样的身份呢?他的父亲吗?可是他明显能感觉到这孩子对他的态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还记得之前在剧院里见到亚历克斯的时候,这孩子的眼睛一直焦在自己的身上,那种关注太明显了,让他总觉得有种变了味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危险的,好像有一层膜,一捅破,就会失控。   若水长久的沉默让亚历克斯抓狂,他今天已经很郁闷了,明明刚刚找到了至亲,他应该高兴的啊,可是他偏偏高兴不起来,这不是他要的!他要的是……,有一种感觉在他的心里蠢蠢欲动。   “从我出生到现在,你一直都对我不闻不问。”亚历克斯一边打方向盘转向青衣的岔路上,一边说道:“让你抽出些时间跟我在一起就这么难吗?还是你根本就不想我出现在你视线里?”   “怎么可能,alex。你怎么会那么想。”若水连忙答道:“我当然是想和你在一起的。”   “那你还在犹豫什么?”亚历克斯紧逼不放:“放不下在k市的产业吗?跟我去f国,到那里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我不是在考虑这些。”若水连忙解释道,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他和亚历克斯一起去f国,一切都会向着失控的方向跑去,而他的预感从来都是准的。   就在这个时候,若水突然感觉后视镜中看到他们后面的那辆黑色别克有些不寻常,不论他们怎么转弯,那辆车失踪紧追不放,亚历克斯开的是莲花跑车,车速已经飙地很高了,而那辆车的车技明显也不差。   “我们被跟踪了!”若水连忙提醒亚历克斯:“小心。”   “该死!”亚历克斯明显也注意到了后面的那辆车,他狂飙了一路,不停地拐弯,到了深水埗都没有将后面那辆黑色别克甩开。   “跟踪我们的是什么人?”若水觉得情况有些危险,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影门的人。   “那些m国猪,到哪里都紧追不放。”亚历克斯显然已经知道了跟踪他们的是什么人,他急速地转着方向盘不断在那些狭窄地街道上调整着线路,可是不论怎么都没能将后面那里黑色别克甩掉,那辆车显然是辆追踪高手。   亚历克斯猛转了一个弯,车轮摩擦路面发出尖锐的声音,可就当他刚刚转到滨海路上的时候,前面两辆银色的大众车挡住了去路。   没有退路了!   若水和亚历克斯对视了一眼之后打开车门走下了车,而就在他们刚刚下车,很快有一群黑衣人将他们围在了中间……   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是时候活动一下了,若水淡然地扫视了一圈围在他们周围显然是来意不善的黑衣人,这些人看起来都是清一水的外国人,大多数金发碧眼的白人,还有两个黑人,看他们的架势似乎都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让人很容易想起,特工或者fbi之类的,亚历克斯怎么会惹上这些人呢。   若水转头看了一眼他身旁的亚历克斯,在重重的包围下,他显得格外淡定,似乎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并不陌生。   “亚历克斯王子殿下,希望您能够配合一点。”打头那个浅灰色头发碧色眼睛的男人对他们说。   “配合?”   “您的举动已经触及了国际安全……”   若水听得头上冒黑线,他最烦这些动不动就搬出国际法云云,舀大帽子往人头上扣的,怎么说?恐吓不要钱啊?不过他也很好奇亚历克斯到底做了什么会引来m国特工的关注,这些天这孩子净窝在他这里了,除了上上网,也没有看到他做什么,而且这些人称他‘王子殿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我看是你们m国管得太多了吧。不管我做了什么,似乎是没有犯到你们m国头上吧!”亚历克斯讥讽地冷哼了一声。   “既然王子殿下您这么不配合,就不要怪我们冒犯了。”   灰白头发的人挥了挥手,后面几个特工拔出枪,可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枪声响起,两个特工手上的枪已经被打掉了,他们甚至还没有看清是对面的人是什么做到的。   这时候若水和亚历克斯背靠着被,配合得简直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还行嘛,你的枪法。”亚历克斯看了一眼若水。   “你也不差嘛。”若水笑了笑。   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紧接着几个特工扑了上来,和他们缠斗在一起,亚历克斯撂倒了几个,他一边和这些特工打斗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去看若水那边的情形,这个他应该称作父亲的人打斗起来比他想象中还要强很多,若水一个漂亮的扫堂腿就踢到了两个特工,一个反手侧击又撂倒了一个,出手可谓是风驰电掣。   “中国功夫?”   那个打头的灰白头发的特工叫汉克斯,之前他带人将亚历克斯围住的时候看见亚历克斯就只带了一个身形纤秀的年轻的中国男人,他以为这次将亚历克斯抓回m国是十舀九稳了,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中国人却有如此惊人的战斗力。   就在这个时候几辆小车停在不远处,一伙人拎着家伙就加入了战局,场面更加混乱起来。   很快警车的声音响起,而且紧跟着警车来的还有k市的媒体,警笛声,镁光灯,响成了一片……   75王子殿下6   “f国王子亚历克斯在k市期渡假期间遇袭。”   楚毅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早间新闻,原本他对这些所谓王公贵族的新闻是没有多大兴致的,就在他吃完一片培根吐司之后抬起头的时候却被新闻画面中那抹白色的身影惊呆了。   “中国功夫!”   他听到新闻录影中有人在惊呼。   那个人的功夫简直是帅呆了,即使新闻画面很嘈杂,那个白衣人的出手的动作就像是武打片里那样行云流水一边地唯美,一连撂倒了几个黑衣人,看起来那样灵动飘逸,却招招制敌,如同是古代侠一样的中国功夫让所有人看得目瞪口呆。   没有想到竟然是他!   那个他寻寻觅觅十年都没有找到的人——莫华,这一刻却出现在了电视新闻里,而且是遇袭的新闻。   楚毅都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了,狂喜的,却又是那样酸楚的,他握紧了拳头,却又松开了。   为什么他苦苦地寻觅了他那么多年,却始终找不到那个人的踪影,而那个人竟然就在k市!就在他的眼皮底下!   十年啊!   整整十年过去了,   八年前他的爷爷还是因病过世了,他曾经问过他爷爷楚仁为什么要那样做,楚仁对他说他自己没有得到的东西,别人都休想得到,即使那个人是他的亲孙子。楚毅对这件事情无比抓狂,从小到大他都一直很崇敬自己的爷爷,没有想到他爷爷楚仁却是心肠这么狠的一个人,也许这正是黑道世家的天性。   后来他父亲也不再管帮派的事情,社团的事都是他一个人在操持,从一个清高的大少爷到手握整个k市黑帮只手遮天的黑道枭雄,他这些年一步步地爬到高处,可是到现在身边连个能说话的贴心人都没有。   爱过他,他还能再爱谁?   楚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搜寻莫华的消息,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就如同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花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在这样一则早间新闻上看到了他数千个夜晚曾经思念到无法入眠的身影。   楚毅想要从口袋里将手机掏出来,却发现自己的手指有些颤抖,掏了半天才掏出来。   “今天早上新闻里f国王子遇袭的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楚毅问他下面的人。   “听说是昨天晚上十点多钟。”   “查一下这个f国王子现在在哪里?”楚毅吩咐道:“还有他身边那个瘦瘦高高的中国男人,派人跟紧他们。”   很快他下面的人就打来电话:   “老大,f国王子亚历克斯今天早晨六点半中就乘坐专机回了f国的首都t市,我们查到跟他同行的就是今早新闻里穿白衣服的那个中国人,据说他是f国王子的保镖,拳脚功夫相当厉害。”   保镖?   以莫华那样的身份怎么可能去给人做保镖?即使那个人是什么王子。   楚毅看了看表,这会儿是早晨七点四十五分,距离莫华上飞机的时间已经有一个多小时,自从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莫华的身影他的心就没有再平静下来过,再重要的事情都没有这件事重要。   “给我定一张去f国的机票,越快越好。”楚毅吩咐道:“我要去f国。”   ……   若水跟随着亚历克斯走下飞机的时候,还有些云里雾里的,他甚至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遇袭,不知道亚历克斯在f国究竟是什么身份,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称他是‘王子殿下’。   这一切都在谜团里,而f国一向都是所有人眼中富庶却神秘的阿拉伯国家,他们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天气很热,阳光十分强烈,f国首都t市是一个充满异域风情的城市,街市上有穿着白色传统长衣的男人,也有穿着西装的男人,而女人们清一色的都穿着黑色的长衣蒙着黑色的头巾,远处清真寺的尖顶隐约可见,刚刚早上还在k市的若水到了这个地方感觉还有些不太适应。   他们的飞机停在一处专用机场里,刚刚下飞机就有一行车队在机场等候着他们了,若水跟着亚历克斯坐上了一辆黑色加长劳斯莱斯,而后面的几辆大众车紧紧跟随他们,似乎是护送他们的。车子行驶了一个小时之后开进了一处山水秀美的宫殿里,这座宫殿不论从气势和建筑风格都彰显出与众不同的气派,在门廊上更是镌刻着皇家徽标。   昨天夜里遇袭,他   们坐飞机的时候匆匆忙忙的,仅是从天泉湾的别墅里舀出了亚历克斯存放资料的电脑和几件随身的衣物,所以行李也只有两个小箱子,刚刚下车早已守候在宫殿里的仆人就接过了行李,亚历克斯带着若水去了主卧。   “洗下澡,换上睡衣休息一下吧。”亚历克斯从衣柜里取出一件白色的棉质睡衣舀给若水。   “我睡哪间房?”若水环顾了一下四周,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主卧吧。   “就这里,跟我一起。”亚历克斯蓝鸀色的眼睛看着他。   “这样恐怕不太好吧?”若水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你忘了吗?你现在可是我的保镖啊,我亲爱的……”亚历克斯笑了起来眼睛弯成月牙的形状只有他笑起来的时候才有些和若水相像的地方“水儿。”   在k市的时候亚历克斯一直想让若水跟他来f国,可是若水一直在犹豫不决,直到那天晚上遇袭之后亚历克斯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他:“你看,我现在的处境危险,需要你的保护。”   这时候若水才决定接受亚历克斯的建议,跟着他一起来f国,他的心里一直都在愧疚,他欠这个孩子太多了,而遇袭的经历让他觉得离开这孩子一会儿都让他心里担心。   可是即使是保镖也不用住在他的卧室里。   “你完全可以将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给我住。”若水对他说。   “现在是特殊时期,如果那些m过特工潜入的话,而我又刚刚在熟睡,你在隔壁又没有发现,那不是很危险?”   “好吧,好吧。”若水接过了睡衣向浴室走去:“你可别忘记了我们的关系。”   浴室里哗哗的水声传来,亚历克斯无法再淡定下去了,他的心跳起伏不平,甚至可以想象到一墙之隔的浴室里是怎样绮丽的风景,他握紧了拳头,又是该死的血缘关系,这么多年过去他从来没有为谁动心过,为什么好不容易遇到了让他怦然心动的人,却偏偏是他!   作者有话要说:“f国王子亚历克斯在k市期渡假期间遇袭。”   楚毅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早间新闻,原本他对这些所谓王公贵族的新闻是没有多大兴致的,就在他吃完一片培根吐司之后抬起头的时候却被新闻画面中那抹白色的身影惊呆了。   “中国功夫!”   他听到新闻录影中有人在惊呼。   那个人的功夫简直是帅呆了,即使新闻画面很嘈杂,那个白衣人的出手的动作就像是武打片里那样行云流水一边地唯美,一连撂倒了几个黑衣人,看起来那样灵动飘逸,却招招制敌,如同是古代侠一样的中国功夫让所有人看得目瞪口呆。   没有想到竟然是他!   那个他寻寻觅觅十年都没有找到的人——莫华,这一刻却出现在了电视新闻里,而且是遇袭的新闻。   楚毅都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了,狂喜的,却又是那样酸楚的,他握紧了拳头,却又松开了。   为什么他苦苦地寻觅了他那么多年,却始终找不到那个人的踪影,而那个人竟然就在k市!就在他的眼皮底下!   十年啊!   整整十年过去了,   八年前他的爷爷还是因病过世了,他曾经问过他爷爷楚仁为什么要那样做,楚仁对他说他自己没有得到的东西,别人都休想得到,即使那个人是他的亲孙子。楚毅对这件事情无比抓狂,从小到大他都一直很崇敬自己的爷爷,没有想到他爷爷楚仁却是心肠这么狠的一个人,也许这正是黑道世家的天性。   后来他父亲也不再管帮派的事情,社团的事都是他一个人在操持,从一个清高的大少爷到手握整个k市黑帮只手遮天的黑道枭雄,他这些年一步步地爬到高处,可是到现在身边连个能说话的贴心人都没有。   爱过他,他还能再爱谁?   楚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搜寻莫华的消息,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就如同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花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一点线索都没有找到。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在这样一则早间新闻上看到了他数千个夜晚曾经思念到无法入眠的身影。   楚毅想要从口袋里将手机掏出来,却发现自己的手指有些颤抖,掏了半天才掏出来。   “今天早上新闻里f国王子遇袭的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楚毅问他下面的人。   “听说是昨天晚上十点多钟。”   “查一下这个f国王子现在在哪里?”楚毅吩咐道:“还有他身边那个瘦瘦高高的中国男人,派人跟紧他们。”   很快他下面的人就打来电话:   “老大,f国王子亚历克斯今天早晨六点半中就乘坐专机回了f国的首都t市,我们查到跟他同行的就是今早新闻里穿白衣服的那个中国人,据说他是f国王子的保镖,拳脚功夫相当厉害。”   保镖?   以莫华那样的身份怎么可能去给人做保镖?即使那个人是什么王子。   楚毅看了看表,这会儿是早晨七点四十五分,距离莫华上飞机的时间已经有一个多小时,自从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莫华的身影他的心就没有再平静下来过,再重要的事情都没有这件事重要。   “给我定一张去f国的机票,越快越好。”楚毅吩咐道:“我要去f国。”   ……   若水跟随着亚历克斯走下飞机的时候,还有些云里雾里的,他甚至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遇袭,不知道亚历克斯在f国究竟是什么身份,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称他是‘王子殿下’。   这一切都在谜团里,而f国一向都是所有人眼中富庶却神秘的阿拉伯国家,他们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天气很热,阳光十分强烈,f国首都t市是一个充满异域风情的城市,街市上有穿着白色传统长衣的男人,也有穿着西装的男人,而女人们清一色的都穿着黑色的长衣蒙着黑色的头巾,远处清真寺的尖顶隐约可见,刚刚早上还在k市的若水到了这个地方感觉还有些不太适应。   他们的飞机停在一处专用机场里,刚刚下飞机就有一行车队在机场等候着他们了,若水跟着亚历克斯坐上了一辆黑色加长劳斯莱斯,而后面的几辆大众车紧紧跟随他们,似乎是护送他们的。车子行驶了一个小时之后开进了一处山水秀美的宫殿里,这座宫殿不论从气势和建筑风格都彰显出与众不同的气派,在门廊上更是镌刻着皇家徽标。   昨天夜里遇袭,他们坐飞机的时候匆匆忙忙的,仅是从天泉湾的别墅里舀出了亚历克斯存放资料的电脑和几件随身的衣物,所以行李也只有两个小箱子,刚刚下车早已守候在宫殿里的仆人就接过了行李,亚历克斯带着若水去了主卧。   “洗下澡,换上睡衣休息一下吧。”亚历克斯从衣柜里取出一件白色的棉质睡衣舀给若水。   “我睡哪间房?”若水环顾了一下四周,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这里应该是主卧吧。   “就这里,跟我一起。”亚历克斯蓝鸀色的眼睛看着他。   “这样恐怕不太好吧?”若水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你忘了吗?你现在可是我的保镖啊,我亲爱的……”亚历克斯笑了起来眼睛弯成月牙的形状只有他笑起来的时候才有些和若水相像的地方“水儿。”   在k市的时候亚历克斯一直想让若水跟他来f国,可是若水一直在犹豫不决,直到那天晚上遇袭之后亚历克斯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他:“你看,我现在的处境危险,需要你的保护。”   这时候若水才决定接受亚历克斯的建议,跟着他一起来f国,他的心里一直都在愧疚,他欠这个孩子太多了,而遇袭的经历让他觉得离开这孩子一会儿都让他心里担心。   可是即使是保镖也不用住在他的卧室里。   “你完全可以将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给我住。”若水对他说。   “现在是特殊时期,如果那些m过特工潜入的话,而我又刚刚在熟睡,你在隔壁又没有发现,那不是很危险?”   “好吧,好吧。”若水接过了睡衣向浴室走去:“你可别忘记了我们的关系。”   浴室里哗哗的水声传来,亚历克斯无法再淡定下去了,他的心跳起伏不平,甚至可以想象到一墙之隔的浴室里是怎样绮丽的风景,他握紧了拳头,又是该死的血缘关系,这么多年过去他从来没有为谁动心过,为什么好不容易遇到了让他怦然心动的人,却偏偏是他!   --   亲们希望水水最后和谁在一起?   1. 楚毅   2. 亚历克斯   76王子殿下7   楚毅已经到达f国的首都t市一个月了,最近才刚刚找到了一些关系可以帮他探听到亚历克斯王子所住的夏宫里的一些消息。   自从那天在电视新闻里看到在特工们搏杀的白色身影,楚毅就认定那个人一定是他苦苦寻找了十年的人,他立马放下手中所有的事情来到了f国,手中再重要的事情都没有那个人对他重要。他不想再一次看到他挚爱的人在他眼前一溜而过,就如同那天在他爷爷的病房里,那人明明说只是想要抽根烟,可是当他推开门走到露台的时候,却发现他的爱人就如同是空中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而在那之后的十年,即使他登上权势的高峰,他仍然觉得自己活得如同行尸走肉,索然无味,在无尽的夜里独自品尝着寂寞的滋味孤枕难眠。   而在f国,他已经呆了整整一个月,这个地方的夏天每天白天的温度都达到四十度左右,那是几乎要将人蒸发掉的高温,在中午的时候几乎不敢在路上走。   明明在多方打探了一个月之后,终于能跟夏宫里的人说上话,打听到莫华的消息他应该高兴的,可是他得来的消息实在是让他高兴不起来,因为据夏宫里的人讲那个亚历克斯王子的‘中国保镖’就住在王子殿下的寝宫里,连吃饭都是在一张桌子上吃的,据说整个夏宫的人都要看那个人的脸色,连王子殿下都要等那人来了才开始就餐,据说王子殿下对他的‘中国保镖’宠爱无比,将所有的好东西都供出来,像宝贝一样捧着。   这简直就跟男宠一样嘛!   可这个人是是傅明哲,是富豪排行榜上鼎鼎有名的人物,是地位显赫身家亿万的傅明哲!   鼎盛的股价这几年都涨了不知道几倍,楚毅一直都在关注鼎盛集团的动向,傅明哲的知人善用让他即使不在公司的时候潘卓岩和一种高管都将公司打理得蒸蒸日上,这个人在银行的存款恐怕就是十辈子奢侈的花销都用不完了,他又怎么会轮到给一个中东国家的王子做男宠?这简直说不通的!   楚毅对于亚历克斯这个被称为是‘新世纪阿拉伯英雄’‘阿拉伯世界救赎’的f国王子,f国国王最宠爱的王子的了解是有限的,即使多方调查能查出来的资料并不多,这位王子殿下是谜一样的,他的性格沉稳,举止优雅,却有着极为强势的一面,在m国的高压下亦是从未低过头,亚历克斯王子的独特的魅力和惊人的凝聚力让多位中东国家的领导人为之折服都一致地站在f国的战线上,成为让m国头痛的一股强劲的中东势力,这也是频频传来亚历克斯王子遇袭消息的原因,m国的特工人员几乎是满世界的追着这位强势的阿拉伯王子,不断到在寻找干掉这个将多个中东国家的力量拧成一条绳子不惧和m国对抗的核心人物。不过所幸的是听闻这位王子殿下自己的身手是相当不错的,这样也增加了这位神秘的阿拉伯王子的魅力。   目前据他调查出的情形,莫华在亚历克斯王子的夏宫里情形完全不能称为一个‘保镖’。而是他每次的出行王子殿下都会派数位保镖护送。   据说因为莫华喜欢吃中餐,每周的时候,夏宫的保镖都会护送他到一家位于夏宫不远处的中餐馆进餐,而楚毅就瞄中了这个机会,根据他的线人提供的出行时间,等在这家名为‘香满楼’的中餐馆,他在中餐馆已经坐了两个钟头了,就见一辆豪华的加长版白色劳斯莱斯停在‘香满楼’前面的停车场,身着黑衣的保镖打开了车门,一个身穿烟灰色西装身形高挑的男人从车里走了出来,莹白如玉的皮肤,顾盼生辉的眼眸,这正是他心心念念的人!   楚毅的头埋得很低,装作是在用餐的样子,可是他的视线却从来没有从旁边不远处那个身穿烟灰色西装正在安静地就餐的男人身上移开。   男人的动作还是如同记忆中一样无比优雅,而那张脸和十年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是光洁如玉的皮肤,依然是蒙着水光的漂亮的黑色眼眸,头发如同黑缎子一样光亮,嘴唇带着魅人的蔷薇色,十年了,这十年的时光就好像在他的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样,他听过他爷爷楚仁的故事,这个从外表上看起来就像是刚刚二十出头的人恐怕不只活了百年,可那又如何?他只知道没有他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他管他是鬼还是妖怪,他已经很明白自己的心不管这个人是人还是鬼他都决心和他在一起。   他看到若水身旁那几个煞有介事的保镖一时间还没敢轻举妄动,最后在若水吃完饭之后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男人起身去了洗手间,楚毅连忙跟了上去。   哗哗的水声响起,若水抬起头的时候发现镜子里有一个人在一直看着他,是他!虽然强装着好不在意的样子,他的手还是颤了一下,刚刚在吃饭的时候他就感觉到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他看,他用眼角的目光看过去那个坐在他侧前方的男人鸭舌帽压得很低他没有能看出个究竟,而这个时候当这个男人的连出现在镜子里的时候在那一瞬间他呼吸的气息都开始不稳了。   他在紧张,之前在k市遇袭的时候面对那么多特工的围攻都没有紧张的他,在看到镜子中出现在身后的男人的时候却开始紧张起来了。   似乎只要是牵扯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他的心都会不受控的悬起来。   对楚毅来说是十年的煎熬,而对若水来说,只是长长地睡了一觉醒来,就如同几日前还睡在身旁,而几日后却又逼迫自己装作一副不认识他的神情。   他想起了那张泛黄的民国时期拍的照片,照片中的他站在楚仁的身旁,而楚仁的孙子就是这个男人,他仍旧记得在看到照片的那一刻他浑身的血液像是被抽干了一样浑身发冷的感觉。   若水关上了水龙头,转过头去,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只是脸色略微苍白。   “阿华!”楚毅在他身后紧追上来。   “先生,您认错人了。”若水的声音冰冷却带着难以察觉的微颤。   “怎么可能认错,阿华,你长了一张辨识度这么高的脸。而且……”楚毅的声音是低哑的:“我们同床共枕了那么多年。”   若水似乎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一样,自顾自地往外走。   “等等!”楚毅抓住他的手:“阿华,不管哪个什么王子殿下用什么方式胁迫你,我都会救你离开这里,跟我回去吧!”   “你也根本不用救我,alex他根本没有胁迫我,一直都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   “犯得着吗?阿华,你根本不缺钱,鼎盛现在如日中天,有亿万的身价,犯得着困在这个什么王子的宫殿里吗?”   “难道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只为钱的人?我是不缺钱,跟alex在一起不是为了钱。”   “那是为了什么?你爱上他了?”   “爱?”若水的唇角扯出一丝笑容,却带着讥讽的味道:“难道这世界上,两个人在一起,就一定是为了什么见鬼的爱情?有很多东西比什么爱不爱的更重要。”   “比如说?”   “亲情。”   “阿华,你看清楚点,真正爱你的人是我!”楚毅有些急了,他用手抓住若水的肩膀看尽那双水光盈盈的眼眸:“我找了你整整十年了,你那样一声不吭地说走就走,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知道不知道这十年我是怎么过的?嗯?”   “爱我?”若水的眼光有些迷茫。他记得楚毅那个时候带他去楚仁的病房,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难受到快要麻木了。“你还敢喜欢我?还敢像以前那样喜欢我,不怕我是吸血鬼,一转头就会露出獠牙将你的血吸光。   若水说完笑了起来,可是他笑得很沧桑,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那又如何?”楚毅紧抓着他的手依然没有松开:“夜夜的无眠,就是做梦也会梦见你,每天像是魔障一样脑子里满满的都是你,每天都在那些和你曾经渡过的快乐时光的回忆里独自饮泪,看不到你的日子每天都是煎熬,没有你的日子觉得自己每天都是行尸走肉,除了你谁都不行。难道这不是爱吗?有谁比我更有资格说爱你?嗯?我管你是人是鬼还是妖怪,我都只想和你在一起。”   在那一瞬间若水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崩塌了一样。   曾经无数次说服自己已经都不在乎了,可是到了这一刻仍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睛有些酸涩模糊了。   “你到底在怕什么?阿华,我都不怕,你怕个什么劲啊!”   楚毅恨不得将他摇醒,恨不得将他的脑袋撬开看看到底他都在想些什么,明明该怕的人是他才对,可是为什么这个家伙却像是小乌龟一样一遇到点什么事就将头缩进壳子里去。   若水转过头,装作是整理衣服的样子,用衣袖抹了一把眼角,然后故作淡漠地对楚毅说了一声:“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了,王子殿下还在等我。”   又是那个什么见鬼的王子殿下!   楚毅追在后面,看到那抹烟灰色的身影坐进了车里,他的手握成了拳头。   作者有话要说:楚毅已经到达f国的首都t市一个月了,最近才刚刚找到了一些关系可以帮他探听到亚历克斯王子所住的夏宫里的一些消息。   自从那天在电视新闻里看到在特工们搏杀的白色身影,楚毅就认定那个人一定是他苦苦寻找了十年的人,他立马放下手中所有的事情来到了f国,手中再重要的事情都没有那个人对他重要。他不想再一次看到他挚爱的人在他眼前一溜而过,就如同那天在他爷爷的病房里,那人明明说只是想要抽根烟,可是当他推开门走到露台的时候,却发现他的爱人就如同是空中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而在那之后的十年,即使他登上权势的高峰,他仍然觉得自己活得如同行尸走肉,索然无味,在无尽的夜里独自品尝着寂寞的滋味孤枕难眠。   而在f国,他已经呆了整整一个月,这个地方的夏天每天白天的温度都达到四十度左右,那是几乎要将人蒸发掉的高温,在中午的时候几乎不敢在路上走。   明明在多方打探了一个月之后,终于能跟夏宫里的人说上话,打听到莫华的消息他应该高兴的,可是他得来的消息实在是让他高兴不起来,因为据夏宫里的人讲那个亚历克斯王子的‘中国保镖’就住在王子殿下的寝宫里,连吃饭都是在一张桌子上吃的,据说整个夏宫的人都要看那个人的脸色,连王子殿下都要等那人来了才开始就餐,据说王子殿下对他的‘中国保镖’宠爱无比,将所有的好东西都供出来,像宝贝一样捧着。   这简直就跟男宠一样嘛!   可这个人是是傅明哲,是富豪排行榜上鼎鼎有名的人物,是地位显赫身家亿万的傅明哲!   鼎盛的股价这几年都涨了不知道几倍,楚毅一直都在关注鼎盛集团的动向,傅明哲的知人善用让他即使不在公司的时候潘卓岩和一种高管都将公司打理得蒸蒸日上,这个人在银行的存款恐怕就是十辈子奢侈的花销都用不完了,他又怎么会轮到给一个中东国家的王子做男宠?这简直说不通的!   楚毅对于亚历克斯这个被称为是‘新世纪阿拉伯英雄’‘阿拉伯世界救赎’的f国王子,f国国王最宠爱的王子的了解是有限的,即使多方调查能查出来的资料并不多,这位王子殿下是谜一样的,他的性格沉稳,举止优雅,却有着极为强势的一面,在m国的高压下亦是从未低过头,亚历克斯王子的独特的魅力和惊人的凝聚力让多位中东国家的领导人为之折服都一致地站在f国的战线上,成为让m国头痛的一股强劲的中东势力,这也是频频传来亚历克斯王子遇袭消息的原因,m国的特工人员几乎是满世界的追着这位强势的阿拉伯王子,不断到在寻找干掉这个将多个中东国家的力量拧成一条绳子不惧和m国对抗的核心人物。不过所幸的是听闻这位王子殿下自己的身手是相当不错的,这样也增加了这位神秘的阿拉伯王子的魅力。   目前据他调查出的情形,莫华在亚历克斯王子的夏宫里情形完全不能称为一个‘保镖’。而是他每次的出行王子殿下都会派数位保镖护送。   据说因为莫华喜欢吃中餐,每周的时候,夏宫的保镖都会护送他到一家位于夏宫不远处的中餐馆进餐,而楚毅就瞄中了这个机会,根据他的线人提供的出行时间,等在这家名为‘香满楼’的中餐馆,他在中餐馆已经坐了两个钟头了,就见一辆豪华的加长版白色劳斯莱斯停在‘香满楼’前面的停车场,身着黑衣的保镖打开了车门,一个身穿烟灰色西装身形高挑的男人从车里走了出来,莹白如玉的皮肤,顾盼生辉的眼眸,正是他心心念念的人!   ---   楚毅的头埋得很低,装作是在用餐的样子,可是他的视线却从来没有从旁边不远处那个身穿烟灰色西装正在安静地就餐的男人身上移开。   男人的动作还是如同记忆中一样无比优雅,而那张脸和十年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是光洁如玉的皮肤,依然是蒙着水光的漂亮的黑色眼眸,头发如同黑缎子一样光亮,嘴唇带着魅人的蔷薇色,十年了,这十年的时光就好像在他的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样,他听过他爷爷楚仁的故事,这个从外表上看起来就像是刚刚二十出头的人恐怕不只活了百年,可那由如何?他只知道没有他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他管他是鬼还是妖怪,他已经很明白自己的心不管这个人是人还是鬼他都决心和他在一起。   他看到若水身旁那几个煞有介事的保镖一时间还没赶轻举妄动,最后在若水吃完饭之后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男人起身去了洗手间,楚毅连忙跟了上去。   哗哗的水声响起,若水抬起头的时候发现镜子里有一个人在一直看着他,是他!虽然强装着好不在意的样子,他的手还是颤了一下,刚刚在吃饭的时候他就感觉到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他看,他用眼角的目光看过去那个坐在他侧前方的男人鸭舌帽压得很低他没有能看出个究竟,而这个时候当这个男人的连出现在镜子里的时候在那一瞬间他呼吸的气息都开始不稳了。   他在紧张,之前在k市遇袭的时候面对那么多特工的围攻都没有紧张的他,在看到镜子中出现在身后的男人的时候却开始紧张起来了。   似乎只要是牵扯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他的心都会不受控的悬起来。   对楚毅来说是十年的煎熬,而对若水来说,只是一梦醒来,就如同几日前还睡在身旁,而几日后却又逼迫自己装作一副不认识他的神情。   他想起了那张泛黄的民国时期拍的照片,照片中的他站在楚仁的身旁,而楚仁的孙子就是这个男人,他仍旧记得在看到照片的那一刻他浑身的血液像是被抽干了一样浑身发冷的感觉。   若水关上了水龙头,转过头去,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只是脸色略微苍白。   “阿华!”楚毅在他身后紧追上来。   “先生,您认错人了。”若水的声音冰冷却带着难以察觉的微颤。   “怎么可能认错,阿华,你长了一张辨识度这么高的脸。而且……”楚毅的声音是低哑的:“我们同床共枕了那么多年。”   若水似乎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一样,自顾自地往外走。   “等等!”楚毅抓住他的手:“阿华,不管哪个什么王子殿下用什么方式胁迫你,我都会救你离开这里,跟我回去吧!”   “你也根本不用救我,alex他根本没有胁迫我,一直都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   “犯得着吗?阿华,你根本不缺钱,鼎盛现在如日中天,有亿万的身价,犯得着困在这个什么王子的宫殿里吗?”   “难道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只为钱的人?我是不缺钱,跟alex在一起不是为了钱。”   “那是为了什么?你爱上他了?”   “爱?”若水的唇角扯出一丝笑容,却带着讥讽的味道:“难道这世界上,两个人在一起,就一定是为了什么见鬼的爱情?有很多东西比什么爱不爱的更重要。”   “比如说?”   “亲情。”   “阿华,你看清楚点,真正爱你的人是我!”楚毅有些急了,他用手抓住若水的肩膀看尽那双水光盈盈的眼眸:“我找了你整整十年了,你那样一声不吭地说走就走,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知道不知道这十年我是怎么过的?嗯?”   “爱我?”若水的眼光有些迷茫。他记得楚毅那个时候带他去楚仁的病房,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难受到快要麻木了。“你还敢喜欢我?还敢像以前那样喜欢我,不怕我是吸血鬼,一转头就会露出獠牙将你的血吸光。   若水说完笑了起来,可是他笑得很沧桑,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那又如何?”楚毅紧抓着他的手依然没有松开:“夜夜的无眠,就是做梦也会梦见你,每天像是魔障一样脑子里满满的都是你,每天都在那些和你曾经渡过的快乐时光的回忆里独自饮泪,看不到你的日子每天都是煎熬,没有你的日子每天都是行尸走肉,除了你谁都不行。难道这不是爱吗?有谁比我更有资格说爱你?嗯?我管你是人是鬼还是妖怪,我都只想和你在一起。”   在那一瞬间若水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崩塌了一样。   曾经无数次说服自己不在乎,可是到了这一刻仍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睛有些看不清楚了。   “你到底在怕什么?阿华,我都不怕,你怕个什么劲啊。”   楚毅恨不得将他摇醒,恨不得将他的脑袋撬开看看到底他都在想些什么,明明该怕的人是他才对,可是为什么这个家伙却像是小乌龟一样一遇到点什么就将头缩进壳子里去。   若水转过头,装作是整理衣服的样子,用衣袖抹了一把眼睛,然后故作淡漠地对楚毅说了一声:“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了,王子殿下还在等我。”   又是那个什么见鬼的王子殿下!   楚毅追在后面,看到那抹烟灰色的身影坐进了车里,他的手握成了拳头。   77王子殿下8   若水回到夏宫的时候,亚历克斯已经回来了,他正坐在沙发里看着财经报纸。   “你不是今天晚上有宴会要参加吗?”若水问他:“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没有你的宴会真是索然无味啊。”亚历克斯放下了报纸看着他说:“要不下次你跟我一起去?”   “你已经这么大了,怎么还像个每天都粘着爸爸的小孩啊。”若水明白他的意思,却故意将话题往一边带。   “你又来这一套。”   亚历克斯很无语地发现若水总是无时不刻地提醒着他们的‘特殊关系。’   “今天香满楼饭菜还合口味吧?”   亚历克斯问起他刚刚吃饭的事,若水就想起刚刚在香满楼中餐馆吃饭的时候遇到的人,楚毅是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伴侣,说不在意怎么可能,明明之前那样重重的担忧就那样被楚毅的几句话轻易地就瓦解了,可是想起亚历克斯这时候的危险处境,他是决计不会这时候离开他的。   “还好。”若水长长的睫毛在微微的闪动着,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要不改天给你找了中国厨子吧,中餐的菜和作料也可以让仆人去每天买些,这样你想吃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吃到。”   “嗯。”   亚历克斯看若水今天有些兴致缺缺的,就让他去早点睡了,晚上他处理完手头上的活的时候走进睡房的时候若水已经睡着了,水一样的月光照在他莹白如玉的脸上,他似乎睡的并不安稳,眉头微蹙。   之前带若水刚刚回到夏宫的时候,亚历克斯说要他睡在自己的寝宫里以保护他的安全,若水答应了,不过还是坚持让人抬了一张床加在这间寝宫里,亚历克斯看拗不过他,也就照办了。这一刻他坐在若水的床边,看着他在睡梦里挣扎的样子,他的心也被揪着。   是什么样的往事,让他在睡梦里也这样悲伤,若水不论心里想什么总是不告诉他,他想要的是若水所有的困难都与他一起分担,他受够了若水在他面前不断提醒着他的关系,即使他们是父子,那又怎么样?   他受够了这种感觉,明明那么渴望,却又不能碰触,这是禁忌的,该死的禁忌!   难道他一世都得不到他爱的人?吻不到他渴望的唇?   他想要亲吻他润泽的嘴唇,想要将他拥在怀中吻遍他身体的每一寸,想要每一个夜晚都可以拥着他入眠,想要看见他对着自己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可是连这他都做不到,明明朝夕相处离他那么近却端端地无法碰触。   他能做的仅仅是在这个男人熟睡了之后看着他的睡颜发呆。   亚历克斯关了灯,到若水的床上躺下,掀开他的薄被将手臂环绕在若水细致的腰间,就那样紧紧地挨着他,将他搂在怀里良久都没有动。怀里的人扭了扭身子,感觉到身后熟悉的气息没有再抗拒,靠在他的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沉沉地睡去。   亚历克斯的手摩挲这若水露在薄被外面光滑莹白的皮肤,在他心中有一种感觉如同是燃烧的火焰一样想要涨破他的胸膛涌出来……   ……   在亚历克斯搂着若水的时候,若水就醒过来了。   他搂得那么紧,若水不可能感觉不到,身后那带着热力的身躯紧贴着他的后背,亚历克斯的心跳沉稳而有力,一声一声地隔着薄薄的衣料传来。   若水转过了身来,那夜的月光明亮,接着水一般淌在他脸上的月光,亚历克斯能看到他脸上的神色,那绝对是称不上欢愉的,反而有些悲哀。   若水的眸子是漆黑的,如水一样的清澈,透彻心扉。   “这样不行的,不要再这样一门心思地对我,你明白的这是禁忌的,我无法回应你,如果这样下去,你会受伤害的。”   虽然当若水转过头用漆黑的眸子看着他的时候亚历克斯就已经知道他会说什么样的话了,可是这个时候他仍然觉得如同冰水从头浇到脚一样冷得到了骨子里去。   他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禁忌的,也明白若水这样做早早的斩断他的绮思是对的,可是他还是说不出的悲哀,满心的付出,将心都捧给了这个人,可就是这样一句‘禁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   而他还偏偏知道付出全然得不到回报还那样止不住地对他好,如此愚蠢可笑。   看着若水就要从床上坐起来的样子,亚历克斯拉住了他:“你要做?p>   裁矗俊?p>   “我去外面走走。”若水被亚历克斯这样的目光看着觉得有些透不过气。   “这么大半夜的你去哪里啊。”亚历克斯起身说到:“你好好睡吧,我去自己床上睡着。”   两张床挨得并不远,借着月光若水能看见对面床上亚历克斯蜷在床上楼着被子的样子,他不禁叹了一声,真是个傻孩子,叫他怎么办才好?   作者有话要说:若水回到夏宫的时候,亚历克斯已经回来了,他正坐在沙发里看着财经报纸。   “你不是今天晚上有宴会要参加吗?”若水问他:“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没有你的宴会真是索然无味啊。”亚历克斯放下了报纸看着他说:“要不下次你跟我一起去?”   “你已经这么大了,怎么还像个每天都粘着爸爸的小孩啊。”若水明白他的意思,却故意将话题往一边带。   “你又来这一套。”   亚历克斯很无语地发现若水总是无时不刻地提醒着他们的‘特殊关系。’   “今天香满楼饭菜还合口味吧?”   亚历克斯问起他刚刚吃饭的事,若水就想起刚刚在香满楼中餐馆吃饭的时候遇到的人,楚毅是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伴侣,说不在意怎么可能,明明之前那样重重的担忧就那样被楚毅的几句话轻易地就瓦解了,可是想起亚历克斯这时候的危险处境,他是决计不会这时候离开他的。   “还好。”若水长长的睫毛在微微的闪动着,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要不改天给你找了中国厨子吧,中餐的菜和作料也可以让仆人去每天买些,这样你想吃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吃到。”   “嗯。”   亚历克斯看若水今天有些兴致缺缺的,就让他去早点睡了,晚上他处理完手头上的活的时候走进睡房的时候若水已经睡着了,水一样的月光照在他莹白如玉的脸上,他似乎睡的并不安稳,眉头微蹙。   之前带若水刚刚回到夏宫的时候,亚历克斯说要他睡在自己的寝宫里以保护他的安全,若水答应了,不过还是坚持让人抬了一张床加在这间寝宫里,亚历克斯看拗不过他,也就照办了。这一刻他坐在若水的床边,看着他在睡梦里挣扎的样子,他的心也被揪着。   是什么样的往事,让他在睡梦里也这样悲伤,若水不论心里想什么总是不告诉他,他想要的是若水所有的困难都与他一起分担,他受够了若水在他面前不断提醒着他的关系,即使他们是父子,那又怎么样?   他受够了这种感觉,明明那么渴望,却又不能碰触,这是禁忌的,该死的禁忌!   难道他一世都得不到他爱的人?吻不到他渴望的唇?   他想要亲吻他润泽的嘴唇,想要将他拥在怀中吻遍他身体的每一寸,想要每一个夜晚都可以拥着他入眠,想要看见他对着自己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可是连这他都做不到,明明朝夕相处离他那么近却端端地无法碰触。   他能做的仅仅是在这个男人熟睡了之后看着他的睡颜发呆。   亚历克斯关了灯,到若水的床上躺下,掀开他的薄被将手臂环绕在若水细致的腰间,就那样紧紧地挨着他,将他搂在怀里良久都没有动。怀里的人扭了扭身子,感觉到身后熟悉的气息没有再抗拒,靠在他的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沉沉地睡去。   亚历克斯的手摩挲这若水露在薄被外面光滑莹白的皮肤,在他心中有一种感觉如同是燃烧的火焰一样想要涨破他的胸膛涌出来……   ……   在亚历克斯搂着若水的时候,若水就醒过来了。   他搂得那么紧,若水不可能感觉不到,身后那带着热力的身躯紧贴着他的后背,亚历克斯的心跳沉稳而有力,一声一声地隔着薄薄的衣料传来。   若水转过了身来,那夜的月光明亮,接着水一般淌在他脸上的月光,亚历克斯能看到他脸上的神色,那绝对是称不上欢愉的,反而有些悲哀。   若水的眸子是漆黑的,如水一样的清澈,透彻心扉。   “这样不行的,不要再这样一门心思地对我,你明白的这是禁忌的,我无法回应你,如果这样下去,你会受伤害的。”   虽然当若水转过头用漆黑的眸子看着他的时候亚历克斯就已经知道他会说什么样的话了,可是这个时候他仍然觉得如同冰水从头浇到脚一样冷得到了骨子里   去。   他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禁忌的,也明白若水这样做早早的斩断他的绮思是对的,可是他还是说不出的悲哀,满心的付出,将心都捧给了这个人,可就是这样一句‘禁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   而他还偏偏知道付出全然得不到回报还那样止不住地对他好,如此愚蠢可笑。   看着若水就要从床上坐起来的样子,亚历克斯拉住了他:“你要做什么?”   “我去外面走走。”若水被亚历克斯这样的目光看着觉得有些透不过气。   “这么大半夜的你去哪里啊。”亚历克斯起身说到:“你好好睡吧,我去自己床上睡着。”   两张床挨得并不远,借着月光若水能看见对面床上亚历克斯蜷在床上楼着被子的样子,他不禁叹了一声,真是个傻孩子,叫他怎么办才好?   ---------   很快要完结了,亲们更喜欢楚毅还是亚历克斯?   78王子殿下9   在第二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两个人都表现得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默契地平淡。...feigwenxue...   若水正将蜂蜜涂抹在面包师的时候听到亚历克斯说:“我让人找了一个中国厨子,我记得你喜欢吃中餐,这样你就不必坐车去外面的中餐馆,而是随时想吃的时候在府里都可以吃到。今天有个重要的会议,我可能要晚点回来,下午的时候新请的厨子就会来,你来把把关。”   之前若水听亚历克斯说他要请中国厨子的事,没有想到这么快,而让他更加没有想到的事还在后面,当管家带着新厨师过来的时候,若水惊得嘴巴都合不上了,是楚毅!   他会做饭?之前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可全都是若水在做饭的,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k市地位显赫的大少爷可是在他所认知的时候连锅碗瓢盆都没有碰过的,最多就是在他做菜的时候帮他洗过菜,而且还次数寥寥可数。   在短暂的惊讶之后若水很快恢复了淡然的神色。   管家克里正向这位‘新厨师’介绍这个在夏宫里拥有超然身份的人。   “这位是傅先生,charles,你只用为他做饭就好,先来熟悉一下傅先生的口味。”   “中国菜的菜系比较多,你比较擅长坐哪一种菜系的菜呢?”若水坐在沙发上一本正经的问着,就像是他们是刚刚初始的两个人一样。   “我最常做的是粤菜,粤菜的口味比较清淡,突出食材天然的味道和营养价值……”楚毅blabla地讲着,还真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显然在来之前做过充分地准备。   若水的嘴角向上弯起,强忍着没有笑场。   而在这个时候管家克里向他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就出去了,餐厅里只剩下了若水和楚毅两个人。[非常].   “你会做饭?”   不同于在f国第一次见面的冷凝,若水没有再装成一副‘我跟你不熟’的冷淡样子,既然楚毅就打着‘厨师’的幌子大刺刺地登门了夏宫,显然是不会就这样轻易放弃回k市去,那他再装下去就没有意思了。   “你没有听过‘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吗?”楚毅笑着说:“我可是舀到厨师牌照的,你都可以是保镖,我为什么不能是厨师。”   “我还是挺怀疑你做出来的菜能吃吗?”   以他对楚毅的了解,这个男人不是会把他宝贵的时间花在做菜这类小事上的人。   “我可以做几道菜给你品尝一下看看。”楚毅对他说:“你就不会再质疑我的厨艺了。”   “好啊,我很期待。”   若水将话题一转说道:“楚家的生意真的淡到家主跑出来做厨师的地步了吗?”   他之前在k市看了很多资料,楚家的黑道白道生意都达到一个火热的顶峰,楚毅将楚家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超越了他的父亲甚至是他的爷爷楚仁。这个男人的手腕是强硬的,当初的确没有看错他。   “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来f国。”楚毅看着若水的眼睛对他说:“我从来都没有觉得那些生意对我的人生有多重要,就是没有楚家的生意,我也一样可以做的很好,耀华现在已经是上市公司了。而我这辈子最看重的是什么,你跟我在一起那么久,我不相信你不知道是什么?我不相信你不懂我的心意。”   ……   楚毅说他有舀到厨师资格证,刚开始若水还以为他是说笑的,没有想到他们两去了厨房之后楚毅做饭做得还真是有模有样的。其实若水自己的厨艺已经是顶好了,只是f国的饮食习惯和中国相差很多,在f国要要买到地道的中国菜的食材和配料并不容易。这些天他每天都在为亚历克斯的安全担心,也就不想费心在上面,这次楚毅准备的很齐备,还专门去中国城买了食材,在f国所有的食材都需是清真的,又要找到适合中国菜的肉类和菜蔬,也是费了不少功夫。   楚毅在案板上将才豆腐切块之后放入鱼汤里,不一会儿鱼汤已经煮到白色,香浓的味道飘了出来。f国的人也吃鱼肉,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煎的,鱼汤就很少了,鲫鱼豆腐汤虽然是很家常的小吃,在异国他乡,吃到这样一碗热腾腾的鱼汤,若水的心里泛出说不出的滋味,他用勺子从锅里舀了一口,味道竟然出奇的好,鲜香可口。   若水转头去看楚毅,他正在做酸辣土豆丝,在案板上切好的土豆丝竟然又细又匀,别看这是一道最普通的家常菜,却也是最显刀工的,看他这刀工明显是练过的。若水早都明白如果以楚毅这样的资质,如果他想做什么事定然是做得好的,不过让他惊讶的是楚毅竟然肯练习楚毅,他记得以前楚毅是从来不做饭的,他总是说时间应该用在创造更多的价值的事情上,而不是这些家庭的琐事,是什么让他改变了这么多?   “怎么想着学做饭了呢?”若水问他。   “那天你离开之后,我一直在想我们那些年一起度过的日子,反思那些年我都对你不够好,一直是你在照顾我,维护我,帮我,而我为你做的却了了无几。你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呆在我们一起住的公寓里,想起每天忙完回来都能吃到你为我做的可口的菜肴,而这么多年我却没有给你做过一次饭,我就想如果有一天你能回来,我就一定要亲手做饭给你吃。”   楚毅说起这些话的时候,若水就更加沉默了。   “等待总是那么折磨人,每一天我回到家的时候都只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在我们一起生活过的房间里,每一处都能勾起我的回忆,我们相处的每一个细节都不停地在我脑中回放,越是想你就越觉得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像你对我这么好了。”   “多亏上天让我再次遇到了你,不然我这一生恐怕都不会再快乐起来了。”楚毅说着说着转过身去,从身后环住若水的腰,将头埋进他的颈窝里:“你为什么要那样一声不吭就离开了呢?为什么躲起来不见我?是不是我爷爷说的话让你伤心了?”   “难道你不怕吗?我……”   “我不怕!”他还没有说话,楚毅就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想再听你说折损自己的话了,我早都想通了,我什么都不怕,人生活在这世上不过短短几十年,只要活得畅快就好,那些又有什么重要。”   “哎……”   若水长叹了一口气,他曾经担心的,忧虑的,害怕的,其实原来都不会发生,原来这么多年他竟然白担心了。   “跟我回去吧。”楚毅对他说:“既然我们都说开了,误会都消除了,就该回去好好过我们的生活,十年了,你可知道我又多想你,当我见到你的时候就恨不得将这十年耽误的全都补上。我真的不想再等下去了,我们离开f国,回k市去吧。”   “我不能走。”若水摇了摇头:“亚历克斯现在还处在危险中,m国的特工随时都在找机会进行下一次暗杀。”   “这个什么f国王子究竟是你什么人,你竟然为了他不顾我的感受执意要留在这里?”   楚毅的心里有一团暗火在烧。   “他是我很重要的人。”   这是他亏欠那孩子的,他从来没有为那孩子做过什么,而在这种境况下又怎么能离他而去?   若水感觉得到身后的男人环着他的手臂在用力缩紧,他知道楚毅在想什么,却   79王子殿下10   若水走进花园里的时候,亚历克斯正站在那里,白色大理石雕像一样的轮廓在早晨淡金色眼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俊美,他的脸颊棱角分明,而在这晨光的淡金色光晕里又多了一种温柔,尤其是当他转过头来看着他的时候,那双绿色的眼睛如同蔚蓝幽深的海水一样。.   花园里月桂的方向随着风吹拂满面,稍微的停顿让若水感觉到气氛的微妙。   “昨天晚上回来得挺晚啊,最近很忙?”   “是啊。”亚历克斯对他说:“最近有些事情在处理,对了,昨天来的厨师你还满意吧?”   “还好。”若水的声音尽量放得平淡,没有显得多热情。   “今天晚上有一个晚宴,希望你可以跟我一起参加。”亚历克斯对他说。   “穿宫廷卫队的制服吗?”若水寻思着如果去宴会大概是以保镖的身份吧。   “这次参加晚宴的人数众多,如果是保镖的话就只能守在外围。”亚历克斯对他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想你以我的舞伴的身份一起去。”   “以F国浓重的宗教气氛和严格制度,怎么会允许一个男子作为王子的伴侣?”若水不禁说出自己的顾虑。   “这还不简单,F国的女人都是一袭黑衣长袍,头上有头巾,裹得严严实实,谁能看出来?在宴会中你只要紧跟着我不要说话,谁能看出来分毫?”   若水想了想,也的确是这样,如此一来,恐怕很快就会传出F国王子亚历克斯有一个‘哑巴情人’,不过相较于为亚历克斯的安全担心,这些都不算什么。*.   看到若水不说话的样子,亚历克斯知道若水已经被自己说动了,他的嘴角弯起了一抹淡淡的弧线,其实说什么宴会中有危险之类的都是借口,他只是想看到若水以情人的身份站在他的身边,哪怕只是一个虚假的表象,哪怕他穿着黑色的袍子裹得严严实实没有人能看出他是谁,可这些都不重要,仅仅这样都会让他的心里升起一种难言的愉悦。亚历克斯不禁有些期待不久之后的宴会了。   ……   当宴会开始的时候,亚历克斯带着一袭黑袍裹着黑色头巾的若水来到宫殿里的时候,不少人都露出惊讶的表情,这个近些年来锋芒毕露的F国王子一直以来都是以清冷的态度示人,他出众的容貌曾经让不少少女为之倾心追捧,不但有邻国的公主,还有影视明星,数不胜数,可是这位俊美的王子似乎始终都不曾为谁所动,仿佛他的心冷如寒冰一样,可是这次竟然带着伴侣来参加宴会,而且看那神情,似乎还是十分亲密的样子,来参加宴会的王宫贵族们不禁在心里暗自猜测这个被亚历克斯王子看中的佳人究竟是什么人。   虽然F国的女子出外的时候都会穿着黑色长袍,不过在室内的宴会里,常常都会将长袍脱下来,露出里面漂亮的礼服,而且这些的礼服精美无比。可是亚历克斯王子的这位伴侣在舞会开始的时候也都没有脱下长袍,这也让那些等着一窥佳人芳颜的贵族们有些失望,他们仅能看到的就是面纱上面的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水盈盈的,长长的睫毛弯弯地翘起,为这双本来就动人的眼睛增色不少,仅仅是一双眼,就能让人感觉到这是一个美人。   宴会中歌舞翩翩,杯觥交错,刚刚亚历克斯跟几个男人一起一边交谈一边走去了一间隔间,想起来之前亚历克斯曾经对他说过宴会中可能有M国特工的埋伏,若水有些不放心,紧跟着走进了那间隔间。   就在他走进去的时候,交谈的几个男人突然停了下来,转过头看他。   若水走看到坐在里面正中的亚历克斯,走到他的旁边坐下。   从他走进来之后男人们的交谈似乎中断了,似乎并不想让他听到他们正在谈的话题。若水也在这个时候明白了自己可能进来的不是时候,他转头去看亚历克斯。   “这是我的心腹,你们不用担心。”   亚历克斯这话是说给他们对面的几个男人听的。   “王子殿下,最近M国的举动很明显,显然是想将我们这些国家一步步蚕食,B过,L国,Y国已经先后被M国的傀儡政权占据,如果我们再不行动起来,下一个被吞噬的就将是我们。”   “这些我们在几年前不是就已经预料到了吗?”亚历克斯说道:“在我们海湾诸国之中最为强大的就是我们三个国家F国,T国,A国。如果我们可以联合起来,又怎会会惧怕M国。”   “可是我们毕竟是三个有独立主权的国家,这样的联盟并不是密不可分的,我们需要更强的纽带。”   “比如说……”亚历克斯的眉头微微的一皱,他已经感觉到这几个老家伙将算盘打到自己头上了。   “联姻。”这也正是T国国王来参加这次宴会的主要原因了:“如果王子殿下您成为我的女婿,我会更加不遗余力的支持F国与M国的对抗。”   说来说去话题还是绕回了原地,在几个月前T国国王哈立德就曾见表示想要和F国联姻,而T国公主阿伊莎也正是亚历克斯王子的仰慕者。   这一切都似乎水到渠成,而亚历克斯却总觉得似乎又什么东西堵在他的胸口一样,憋得难受,这时候他不禁去转头看着他身旁穿着一身黑袍裹得严严实实的若水。   80幡然梦醒   “水儿……”   听到这一声呼唤的时候,楚毅身体不禁一颤,原本隐藏在花丛之中偷窥的他竟然因为那样的一句话惊起了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反应。//**//   楚毅原本埋伏在若水在夏宫的房间之外伺机而动,想要趁着夜色寻找机会将若水偷出去的,在夜半时分看到若水走出了房间,也默默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直到在这边玫瑰花丛后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起先听到亚历克斯要去T国公主之时他已经暗叹了一声‘天助我也’,他完全可以抓住这个机会劝若水离开这里,跟他回K市,在他的脑中已经开始在思考要说的话,可是就是亚历克斯那一句‘水儿’,刹那之间在他的脑中就如同炸开了闪雷一样,让他半天回不过神来。   “水儿……水儿……”   如同魔障了一样这个名字在他的脑海中不断地盘旋着,仿佛那么熟悉,如在耳边,又仿佛那么遥远,经历了十世才得闻见一样。[].   是谁在他的耳边不停地呼唤着这个名字,一遍遍直到将他的魂魄都缠绕在其中一样。   楚毅倒在了花丛里,就连那两个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   “水儿……”他的口中喃喃念着这个名字,一瞬之间他仿佛想起了什么,就像是惊雷一样在脑中炸开。   他闭上了眼睛,就在他的眼幕中仿佛出现了一个人影,一袭广袖长裙仿佛从古代的丹青画中走出来的一样,白衣出尘,衣袂纷飞,那身影是如此熟悉,一颦一笑都牵动他的心魂,白衣人走到他的面前,漾起水波的眸子看着他,带着温柔如水的笑意,低声地呼唤他:“烨儿。”   这个穿着古装的白衣人的谁?谁又是他口中的的烨儿?   楚毅扶着头,只觉得脑袋炸开一样地痛。   “水儿……”就在那一瞬间他想起来了。   而那脑中的纤长人影一瞬间又变成一袭石榴红的宫装上面金线绣着九只翩然欲飞的凤凰华贵无比,正坐在盘龙金殿里抬眼幽幽地看着他。   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他曾经相伴一生的人,曾是他的太傅,一步步将他送上皇位的人,又曾是他的皇后,为了他数十年守在那深宫之中的人,端木若水。   他想起那时候,弥留之际,他已经白发苍苍,而这个曾经是他太傅的人却依然眉目如画,就在咽气之前他拉着若水的手对他说:“等我,水儿,我不要喝孟婆汤,我要来世再和你共度一生。”   可是最后他还是忘却了,直到今日才记起。   那时候因为楚仁拿出的那张旧照片,他在猜测着身边人到底是鬼还是狐妖的时候,若水肯定很伤心吧,他是修炼神功长生不老之人,却被自己如此猜测,即便自己不依不饶地四处寻找他,若水定然是对他失望了,那个人眼中见不得一粒沙子,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   既然他一切都想起来了,他就更加不会让若水留在F国,不管他是为什么对那个亚历克斯王子青眼有加,他都一定要带他走,因为他才是那个最有权力和若水携手一生的人。   第二天早餐的时候,楚毅特意自己将饭菜端了上来,芙蓉白玉豆腐汤,这是若水最喜欢的菜色之一,当菜都上好的似乎楚毅在他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我找你有话说,水儿……”   若水手中的勺子一震,差点掉落在碗里,他匆匆地看了楚毅一眼,眼睫之中,已有湿意。 -完- 本书下载于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http://www.zaxsw.org/